朱 俊 陈琳琳 朱天昊 韦 伟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计算机学院 江苏南京 210000
开放式自主创新环境下独立学院校企合作模式分析
朱 俊 陈琳琳 朱天昊 韦 伟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计算机学院 江苏南京 210000
校企合作是高校与企业双方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有效途径。先阐述了开放式自主创新理论,分析了校企合作对于独立学院和企业的重要意义,总结了国外优秀的校企合作经验,并从知识交易模式、委托研发模式、合作研发模式3个角度对校企合作模式进行了探讨,给出了最适合独立学院和企业采用的校企合作模式。
开放式自主创新;校企合作;独立学院;合作模式
进入21世纪以后,以苹果、微软为首的一批国际新兴企业迅速崛起,而这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依靠的并不是自身尚未强大的技术基础,而是得益于他们总能瞄准市场需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寻求突破点,进而找到适合自身的发展之路。在新兴企业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甚至占领市场优势的同时,一大批拥有扎实的技术基础的老牌企业反而在市场竞争中越来越吃力,有的实力雄厚的老牌企业甚至节节败退。这一“反转市场”的现象引起了经济学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2003年,Henry Chesbrough提出了开放式创新(Open Innovation) 理论[1]。在开放式创新理论中,一个企业的创意与构思可以来源于公司内部,也可以借鉴集团外部;企业的具体执行路径可以在公司内部进行,也可以从公司外部进行—企业从外部获得的灵感、积累的市场渠道和其内部的创意、综合实力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2009年,我国学者丁笙将自主创新的观念融入开放式创新理论中,给出了开放式自主创新的核心理念。丁笙认为,开放式自主创新理论的思维模式是指充分利用和挖掘创新系统内部及外部的创新资源和创意,以实现自主创新的活动[2]。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技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观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展示时提出中国必须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的辩证统一,要在自主创新中进一步开放,要在开放创新中实现更高层次的自主创新。正是由于苹果、微软等企业能够坚持将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合作研发相结合,他们才能够在21世纪之初就奠定了自己市场地位。
作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学院在办学体制上与公办院校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经费投入和师资规模方面,独立学院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在开放式自主创新环境下,独立学院要想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校企合作之路。所谓校企合作,是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学校和企业两大教育主体充分融合双方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联合培养企业所需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3]。校企合作对于各参与方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校企双方不再是单打独斗,孤立创新,而是可以与多个利益相关者联手开展创新活动,创新的源头既可以来自独立学院内部,也可以来自独立学院外部。
第二,独立学院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市场需求信息瞄准人才培养定位,开设适合行业发展的人才培养方向,调整人才培养计划,优化课程结构。
第三,独立学院可利用企业的技术优势与设施设备优势,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实践环境,使学生毕业后就能够与社会岗位需求无缝对接,进而提高独立学院的就业率。
第四,校企合作可以促进教师进行教材、教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教学改革,在授课方式上从传授型向参与型转变,建立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双主教学模式”。教师可与企业专家联合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借鉴其先进的技术理念,利用其可靠的实施途径,真正做到开放式自主创新。
第五,企业可充分利用独立学院丰富的文献资源以及优良的科研人才资源,一方面对自己的员工进行再培训,笃实员工的理论基础,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另一方面吸收其先进的理论知识,进而实现技术层的突破与创新。
3.1 德国—“双元制”模式
德国的“双元制”模式是一种国家立法支持、校企合作共建的办学制度。所谓“双元”,分别是指负责传授专业知识的学校与负责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双元制”合作办学模式的特点有以下几方面。第一,企业是合作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主体。学生接受企业培训的时间是在学校参与理论教学时间的三四倍,学生具有极强的社会实践能力。企业负责安排学生就业,最终进入合作企业工作的学生比例达到70%以上。第二,学校每个专业都设有专业委员会,其成员由学校和企业双方代表共同构成。企业与学校共同负责招生、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共同参与教学计划的实施、考核与改革。第三,政府的主导作用明显,保障政策完善。联邦政府负责制定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使校企合作制度化,并设立产业合作委员会对企业和学校双方进行监控,同时为合作企业提供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保护企业利益。
