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西西
岭南冯氏是活跃于南北朝隋唐时期的一方大族,据史料记载,其为“毕万苗裔”[注]《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见张伯龄:《唐冯君衡暨妻麦氏墓志考述》,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4页。,北燕冯弘之后。冯弘子冯业留番禺,冯业子冯融事梁为罗州刺史,其后冯融子冯宝,与岭南大族冼氏联姻,遂为首领。到其孙冯盎崭露头角,已是隋唐之际[注]《新唐书》卷110,《诸夷蕃将·冯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12页。。冯盎为家族首领时,冯氏家族在岭南地区已经取得举足轻重的地位,冯盎在隋唐两朝都有做官和受赏的记载。冯盎的儿子中也多有任刺史等高官者。然而世事无常,几代荣华之后,冯氏突然没落,其曾孙冯元一与家人失散,流离外地,改名换姓入宫做了宦官,即为唐玄宗时烜赫一时的高力士[注]《新唐书·高力士传》载:“高力士,冯盎曾孙也。圣历初,岭南讨击使李千里上二阉儿,曰金刚,曰力士,武后以其强悟,敕给事左右。坐累逐出之,中人高延福养为子,故冒其姓。”《新唐书》卷207,《宦者上·高力士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858页。。
岭南冯氏于唐时地位重要,是朝廷极为倚重的大族,为何会出现高力士与母分离,入宫为宦官的事情,史料中无明确的解释,只言其获罪而抄家。但可据史料推测,冯氏有得罪武后之嫌[注]关于冯氏获罪问题,已有多位学者探讨,如张伯龄:《唐冯君衡暨妻麦氏墓志考述》,见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3-86页;贺华:《读〈唐高元珪墓志〉》,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7-89页;杨凡:《从冯氏家族的兴衰看岭南汉族社会的嬗变》,硕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人文学院,2010年;周忠泰:《唐高力士祖父之迷和高力士父亲被杀二事考》,《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第81-84页等。。高力士神道碑载:“使有轩□察者,不知承式,高下在心。因以矫诬罪成,於乎。裂冠毁冕,藉没其家。”[注]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编:《全唐文补遗》第一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4年,第35页。从这段语焉不详的记载来看,武则天曾派使者至岭南,高力士的父亲冯君衡接待时出现差错,因而“矫诬罪成”,招致灭顶之灾。高力士的哥哥高元珪的墓志铭中载:“垂拱中武太后临朝,公时尚幼,属奸臣擅权,诛灭豪族,避此祸,易姓高氏。”[注]《高元珪墓志》,见贺华:《读〈唐高元珪墓志〉》,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7页。提到“诛灭豪族”,可见冯氏当时势力过大,威胁到了朝廷,也是其遭到打压的原因之一。总之,在这场动荡后,高力士流落在外,最终入宫做了宦官。
虽然有此浩劫,但冯氏在抄家之前富贵不可言,深受皇恩。冯盎于武德四年授上柱国、高州总管,封吴国公,后改封越国公,再徙封为耿国公,卒于贞观二十年,唐太宗赠其左骑卫大将军、荆州都督[注]《旧唐书》卷109,《冯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287-3288页。。在唐时所受恩赏记载非常清晰,但其在隋时的官职记载却存在矛盾和冲突的地方。史料中对冯盎的子孙记载较少,随着冯氏一族墓志碑文的陆续出土,学界才逐渐对其子孙的情况窥见一二,但墓志记载寥寥,其间也有语焉不详或矛盾的地方,需要重新考辨。
