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与可持续旅游:共容、共融、共荣
——“文化遗产与可持续旅游高峰论坛”的总结与反思

2017-01-27 13:18张朝枝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遗产文化遗产文物

张朝枝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广州 510275)

文化遗产与可持续旅游:共容、共融、共荣
——“文化遗产与可持续旅游高峰论坛”的总结与反思

张朝枝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广州 510275)

文化遗产的内生矛盾属性决定了文化遗产与旅游的二元矛盾结构,但遗产的资源与价值属性又决定了其与旅游的依赖关系。随着文化遗产与旅游关系的不断发展演变,文化遗产与旅游部门正逐渐形成共识:文化遗产是旅游的资源基础,旅游推动文化遗产社会价值实现;文化遗产需要不断创新利用形式,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遗产与旅游部门双方也要创新合作路径与合作机制;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要尊重社区的文化与利益,保障文化的多元性,保障多方平等介入;地方政府要及时有效对商业化进行干预,对遗产旅游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对文化遗产展示与阐释、游客体验质量进行有效管理。

文化遗产;可持续旅游;利用;融合

1 主题解析

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关系始终伴随着文化遗产概念的产生与发展。文化遗产的“保护”一直是国际法规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根本目的,而旅游作为遗产利用的重要形式,其定位一直在动态变化。一方面,发展旅游业是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发展旅游业不可避免地对遗产保护产生负面影响。随着旅游与遗产矛盾的不断加剧,旅游之于遗产保护,正从研究边缘走向中心。

从历时态来看,旅游发展与遗产保护的关系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遗产利用初期,管理者积极营销,希望吸引更多的旅游者,一方面有助于遗产价值传播;另一方面也可以获得一些经济收益。随着旅游发展进程的深入,旅游带来的负面效应不断显现,旅游与遗产保护的矛盾也随之不断激化。

从共时态来看,旅游与遗产的冲突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旅游活动冲突、旅游经营性冲突和旅游开发冲突。旅游活动冲突主要是指旅游者在遗产地游览活动过程中由于其行为不当而造成对遗产的影响,如乱写乱画、不尊重遗产的象征意义、乱丢垃圾、过度拥挤带来的践踏等等。旅游经营性冲突主要是指经营者管理或经营不当造成的遗产冲突,如在不当区域开展经营活动、不当的清洁方式、不当的保护措施等等。旅游开发冲突主要是指旅游开发者无视遗产保护的要求,把遗产当成普通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造成遗产的不可逆转的破坏。

从遗产管理的实践来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与旅游行业管理工作者之间似乎格格不入:他们之间相互指责,文化遗产部门认为是旅游破坏了遗产,而旅游部门则认为是文化遗产部门思想陈旧,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他们之间相互误解,文化遗产部门认为旅游部门的职责应该只是营销,而旅游部门认为文化遗产部门的职责应该是管理好遗产客体本身;他们之间相互依赖,文化遗产部门囿于经费压力,旅游收益仍然是他们无法绕过的槛,而旅游部门则依赖于文化遗产资源,旅游产品开发无法回避对文化遗产的利用。

从遗产保护的研究来看,文化遗产学者与旅游学者之间操持完全不同的话语体系,即使对同一现象也使用不同的概念。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概念“真实性”中,旅游学者关心的是游客的体验,而文化遗产学者关心的是遗产本体。在遗产利用的概念中,文化遗产学者关心的是“展示”与“阐释”,而旅游学者关心的是“解说”与“产品”。在遗产价值理解上,文化遗产学者关心的是遗产的内涵与真实意义,而旅游学者关心的是游客的凝视与市场意义。

