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迎迎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哈尔滨 150088)
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创新研究
王迎迎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哈尔滨 150088)
在我国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对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详细分析了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前教学实际进行了创新性的对策研究。
大学生;法制;法制教育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大问题,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群体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而目前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大学生自身法律观念淡漠、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对法律课程的重视和对法律的敬畏;在实际教学中师资力量良莠不齐,使用单一且落后的教学方法,教材重视理论但是脱离学生生活实际;一些学生在生活中受到负面社会新闻的影响,在家庭中受到个别家庭成员偏激和片面的引导。
1.1 大学生自身方面
(1)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较过去相比是有所增长的。大学生群体毕竟是高知和进步的群体,可是部分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却是很淡薄,当然,这与我国的历史发展背景存在一定的关系。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有些封建思想、封建伦理已经在我国流传了千年,至今在很多国民的意识中仍有残余。而要用法制、进步的观念去代替这些封建观念是一个艰难而又漫长的过程。
(2)大学生法制情感淡漠
法律情感是指社会成员对法律的心理情绪体验,是人们依据现行的法律制度能否符合自身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而产生好恶的心理态度。而大学生只有培养出对法律深厚的正面的积极的情感,进而才会遵守、尊重、敬畏法律。当代很多大学生受到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例如司法腐败,执法不严等问题,法律情感淡漠。一旦法律情感淡漠,就会产生对法律的不信任感,即使我国的法律体系完备,也会认为法律缺乏威慑力,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我国从千年的“人治”社会走来,曾经君权高于一切法律,在君权面前法律只是附庸之物。人们的脑海中始终残留着“权力至上”观念,对法律没有尊重和敬畏的正面情感。
(3)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
在当代中国,各种思想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中极端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等腐朽思想使大学生的思想受到强烈的冲击,大学生们身处各种高尚与腐朽思想的刺激之中,一部分大学生不能明辨是非,甚至对享乐、对金钱产生了信仰与崇拜,使他们对法制教育产生了怀疑和逆反心理,进一步对法律的权威也产生了怀疑,丧失法律信仰。也有一些大学生认为法律是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东西,只要自己不违法法律就管不到他,处于被动的守法状态。
1.2 学校教育原因
(1)法制教育师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
在实际的法制教育教学当中,各个大学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水平良莠不齐,差别很大。在一些综合性大学中,师资力量普遍比较有保障。在此类大学里,有的具有专门的法学院,配备了专业教授法律的教师,教师们不仅负责法律专业的学生授课工作,也负责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他们出身法律专业并且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对法学生进行普法工作游刃有余。在有些大学里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系,但是也配备了专门的法制教育团队。团队中有的教师还兼职律师工作,有着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在给学生授课的时候能够做到联系生活实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极大的提高了学生听课的兴趣,并且具有借鉴性,能让学生从中领会法律精神,吸取经验和教训。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大学都能够有条件配备专业的法制教育团队,有些大学的法治教育师资力量就相对匮乏。由于此类学校中缺少专业的法律教师,就由辅导员负责法制教育工作。这些辅导员本身的专业五花八门,基本上都是“自学成才”、“现学现卖”,法律知识水平极其有限。还有一些大学是由思想道德修养老师进行法制教育教学,按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进行的授课,由于这类老师擅长的部分是“思想道德修养”,所以把“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作为课程的主要部门,后半部的“法律基础”则是一带而过,影响了学生对“法律基础”部分的学习。
(2)法制教育教学方法单一落后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综合性教育,但我国现行的法制教育由于受到课本和学时的限制,多数仍采用最传统的理论讲述式的教学方法,只注重某些法律知识的讲授,忽视了对其法治精神的培养和完善。有些教师受自身经历和学历的限制,缺乏法律实践,不能使用案例教学法进行理论联系实际,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反馈情况不尽人意。对法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其法制观念,使大学生能够真正了解法律知识,认同依法治国,自觉遵守法律,而这种单一的教学方式很难达到上述的教学目标。甚至在这种枯燥的教学方式的教育之下,很多学生都觉得法律是个很无聊的东西,学习也仅仅是为了应付期末的考试,无形之中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3 家庭与社会原因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是每个人社会化的起点。大学生在走进校园之前就开始接受家庭的教育,并且持续伴随大学生的一生,法制观念的教育就是其中之一。家庭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启蒙之地,父母等长辈则是大学生的第一位法制教育老师,长辈们的言传身教会给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长辈中有人蔑视法律、钻法律空子、违反法律,都会对孩子的法律意识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在家庭中长辈能否为孩子树立好榜样非常重要。当代大学生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是家里的“小太阳”,很多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往往只偏重学习成绩,而学习之外的一切则视为浪费时间。