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永清
(上海市闵行区地方办公室,上海 闵行 201100)
一部对志书编纂具有参考价值的方志论文集
——解读《陈曼平史志文丛·漫漫集(第二卷)·地方志研究》
沈永清
(上海市闵行区地方办公室,上海 闵行 201100)
陈曼平所著的《地方志研究》是一部编纂实践与理论相融的地方志研究文集,其内容涵盖了志书编修、出版、评论等方面。文集中有关篇目创新和修订打磨,社会内容的以人为本,入志照片的文字说明,索引编制,评论志书中的见解,地方志编辑责任意识等论题对于指导志书编纂具有参考价值。
方志研究;篇目创新;以人为本;照片说明;索引编制;责任意识
《陈曼平史志文丛·漫漫集(第二卷)·地方志研究》①《陈曼平史志文丛·漫漫集(第二卷)·地方志研究》,时代出版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书社2012年8月版。(下称“文集”)是广西地方志学术委员陈曼平从事地方志工作20多年,参加《广西通志》有关专志的编纂指导、评稿、审稿、编辑出版工作后实践与理论相融的地方志研究文集。主要收录地方志论文及相关文章,共61篇。版面文字55万。内容有:志书编纂全面质量管理与建立质量保障机制,第二轮志书篇目创新,志书索引的编制,建立地情网站,加强志书著述性,思想道德建设、非公经济、人物、人口、土地等专业志的编纂,入志照片的说明文字撰写,志书总纂,新方志评论,方志编辑之职责,资料工作等,涵盖了志书编修、出版、评论等方面。笔者读后感触甚深,得益不浅,现择其要者解读如下:
文集中《浅谈第二轮志书篇目创新的几个基本问题》②《陈曼平史志文丛·漫漫集(第二卷)·地方志研究》第14~21页,以下只标页码。认为:准确把握地情是篇目创新的关键。必须明确地情与篇目之关系,地情是第一位的,篇目是第二位的。只有分析、研究地情才能准确把握地情,篇目才可能反映地情,才可能有所创新。其文曰:“篇目创新,实质上是以创新的思想和观念为先导,正确处理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问题。……篇目创新的关键是把握好所要容纳的内容,研究地情是篇目创新的前提之一。……在拟定第二轮志书篇目之前,最重要的是研究地情,把握地情,要从地情实际出发,量身定做,找到内容与形式的最佳契合点,设计出合乎地情特征的个性化篇目。……只有地情把握得准了,篇目创新才有可能脱颖而出。”
笔者认为,研究把握地情才有篇目创新之意的观点值得关注,对第二轮志书篇目设计具有指导意义。对于个别不搞地情调查研究,盲目照抄不合地情实际的所谓创新篇目,实际上进入了篇目创新的误区。
其文指出:“地方志的创新必须坚持继承与发展统一的基本原则,篇目创新必须是在继承上的创新。故第二轮志书篇目应在继承前志篇目合理部分的基础上不断发展,调整、改造、重塑得更完善、更合理、更科学,更有利于反映新的地情面貌。……第二轮志书篇目对前志篇目作合理的继承,保持一定的同一性,这是由客观地情发展所决定。”
笔者认同上述观点,第二轮志书篇目创新,必须处理好与前志的关系。认真研究前志,也是第二轮志书篇目创新的前提之一。只有把前志研究透彻,找出精华与不足,拟定第二轮志书篇目时才心中有数。吸取前志篇目合理的部分,改革其中对记载新地情不相适应的部分,使第二轮志书篇目更好地容纳地情内容,这才是在继承基础上创新的科学态度。相反,不读前志、不研究前志,完全否定首轮新方志编修20年的成果和众多修志前辈的经验与智慧,或者不加鉴别地全盘照搬,都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指导下的创新。
其文认为:“以志为主,才能保证地方志的健康发展。至于兼容新体,是为了给志体壮威,而不是城头易帜;是为了给志体增添新的激活元素,使之更加生机勃勃,而不是作换血术,取代本体生命因子,使志体异化、消亡。志书能在中国传统文化之林中自成一派,代代相传,永不断章,与其自成一体的体例有很大关系。以志为主体,以时为序,纵写始末的志体对记载事物发展的过程,系统反映地情资料的历史连贯性,有着明显的优势。如果以他体取代了志体,恐怕就志不成志了。……如果人为地将志体史化、鉴化,无疑如同破坏生态平衡,将会给方志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会造成地方志的生存危机。”
笔者认为,第二轮志书篇目创新的上述观点,值得志书编纂者关注。篇目创新不仅仅是个形式问题,而且是如何使形式与内容达到最佳结合的问题。篇目创新实质上是以创新的思想和观念为先导,正确处理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问题。而准确把握地情是篇目创新的关键。坚持继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是篇目创新的基本原则。坚持志体的主导、主流地位,是地方志健康发展的保证。对篇目设计引进新体裁必须考虑其适应性。对体裁的选用,要据内容而定,以适用为好。