因此,遗产的内生矛盾本质属性注定了文化遗产与旅游在理论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二元矛盾结构,但遗产的价值属性与资源属性又决定了旅游与遗产的依赖和共存关系。鉴于此,为响应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17年“国际古迹遗址日”的“可持续旅游”主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联合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17年4月18日在中山大学怀士堂召开“文化遗产与可持续旅游”高峰论坛,邀请国内顶级文化遗产和旅游界的专家,共同讨论以下话题:①文化遗产与旅游两者之间如何互相包容;②文化遗产与旅游之者是否可能融合;③如何实现文化遗产与旅游的共同繁荣。

2 专家讨论与观点

2.1 共容:从文化遗产与旅游关系的理解开始

(1)文化遗产需要旅游实现和发挥其价值,旅游需要文化遗产作为资源。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长、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童明康就文化遗产与旅游的关系提出了如下看法。

文化和旅游关系的实质是文化遗产的利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这些重要指示为文化遗产的旅游和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指明了方向。

理解文化遗产与旅游的关系是相互包容的基础。1976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批准,1999年修订的《国际文化旅游宪章》中强调,旅游是文化交流最重要的载体。200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全球旅游道德标准》明确:“旅游是人类文化遗产的使用者,并有助于文化遗产的提升”。文化遗产需要旅游实现和发挥其社会、经济、情感、教育等价值,而旅游需要文化遗产作为资源。文化遗产和旅游的关系是一种相互包容、相互融合、共同繁荣的关系。

文化遗产是优质旅游资源,文物部门不断为旅游创造新的起点。随着文化遗产理念的进步,新的类型不断出现,为旅游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优质资源。如文化景观、文化线路、遗产运河和红色遗产等,不仅含有物质文化遗产,还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要素,极大拓宽了游客的体验范围。文物部门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新的旅游点,为旅游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让旅游融入文化,使文化成为旅游的灵魂,文物部门有许多工作要做。

(2)文化遗产和旅游其实是相辅相成的。

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主任吕舟教授认为文化遗产与旅游的关系其实是相辅相成的,其具体表述如下:

可持续的文化旅游是解决旅游影响的途径。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旅游和文物保护之间一直在强调一个平衡的问题,强调一个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孰重孰轻的问题,但“文化遗产和旅游其实是相辅相成的”。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来看,我们担心过度的旅游活动可能造成遗产地的物质和空间形态的改变,更值得关注的是,旅游活动对遗产地社会形态和文化心理造成的深刻影响。相对于物质和空间形态的改变,社会和文化的改变对遗产地而言更具威胁,更是无法修复的改变。这也是从文化遗产保护角度对旅游活动最为担忧的方面,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实现以保护遗产为基本条件的可持续的文化旅游。

可持续的旅游是实现文物古迹社会价值的手段,是文化遗产保护的组成部分。在《文物法》当中,文物古迹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当中,除了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以外,文物古迹还有它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它的社会价值指什么?实际上旅游,就是让全民认识它,让大家充满一种文化的自豪感,这就是文物古迹的社会价值。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旅游,特别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可持续的旅游是文化遗产保护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文化旅游通过文化遗产获得不同社会的当代生活体验。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的国际文化旅游宪章提出“文化遗产被视为日常生活、社会进步和变化的一个生动参照点”,文化遗产是社会资产的主要来源,是对多样性和社区特征的阐述。旅游是文化交流最重要的途径之一,游客通过对文化遗产的欣赏能获得沧桑世事和不同社会当代生活的体验。文化遗产同时可以捕捉到由文化资源带来的经济效益,如果成功管理,文化遗产将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

旅游活动也是参与到遗产保护和管理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方式。旅游影响遗产地的管理和保护,也影响人们对于遗产地的认知、遗产地人的生活和社区的生活。但很多世界遗产地出现的问题,实际上是通过旅游活动而发现的,比如说最近十三陵文物失窃,也是在旅游活动当中发现的。

