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老艺术的传承与创新首先应该保留原貌
——从梅花大鼓未入选前三批国家非遗名录谈起

2017-01-28 14:33邢晓阳天津市群众艺术馆300000
大众文艺 2017年5期
关键词:原貌大鼓名录

邢晓阳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300000)

对古老艺术的传承与创新首先应该保留原貌
——从梅花大鼓未入选前三批国家非遗名录谈起

邢晓阳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300000)

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很多东西都是从历史上传承过来的,然而虽然还是同一个名字、同一个品种,现在的东西和古老的东西已经或多或少地变了原貌和原味。比如“狗不理”包子吧,它现在已经成了规模经济,而且到处都有分号,还有,今天的“狗不理”无论在品种上还是在制作流程上都在创新,这样就让人很难寻觅百多年前“狗不理”的味道。其实,世界上许多事物都在创新发展着,创新发展能使它的生命得以延续,但我们在创新发展之时也应该注意首先保留好它的原貌。

2003年,我国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中国全面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内容已从原来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拓展到目前包括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门类。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标志着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了新时期。目前,中国各地都组织了专门队伍,开展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公布了三期名录,在其曲艺一项中有上百项曲种入选,其中有很多地方小曲种,有的曲艺曲种我们甚至都没听说过。令笔者疑惑的是,曲艺中的鼓曲大曲种——梅花大鼓却不在榜上。笔者认为,像梅花大鼓这样著名的鼓曲曲种,应该在第一批名录上就榜上有名,而三批过去了一直没见其上榜,这是为什么呢?是遗漏?肯定不会。是没有申报?肯定也不会。那么是为什么呢?笔者试图探求其中的部分原因,并试论对古老艺术的传承与创新首先应该保留原貌。

一、我市一些曲艺艺术品种申遗工作现状

曲艺是在中国分布很广的一种艺术形式。曲艺分为以说为主的相声、快板、评书、山东快书以及近年来流行的小品等,还有以唱为主的鼓曲,以及说唱结合的苏州评弹、北京琴书等。目前,曲艺的流行在南方主要是江苏、上海、浙江等地的评弹,以及主要在津京两地的鼓曲,尤其在天津,还保有目前国内最强的鼓曲阵容。老北京、老天津的人们十分喜欢曲艺,他们常说“生书熟戏听不够的曲艺”,每到有鼓曲专场的演出,台下的观众多为老年人,他们随着演唱打着拍子,连连叫好,可见爱曲艺懂曲艺的人虽然越来越少,但还是有的。

中国鼓曲曲种繁多,特别是在北方,鼓曲曲种现在依然活跃的就有20多种。包括河南坠子、天津时调、梅花大鼓、乐亭大鼓、京韵大鼓、单弦、京东大鼓等。北方鼓曲各个曲种大多来自于民间,很多甚至是产生和流传于“下里巴人”的地方,有的来自于农村甚至于“花街柳巷”,唯独单弦和梅花大鼓,均诞生和最初流传于清代中叶的北京八旗子弟聚集的地方,一百多年来主要传承和流传于北京和天津,所以它们被誉为“下里巴人”中的高雅艺术。梅花大鼓又在北方鼓曲中与京韵大鼓同为大曲种,所以梅花大鼓应该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中,但目前国家已经公布了三期入选名录,没见梅花大鼓上榜,而天津时调、乐亭大鼓、京韵大鼓、单弦等榜上有名。为什么梅花大鼓没有入选?笔者在网上看了目前三批的名录,咱们天津虽然是北方曲艺的重镇,但榜上有名的不多。特例举一些上榜的鼓曲曲种:(第一批)苏州评弹/江苏省,扬州评话/江苏省,福州评话/福建省,西河大鼓/河北省,东北大鼓/辽宁省,木板大鼓/河北省……(第二批)京韵大鼓/北京市、天津市,单弦牌子曲(含岔曲)/北京,扬州弹词/江苏省,长沙弹词/湖南省,杭州评词/浙江省,杭州评话/浙江省,绍兴词调/浙江省,临海词调/浙江省,四明南词/浙江省,北京评书/北京市,湖北评书/湖北省,浦东说书/上海市,讲古/福建省,湖北大鼓/湖北省,襄垣鼓书/山西省,萍乡春锣/江西省……(第三批)青海越弦/青海省,青海下弦/青海省,好来宝/内蒙古,哈萨克族铁尔麦/新疆,莲花落/山西省,长子鼓书/山西省,翼城琴书/山西省。

