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悖论与哲学”国际研讨会综述

2017-01-27 22:30:20胡兰双
哲学分析 2017年2期
关键词:悖论逻辑哲学

胡兰双

“逻辑、悖论与哲学”国际研讨会综述

胡兰双

受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北京大学外国研究所共同资助,2016年10月15至16日在北京大学人文学院召开了“逻辑、悖论与哲学”国际研讨会。本次会议邀请了来自美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荷兰、芬兰、南非、日本、菲律宾、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30多位学者参会,其中有多位国际知名哲学家和国际知名哲学杂志的主编等。会议设置了8位特约报告人,分别是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吉拉·谢尔(Gila Sher)教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罗伊·库克(Roy Cook)教授、香港岭南大学达雷尔·罗博顿(Darrell Rowbottom)教授、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迈克尔·内尔森(Michael Nelson)教授、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巴特尔德·柯伊(Barteld Kooi)教授、南非金山大学穆拉里·拉玛钱德朗(Murali Ramachandran)教授、台湾阳明大学王文方教授、辽宁大学刘靖贤副教授。

在开幕式上,此次会议组织者和主办者北京大学哲学系陈波教授致开幕词。陈教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他先简单论及悖论的定义和悖论的程度之分,从低到高列举了悖论的六种类型,然后重点讨论“悖论为什么对科学、哲学和教育是重要的?”这个问题,从多方面揭示了悖论研究的意义。悖论是提醒者,它们促使我们注意到:我们的看似合理、有效的共识、前提、推理规则在某些地方出了问题,我们思维中最基本的概念、原理、原则在某些地方潜藏着风险;悖论是挫败者,它们揭示了我们在某些方面的无知,挫败我们的理智傲慢、虚骄和自欺,要求我们保持理智的谦卑和恭谨;悖论是推动者,它们把我们置于一种冲突和矛盾的境地,推动我们去寻找摆脱矛盾、恢复一致的途径、方法和理论,由此推动哲学和科学的发展;悖论是教育者,它们教育我们不要只是记忆、接受和相信,而且要合理地怀疑和挑战;不要做教条主义者和独断论者,而要做温和的有节制的怀疑主义者,这种健康的怀疑主义态度有利于科学、社会和人生。陈波教授最后预祝此次会议圆满成功。

开幕式结束后,由特邀报告人美国加州大学吉拉·谢尔教授首先发言,其题目为《真理和超越:说谎者悖论的地位转变》。她认为,将“说谎者悖论”的研究作为真理论发展的必备条件的传统观点是不必要的,需要扭转这种观点,重新考量“说谎者”悖论与真理论的关系。如果真理论能够深刻注重实质的充分性(如它是否对“真”的本性作出了解释)而非应对一种官方的需求(如它是否是一致的理论),那么它能够自我发展而不必担心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说谎者”悖论。这种转变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转变,具体的方法就是构建一种具有实质性的真理论。谈及构建这种真理论所需要的原则,谢尔教授将其定义为一种高层次的“内蕴性原则”(Immanence),它由三个子原则组成,分别是低层面的内在性、超越性和规范性。其中,“内在性”意味着“内在于理论”,而“内在于理论”意味着“指向外在于理论的事物”;如果某个思想无意于或不能成功地对世界及其事物有所言说或者把性质(关系)归属于世界中的事物,那么它就不具有内在性。“超越性”意味着如下能力和实践:为了对特定的思想进行反思、检查、言说、提问和回答、设定规范或标准、挑战、性质归属等等而走到该思想之外。真(truth)所要求的超越性是对内在性思想的超越。思想的规范性是指,根据我们积极地或消极地重视的东西,询问、评价、设定标准,认可我们的思想、决定和行动。例如,下面的问题涉及思想的规范性,它也要求超越性的视角:世界是否如内在性思想X所说的那样?X所谈论的对象是否具有它们所归属的性质、处于它们所具有的关系?谢尔教授将内蕴性论题及其子原则总结为:(1)只有对内在性思想而言,关于真的问题才会出现;(2)真是内在性思想的规范性和超越性标准(真和假[非真]是内在性思想的规范性和超越性的性质);(3)真思想是内在性的、超越性的和规范性的。谢尔教授论证说,这种高层次的“内蕴性原则”加上传统的“等值原则”便可有效地阻止悖论的产生。