(3)文物保护和利用并不是一种矛盾。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柴晓明研究员认为文物保护和利用并不是一种矛盾,而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利用,实际上是从古到今一直延续,没有间断的一个行为,同时它也是广泛存在于民间的一个行为。关于合理利用,在学界也好,在文物界也好,曾经有过很大的争论,认为保护和利用是一种矛盾,但是随着我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特别是对其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认识拓宽。我们发现文物保护和利用并不是一种矛盾,而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如果处理好了的话,它可以既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又可以发挥文化遗产应有的社会、文化、经济、情感等价值。同时,也可以让文化遗产更好地传递给子孙后代,使我们的子孙后代享有和我们今天同样的文化遗产的价值。

(4)全面认识旅游才能了解文物旅游。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文化遗产蓝皮书》主编苏扬认为旅游的词义被弱化甚至误解,要充分理解旅游的公益性与产业性特征,才能更好地理解文物旅游,其观点如下。

《文化遗产蓝皮书》中的文物旅游。以文物为主要吸引物开展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旅游产业活动即为文物旅游。文物旅游有几个核心特征:①文物必须是旅游活动的主要吸引物;②旅游活动是以产业而非事业的方式进行的,旅游活动的直接组织者是营利性社会力量而非政府,旅游活动的各项内容遵循旅游产业的规定,也体现旅游产业的规律;③在旅游活动开展中,文物保护是前提,即旅游活动及其相关建设和管理必须依法合规,不能影响文物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这个概念是从产业的角度给出的,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已经接受这个概念,但文物局还没有认可。文物旅游作为一种现代服务业,必须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唯利是图”,这样才能全面体现这种产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但这种产业并非其他消耗性使用资源的服务业,必须追求可持续发展,这样才能确保产业依托的资源。

旅游的词义被弱化与误解。在文物保护、环境保护领域,旅游甚至成为一个贬义词,是唯利是图的象征,似乎旅游是文物的天然对手,旅游的词义被严重弱化,将旅游等同于大众观光旅游。但从本质上讲,旅游活动对旅游者来说就是人接触旅游吸引物的一个非生产性的活动,是一个全民公益性概念,比如全世界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的大门上写着“为了人民的利益和享乐”(for the benefit and enjoyment of the people),把民生需求放在第一位的,这句话非常出名,影响了全国很多地方的国家公园建设。

2.2 共融:要有合理的方法与手段

(1)文化遗产利用要创新合理利用模式,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关于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手段,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柴晓明旅游发展要与创新文物合理利用模式相结合,与促进创意产品开发相结合,其主要观点如下。

文化遗产利用的主要形式:第一是公众教育,对于价值较高的国家级以至世界遗产,通常对其自身价值的展示功能被放在首位,开放利用重视科学的整体规划和管理,以确保为公众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和高质量的服务;第二是功能延续,对部分遗产延续其原有的功能并进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留其物质和非物质的遗产价值;第三是开发适合的新功能,对一些丧失原有功能的遗产,赋予适合其空间结构、能够提升其原有价值的新功能,为历史城市、历史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十三五”规划中的文物利用。首先,是创新文物合理利用模式。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攻坚和经济发展相结合,与美丽中国建设相结合,延续历史文脉,建设人文城市,打造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分类分级制定文物景区游客承载量标准,培育以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为载体的体验旅游、研学旅行、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其次,是要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3年行动计划,支持各方力量利用文物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推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和优秀企业。到2020年,打造50个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品牌,建成10个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基地……

(2)文物保护与旅游合作发展要在技术路线与机制方面进行创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文化遗产蓝皮书》主编苏扬认为目前文物与旅游的矛盾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文物系统在参与旅游过程中方法和手段是存在问题的;另一个是文物系统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其主要解决方法包括以下两点:

解决文物和旅游的合作问题需要创新。首先,技术路线方面要创新,加强保护要跟城市和产业形成特色结合起来,走特色化和差异化的道路,让这个城市保护有效益保障。一个以文化遗产资源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好以后,一定要有效益,一定首先为市民服务。其次,是机制的创新,文物产权制度的创新,在没有改变产权的前提下,为协调文物和旅游关系提供一个制度层面的保障。如美国很多历史建筑保护并没有改变产权的关系,是用第一产权的方式进行的管理。

