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白珣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 武汉 430034
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探析*
何白珣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 武汉 430034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安机关承担的任务日趋繁重,为了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普遍都在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作为公安机关的一支辅助力量,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实践中,由于对辅警的使用不规范,待遇不高,导致其职业归属感不强,工作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甚至出现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现象。应强化法律保障、改善保障待遇、完善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职业培训机制,让辅警获得良好的职业保障。
警务辅助人员;职业归属;职业保障
辅警的概念有广狭义之分,本文讨论的是狭义范围的辅警。辅警是指由公安机关依法面向社会招聘的,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警务活动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他们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一)弥补了基层警力的不足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问题凸显出来,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严峻,公安机关承担的任务日趋繁重,但警力配备严重不足,笔者所在省现有常住人口6100万人,公安民警62847人,警力人口比为万分之十点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辅警作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辅助力量,其存在弥补了基层警力的不足。
(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辅警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在治安巡逻、交通疏导、窗口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治安和交警是使用辅警较多的部门,大量的巡逻任务是由辅警完成的。看到辅警巡逻,人民群众会感觉民警就在身边,顿时就有了安全感,而违法犯罪者则会感到恐惧,有效地打击了犯罪。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大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三)进一步密切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辅警来源于社会的各个阶层,工作中能“接地气”,有一定的群防群治责任意识和专业技能,他们会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的治安防范。工作中他们接触群众广泛,可以及时发现、掌握一些相关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及时地反映给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便于公安机关及时作出相应的决策。辅警在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之间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拉近了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距离。
作为公安机关重要的辅助力量的辅警,在维护国家安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辅警管理制度的建设则相对滞后,存在辅警的法律地位不明、工作性质、工作范围、职责权限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使用管理不规范、待遇保障不力等问题,这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是不相称的,也影响到辅警作用的发挥。为了解决辅警管理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在2016年11月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就辅警的招聘、权责义务、待遇保障、日常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规范,由于各种原因,实践中辅警的职业保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角色错位,社会认同度不高
根据《意见》的规定,辅警不具有执法主体的资格,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警力严重不足,辅警参与执法办案的现象比较普遍,他们参与接警、调解纠纷、跟踪反扒、制作询问笔录等一系列执法活动,如某地交管部门辅警因穿警察制服、佩戴警衔等警用标志单独上路执勤,并从事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活动,被群众投诉。辅警的角色错位,既影响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也可能出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严重后果。部分群众认为辅警不是警察,没有执法权,导致实践中不服从管理甚至辱骂殴打辅警的现象时有发生,挫伤了辅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保障机制不健全,缺乏职业归属感
由于招录方式的不一样,辅警的经费保障也不统一,有的是政府财政单独列支,有的是挤占部门公用经费,有的甚至是通过罚没返还解决经费。总的来讲,辅警待遇不高,表现在:第一,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一方面辅警也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但是辅警的工资收入很低,通常只有警察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另一方面,经费的标准不统一,经济较好地区保障标准相对较高,经济不发达地区保障标准偏低,即使是同一地区,由于经费保障的不同,经费标准也有较大差别,笔者所在省同一城市,有的区年均收入4万元,有的区年均收入达到6万元。第二,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大多数辅警的工资收入仅能维持个人的基本生活,如某市从事城区交通协管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是每人每月1020元,扣除保险后实际到手的工资每月仅800余元,较低的工资水平难以使辅警安心工作。第三,没有缴纳或没有完全缴纳社会保险,笔者所在省2015年有辅警27890人,“五险一金”全部缴纳的占31.7%,部分缴纳的占60.6%,未缴纳的占7.7%。第四,辅警没有职级差别和晋升的渠道,严重影响辅警的工作积极性。部分辅警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政治损失经济补的想法,甚至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以权谋私的现象。待遇保障的不力,直接影响了辅警队伍的凝聚力,使辅警对其职业缺乏归属感。