特邀报告人辽宁大学刘靖贤副教授做了题为《当公孙龙遇上弗雷格——东西方哲学中的“马悖论”研究》的报告,试图将中西方哲学研究的思想和方法相结合。刘教授认为,公孙龙马悖论的消解方案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进路,一种是抽象进路,以集合论为逻辑工具,主要通过共相、性质或概念的层次区分来消解悖论,这方面以冯友兰、赫梅莱夫斯基、成中英和冯耀明为代表;另一种是具体进路,以部分论为逻辑工具,主要通过部分与部分之间的组合关系来消解悖论,这方面以陈汉生、葛瑞汉、刘玉宇和任远为代表。但是这两种进路都不能令人满意。受弗雷格马悖论的启发,他认为公孙龙马悖论的消解方案也应该从逻辑学、语言学和本体论三个方面着手。在逻辑学方面,弗雷格马悖论是由于概念与外延的区分,而公孙龙马悖论是由于概念与复数的区分;在语言学方面,弗雷格马悖论反映了德语定冠词与不定冠词的替换,而公孙龙马悖论反映了汉语从单音词到双音词的演变;在本体论方面,弗雷格马悖论说明如何在具体世界之外设定出抽象世界,而公孙龙马悖论说明如何在自然现象的基础上模拟出宇宙图式。

特邀报告人香港岭南大学达雷尔·罗博顿教授的报告题目为《论伯特兰悖论》,主要介绍伯特兰悖论的相关内容,他不仅详细介绍了伯特兰的弦悖论,解释了其对理性决策的实用价值,还评估了包括近几年来提出的一些有潜力的解决方案。

在以上特邀报告人的大会报告之后,会议分为了两个会场进行报告和交流。专家学者们的报告内容大致可概述如下:

其一,针对某一具体悖论的研究。例如,华南师范大学熊明教授主要介绍了他对布尔悖论的研究,其题目为《布尔悖论及其修正期》。熊明教授认为,随着真理理论的修正,布尔悖论也经历了一个阶段的修正期。正是这段修正期,对于描述布尔悖论悖逆性的等级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这种等级,可以延伸出犹如数学的架构和性质一样的无限延展的稠密网络。香港学者、山西大学兼职教授周柏乔报告了论文《论古德曼悖论》,通过严格分析“绿蓝”(grue)这个词语的概念和范围来解决明确指示条件下的语义预测问题。还有很多学者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说谎者悖论作为研究对象,如安徽大学赵震博士做了题为《说谎者悖论何以成为一个问题》的报告,意大利米兰国际大学的弗兰卡教授做了题为《脸红的骗子》的报告,二者都是针对说谎者悖论的研究。前者认为说谎者悖论不同于其它悖论的原因在于矛盾形式的构建,并给出了三种消解悖论的途径;后者则是按照说谎者悖论的框架,构造出了两个新的悖论“脸红的说谎者”(the Blushing Liar)和“匹诺曹悖论”(Pinocchio Paradox)。弗兰卡教授比较了这两个悖论,并分析了其哲学意涵。

其二,针对逻辑悖论的整体研究。例如,南京大学张建军教授的报告《逻辑悖论的语用性质和悖论消解RZH准则》分析了逻辑悖论的定义及其消解标准。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历史考察和比较分析,张教授试图揭示逻辑悖论的语用性质,表明一个明确的“逻辑悖论”应该是一个语用学的概念。他建立了一个关于“悖论”解决标准的系统,并在此之上附加了“罗素—策梅洛—哈克准则”(Russell-Zermelo-Haack Criterion),简称RZH准则。上海大学王天恩教授以《悖论的一种描述方法》为题做报告,他认为悖论产生于一个描述与它所预设的隐含规则之间的冲突,紧接着他总结了典型悖论中该种意义上冲突的三种类型。王教授认为,描述理论与隐含预设之间的交织关系涉及哲学的基点,是根植于逻辑和哲学之中的重要课题。华侨大学王洪光博士则用一种哲学视角探究逻辑悖论,其报告题目为《多结论型的悖论逻辑LP+:一种哲学视角》,LP+是“the multiple-conclusion version of logic of paradox”的缩写。王博士的报告分为三部分:哲学动机问题,即为什么需要LP+理论;对LP+理论的解释和应用;对LP+理论应用的哲学评论。

其三,针对悖论消解方案的研究。例如,来自菲律宾的科泰·西·塞罗先生做了题为《一个简单而全面的解决身心问题的途径》的报告,他在梳理了笛卡尔和笛卡尔之后身心问题的发展过程后,将“能量”(energy)奉为解决身心矛盾问题的核心概念,认为“能量”是灵魂本质的关键。来自日本京都大学的大森仁(Hitoshi Omori)博士发表了题为《关于弗协调逻辑的统一问题》的报告,他在报告中提到,弗协调逻辑是因为ECQ(“ex contradictione quodlibet”的简称)问题而产生的,因各种动机而产生的弗协调逻辑系统只是在论证ECQ问题时有松散的联系,大森仁希望弗协调逻辑能够以一种更紧密的方式相互统一起来。他认为,弗协调逻辑之所以站在贝尔纳普和邓恩的四值逻辑以及普利斯特所发展的以悖论逻辑而著称的三值逻辑的对立面,恰恰是因为它的弗协调性这一核心特征。不同的弗协调逻辑系统可以根据它们的附加词和语义进行分类。大森仁讨论了这样一种分类方式,并且将雅斯科夫斯基(Jaskowski)的对话逻辑成功地运用于这个统一的图景之中。