一些孩子长大后往往缺乏与人沟通的能力、独立生存的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这都是长辈过分溺爱的结果。这样的孩子进入社会之后往往很少顾及别人的感受,以自我为中心,甚至采取错误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家长一味的溺爱孩子或者只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孩子思想品德、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养成教育,就无法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虽然我国目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有一些负面事件存在,例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知法犯法,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等,尤其在某些社会新闻中,见义勇为的英雄得不到褒奖,热心助人的市民反被诬陷,低俗下流搏出位的“网红”可以一夜成名,这些社会事件使大学生对法律产生了质疑和负面情绪,即使学校大力进行法制教育也很难和这些负面情绪相抵消。
2.1 高校法制教育观念要与时俱进
高校法制教育要符合当下大学生的特点,使大学生能够真正的敬畏法律和崇尚法律,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只有大学生信仰法律才会积极自觉地尊法、守法、维护法律。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核心内容,因此高校在对法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要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其中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大学生的权利观念,使大学生理解和捍卫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另外还要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的情感,进而自觉自愿的遵守法律。
2.2 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对高校法制教育的效果有重要影响。有些高校中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是非法律专业人士,未经过专业的法律培训,教学效果必然会受到影响,所以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有条件的高校应该配备法律专业的教师来担任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任务。如果学校条件有限,法律基础课的教师是非法律专业毕业,则应该加强对此类教师的专业培训,例如,聘请法律专业的教师对非法律专业的教师进行讲座,鼓励和支持非法律专业的教师自学考取法律专业的学位,以增强其法律素养,提高其法律教学能力。
2.3 创新法制教育教学方法
目前很多高校依旧采取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陈旧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大学生对法制课堂的要求。现在的大学生不仅想在法律课堂上学到法律知识,更要求课堂具有内容趣味性、教学方法多样性等特点。所以在课堂上应该积极使用案例式教学,在案例的配合之下理论就不会显得枯燥乏味。教师在案例选择上应该掌握一定的技巧,多多发掘和收集与大学生生活贴近的案例。教师要养成每天浏览社会新闻的习惯,用时下最新的社会新闻作为课堂案例,让学生感受到法律课的内容并不陈旧,而是与时俱进的。同时法律教师也应该与本学校保卫处或者学生处建立联系,收集本校发生的法律事件,这种发生在“校友”身上的真实事件更加具有教育意义。另外还可以采用课堂讨论法,和学生们共同讨论时下最新法律事件,讨论完毕后由教师总结和引导,以此来端正学生的法制观念,培养学生正确的三观。同时还可以利用课堂上的多媒体设备播放优秀的法制节目,例如《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对学生进行立体、生动的法制教育。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带领学生去法院庭审现场旁听,或者组织学生在课堂上进行“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直观的感受诉讼程序。在这些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之下会改变学生对以往法律课枯燥乏味的认识,吸引学生走进课堂、爱上课堂。
学校不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唯一场合场所,还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协同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家庭和社会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潜移默化的作用甚至超出了高校。在当前复杂的新形势下,只依靠高校传统的法制教育已经不适合当下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必须要高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在家庭中父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养孩子正确的三观,如果孩子的言行出现偏差要及时加以纠正。在学校中要引导学生养成自觉知法、守法的习惯。在社会中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法制氛围。以此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营造出最佳法制教育环境。
(编辑 赵欣宇)
Research on the Inno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WANG Yingying
(Heilongjia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Harbin 150088, China)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of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the idea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 in our country, college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process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legal educ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and puts forward some innovative countermeasures.
college students; legal system; legal education
2016-12-21
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省青年专项课题“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模式创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王迎迎(1984-),女。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G712
A
1672-0601(2017)02-00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