文集中《从修改打磨篇目入手,提升志书编纂质量》①第22~30页。一文提出“篇目设计的修改打磨是提高志书编纂质量的重要步骤和必要环节”的命题,值得第二轮修志者注视。按照新方志的编纂实践,无论是首轮还是正在进行的第二轮修志,都把制定篇目作为修志的第一步工作,也是贯穿修志编纂全过程并直接影响着志书质量的重要环节。新方志的编纂实践也证明,没有一部志书篇目的制订自始至终是一成不变的,要想提高志书质量,对每一部志书的编纂都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精益求精。对篇目狠下功夫,进行仔细推敲、反复打磨、不断修改完善是必要的。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拥有资料的多寡及形成的基础志稿中存在的问题,应该修改的就要修改。新编上海市《奉贤县志·编后记》②《奉贤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9月版。曰:“《奉贤县志》的编纂,时近6载,八易纲目。”《奉贤县志·编后记(1985~2001)》③《奉贤县志(1985—2001)》,方志出版社,2007年11月版。曰:“续志纲目九易其稿。”其“易纲目”之举即是对志书篇目修改打磨的过程,亦是提升志书质量的重要环节。
其文从新方志编纂实践中总结出对篇目进行修改打磨的5个层次:“第一次,在收集资料完成后进入编写初稿之前,要根据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对篇目作出修改。……第二次,对初稿作总纂时,要根据各位作者撰写有关篇章志稿的实际情况,站在一本书的角度、全局的高度,进行整合统稿,往往要对篇目作全局性的调整完善,进一步分类归并,理顺篇目结构,调整好资料布局。……第三次,开评稿会后,根据评稿会上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一般由编写者、总纂、主编共同完成。第四次,送审查验收后,根据审查验收意见进行修改,一般由审查验收者和编写者、主编共同完成。第五次,在出版阶段,编辑加工、多次校对过程中,仔细推敲、精心打磨,还有一些补救性、精加工的修改,一般由编校人员完成。”此经验总结,可为第二轮修志者学习借鉴。
在第二轮修志中,大多数修志者重视对篇目的修改打磨,但也有受学术浮躁不良风气的影响,或者认为篇目既已确定就不必再改,或者受到赶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忽略修志过程尤其是后期对原制订篇目的修改完善,有的甚至对进行推敲篇目、反复打磨有抵触情绪。这是一种不符合志书编纂工作自身规律的错误认识。修志工作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改变原设计篇目,不断修改打磨,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篇目的修订打磨是提高志书编纂质量的重要步骤和必要环节,不可等闲视之。
修改打磨篇目应注意的问题:一要体现出编纂者的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二要体现编纂者的理性思维。三是应慎重对待篇目修改,切忌随意性。四是在编写阶段的修改,编写者、主编与指导者,审查验收者双方、三方之间要沟通,达成共识。五是在通过审查验收、出版阶段,若还有大的、重要的修改,应按程序再次报审。这是陈曼平20多年编纂《广西通志》各专志的实践积累后的理性总结,可为今后修志修改打磨篇目作指导。
笔者认同文中所言,对篇目修改打磨是确保和提升志书编纂质量的重要举措,这是从第一轮修志编纂出精品佳志的实践中得出的成功经验;在今后修志中,修志人要避免治学浮躁等不良风气影响,克服为赶进度而不愿花功夫修改打磨的急躁情绪,重视从修改打磨篇目入手,狠下功夫精心编纂,确保和提升志书编纂质量。
文集中《小议志书记述社会人文内容要以人为本》①第37~44页。一文首先提出“志书记载主体:编修‘官书’与重视‘民本’”的命题。重官不重民的记载在第二轮已出版志书中常有显示,这是第二轮修志应注意纠正的倾向性问题。社会主义新方志的记述内容必须要反映为谁发展、靠谁来发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这些基本问题,打造出“治世”与“普世”有机结合,“官书”与“民书”高度统一的、深受人民喜爱的志书。此文认为:第二轮修志,应“记工作、政绩与记地情、民情”。具体方法有二:(一)篇目设计方面,不仅设置记载政绩、成就的篇章,还要设置有关反映地情、民情,反映党和政府需要了解、必须面对与解决的社会现实问题的篇章。(二)“记高层、精英与大众、草根”。志书以人为本,在记载精英人物方面,要突破“官本位”和“政府主体”的局限,应多层面记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杰出代表。其文又提出“志书体例笔法:实录直书与尊重人权”的命题。