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聂鹏飞
加强党内监督更需党员“自律”
□ 聂鹏飞
为解决1956年发生的波、匈事件对国内党的影响,同时针对当时存在的党内问题,邓小平同志于第二年提出了“共产党要接受监督”(《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的重要论述,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对当时及以后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邓小平同志关于“党要接受监督”这一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是关键,党员自律是基础,需要每名党员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自律,做到自学、自信,自严、自省,自清、自警。
自学方能自信,自信方能筑牢思想之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是对党员思想认识的基本要求,必须铭记于心、严格恪守。党员作为党的意志的组成者、继承者和传承者,加强党内监督、强化个体自身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老虎”被打、“苍蝇”被拍,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念,也说明了一个道理:无论身处何职何位,一旦思想滑坡,必然会堕入万丈深渊。“欲立事,须立心”,“心”从何来?从不断加强党性的学习中来。党员永远是党的学生,只有通过自觉接受严格党内生活历练的学习教育,接受党的伟大革命精神的洗礼,才能不断加固自己“思想之堤”,才能更加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社会主义信念。目前,全党正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名党员都应牢牢把握住这次有利契机,主动学、时时学、反复学,坚持行为养成习惯,为自己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壮骨培元,真正做到“四讲四有”。
自严方能自省,自省方能维护党性纯洁。邓小平同志讲过,“要求党的生活严一些,团的生活也严一些”。党员不能仅仅依靠党的纪检部门的监督、组织领导与其他党员的监督,重要的是时刻头悬达摩克利斯之剑,心中警钟长响,经常自我反省,这样才能“临绝地而不衰”。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在与私企老板的交往过程中,被纸醉金迷的生活所诱惑,利欲熏心,贪污腐败,终被党纪国法所不容。他曾忏悔,“我只看到了里面的五光十色,没有看到里面的刀光剑影”“错不在官场,错不在商场,错在自己”。正是因为放松了自我要求,才会被刻到遭人民唾弃的耻辱柱上。“己不正,焉能正人”,与其在牢狱中悔恨终生,还不如在日常中多做反省,防患于未然。党员是时代的先锋、人民的楷模,首先应当做到的就是“正己”,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为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苦干实干。要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受住党和人民的检验,经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的考验,公正于心,处变不惊,才能任他红尘滚滚,我自风清月明,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自清方能自警,自警方能恪守廉政清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干净需要自清,一是要做到为人处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二是要做到自觉除污去垢,清除自身不正之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曾认为:“干部队伍出点小问题是难免的,但只要干事业就大节不亏。”如此荒诞不经的想法促使他的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绳墨之起,为不直也。”每名党员都要培养“自清”意识,经常照照镜子、正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对照党章要求严格审视自己,时刻提醒自己“吾日三省吾身”,认真反思自己所做、所为、所想,及时将各种消极腐败念想消灭在萌芽状态。清楚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不该做,防微杜渐;清楚自己犯了什么错误,重要的是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敢于直面失误、承认错误、积极改正,真心接受组织批评教育,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作者单位:中共夏津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