文物部门应该如何参与旅游。文物部门应该顺应新形势,各级文物部门要为旅游活动划定界限,使文化遗产资源“加工”的过程“合理合法”。在此基础上,文物系统积极参与旅游商品的开发,使旅游商品具有更高的文化含量、与当地文化更紧密的结合度和更多的推陈出新的机会。首先,划定界限。文物部门划定旅游行为的“红线”——不能对文物安全造成风险,这一红线包括:①文物旅游活动的空间范围界限;②文物旅游的业务范围界限。明确哪些业务是可以采用产业化的方式进行经营的。文物本体不能作为企业资产来经营,针对文物本体的门票销售等业务,无疑应以事业方式进行管理,因为这部分业务属于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而对于消费弹性较大的非核心业务——旅游餐饮、住宿、娱乐休闲、后勤服务及衍生品等,可以允许经营性力量进入,但是在经营规模、经营质量、价格水平上要实行严格的监管。空间范围和业务范围的划分,有助于明确政府和市场的界限、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界限,在依法合规的范围内让文物旅游产业“唯利是图”。其次,文物部门参与到商品“制造”,使旅游系统的商品具有更高的文化含量、与当地文化更紧密的结合度和更多的推陈出新的机会。

(3)以尊重和改善文化遗产及东道主社区生活文化方式来推广和管理旅游业。

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主任吕舟教授认为,对于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重点要解决好以下几点:

文化遗产旅游利用必须有限度。为了保护好遗产,促进可持续发展(包括可持续的文化旅游),旅游活动必须控制在不改变、不影响文化遗产的价值,把对遗产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针对遗产地的旅游,控制旅游品质、管理旅游规模,是目前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界对旅游活动的基本共识。

旅游和遗产保护应当回馈社区,以尊重和改善文化遗产及东道主社区生活文化的方式来推广和管理旅游业。尊重地方的文化,激发遗产地所在社区的文化自豪和文化自信,才能有效地保护遗产的价值,才能使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文化旅游作为实现遗产社会价值的方式,应当尊敬遗产价值,尊重遗产所在社区,强调认识遗产地的价值和文化体验,提高旅游活动整体品质。

鼓励规划和政策的制定者在保护和修缮文物的宗旨下,发展具体的、可衡量的有关文物场所和文化活动展示、解释的目标和策略,能否把遗产价值正确地传递给旅游者,这其实是决定我们针对遗产地的文化旅游是否成功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准。然而,现实中存在很多的低端旅游,特别是一日游的旅游,在这方面其实并没有真正发挥传播遗产价值的作用,以遗产为对象的旅游活动本身是一项历史艺术的较量和文化体验的过程。所以,我国的遗产保护应该有一个清晰的国家战略,从旅游的角度也应当有这样的一个战略:怎么样来通过旅游活动向世界、向人民阐释国家悠久的历史——五千年的文明;向旅游者展示我们文化的多样性;向旅游者展示中国文明对于世界文明的影响,这可能都是在旅游当中需要特别予以考虑的。

(4)通过新形态博物馆来实现可持续旅游。

国际博物馆协会副主席、中国博物馆协会秘书长安来顺研究员从博物馆事业的角度分析了遗产与旅游的融合方法:

博物馆与文化旅游是相伴而生的,在1975年全世界有25 000多个博物馆,2012年对202个国家的统计有55 097个博物馆,美国2011年,全国博物馆是12 000家,观众人数是8.5亿。日本年均参观量为2.8人次,而日本2016年的人口才约1.26亿人。中国1978年拥有博物馆349座,2015年已增至4 692座,年均参观量为5亿人次以上。2015年,全国旅游人数超过40亿人次,博物馆的理论贡献率近六分之一。