在志书编纂中,人的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等一般容易受到关注,而另一些重要权利,如隐私权、名誉权、人格尊严等,往往会被忽视,记述事实时,一味遵从志书体例笔法的实录、直书的原则,往往不自觉地造成对一些人的伤害,有的甚至涉及人权问题。具体表现有:(1)“记述正面人物的事迹、记事业发展业绩时,将记述主体活动涉及的对象——受惠者的个人信息详细记述,无意侵害其隐私权,甚至损害弱者、相对弱者人格尊严。”(2)“记述反面人物、记恶性事件时,将非记事主体的对象——受害人作为连带关系点名记述,使之不光彩地‘被入志’,间接受到负面影响。”(3)“记述公检司法的活动,尤其是记载案件时,对尚未判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嫌疑人,不分案件性质恶劣轻重,不论社会影响程度大小,统统点名记述,使某些人还享有的某些公民基本权利者受到损害。”
笔者认为,此文从“志书记载主体:编修‘官书’与重视‘民本’”和“志书体例笔法:实录直书与尊重人权”两个方面,即从理论与操作两个层面如何解决志书记述人文内容以人为本,提供具体能操作的方法,对今后志书编纂具有指导意义。
文集中《如何提高入志照片说明文字质量之我见》①第299~308页。一文首先指出首轮新方志中入志照片说明文字之不足。“在首轮新方志编纂实践中,往往注重照片的搜集、选择和编排,而忽略照片说明文字的撰写,在思想上以为在整部志书编纂中,入志照片说明文字是‘小儿科’,无足轻重,随便写写就可以了,一般很少下功夫研究如何提高入志照片说明文字质量;再则对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功能、编写规范、质量等探讨也比较少,缺乏理论指导和规范性约束,因而随意性比较突出。志书、志稿中入志照片的说明文字的质量并不理想,没有很好地体现说明文字的功能与作用,存在不少问题。”入志照片说明文字几乎成为提高志书编纂质量的“死角”“盲区”。
文集在《关于撰写入志照片说明文字问题的探讨》②第109~116页。一文中明言,首轮入志照片说明文字存在着如下问题:1.说明文字不得体。即不合志体。没有按志书行文规范进行“直书其事”的纪实性表述,而是用描写、渲染、夸张、想象、抒情等文学艺术的手法,说明文字带有浓郁的文学艺术色彩。2.说明文字记述要素不全,解说不完整。主要是时间、地点、主体对象、事件等基本要素不齐全。问题最多的是缺记时间、地点,致使照片失去存史价值和使用价值。3.说明文字未紧扣主题,或主题不够鲜明突出,甚至与编排照片的专题内容主题无关。4.说明文字与照片主体内容脱节,文图不符。5.说明文字不够规范。其表现一是不符合志书行文规范,二是在一部志书内对共同事项、同类问题没有统一规范。6.说明文字表述史实不够准确,或有错漏,或与志文相矛盾。7.说明文字不够精炼,文字过长。8.连续性的系列照片或相关组合照片的说明文字未能反映出照片内容的内在联系,缺乏整体性。
在总结首轮入照片说明文字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如何提高入志照片说明文字质量之我见》一文就第二轮志书如何提高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撰写质量进行探讨。
其一,撰写入志照片说明文字要遵循志书的体例和引文规范。具体要求是:(1)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对照片进行纪实性解说,文风朴实,述而不论。(2)文字精练,简明扼要,篇幅简省。(3)记述要素要有统一规范,体现严谨性。
第二,入志照片说明文字要准确。一是对照片中人物的姓名、身份(职务、职称等)、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事项,对照片中场景、物体的名称、地点、形成时间等基本信息要素,表述要真实准确。二是照片说明文字与志文中篇章节目相关之处的记述要吻合,避免照片说明文字与志文对同一事项的记述相矛盾。
第三,撰写入志照片说明文字应尽量体现其信息功能。具体要求是:(1)最大化地体现对照片信息主体的解说功能。一是说明文字提示照片的主体内容要素应齐全。二是准确诠释照片主体内容,紧扣主题,揭示主题,构成体现一个主题的完整的信息单元。(2)恰如其分地体现对照片相关信息的扩容功能。可以交代与照片密切相关的背景资料、连带资料,拓展照片的信息容量,揭示照片的主题意义。
笔者认为,《如何提高入志照片说明文字质量之我见》和《关于撰写入志照片说明文字问题的探讨》二文既总结了首轮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不足和存在问题,又对第二轮志书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撰写提出规范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对于提升入志照片说明文字的质量具有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