看到以上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曲艺品种,多数是我们不熟悉的,甚至是很少听说过的,有的甚至是小得不能再小的曲种,连当地人也多数不知晓,也就是说,这些曲种在全国,甚至在当地,基本上没有新人在传承,也没有什么演出的机会和票房,而只是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曲种和少数人的知晓罢了,这些曲种虽然很小,但笔者认为只有这样的小曲种才能算作“濒危”,才有保护的必要,这也许是它们率先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原因吧。

由以上部分国家级非物资文化遗产名录,笔者主观推断,我市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资文化遗产方面还是有一些问题的,这问题不是出在申遗中心,而是出在艺术品种本身。为此,笔者认为,在对古老艺术的融合与创新时应该注意保留原貌。

目前在中国天津,有一些茶园、小剧场经常上演鼓曲专场,每次都有天津市曲艺团梅花大鼓的演唱。目前天津市曲艺团演唱梅花大鼓的有中年演员籍薇和青年演员王哲,除了她们,其他地方很少有梅花大鼓的演唱了。可见梅花大鼓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它的传承是有问题的。一是如今在天津流传的梅花大鼓经过了若干次的改良,已经基本失去了原貌,二是传承人少,一个纯属“津派的”梅花大鼓,在全国,只有少数几个演员在传承,二是流派单,目前天津曲艺团的两位梅花大鼓演员中,籍薇是将韩派、白派、芦派融为一体而创新成的津派,王哲基本上也是这样,其他流派在京津两地的茶园几乎见不到了。由此看来,梅花大鼓没能入选的原因,一是现有的梅花大鼓演员是将几个流派的梅花大鼓融汇创新,创立了“津派”,这样就失去原有流派的味道,也就是说,目前天津的梅花大鼓不正宗;二是目前天津的梅花大鼓专业演员还年轻,籍薇50多岁,王哲40多岁,如果按照梅花大鼓一项来申报的话,它不正宗,如果按照津派梅花大鼓来申报的话,这个梅花大鼓还不能算作“濒危”。

二、梅花大鼓的源与流

天津是个曲艺重镇,也被誉为“曲艺之乡”,从有曲艺的那天起,天津就不乏表演曲艺的场所和一代代的曲艺演员,除此之外,曲艺的作者、琴师、改革者,在天津也是代代传承,为保持曲艺的与时俱进,一代代曲艺人对曲艺进行了革新和融合,这对于曲艺的传承是天津的独有的优势,是好现象,但对于申遗来说,却不是好现象。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曲艺曲种的原貌,而经过革新融合的曲种,现在依然有着良好剧场票房的曲种,严格说就不能算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了。

梅花大鼓是发源于北京,产生于清代中叶,时称梅花调,初为票友“清客串”时演唱,又称清口大鼓、北板大鼓。民国初年,金万昌及韩永忠、韩永禄、苏启元等对其进行改革,改革后的梅花调称为南板梅花调或梅花大鼓。

梅花大鼓又是盛行于天津的曲艺曲种。上世纪20年代末,金万昌多次来津奏艺,使金派梅花大鼓流入天津。在天津,对梅花大鼓起到启蒙传播作用最有成就的是邱玉山,他在上世纪一、二十年代在津各落子馆伴奏并授艺,那时候,梅花大鼓的演唱者所唱的梅花大鼓大多为邱玉山所授。天津早期的梅花大鼓艺人有许多是经过邱玉山的启蒙和教授的,如花四宝、花玉霞、花三顺,以后的花五宝、花小宝、周文茹等,都曾经他指点。在金派梅花大鼓艺术继续发展不断丰富的同时,一个新的流派——卢成科(花)派也盛行于津,它是随着梅花大鼓在津的长期变革、随着女艺人的增多而应运而生,并且得到迅速发展的。

卢(花)派是上世纪30年代在津产生的梅花大鼓的一个新流派,也曾被时人比为天津派的梅花大鼓。30年代初,曾为金万昌伴奏的卢成科再为花四宝操弦,且收花四宝为徒,师徒合作在演出实践中探索改革适应女声特点、发挥女声特长的唱腔和演唱方法,使梅花大鼓的声区趋向高音,腔型转为繁复,呈现出华美的色彩。

建国以后,为了表现新的生活,在天津的演员、弦师和作曲家对梅花大艺又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梅花大鼓最大的特点就腔调变化更丰富,伴奏更新颖,节奏比传统加快了一倍。