博物馆在文化景观中正扮演更积极的作用。博物馆和文化景观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①博物馆与社区分享保护和提升馆内外文化景观的责任;②博物馆为文化景观的管理和维护贡献知识和专业技能;③博物馆为景观所在社区提供观察文化景观的不同方式;④博物馆与其他利益相关方合作成为文化景观的解读中心;⑤博物馆协助在公共政策体系中制定文化景观相关政策。博物馆的这些作用使其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

通过新型博物馆来实现可持续的遗产旅游。新形态的博物馆是为了将文化和环境元素之间隔断降低到最低限度,为了让文化记忆更加完整,而将文化保存于一个特定的区域中,山川、河流、活态的生活均被赋予特殊的意义。这种由环境、文化、生活等元素构成的开放状态的博物馆,就是一种新形态的博物馆。其中社区博物馆或生态博物馆即属于这种类型,新形态的博物馆通过与不断发展中的遗产理念相契合、对社区或者社区群的反应更加敏感、与其他利益相关方加强整合、全面拓展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等方式,在可持续的遗产利用方面做出一些努力。

(5)书法文化与旅游结合的开发模式是未来中国旅游业发展重要战略。

中国地理学会旅游地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旅游研究所所长张捷教授从书法景观遗产的角度分析了遗产与景观的关系,他认为书法文化与旅游的结合是全球化背景下未来中国重要旅游发展战略之一。

书法文化遗产与书法景观是一个普遍存在但却常常为人们所忽略的现象。在全国很多景点(如西安碑林)、城市休闲场所的环境设计(如茶馆)、城市商业区(如招牌字体及形式选择)、传统民居及室内装潢(如江南古镇同里)以及现代商业区都有大量的书法景观。

书法文化遗产是特色文化载体和符号象征系统。从全球尺度范围来看,全球化时代多元文化格局下,书法具有认同价值;从国家尺度范围来看,书法是中国国家层面的文脉元素即“国家文脉”;从区域尺度范围来看,书法可以形成地方异质性和地方感,书法文化的载体通常与地方文化体系密切结合。

书法文化与旅游结合的开发模式是未来中国旅游业发展重要战略。在城市景观建设中书法景观的创新也越来越多,也有一些中国书法公园的概念如厦门的书法公园,甚至一些国际赛事如奥运会,中国也尽量采用书法元素。此外,书法表演也对国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书法文化与旅游结合已经成为未来旅游发展战略之一,因为在全球化时代,文化认同和文化象征价值愈来愈重要,而书法恰恰是可以承载这种认同和象征的遗产载体。建设书法景观遗产具体模式是:书法遗产→书法文脉→狭义书法景观→广义书法景观→全方位书法旅游符号体系,从而形成旅游地的书法景观遗产体系。在保护和发掘历史书法文化遗产、保护和发掘书法文脉的同时,创造现代书法文脉,使书法成为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识别符号和文化象征体系。

2.3 共荣:建立可持续的管理体系

(1)地方政府有预见性的干预是历史村镇旅游商业化得到有效控制的决定性力量。

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山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保继刚认为,旅游与文化遗产的共荣,关键是地方政府要有预见性的干预能力,其论证表述如下:

旅游本来应该促进遗产保护,但现实中旅游对遗产保护或者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有限,旅游发展与古镇保护甚至成为一对矛盾。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总是在博弈,在博弈当中能不能找到一个平衡点,能否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改变,而不是突变。