文集中关于续志编制索引的论题有《浅谈续志索引的编制》①第66~76页。《续修志书编制索引浅探》《方志索引基本问题的再探讨》《续修〈广西通志〉专志、市县志索引的编制》②第230~270页。《再谈续修志书索引的编制》③第289~298页。等5篇文稿。从文稿可以看出,作者对第二轮志书编制索引研究具有独到的见解和一整套完善索引的规范以及可供实际操作的编制索引方法。
胡乔木指出:“志书作为工具书,索引是必不可少的,它为读者提供了方便。”④胡乔木:《希望〈上海市志〉提高质量、严格要求》,《中国地方志》1990年第4期。然而首轮志书大多未编制索引。由于学界的呼吁,第二轮志书索引编制有所增多,但至今尚未普及。2008年9月16日中指组颁发的《地方志质量规定》明确指出:“索引”为第二轮志书必备的八种体裁之一。
《再谈续修志书索引的编制》一文首先明确编制索引的意义:“利于完善志书体裁,促进志书出版与国际接轨;利于检验志稿质量,尤其是检验总纂质量,增强志书整体性;利于增强志书实用性,引导读志用志,促进志书开发利用和修志成果转化;为建立地情资料数据做准备,打基础。”同时指出:“编制索引,不仅仅使志书达到体例完整、体裁得当的编纂质量要求,而且十分有利于检验志稿编写的质量,纠正编纂中的失误。因为衡量志稿编写质量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检验入志资料是否丰富真实,资料编排是否科学合理、统筹协调。在编制索引过程中可以进一步熟悉入志资料,而对入志资料熟悉程度的加深又有助于提高对全书的整体驾驭能力,有助于对整部志书的结构体例进一步审视和通盘思考,尤其是在摘登、标引检索标目和地址(出处)过程中,往往能发现一些编写志稿时不太注意到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必要的交叉重复、分类不当、资料错置、同一事物各处记述前后矛盾、文表不一等问题,及早纠误补遗,把错误、矛盾等质量隐患消灭在志书面世之前。”由此可见,编制志书索引,可以起到对入志资料总审核和有效治理失误的作用,编制索引也是检验和提高志稿编写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
然后阐明索引编制的基本方法:(一)指定凡例,即是使用索引的说明。(二)标引款目。(1)款目的结构,包括标目项、说明项、指引项。(2)款目的标引。同时提出:“续修市县志索引宜以一般地情索引为主,一般地情索引或称基本地情索引,是志书基本的必备的索引种类。这类索引揭示、反映的是本志的内容、本地的基本情况。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十一条第(八)款:“分类标准统一,名称概念清楚,提炼的标目符合主题愿意,附缀的正文页码准确。”这是对索引编制质量的基本要求。此文还提出:“编制索引,在达到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有更进一步的质量目标——最大化地实现索引的功能。”
笔者认同上文所言编制索引的深远意义和具体切实可行的编制方法,建议修志者学习明确其意义,把握其编制索引方法,提升其所编志书质量。
文集中有6篇是志书评论⑤第309~348页。,评论的志书有《广西通志》中的人口志、政府志、出版志3部,《寺村镇志》《林杂林场志》和《十里长街——坎墩》等乡镇志3部,另有一部评个人文集——《邵长兴方志文存》。其评论方法是评其特点,评其编修成功之处,同时发表评论者的独到见解,以评论总结编修实践,同时推动指导志书的编修。
例一:《一部地方性突出、科学性较强的专志——浅谈〈广西通志·人口志〉两大特色》,其文从地方性、科学性两个方面对志书进行评论。地方性之表现是:(1)民族特色鲜明浓郁;(2)地域差异性突出;(3)历史人口概貌较清晰。科学性之表现是:(1)科学地反映人口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关系,彰明因果,揭示规律,为制定适应社会发展的人口政策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2)广泛吸收新的科研成果;(3)对人口现象进行系统的科学分析。读此评论后笔者对《广西通志·人口志》的地方性与科学性影响深刻,体会到评论者的独到见解,其编纂方法足以为同类志书所借鉴。
例二:《乡土气息浓郁经济人文并重——评〈寺村镇志〉》一文指出:“《寺村镇志》就特意把县志‘点’不到或在文中简写却在篇目上看不到的小事项到上篇目,以此补县志的局限,这恰到好处,因为其把握了乡镇志的定位,明确自己的身份与角色,找到了乡镇志自身生存的空间。”明乡镇志应详县志之略,略县志之详。告诫志人“乡镇志一本正经模仿县志,照葫芦画瓢,把乡镇志弄成县志的简缩本,乡镇志还有什么必要存在呢?”编纂乡镇志的指导意义彰显。