3.2 美国—“校企一体化”模式
早在1906年,美国就开始实施合作办学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减轻大学办学负担,借企业的力量培养学生的就业技能。美国的“校企一体化”模式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学校为双方合作中的主动方,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需求主动与相关企业取得联系,确定合作意愿并签订合作合同,明确权利与义务。第二,学生在校内和在企业学习的时间大致相等,学习与实习更换的方式灵活多样。第三,学校派教师进入企业指导、监督学生实习,企业提供实习岗位、实习报酬,并指派专员辅导学生实习技能与职业素养,双方共同评定学生成绩、工作质量等。
美国的“校企一体化”模式符合社会的发展要求,贴近学生的生活需求,是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受益的教育模式[4]。
3.3 英国—“工读交替”模式
在英国的“工读交替”模式下,学生在“企业—学校—企业”或“学校—企业—学校”中交替学习。这种模式下的学生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属于高校的学生,此类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由校方提供资助,在企业实习时领取企业工资。在4年的时间里,学生前两年在学校学习理论基础,第三年进入企业工作实习,第四年回到学校参与考核,取得证书。第二类学生是依托于企业的职工,无论是在企业工作还是在学校学习,都由企业付给此类学生薪酬,他们通过学习获取一定的学位证书,进而提高从业资格。“工读交替”模式对校企双方的沟通与融合能力要求较高,同时也对学校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4 澳大利亚—“TAFE”模式
“TAFE”(Tea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学院是澳大利亚国家投资主办的培训组织,其采用的培训模式被称为“TAFE”模式。该模式是由政府投资、行业主导、以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TAFE”模式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国家制订统一的教育与培训标准,行业制订整套培训计划,学校负责组织教学,对学生进行考核,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第二,“TAFE”学院招生没有年龄限制,鼓励“学习—工作—再学习—再工作”的终身教育模式。第三,“TAFE”学院面向不同层次的学生灵活提供多级证书,学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学习等级,分段提高。第四,政府、行业、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为培养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提供了保障。
目前,理论界对开放式自主创新环境下的校企合作模式尚未有统一的定义,但学校与企业在合作过程中最常采用的是以下3种合作模式[5]。
4.1 知识交易模式
知识交易模式是指校企双方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知识和技术的转移。在这种合作模式下,企业一次性买断其他机构的技术、专利以获取自身所需的理论知识。
知识交易模式的优点是不需要特地建立专门的部门对合作过程进行管理,知识转移的过程既快速又简单,成本较低,便于实施。此外,该模式能够有效降低产品开发的风险,因此在技术水平较低、内部技术要求不高的企业中较为常见。
然而,知识交易模式也有一些明显的缺陷。首先,企业购买了知识技术之后,能否真正理解、消化这些知识还取决于企业原本的理论技术基础,且这些从外部转移过来的知识到底能不能为企业带来真正的收益还是一个未知数。其次,除了购买成本之外,企业还需额外付出一些其他成本,如技术分析成本、价值评估成本等。最后,购买过来的知识和技术毕竟不是企业原创,企业往往只能加以运用,却不能真正理解其精髓,更不能将这些技术作为企业的核心技术去参与市场竞争。这也是知识交易模式最大的缺点。
4.2 委托研发模式
委托研发模式是指企业在不具备足够的研发能力时寻求其他能力较强的机构进行合作。在该模式下,企业提出研发需求,并为合作方提供研发资金。被委托的研发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完成企业的委托任务,且该机构必须与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竞争关系。因此,企业往往会选择独立学院等高等院校进行合作。
委托研发模式的优点是企业可以在被委托机构的帮助下获得自身需要的知识和技术,甚至可以将这些成果转化为企业的专利。这些专利技术不仅不易被竞争对手轻松模仿,未来还能作为企业的核心技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是委托研发模式与知识交易模式相比最大的优点。
委托研发模式对于校企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要求。首先,企业应毫无保留地与独立学院进行信息共享,且自身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因此,这种合作模式对企业的要求往往比知识交易模式对企业的要求要高。其次,独立学院应主动避免在委托代理关系中最常出现的“道德风险”问题,事先对自身科研能力做出合理评估,不随意夸大创新成果。
4.3 合作研发模式
在合作研发模式中,企业与其他机构共同投入资金、人力、技术等资源,共同分享研发成果,同时共同承担风险和利润。合作研发使得各参与方成为一个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彼此之间互相依赖,共同出力,同时,此模式特定的资本投入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了各参与方之间的信任程度,使得各方能够各取所需,最终达到共赢的目的。因此,合作研发模式是目前最持久、最稳定的一种模式,也是3种合作模式中最好的一种合作方式。然而,该模式要求各参与方之间要能够具备较好的信任基础,且合作要能持续稳定的发展下去,各合作方的利益要妥善协调、合理分配,不能出现机会主义行为。