像西递宏村、丽江这样的一种村镇型世界文化遗产地,如果没有有预见的外力干预,旅游商业化就不可避免。在这样的过程当中,旅游商业化程度能否控制在某一个程度上?也就是我们可接受的改变有没有可能。以丽江为例,在市场上能支付高租金的业主将沿街门面转化为商铺,变居住消费为非居住消费,把顾客群体由当地人转变为旅游者。在政府官员、旅游者、商铺业主和当地居民追逐自身最大利益的博弈下,最终大家选择了商业化,在此逻辑的推动下,大研古镇的商业化程度不断加剧。而在安徽西递,随着游客量的上升,政府会不断出台保护规划,政府通过及时介入,有效地将西递旅游商业化程度控制到各个利益相关者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因此,地方政府有预见性的干预是历史村镇旅游商业化得到有效控制的决定性力量。也就是说,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如果政府缺位,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就可能失控,文物的破坏也就不可避免。我们要做的是在有预见的干预下,或者有规划,有政府的干预,把旅游商业化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才能促进文化遗产与旅游的融合与繁荣发展。

(2)遗产保护与遗产旅游要确保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平等介入。

国际博物馆协会副主席、中国博物馆协会秘书长安来顺研究员对遗产与旅游的共荣,他强调多方利益的平等参与,其具体意见如下:

博物馆与遗产旅游开发要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平等介入。旅游开发要鼓励民主参与,要以不危及遗产资源完整性为前提,旅游开发要为社区发展注入动力。同时,要帮助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利益分析,确保基层的利益方切实获取经济和社会利益;此外,博物馆旅游开发要在国际博协职业道德准则约束下的行为,以真实可信和高品质阐释活动,传达当地声音和遗产价值。最后,要加强社区能力建设,让他们直接参与遗产旅游活动,避免文化掮客从中获利或侵犯社区知识产权。

博物馆与遗产旅游开发要切实保护文化的多样性。保护文化多元性始终是遗产旅游核心的伦理议题之一(文化多样性、族群关系、性别、阶层、经济地位的公平),博物馆旅游开发要让博物馆成为一个世俗的空间,推动不同信仰的对话,培育和平与和谐的氛围。同时,要鼓励各方积极参与遗产资源规划,让博物馆成为文化中心和节庆活动的具体实施者,规划要促进遗产旅游成为经济和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途径,要努力成为应对已存在的文化不平等现象的矫正工具。

审慎实施遗产旅游项目。要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专家和其他资源,确保各方负责地使用遗产资源;要敦促遗产旅游机构对旅游者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使他们尊重和敬畏脆弱的文化生态。同时,要确保旅游的经济收益同时用于遗产保护、开发、维护、诠释和社区能力建设,加强对解说人员、教育工作者的培训,将培训作为推动文化多元性的途径与手段。

(3)文物保护与旅游开放利用可以实现平衡发展与双赢。

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央文史研究馆樊锦诗研究员以多年敦煌的实践说明,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利用可以实现双赢。

为了达到既保护文物,保证文物安全,又合理利用莫高窟,实现可持续旅游的收益的目的,敦煌莫高窟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放双赢的探索之道:第一,制定有效的莫高窟保护和科学管理旅游服务的专项法规、专项规划,如《甘肃敦煌莫高窟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强调整体保护,整体有效保护莫高窟的洞窟和壁画、彩塑的本体及其赋存环境;第三,为了保证游客的安全及游客参观的质量,坚持对全部开放洞窟微环境的常年实时监测;第四,开展洞窟日游客最高承载量的研究,确定洞窟的日游客最大承载量;第五,集体做好旅游开放服务和管理,长期做好专职讲解人的专业培训;第六,建设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和建立参观新模式,提高游客参观质量和体验;最后,游客对莫高窟旅游开放新模式的认可、赞同,意味着新的参观模式有效地实现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放利用的平衡与双赢。

因此,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政策性、持久性、专业性的特点。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弘扬是法定的文化遗产保管机构应当承担的使命和职责。莫高窟保护和利用的实例就可以说明,文化遗产保管机构能够履行文物法和旅游法等相关法律赋予的职责。它对文化遗产各方面的工作,有系统的思维和系统的规划,它拥有文化遗产多学科保护,人文学科研究、擅长弘扬、懂得科学管理的各类人才资源,文化遗产保管机构具有统筹做好文化遗产全盘工作的实力,也具有既能做好保护,又能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实施扶持旅游的实力,文化遗产的旅游,一定要依靠文化遗产保管机构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旅游。