两唐书中均有冯盎的传记,隋唐时期岭南地区的相关史料也多涉及冯盎,故在岭南冯氏一族中,冯盎的记载是相对清晰的。但即便如此,有关冯盎的记载仍有很多矛盾和冲突的地方,其在隋时的官职问题就是之一。冯盎在隋时的官职有四:宋康令、高州刺史、汉阳太守和左武卫大将军。
《新唐书·冯盎传》载:
冯盎,字明达,高州良德人……隋仁寿初,盎为宋康令,潮、成等五州僚叛,盎驰至京师,请讨之。文帝诏左仆射杨素与论贼形势,素奇之,曰:“不意蛮夷中乃生是人!”即诏盎发江、岭兵击贼,平之,拜汉阳太守。[注]《新唐书》卷110,《诸夷蕃将·冯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12页。
冯盎为北燕皇族后裔,祖上几代均是南朝官员,镇守岭南。及至隋朝建立,冯盎祖母冼夫人协助朝廷进驻岭南,被封为宋康郡夫人,冯盎家世显赫,最初的官职宋康令应是受恩荫而来。隋仁寿初,冯盎以宋康令的身份平定五州僚叛,拜为汉阳太守。然在其祖母冼夫人的传记中,冯盎却已在之前被拜为高州刺史了:
未己,番禺人王仲宣反,首领皆应之,围洸于州城,进兵屯衡岭。(冼)夫人遣孙暄帅师救洸。暄与逆党陈佛智素相友善,故迟留不进。夫人知之,大怒,遣使执暄,系与州狱。又遣孙盎出讨佛智,战剋,斩之。进兵至南海,与鹿愿军会,共败仲宣……高祖异之,拜盎为高州刺史,仍赦出暄,拜罗州刺史。[注]《隋书》卷80,《列女传·谯国夫人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802-1803页。
王仲宣为番禺俚帅,与之共同叛乱的是不愿归顺隋朝的陈国故臣陈佛智。冯盎先是斩杀陈佛智,后又至南海,大败王仲宣,在这场平叛中表现优异。隋文帝对冯盎大为赞赏,平叛后拜其为高州刺史。至于王仲宣反叛的时间,史料中只用了一个“未己”,并没有交代具体时间。要了解冯盎何时拜为高州刺史,就要弄清楚王仲宣反叛年月。
《隋书·慕容三藏传》载:
(开皇)九年,(慕容三藏)奉诏持节凉州道黜陟大使。其年,岭南酋长王仲宣反,围广州,诏令柱国、襄阳公韦洸为行军总管,三藏为副。至广州,与贼交战,洸为流矢所中,卒,诏令三藏检校广州道行军事。十年,贼众四面攻围,三藏固守月余。城中粮少矢尽,三藏以为不可持久,遂自率骁锐,夜出突围击之。贼众败散,广州获全。[注]《隋书》卷65,《慕容三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532页。
明确指出王仲宣反叛于开皇九年(589年),朝廷派遣韦洸、慕容三藏平叛,韦洸在战役中身亡,慕容三藏遂代行其职。开皇十年(590年),乱贼加紧攻击,慕容三藏在固守一个多月后出奇招突围,贼兵溃散,广州获全。韦洸死于开皇九年,其后慕容三藏固守“月余”,持续到开皇十年,结束平叛,则此次叛乱当始于开皇九年后半年,慕容三藏解围在开皇十年前半年。
《隋书·韦洸传》言“岭表皆定”之后,“岁余,番禺夷王仲宣聚众为乱,以兵围洸”[注]《隋书》卷47,《韦世康传附弟韦洸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268页。。“岭表皆定”指的是隋朝灭陈后,在冼夫人的帮助下进驻岭南。隋朝灭陈在开皇九年正月,“岭表皆定”当在开皇九年。这里的“岁余”若解释为一年多后,则王仲宣叛乱开始于开皇十年,与上文分析不符,但若以“岁末”为解释,则发生在开皇九年末,与从《慕容三藏传》推断出的“开皇九年后半年”相吻合。
《隋书·裴矩传》言:“(伐陈)明年,奉诏巡抚岭南,未行而高智慧、汪文进等相聚作乱……行至南康,得兵数千人。时俚帅王仲宣逼广州……”[注]《隋书》67,《裴矩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577页。指出王仲宣逼近广州是在伐陈之后的明年,即开皇十年。以《慕容三藏传》为对照,若此段记载为开皇十年前半年,则此时反贼围攻固守广州的慕容三藏,亦颇为吻合。