文集中《志稿编辑加工的几项工作》《〈广西通志〉编辑主体意识与提高专志质量》《试论地方志编辑的责任意识》《必须强化省级志办编辑工作的两个重要职责》①第349~351页。等4篇文章专题讨论了地方志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对于提升第二轮志书的质量具有现实意义与实用价值,应该引起方志界的关注。《试论地方志编辑的责任意识》一文开篇明确指出:地方志专职编辑也应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为提高质量作贡献。省(自治区)、市、区县地方志机构的专职编辑人员负有行政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两个职责是组织指导志书编纂和审查验收志稿。专职地方志编辑必须明确自己不仅仅是对志稿文本编辑加工的编辑人员,而且是负有组织指导志书编纂和审查验收志稿行政职责的修志工作者,否则不能真正当好专职地方志编辑的角色。其文对地方志编辑的责任意识规范为二:
第一,地方志编辑的导演责任意识,主要体现在主动做好组织指导志书编纂工作。组织指导志书编纂是对志稿文本编辑加工的前提条件,也是提高志质量的基础工作,属组织范畴,与图书、期刊的组稿有相似之处,其目的是要按时获得合乎组稿一方意图和质量要求的编辑文本。但地方志与图书、期刊的组稿大有区别。图书、期刊的组稿一般不加入作者的写稿过程,作者自主撰稿。地方志编辑的组稿,则从篇目框架的制定,到资料的搜集,再到指导作者按照志书体例与行文规范编写志稿,甚至编纂班子的组建、人员的培训,都具体指导,介入到志书编纂的全过程,把专职地方志编辑的组稿称为“导演”是如其分的。要组到高质量的志稿文本,必须脚踏实地做好编纂指导工作,故专职地方志编辑必须强化导演责任意识。其文曰:“从首轮新编地方志的实践看,是否认真搞好组织指导志书编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修志工作能否顺利展开,影响到志稿编辑文本质量基础的优劣。一般地方志办的专职编辑积极加入编纂第一线,甚至上门指导、服务,在志书编纂过程中步步引导并指导得法的,拿出的志稿质量基础大都比较好,修改形成的送审稿基本达到出版水平,编辑加工的难度相对减少,大都能顺利通过审查验收,并且经编辑加工后质量上档次。相反,淡化导演意识,疏于组织指导,在编纂过程中很少与作者一方沟通,而是被动地坐在机关里,守株待兔似地等待志稿送上来,结果难以尽如人意,甚至会出不合格作品。”其文从正反两个方面总结首轮地方志编辑的组织指导志书编纂导演的责任意识。在第二轮志书编修中更应让地方志编辑增强意识,切实做好志书编纂指导工作,从组稿基础入手提高志书质量。
其二,地方志编辑应强化审查验收志稿的把关意识。对志稿审查验收是作为“官书”的志书出版前例行官方检验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保证志书质量的必经环节。这项工作一轮修志以来由各级政府委托同级方志办公室来实施,实行县、地、省(直辖市、自治区)三级审查验收制度,省(直辖市、自治区)级负责终审定稿。例,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0年1月8日公布的《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规划》要求:“规范评审验收。志书完稿后,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一评、二审、三验收’,即各承编单位组织志稿内评内审,再由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志稿进行‘一评、二审’,最后由市地方志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对志稿进行验收。”据此地方志工作者一定要明确自己肩负政府赋予的重要行政职责,深刻认识审查验收志稿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质量意识和把关意识,否则,难负审编重任。此文认为“审查验收志稿工作十分重要。政府把审查验收志稿这一重要的职责赋予专职地方志编辑,专职地方志编辑应不辱使命,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扮演好两个角色:官书质量检验鉴定的把关者,志稿精(深)加工的专业技术员。面对志稿编辑文本,所要做的工作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对出版物文稿进行编辑,而是既审查验收又编辑加工。要努力创造审查验收与编辑加工相结合、审编并行的业绩,把审读意见当作编辑加工的向导,把编辑加工作为对审读后的志稿的进一步完善和质量的最后认定。