其四,针对某一个悖论研究者的理论作出评判。例如,北京大学陈波教授以及香港浸会大学陈强立教授都评论了当代哲学家蒂莫西·威廉姆森的有关学说及其论证。陈波教授的发言题目是《反驳威廉姆森的二值原则》,主要是对威廉姆森所提出的“拒绝二值原则将会导致荒谬即逻辑矛盾”这种观点提出质疑,以下将这种观点简写为DBF。陈波教授首先从两个方面对DBF发出疑问:(1)在一个精心设计和构造的非二值逻辑系统当中,拒绝二值原则并不会导致荒谬;第二,DBF犯了用未经证明的假设来做论证的错误:威廉姆森所说的拒绝二值原则所导致的矛盾,只存在于二值逻辑框架下,而不存在于一些非二值逻辑之中;他所使用的塔尔斯基模式(T和F)本身假设了二值原则。陈波教授最后澄清了他反驳DBF的理论依据,即他自己关于模糊性的一般观点。陈强立教授的报告则对威廉姆森关于模糊性的认知主义做了批判性分析,其题目是《对威廉姆森秃头悖论认知消解方法的批判性讨论》。威廉姆森模糊理论表明,模糊词其实是有一定明确的界限存在的,但是由于人的认知限度而无法被认识到。陈强立教授认为,该理论无法合理解释如“大致”、“好”和“美丽”这样模糊词汇的模糊性。

分组讨论结束后,两个小组再汇聚到一起共同出席另外5位特邀报告人的报告。

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迈克尔·内尔森教授做了题为《定性变化的悖论》(The Paradox of Qualitative Change)的报告,内尔森教列举了日常生活中“煮咖啡”的例子,意在说明在整个变化过程中,始终存在相同的实体“从60度变化到212度的水”,这种变化是不违反矛盾律的,是可能而非矛盾的。具体的分析可以分别从两个问题入手:首先要确定句子“水是60度并且将在几分钟后变成212度”与句子“水在t1时间是60度,在t2时间是212度”是否表达同一命题,如果不是,则要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第二,时间修饰语“在t时刻”所修饰的是句子的哪个部分?是主语、谓语还是整个句子?对于第一个问题,内尔森教授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他认为像“水是60度并且将在几分钟后变成212度”这样的时态语句并不是为了描述某个具体的时间命题,而是为了替代描述一种不可通约的时间命题。他认为将“原子命题的时态当做语句基础”的观点要求一种非还原主义的时态,特别是现在时,所以在预设理论中,现在时享有特权。但是,这种观点是违背时间哲学的现在主义(presentism)理论的。因而,内尔森教授认为,绝对过去的事物和绝对将来的事物和现在的事物是同样真实的,我们应该拒绝专制主义所做的那种预设。对于第二个问题,他认为时间修饰整个句子是最完美的答案,因为前两个选项会对形而上学的改变做出不合理的解释。总之,内尔森教授认为,想解决变化悖论需要完全接受现在时态的现实性和不可通约性,并且拒绝专制主义的“现实的法则是非透视的”这样的推论。事物的本质和原子命题的真值不能还原为某个具体的时间。

台湾阳明大学王文方教授做了《普理查德对激进怀疑论悖论的解决》(On Pritchard’s Solutions to Radical Skeptical Paradoxes)的报告,他首先介绍了普理查德所给出的两个激进怀疑论悖论的具体内容,并且解释了前提的合理性和推理结果的相悖性,然后详细介绍了普理查德解决两个悖论的方案和自己对于普理查德消解方案的看法。普理查德对第一个悖论的消解方法是运用维特根斯坦式的方法,根据维特根斯坦的理论,每一个合理的评价背后都会预先设定一些不需要解释的“核心承诺”(“hinge” commitment),因此它们是无需根据的。普理查德认为消解第一个悖论的关键就在于这些“核心承诺”不是信仰,有两点理由支撑这样的观点:第一,它们是预先的假设而非推理的结果;第二,它们没有根据性可言。所以第一个悖论中原本被认为合理的条件二就被排除在外了,它实际上并不受演绎封闭性原则的保护。王教授并不认可这种解释:首先,普理查德给出的两点理由只是维特根斯坦理论的一些不重要的结论而非对于“不是信仰”的合理解释;其次,根据人们对于信仰的理解,这些“核心承诺”符合信仰的要求。普理查德对于第二个悖论的消解源自他对于第二个悖论的前提一的解释,他认为前提一是不成立的,原因在于其中隐含了一种假设,即认为既然人不能凭借经验区分处在“好”和“坏”哪一种情境下,那么在任意一种情境下,人们沉思而得到的理性证据应该是相同的。这个假设被认为是不成立的,可以用认识论的析取论的核心命题(ED)来解释。王教授认为这种解释方法也是镜花水月,并给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我们要严格区分一种感觉(如“头部受到撞击后看到满天星”)和感觉到实在(如“夜晚看到满天繁星”),前者是可沉思而非真实的,后者是非沉思但现实性的,只有将二者相结合,才能真正掌握ED原则的核心。