(4)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要并重,以民为本,共生共享,长远谋划,高屋建瓴。

曾经亲历开平碉楼与村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又曾经担任开平碉楼旅游开发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广东省江门市旅游局局长邝积康,根据他碉楼申遗与旅游开发的经历,介绍了他的经验。

世界文化遗产地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协调发展的途径是:第一,保护与发展并重,形神兼备,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既要保护文物本体,更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村民的生产生活、民俗风情等等。逢年过节还有相关的一些民俗活动保留下来以后,文化遗产才是活着的世界文化遗产,所以除了保护文物本体,还要保持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风情,这才可以形神兼备。第二,以民为本,共生共享。开平的旅游开发,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景区内的村民,要跟老百姓搞好关系,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利益。必须处理好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把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把提高文物保护发展水平与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结合起来。尤其在村落里面搞开发,一定要处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要共生共享,互利共盈。第三,长远谋划,高屋建瓴。与专家经常接触,制定一个长远规划,做事才能够考虑得更高更远,这样子才可以做得好。

3 结论与讨论

上述讨论表明,从主观意愿上看,旅游与遗产的学者、实践者都乐意相信文化遗产与旅游发展相互包容、相互融合与共同繁荣的可能性,理由大概有以下几点:

无论是文化遗产部门(专家)还是旅游部门(专家)都认可文化遗产与旅游的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文化遗产需要旅游实现和发挥其价值,旅游需要文化遗产作为资源。旅游与文化遗产是相辅相成的,旅游是实现文化遗产社会价值的途径,也是参与遗产保护的手段。

可持续旅游是一种有效的文化遗产利用方式。在遗产保护的历程中,国际社会对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的态度与定位正逐渐发生转变:文化遗产的利用从“有利于保护”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保护方式”;“利用”的内涵从“文化遗产的利用与展示”扩展到“文化遗产的阐释与展示”,在中国的理论与实践中,这一点也正形成共识。

要实现文化遗产与可持续旅游的融合,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文化遗产的利用模式,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形式,如通过新形态的博物馆建设、书法文化景观建设等形式加强文旅融合。同时,也要不断创新文化遗产与旅游合作的技术路线和合作机制,来实现文化遗产与可持续旅游在操作层面的真正融合。

实现文化遗产与旅游的双赢,特别要注意对社区文化多元性的尊重,对社区利益的尊重,让利益各方有平等参与旅游与遗产保护的机会,慎重确定文化遗产的物质与社会承载力,充分激发社区居民的文化自豪感。

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地方政府要进行有预见性的干预,将遗产地的商业化程度控制在利益各方可接受的改变范围,同时要加强规划、提升展示的质量与水平,加强游客服务管理,形成多方合力,推动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Cultural Heritage and Sustainable Tourism: Mutual Tolerance, Mutual Fusion, Mutual Prosperous——Summary and Reflection from the“Cultural Heritage and Sustainable Tourism Summit Forum”

ZHANG Chaozhi
(School of Tourism Management, Sun Yat-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275, China)

The attributes of cultural heritage define the inner conflicts of cultural heritage, it also leads to the interdependence relationship between heritage and tourism.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and heritage, the summit forum comes to the mutual understanding that we should innovate the forms of utilizing cultural heritage with promoting the creative products; Both heritage and tourism sectors should try to find the innovative way to cooperate, tourism development should respect the benefit of the local community, protect the culture diversity and keep all stakeholders share equal opportunities of development,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interfere the commercialization process at early stage with suitable plan, right explanation and tourist experience quality control.

cultural heritage; sustainable tourism; utilization; fusion

G112

A

张朝枝(1973- )男,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与遗产保护。E- mail:zhchzhi@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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