应增强把关责任意识:志书质量高,审稿、编辑工作有一份功劳;志书质量差,审稿、编辑工作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文认真总结首轮新编地方志编修实践中专职地方志编辑工作的经验教训后,进一步指出“切实提高地方志志书质量有诸多环节、途径和措施,而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不可忽视的,强化专职地方志编辑主体意识,发挥编辑者的积极作用,也是提高志书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在专职地方志编辑主体意识中,组织指导志书编纂和审查验收志稿这两种责任意识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志书的组稿质量和审编质量,强化这两种责任意识应提到保证志书质量的高度来认识。同时应进行建章立制,制定专职地方志编辑的岗位责任制,以促进专职地方志编辑将相应的责任意识变为制度化、规范化的实践行动,为提高志书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
笔者认为:文集中“关于加强地方志编辑的责任意识,为提高志书质量作贡献”的命题是陈曼平积20多年地方志编辑实践经验的总结与理性思考,对今后修志有很好的借鉴意义。2006年,《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履行的职责包括:“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地方志工作”“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等,进一步强化了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能,对地方志机构业务人员的志书“导演”责任意识和审查验收把关意识要求更高。近年来,一些省份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的总体目标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要求,对审查验收等制度进行修订,厘清各级地方志机构的相应责任。如广西于2016年10月修订了志书评稿、审查验收、出版等办法,明确规定:“自治区、市、县(市、区)志书的审查验收实行分级把关、各负其责的原则”,其中省级志书经承修单位初审及组织复审后,由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终审验收;市、县级志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相关承修单位完成初审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委托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审查验收。以上变化要求各级地方志机构尤其是市县地方志机构业务人员的志书导演责任意识与审查验收的把关意识要有进一步的提升。而对省级志书来说,在此过程中,编辑加工已并非省级地方志机构的直接职责,主要由承修单位组织该志编辑室、作者以及出版社等其他社会资源共同完成,但省级地方志机构要负担更深入细致的指导和审查职责。总之,地方志工作者应认真实践之,提升上述两种意识,多出精品良志,为方志文化走向社会增辉。
综上所述,文集是陈曼平从事地方志事业20多年心血与付出的结晶。她“参与编辑出版志书及地情书50余部,参加阅评、审查验收各种志稿,共130多部,感到所做之事最有价值的就是为志书质量把关,能够为传世之作的志书质量把关,为‘志属信史’的崇高信誉尽责,三生有幸。作为地方志工作者,一定要有严格的质量意识和严肃的为‘信史’把关的责任感,信守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编纂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志书,这就是我们方志工作者的信念。”①第456~457页。因此文集是陈曼平方志人精神的理性展示,值得志界有识之士阅读、研究。笔者认同“文集收录的一篇篇方志论文凝聚了她对地方志编纂探索与对志稿修改所倾注的巨大心血,对地方志同仁也会有诸多参考价值。”②李秋洪:《陈曼平史志文丛漫漫集·序》。该文集是一部对于第二轮乃至第三轮志书的编纂有学术参考价值的方志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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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34X(2017)06-00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