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巴特尔德·柯伊教授做了题为《可知性的歧义性》(The Ambiguity of Knowability)的报告;报告围绕菲奇悖论(Fitch’s Paradox)展开,首先介绍了菲奇悖论的具体内容,认为菲奇悖论的产生是对“证实论题”(Verification Thesis)的威胁,即对“真理都是可知的”这一原则的否定。但柯伊教授认为,之所以认为“证实论题”在这里失效,是因为人们将有关dere和dedicto的可知性的解释相混淆的结果,但这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为证明以上观点,柯伊教授区分了dere和dedicto,在一般的意义上讲,对于dere的解释是超出某些模态词的辖域之外的,而对于dedicto则包含在某些模态词的辖域之中。但是,这种一般性解释不足以完全解决菲奇悖论,需要严格建立一个具有二阶抽象谓词的形式语言去区分dere和dedicto。因此,柯伊教授为此建立了一个包含三个关键元素(对于知识的解释K、对于必然性的解释□、二阶的抽象谓词λp)的二阶形式语言,其中将“可知性”(knowability)处理成一个复杂的二阶谓词,再通过形式论证,便可以消解菲奇悖论。

南非金山大学穆拉里·拉玛钱德朗教授做了题为《KF-自证法:走向对可知识化的预言悖论的一个统一解决方案》(KF-Bootstrapping: Towards a Unified Solution to the Knowledgeable-Prediction Paradox)的报告。他主要是从“意外考试悖论”入手,首先讨论了索伦森和奥林对于此悖论的分析,认为他们的解决方案没有给出“意外”这个词的一个合理解释。接着他也对威廉姆森和贾纳韦的解决方案表示担忧,认为他们也有各自的不成功之处。他论证说,最适合像“意外考试悖论”这样的知识预言类型的悖论消解方案,是他自己对“自证法”的诊断,其要点是:人们不能凭借知道某人知道某些东西而获得关于非认知的事实的知识。这个方法将给预言类悖论一个统一的解决方案。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罗伊·库克教授做了题为《拥抱复仇和逻辑后承》(Embracing Revenge and Logical Consequence)的报告。他首先为我们展示了“拥抱复仇”的哲学意义,通过古典形式语言的逐步扩充,又为我们展示了“拥抱复仇”的语义学图景,这种图景要求接受这种“复仇”作为语义理论本身固有的特征,尊重语言现象的生成,它提供了关于真、假和更为普遍接受且满足要求的语义值,并且以一种神奇的方式寻回古典的推理形式,因而很有必要建立一个关于这种语义图式的严格的形式语义学。库克教授本人试图建立这样的形式语义学,并且解释了一些相关细节,界定了其中的概念。最后他探讨这种形式语义下的逻辑后承。

最后是简短的闭幕式。陈波教授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再次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以及所做的精彩报告,并且希望本次参会的国内外专家学者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明年将要举办的“真理、逻辑和哲学”国际会议。在此之前,陈波教授已经举办过四次“逻辑和哲学”系列会议,分别是“弗雷格、逻辑和哲学”国际研讨会(2011)、“克里普克、逻辑和哲学”国际研讨会(2012)、“蒯因、逻辑和哲学”国际研讨会(2013)、“威廉姆森、逻辑和哲学”国际研讨会(2015),加上此次“悖论、逻辑和哲学”国际研讨会,使得“逻辑和哲学”系列国际会议逐渐成为北京大学哲学系的品牌活动,不仅吸引了一批固定的海内外学者前来参会,并且每年会议代表中都有当前炙手可热的哲学家和新锐学者,参会者人员构成广泛,会议报告质量较高,国内外影响力逐渐扩大。

(责任编辑:肖志珂)

胡兰双,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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