(三)培训制度不健全,整体素质不高
根据近年招录的辅警来看,成分复杂,素质偏低。招聘的对象既有历史遗留的合同制民警、社会待业人员、退伍军人,也有从事公益岗位的“40”、“50”人员,这些人学历层次普遍较低,根据2015年的调研,笔者所在省的辅警高中学历占57%,初中及以下学历占10%。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辅警招进来后,缺乏对辅警培训教育提升素质的长远规划,很多地方没有开展辅警培训,或者只是在上岗前进行简单的培训,内容大多以相关法律法规、纪律条令为主,工作期间的在岗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则大多没有安排,对于个别招录的辅警,通常是用跟班学习代替了岗前培训,有的地方是只用不训,导致辅警素质低下,不能适应其工作的需要。没有统一的辅警培训制度和培训教材,也是影响通过培训提高辅警素质的因素之一。
(一)强化法律保障,提高辅警职业保障的层次
辅警作为法律的辅助执行者,其自身却长期游走在法律边缘,这是与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建设极不相称的,目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辅警的职业保障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法律层次可以更高些,首先在《人民警察法》的修改过程中,将辅警管理的顶层设计,特别是文职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写入法律中,明确辅警的法律定位、职责权限和保障待遇,为以后的专门立法打下基础;然后,在对意见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辅警管理制度,待条件成熟时,提请人大制定出台辅警管理法律,实现依法管理辅警的目标。
(二)改善保障待遇,提升辅警的职业归属感
1.完善统一的经费保障体制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必要的辅警经费保障是辅警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辅警与警察一样,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其经费理应由公共财政承担。《意见》明确规定,辅警的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体制予以全额保障。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具体的细则,使这一规定得到落实。具体的内容可以参照现行公安经费保障体制的模式,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方式,逐级保证辅警队伍的运转经费。
2.完善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收入水平的偏低不但会影响辅警工作的积极性,也容易导致辅警以权谋私。香港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就是因为其有规范的薪酬保障制度。要改善辅警的工资福利待遇,首先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辅警的工资收入,同时对辅警的工资应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将年终考核的结果与其工资挂钩。其次,应完善辅警养老、医疗、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制度,使其生活安定,老有所养,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再次,应落实辅警的优抚政策。辅警承担的工作强度和职业风险与人民警察相近,在工作中也会发生意外,应当保障辅警在抚恤优待、伤残保障方面,享受与民警相同或相近的待遇。这些措施的实行完善,可以消除辅警的后顾之忧,使其具有职业的归属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三)完善职业发展规划,提升辅警的职业荣誉感
为了将有限的警力投入到更需要的地方,应对辅警岗位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地设置辅警岗位,将一些文职、行政服务性的岗位交由辅警完成。在对岗位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层级晋升的职业规划,可以参照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做法,对同一类别的岗位划分出不同的等级,根据工作业绩、工作年限、培训考试成绩进行职级晋升,不同的职级享有不同的工资待遇,如香港辅警设有12级辅警警衔。建立辅警的优录制度,应积极探索从辅警中招录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人民警察的优待政策,将工作认真、能力突出、表现优异,有突出贡献的辅警选拔到公安机关的文职或人民警察的岗位上来,让辅警觉得有盼头,从而提升辅警的职业荣誉感。
(四)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提高辅警素质
辅警的素质决定了其工作的成效,各级公安机关应根据《意见》的规定,将提升辅警的素质纳入到辅警管理的机制中,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新招录的辅警必须实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在岗期间,应定期对辅警进行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才能继续在岗,职务、职级的晋升也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考核。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应针对辅警的工作性质,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积极鼓励学历偏低的辅警参加学历教育的学习,提升专业技能,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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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湖北警官学院科研计划项目“警务辅助人员职业保障研究”(2015YB023)。
D
A
2095-4379-(2017)17-0074-02
何白珣(1964-),女,湖北武汉人,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副教授,从事民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