然《裴矩传》同时指出,王仲宣反叛的时候,高智慧、汪文进正在相聚作乱。《隋书·高祖纪》载:“(开皇十年十一月)是月,婺州人汪文进、会稽人高智慧……皆举兵反……”[注]《隋书》卷2,《高祖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35页。也就是说高、汪作乱于开皇十年十一月。若以上文分析为准,此时广州之围已然结束了。
另外,《隋书·高祖纪》亦载:“(开皇十年)八月壬申,遣柱国、襄阳郡公韦洸,上闻府、东莱郡公王景,并持节巡抚岭南,百越皆服。”[注]《隋书》卷2,《高祖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35页。《北史·隋本纪》亦采用了这种说法[注]《北史》卷11《隋本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16页。,应是参考了《隋书》的本纪。而据《慕容三藏传》、《韦洸传》,开皇九年,韦洸已在平叛中战死,又如何能于开皇十年巡抚岭南?《资治通鉴》的记述中,巡抚岭南一事便记录在开皇九年条[注]《资治通鉴》卷177,隋文帝开皇九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5515页。。可见司马光在编撰过程中亦认为《隋书·高祖纪》开皇十年遣韦洸巡岭南有误。
综上,通过对韦洸、裴矩、慕容三藏等人的传记分析,基本可以确定王仲宣反叛开始于开皇九年年末,结束于开皇十年前半年。但与《隋书·高祖纪》的记载对照后,就说不通了,那么,《高祖纪》的记载可能有误。
清代学者仇巨川搜集各方资料,写下的关于岭南地区的专著《羊城古钞》,极其明确地指出王仲宣反叛时间开始于开皇九年十月,慕容三藏解广州之围在十年二月,其后并非韦洸而是裴矩巡抚岭南,与鹿愿、冯盎一起平定叛乱:
隋文帝开皇九年己酉,即陈祯明三年,是年平陈。冬十月,番禺俚帅王仲宣反,围广州,隋总管韦洸死之。十年庚戌春二月,行军副总管慕容三藏大破王仲宣兵,广州围解。遣给事黄门侍郎裴矩巡抚岭南,矩及大将军鹿愿会冯盎兵讨王仲宣,平之。[注]仇巨川纂,陈宪猷校注:《羊城古钞》,广州:广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33页。
从多方史料的论证,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推断:《隋书·高祖纪》关于开皇十年遣韦洸巡岭南条可能有误,王仲宣反叛应开始于开皇九年,彻底平定于开皇十年。
故冯盎是在开皇十年(590年)拜为高州刺史的,而据前文所引《新唐书·冯盎传》所言,冯盎在仁寿(601年—604年)初平五僚乱的时候仅仅只是个宋康令。自仁寿初到开皇十年,其间并没有冯盎降职的明确记录,也没有记载可能使冯盎降职的事件。并且,岭南冯氏地位重要,冯盎是政府极力拉拢的对象,没有特别重大的失误,实不该出现降职的现象。
反观《旧唐书·冯盎传》中的记载,与《新唐书》看似一致,实则有很大不同:
冯盎,高州良德人也……少有武略,隋开皇中为宋康令。仁寿初,潮、成等五州僚叛,盎驰至京,请讨之。文帝敕左仆射杨素与盎论贼形势,素曰:“不意蛮夷中有此人,大可奇也。”即令盎发江、岭兵击之。贼平,授金紫光禄大夫,仍除汉阳太守。[注]《旧唐书》卷109,《冯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287页。
按《旧唐书》记载,隋开皇中,冯盎为宋康令。开皇是隋文帝年号,历时20年,开皇中为开皇十年(590年)前后。冯盎此时为宋康令与其他记载没有冲突。此后记载“仁寿初”,冯盎因平乱有功拜为汉阳太守,和《新唐书》是一样的。但是应注意的是,此处并没有说冯盎平叛时的身份,如果结合《旧唐书》和《隋书》的记载,我们可以认为:冯盎初为太康令,开皇十年因平王仲宣反有功拜为高州刺史,后仁寿初又因平五州僚叛授金紫光禄大夫,除汉阳太守。只是《旧唐书》中略过了王仲宣反叛时冯盎的表现和相关赏赐。
由上可知“宋康令”和“高州刺史”的任职时间理应没有冲突,从两唐书对冯盎的记载可以看出,重要事件几乎是一致的,尤其是“平僚乱”这段记载,只是语句修饰上稍有变动而已。《新唐书》成书稍后,取材自《旧唐书》等已成史料。在整理的时候会有误解或错误的取舍是极有可能的现象。故而可以推断,《新唐书》在此处出现与《隋书》、《旧唐书》不符的记载,极有可能是在对《旧唐书》的史料取舍时,误解了《旧唐书》对“宋康令”和“仁寿初”的时间关系。
