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

2017-01-27 10:48李彦辰
法制博览 2017年29期
关键词:宣传教育公众法治

李彦辰

章丘区第五中学,山东 济南 250000

新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

李彦辰

章丘区第五中学,山东 济南 250000

作为一名新时代环境下的学生,应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并且要明确在新媒体时代下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势,它不仅能够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也能大大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水平,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也能有效提升其教育水平,对我们学生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所以在新时代下应该合理的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而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并为促进学生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运用

一、法治宣传教育运用新媒体的现状与实效分析

(一)法治宣传教育中运用新媒体的现状分析

现今随着我国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传播技术的快捷性、高效性为社会发展提供很大的动力,并且公众也逐渐提升对新媒体技术的依赖,而新媒体也有效的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形式。尤其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新媒体技术为其提供了非常多的条件,有效的拓宽了法治宣传工作的渠道,也为人们参与到法治宣传工作当中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和机会,对公众的法治观念也会带来一定影响。对于新媒体来说其具有灵活性和交互性的特点,其能够有效的改变法治宣传形式,能够有效提升人们的法治素质。对于当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就是借助法治类网站来开展宣传工作。

(二)对于新媒体技术影响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的主要分析

对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来说,属于由多因素、多变量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动态、复杂的形式。对于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对公民的知情权以及言论自由的权利给予了一定的保障,并且也发挥了其舆论监督的作用与价值,也担负了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责任。并且新媒体有效的对普法宣传形式进行丰富,对立法工作、执法发展和司法工作等都带来了一定的改变,也可以说新媒体对于我国法治进程起到极大的意义。

二、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策略

(一)合理运用微博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在我国互联网时代下,微博的出现属于重要的标志性事件,由于微博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影响力以及互动性等优势,这些因素使得其用户数量不断增加,其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使得微博逐渐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形式。首先,相应的法治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部门应该建立其完善的微博平台,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只需要运用140以内的文字来更新相应的信息,这样不仅能够实现信息即时分享,还能够加大信息的宣传、互动与交流,用户只需要通过浏览、转发、评论等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从而在其中活动更多的信息,这样才能真正有效的实现新媒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微博对法治社会也有着积极有效作用,其体现在以下几点:其一,广大网民在微博中进行法治新闻事件的探讨,这能够体现公民言论自由,而人们在进行法治事件的深入讨论以及交流,能够提升其对我国法治制度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从而更好的起到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其二,微博也能够起到反腐的主要阵地,能够起到监督社会的作用。广大网民可以借助微博来对不法行为进行及时的报道,将不法行为曝光于微博平台当中,引发人们对该问题的讨论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从而起到反腐败的作用。

(二)借助微信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

自11年到现今微信的发展速度不断提升,其目前的每月活跃用户也已经超过五点四亿以上,是超越微博属于当前最受欢迎的社交平台,它不单一的是手机上的简单的应用,微信已经有效的覆盖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智能手机当中,属于当前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社交平台。而其中包含的公众号属于微信中主要的服务形式,已经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用户关注了微信公众号,而且企业和相关媒体的相应公众号是当前用户关注最多的对象。所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可以有效的借助微信来开展相应工作,从而更好的使微信用户在微信公众号当中获得更多法治信息,增强自身法制意识。运用微信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有以下表现:通过用户关注来实现司法信息的公开,例如,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关注,这样就会为用户每天推送在各地所发生的法制新闻、受关注的案件以及相应重大案件等信息,并且用户也可以通过该公众号来进行裁判文书的查询和观看庭审直播等。对于最高人民法院运用新媒体来推进司法公开,能够有效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示范作用,更好的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作用与价值。

(三)合理运用互联网+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价值

随着我国“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可以有效的借助“互联网+”实现法治宣传工作,首先,“互联网+”能够使法治宣传工作更加开放化,互联网+能够转变传统媒体形式的弊端,让法治走向大众,使人们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从而增强人民法律意识,对建立法治社会有效极大的帮助。其次,在互联网+的不断冲击下,法治宣传机构与受众间的界限也逐渐明晰,能够大大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力度,实现公众获取法律知识的便捷性。最后,互联网+能够加大法治宣传的自我进化能力,对传统的法治宣传教育进行进行全面有效的创新,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良好发展。

[1]孙付龙.新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D].南京师范大学,2016.

[2]郑碧爽.新媒体时代法治宣传创新研究[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6,04:71-74.

D920.0

A

2095-4379-(2017)29-0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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