以上3种合作模式在开放式自主创新背景下普遍存在,但我国学者郭小川通过实际调研发现,目前独立学院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大部分采用的都是委托研发模式[6],其原因有二。
一方面,从学校的角度出发,尽管学校与企业相比具有更强的理论基础和更高的科研能力,但学校对市场并不熟悉,很难做到研发出的产品能够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此外,高等院校尤其是资金资源比较紧张的独立学院,通常在成果转化失败时不愿意承担经济风险。因此,独立学院往往不愿意采用合作研发模式。
另一方面,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企业所需要的技术往往并不一定就能从其他机构处获取,因为有的技术并不是现有的,且其他机构也不一定愿意向企业转让自身成果。此外,知识交易模式只能使企业获取到技术含量较低的知识,这些知识很难成为企业的核心力量,久而久之,企业就不愿意花钱去购买这些无足轻重的技术了。
因此,对于校企双方而言,委托研发模式是目前最理想的、也是最常见的合作模式。企业通过校企合作获得自己需要的知识,并转化成自身的核心技术参与市场竞争;学校通过校企合作获得一定的资金和实践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输送更贴合市场需求的人才。
随着开放式自主创新时代的来临,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主动将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合作研发相结合,积极寻求外援,与各个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独立学院等高等院校要想获得持续性发展,就必须认识到校企合作对于高校发展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走校企合作的道路,不断探讨、学习国内外优秀的校企合作模式,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找到适合自身的校企合作模式,为社会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1]Henry Chesbrough. Open innovation: the new imperative for creating and profiting from technology[M]. USA: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2003.
[2]丁笙.开放式自主创新系统理论及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3]洪绍印.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路径探寻[J].科教文汇旬刊,2015(32):79-80.
[4]石丽敏.国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分析与研究[J].高等农业教育,2006(12):81-84.
[5]吕璞,林莉.开放式自主创新背景下校企合作模型及仿真[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9(22):112-117.
[6]郭小川.合作技术创新[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The Analysis of the Pattern of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Independent College and Enterprise under the Open and Independent Innovation Environment
Zhu Jun, Chen Linlin, Zhu Tianhao, Wei Wei
College of Computer Science, 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Zijin College, Nanjing, 210000, China
The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is bene fi cial to both parties and is an effective way torealizecomplementary of advantages and win-win cooperation. The open and independent innovation theory is explained, the signi fi cance of cooperation is analyzed, and the excellent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patterns are summarized. Thereafter, three cooperation patterns such as knowledge trading pattern,consigned research pattern, cooperative research patternare presented, and fi nally the best fi tpattern of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independent college and enterprise is indicated.
open and independent innov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dependent college; cooperation pattern
朱俊,硕士,讲师。陈琳琳,硕士,讲师。朱天昊,硕士,助理研究员。韦伟,硕士,副教授。
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协同创新环境下基于知识转移的校企合作模型构建及其运行机制研究”(编号:2016SJD63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