两唐书《冯盎传》都指出冯盎在平定僚乱后拜为汉阳太守。自汉景帝将郡守更名为太守,太守便一直作为郡一级最高行政长官,历代沿革基本不变,直至隋朝。《隋书·高祖纪》记载:“(开皇三年十一月)甲午,罢天下诸郡。”[注]《隋书》卷1,《高祖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20页。开皇三年(583年)前,隋沿袭前朝,地方行政制度为州郡县三级制。开皇三年罢郡,改为州县二级制。其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州为郡,实行郡县二级制。关于此,史料中多有记载。
如《隋书·地理志》:
开皇三年,遂废诸郡。洎于九载,廓定江表,寻以户口滋多,析置州县。炀帝嗣位,又平林邑,更置三州。既而并省诸州,寻即改州为郡,乃置司隶刺史,分部巡查。[注]《隋书》卷29,《地理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807页。
又如《隋书·百官志》:
(隋炀帝时)罢州置郡,郡置太守……旧有兵处,则刺史带诸军事以统之……[注]《隋书》卷28,《百官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802页。
另有《元和郡县图志》、《方舆胜览》等历史地理著作,在地区沿革上全部记载隋文帝开皇三年废郡、炀帝大业三年改州为郡。至于《新唐书·地理志》中所言:
至隋灭陈,天下始合为一,乃改州为郡,依汉制置太守,以司隶、刺史相统治。[注]《新唐书》卷37,《地理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959页。
单从此句文意上看,似乎是说隋灭陈后就开始改州为郡。但《新唐书·地理志》关于隋的地方行政制度沿革只有这一句,上未言隋文帝开皇三年废郡之事,下未言炀帝改州为郡之事。其前从秦到隋朝的沿革也只一句,其后便是关于隋时郡县数量的记载了。隋灭陈后即开始改州为郡的说法并未见于《隋书·地理志》等,可见此处记载是过于省略而出现了问题。其后的郡县统计数据也是取自大业三年后的记载,可视为佐证。
综上可知,隋朝地方行政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隋初到隋文帝开皇三年为州郡县三级,此时有郡一级,最高行政长官为太守;开皇三年废除了行政区中的郡一级;炀帝时将州一级改为郡,郡长官为太守,而刺史则成为巡查、军事之职。
冯盎拜为汉阳太守在仁寿初,仁寿是隋文帝的年号,时间为601年—604年。由上文可知,开皇三年(583年),文帝废天下郡,到炀帝改州为郡期间,隋是没有郡这一行政级别的,在此期间除雍州长官称牧外,余皆为刺史名,何来“太守”一职?更甚者,仁寿初隋朝的版图里是否存在“汉阳”也是值得推敲的。
汉阳作为地名见于史料记载的有“汉阳郡”、“汉阳州”、“汉阳县”、“汉阳府”和“汉阳军”。“汉阳军”为后周、宋朝的设置,“汉阳县”是隋炀帝时改汉津县而来,“汉阳府”为元明清三朝设置,“汉阳州”为明朝设置,很明显都不会是《冯盎传》中所指的“汉阳”。且冯盎官拜“太守”,当是“汉阳郡”的长官。
汉阳郡在不同朝代的地理方位不同,有两个地区在历史长河中曾被称为“汉阳郡”。其一是汉时的汉阳郡。此地区沿革到隋唐是“天水郡”和“秦州”,此地的沿革在《元和郡县图志》中有较详细的记载:
(秦州)禹贡雍州之域……后汉建武、永平之后,改天水曰汉阳郡。魏分陇右为秦州,因秦邑以为名,后省入雍州。晋复改汉阳为天水郡,武帝泰始中又立秦川郡,与州同理。隋开皇三年罢郡,所领县并属州。大业三年罢州,为天水郡。[注]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卷39,《陇右道上》,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979页。
此“汉阳郡”自晋至唐就没有再用过“汉阳”这个名称,所以《冯盎传》所指“汉阳”不是此地。