天津的梅花大鼓除在曲目上出现前所未有的改革创新并取得巨大成就外,在音乐上的改革亦普遍深入地展开。演员、弦师和音乐工作者,如花五宝、周文茹、花小宝、赵学义、籍薇、韩德荣、马涤尘、祁凤鸣、谢瑞东、韩宝利等,都在梅花大鼓的音乐改革中做出了贡献。而天津曲艺团现在在职的梅花大鼓演员,其演唱的都是经过多次改革的“津派”梅花大鼓,都是梅花大鼓改革创新的结果。

梅花大鼓虽然在鼓曲中属于高雅艺术,但是它在北京和天津多年来一直是曲高和“众”,自诞生以来,流派纷呈,传承久远,百花争艳。但时至今日,南板梅花调以及金派、卢派等多流派多演员多演唱的局面已经不见踪影,尤其在它的诞生地北京,梅花调和梅花大鼓更是难见,而梅花大鼓最早的模样更是难以寻觅。因此,梅花大鼓急需拯救,特别是在北京和天津,需要发起一项对梅花大鼓全面拯救的工作,虽然这项工作很艰难,但我们还要去做。按照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各项规定,我们要努力找到梅花大鼓各种源头和流派的传承人,从传承人那里进行录音、录像、记谱和文字整理,以保证各种流派的原貌不会失传。目前,梅花大鼓的原貌和各种流派传承人有的已经作古,有的已经不能自理,在我们痛心疾首之时,应该意识到,对梅花大鼓的寻踪溯源以及整理和保护迫在眉睫。

三、对古老艺术的传承与创新首先应该保留原貌

我们国家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是有着具体评审标准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程序和要求》所列的这些标准如下:(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我们看到,天津也有很多非遗项目成功地入选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这些项目基本上是保持了原貌的,比如京剧,无论是梅派、程派、谭派、马派,我们对其继承是首先注重保持原貌的。比如天津的老美华鞋、盛锡福的帽子,都成功地申报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很多小得不能再小的民间艺术,也成功申报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成功申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基本上有一个特点,就是在传承中基本上保持了原貌,或者在传承中属于“濒危”。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程序和要求》还阐明: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梅花大鼓是起源于北京,盛行于天津的鼓曲大曲种,我们可以联合北京的曲艺工作者努力尝试进行申报梅花大鼓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要在北京、天津多多接触曲艺界人士,寻找南板梅花调、金派梅花大鼓、卢派梅花大鼓以及其他流派梅花大鼓的老一辈艺术家或民间艺人,一个一个地寻找梅花大鼓的源与流,要找寻到并整理好梅花大鼓最早的曲谱、唱词,最早的照片,最早的一切资料,尽可能地为梅花大鼓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而献出一份力量。当然,梅花大鼓即使没有申报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没有关系,梅花大鼓在天津依然有它的存在空间,梅花大鼓也不会因此受到各界人士的冷落的。

梅花大鼓没有成功申报国家级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确实也为我们传承其他历史文化敲响了一次警钟,这就是虽然传承历史文化进行改革和创新虽然无可非议,但我们还要努力保留历史文化的原貌,这也是国家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只有属于“濒危”的,才是要急于拯救的,我们尽可以对一切历史上流传过来的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贝进行使用,进行创新,进行改良,以适应今天时代人们的文化需求,但在这些传承、改良中,我们千万不要把它们改得面目全非,甚至完全丢弃历史文化的原貌。

综合以上阐述,笔者总结以下三点:

(一)艺术是有生命力的,而且艺术价值越高的艺术,在其传

承中越是容易被创新和融合,能够接受创新与融合的艺术,正是体现了它旺盛的生命力,所以说,梅花大鼓在天津被创新与融合,成为津派梅花大鼓,我们对此应该支持和肯定。

(二)那些能够成功入选国家或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艺术品种,虽然能够得到国家的资金支持和政府的重视,但申遗不是所有艺术品种的必由之路,那些没有成功入选国家或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艺术品种,正说明它的旺盛的生命力,说明了它没有成为“濒危”的、亟需保护的。从这种意义上说,梅花大鼓没有入选国家前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不是坏事,而是一件好事。

(三)对任何有价值的艺术品种,我们在其传承中,尽可以根据时代需要和群众需求进行创新、改良和融合,但在我们创新、改良和融合任何一个艺术品种的时候,应该对其原貌进行整理性的保护和保留。

邢晓阳,女,1974年出生,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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