另一名为“汉阳郡”的地方,是隋炀帝改州为郡后的设置,此“汉阳郡”在南北朝隋唐时期的沿革亦有史料可循。《隋书·地理志》:
汉阳郡,后魏曰南泰州,西魏曰成州。统县三,户一万九百八十五。[注]《隋书》卷29,《地理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819页。
另《方舆胜览》:
同庆府,禹贡梁州之域……梁改为南泰州。西魏改为成州。隋炀帝改曰汉阳郡,治上禄。唐复为成州,又改为同谷郡,复为成州;没于吐蕃,于同谷西泥功山权置行州;收复之后,复置成州……[注]祝穆撰,祝洙增订,施和金点校:《方舆胜览》,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1221页。
《隋书·地理志》所载是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平定吐谷浑更置四郡之初的版图,汉阳郡为隋炀帝大业年间改州为郡后的设置。而在此之前,并没有关于汉阳郡在文帝开皇三年废郡中被特殊保留下来的记载,甚至从史料来看,直到炀帝改州为郡,此地一直名曰“成州”。换言之,隋文帝仁寿初当无汉阳郡,自然也不应存在“汉阳太守”这个官职。
另从常理上言,冯盎为岭南大族首领,而上述两个“汉阳郡”皆在西北甘肃地区,冯氏为隋政府拉拢协助管理岭南的重要力量,此时冯盎的官职为高州刺史,正是岭南地区的高官,改封到西北地区也不太现实。
由上可知,冯盎在仁寿初被封为“汉阳太守”的说法应当是存在问题的,但两唐书及其后的相关著作基本采用此说,不知是否当时存在特殊情况。
另《新唐书》载冯盎曾迁左武卫大将军一职:“(冯盎)从炀帝伐辽东,迁左武卫大将军。”[注]《新唐书》卷110,《诸夷蕃将·冯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12页。但这段记载却未见于《旧唐书》,在与冯盎相关的墓志碑文中也未见到。
综上所述,按相关史料记载,冯盎在隋时的官职为:隋初,宋康令(见两唐书);开皇十年拜高州刺史(见《隋书》);仁寿初拜汉阳太守(见两唐书);炀帝时迁左武卫大将军(见《新唐书》)。而这四处所提到的官职,《新唐书》“宋康令”和《隋书》“高州刺史”的记载有时间上的冲突,“汉阳太守”不知官任何处,“左武卫大将军”记载不详。冯盎在隋时官职的记载匮乏,致使这些问题得不到确切的答案。
隋朝历史短暂,但其上承南北朝,下启盛唐,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改革,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然有关隋朝的史料较少,冯盎这样跨朝代的人物,其传记见于唐书,必然侧重于唐时的活动,隋朝时虽亦有杰出贡献,但史料记载不详,流传更少,且在相互传抄中又会有失误,例如上文所言,《新唐书》对《旧唐书》的理解不当,造成了“宋康令”和“高州刺史”的时间冲突。而这些原因最终导致一些记载的不当。随着墓志、碑文等资料的发掘,隋朝史料也可得到一定的补充。希望能有更多的资料发现来补充完善冯盎在隋朝的官职问题。
《新唐书》记冯盎“子三十人”,然附于《冯盎传》的只有智戴、智彧二子及“族人子猷”。《全唐文》中收录有关于冯氏的墓志铭神道碑文,近年来随着冯氏族人墓葬的发掘,出土有墓志碑文可与文献史料相印证。虽不能尽数查清冯盎三十个儿子各自的发展,但据地上材料和地下材料的相互补充,今可查之五人,在唐朝时都官居高位,颇为荣耀。直至高力士幼时冯氏遭难,冯盎的子孙中有不少在朝为官。
但关于冯盎子孙的记载亦有不详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如冯盎死后,有三子受封。至于是哪三子,几处记载中有冲突。这不仅是何人任职何地的考据探究,而且涉及冯盎后代的世系问题,包括高力士祖父、父亲为何人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系统地梳理和分析冯盎子孙的相关史料。
冯盎之子,有五人可查:
(1)冯智戴。《冼夫人六代孙夫妇墓志》言其名为“知戴”[注]广东省博物馆、电白县文化局:《广东电白县霞洞墟唐墓简报》,《考古》1986年第1期,第49页。。《新唐书》载:“智戴知名,勇而有谋,能抚众,得士死力,酋帅皆乐属之。”“善兵”,“累迁左武卫将军。卒,赠洪州都督”[注]《新唐书》卷110,《诸夷蕃将·冯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13-4114页。。《高力士墓志》言“戴为恩州刺史”[注]《大唐故开府仪同三司兼内侍监上柱国齐国公赠扬州大都督高公墓志铭并序》,见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唐高力士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6期,第30页。。
(2)冯智彧。冯盎降唐,拜其子智戴为春州刺史,智彧为东合州刺史[注]《旧唐书》卷109,《冯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288页;《新唐书》卷110,《诸夷蕃将·冯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13页。。
(3)冯智戣。《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载,冯盎去世后,“恩命分府为三州,授君之三子。子智戣,高州刺史”[注]《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见张伯龄:《唐冯君衡暨妻麦氏墓志考述》,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4页。。
(4)冯智垈(玳)。《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言冯盎有子“智垡”,冯盎去世后,“命分府为三州,授君之三子……子智垡,恩州刺史”[注]《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见张伯龄:《唐冯君衡暨妻麦氏墓志考述》,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4-85页。。《全唐文》卷二三一收录墓志铭全文中为“智玳”[注]张说:《赠潘州刺史冯君墓志铭》,见董诰,等编:《全唐文》卷231,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341页。。“垡”为张伯龄先生释读,其墓志铭拓片模糊,与《全唐文》作“玳”比较,此字可能为“垈”,上部为“代”,不为“伐”。“垈”与“玳”当为一字。冯智玳和冯智垈当为一人。《高力士墓志》言“玳为潘州刺史”[注]《大唐故开府仪同三司兼内侍监上柱国齐国公赠扬州大都督高公墓志铭并序》,见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唐高力士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6期,第30页。(为书写方便,下文中均写为“冯智玳”)。
(5)冯智式。《冯氏务滋堂家谱·前编·始平世系》记:“六世祖盎公字明远,一曰明达,仆公之三子也。唐,高州总管,封越国公。生二子:长知戴,次知式。”[注]《冯氏务滋堂家谱·前编·始平世系》,见黄惠贤:《有关高力士和广东冯氏旧贯、世系的几点补证》,转引自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4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18页。此世系言冯盎只有二子,显然是不对的,当是编写家谱时可查者入谱。
另有冯子游。《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言:“授君之三子”,“犹子子游,潘州刺史”[注]《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见张伯龄:《唐冯君衡暨妻麦氏墓志考述》,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5页。。《全唐文》卷二三一收录墓志铭全文中作“子猷”。“子猷”与“子游”当为一人。而《新唐书》中则记“盎族人子猷”[注]《新唐书》卷110,《诸夷蕃将·冯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14页。,未言其官职封赏等。《茂名县志》言:“盎犹子子游,以盎恩授潘州刺史,见《张燕公文集》,疑游即猷。”[注]郑业崇,等修,杨颐纂:《茂名县志》,中华民国五十六年十二月第一版,第234页。这几则史料中,或言冯子游为冯盎的下一代,或言为其族人。而在《冼夫人六代孙夫妇墓志》中则载:“(墓主)祖知戴,左骁骑大国公。(墓主)父子游,光禄大夫……”[注]广东省博物馆、电白县文化局:《广东电白县霞洞墟唐墓简报》,《考古》1986年第1期,第49页。有关冯子游的记载,该墓志是最直系的记录,为墓主之父,所以可信度比较高。
另黄惠贤先生的文章中引用了《冯氏务滋堂家谱·前编·始平世系》[注]黄惠贤:《有关高力士和广东冯氏旧贯、世系的几点补证》,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4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18页。:
始祖业公,弘公之子也。批容氏,子谊。
二世祖谊公号士翔,一日羽翔,业公之子也。子融。
三世祖融公,谊公之子也,从祀乡贤。子宝。
四世祖宝公,融公之子也,姚冼氏,子仆。
五世祖仆公,宝公之子也。仆生三子:长曰暄、次曰槐、三曰盎。陈,仆祖封信都侯,加平越中郎将,转石龙太守。后赠崖州总管。
六世祖盎公字明远,一曰明达,仆公之三子也。唐,高州总管,封越国公。生二子:长知戴,次知式。
七世祖知戴公,盎公长子也。唐朝春州刺史,迁左武卫将军,赠洪州都督。生子子华。
八世祖子华公,智戴公之子也。子宿。
……
此家谱世系为:冯业——冯谊——冯融——冯宝——冯仆——冯盎——知戴(智戴)——子华……智戴之子、冯盎之孙名为子华,联系上文可知,冯盎子为“智(知)”字辈,冯盎的孙辈为“子”字辈,联系《冼夫人六代孙夫妇墓志》,则基本可以确信冯子游并非冯盎的儿子或侄子,而是冯盎之孙,冯智戴之子,冯子华的兄弟。
综上可知,史料可查冯盎之子仅有五人,即冯智戴、冯智彧、冯智戣、冯智玳、冯智式。但关于五子的记载亦有冲突之处,矛盾集中表现在冯盎去世后,分府三州,哪三子受封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理顺高力士的世系问题。
《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即为冯君衡暨妻麦氏的墓志铭,其文载:
恩命分府为三州,授君(冯盎)之三子。子智戣,高州刺史。子智玳,恩州刺史。犹子子游,潘州刺史。[注]《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见张伯龄:《唐冯君衡暨妻麦氏墓志考述》,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4-85页。
《赠广州大都督冯府君神道碑铭》则言:
自远祖荣怀化侯业,以至于大父赠荆州都督盎,先考高州使君智戣。[注]董诰,等编:《全唐文》卷230,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332-2333页。
《高力士墓志》:
朝廷许之戣为高州刺史,戴为恩州刺史,玳为潘州刺史。[注]《大唐故开府仪同三司兼内侍监上柱国齐国公赠扬州大都督高公墓志铭并序》,见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唐高力士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6期,第30页。
《高元珪墓志铭》:
公讳元珪,字元珪。本冯氏,隋荆州长史盎之曾孙。皇高州都督智戣之孙,广州都督君衡之子也。[注]《高元珪墓志》,见贺华:《读〈唐高元珪墓志〉》,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7页。
《唐故顺政郡君许夫人墓志铭并序》:
顺政郡君许夫人者,中书令之子,内史侍郎之孙……年十有四,归于冯氏,潘州刺史顺政公其人焉。[注]《唐故顺政郡君许夫人墓志铭并序》,见广东省博物馆、茂名市博物馆、电白县博物馆:《广东电白唐代许夫人墓》,《文物》1990年第7期,第57页。
《冼夫人六代孙夫妇墓志》:
父子游光禄大夫本州刺史封□□郡开国公公□降□絇其符□□海深其器量幼□□惠演水上之浮□□□祖授□承□□州诸军事潘州刺史……[注]广东省博物馆、电白县文化局:《广东电白县霞洞墟唐墓简报》,《考古》1986年第1期,第49页。
其中争议不大的应该是“冯智戣”,与之相关的记载都与“高州”有关,冯智戣当是被恩授于高州为官。
“潘州刺史”有二,冯君衡的墓志和冼夫人六代孙的墓志中说是冯子游,而高力士的墓志说是冯智玳。其实并不矛盾,因为二人为叔侄关系,并不是一代人,任潘州刺史的时间先后不同而已。许夫人墓的发掘者也以此推断其墓志中所提到的“顺政公”为冯智玳。冯智玳是冯君衡的父亲,高力士的祖父。这在史料记载中略有出入。冯君衡的墓志中载:“祖盎……荆州大都督。子智玳,恩州刺史……公荆州之孙,恩州之子。”[注]《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见张伯龄:《唐冯君衡暨妻麦氏墓志考述》,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4-85页。高力士的墓志亦言冯君衡的父亲为“智玳”[注]《大唐故开府仪同三司兼内侍监上柱国齐国公赠扬州大都督高公墓志铭并序》,见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唐高力士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6期,第30页。。但冯君衡的神道碑中载:“先考高州使君智戣。”[注]董诰,等编:《全唐文》卷230,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332-2333页。高元珪的墓志载:“高州都督智戣之孙,广州都督君衡之子也。”[注]《高元珪墓志》,见贺华:《读〈唐高元珪墓志〉》,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7页。均言冯君衡之父为“智戣”。
冯君衡死于武后时,其墓志和神道碑却是在开元间刻录的。当时高力士的母亲麦氏逝世,高力士将其父招魂与母亲合葬,开元名相张说为其撰写了墓志和神道碑,两文全出自张说一人之手,却存在两种说法,应该是不该发生的错误。冯君衡的墓志铭已经发掘,是为“智玳”。但是神道碑并未见原碑文,“智戣”一说可能是在历代传抄中的误写。葬礼由高力士操办,世系自然是由高力士提供,有关自己的祖父,应该不存在错误。以出土碑文为准,冯君衡的父亲当为智玳。冯智玳的身份对确定其任职也有帮助。周忠泰先生通过对地名“高州”、“恩州”和“潘州”以及高力士籍贯的分析,得出“方志记高力士旧宅在潘州,正史又记高力士是潘州人,墓碑又记高力士父亲冯君衡是潘州刺史”,故“高力士的家应是在唐时的潘州,而不是在唐时的高州或恩州,其祖父的官职应是潘州刺史,而不是恩州刺史、高州刺史或高州都督”[注]周忠泰:《唐高力士祖父之谜和高力士父亲被杀二事考》,《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第82页。。此结论言之有理。确定冯智玳为“潘州刺史”后,也就进一步确定了《高力士墓志》的准确性,故而冯盎死后,受恩荫的三子当为冯智戣任高州刺史,冯智戴为恩州刺史,冯智玳任潘州刺史。
至此,高力士的世系也大致明朗,即冯盎——冯智玳——冯君衡——冯元一(高力士)。而据冯君衡的墓志铭可知,高力士的母亲为麦氏,麦氏是隋朝大将军麦铁杖之女。麦铁杖曾随杨素征突厥立功,后战死在征讨高句丽的战役中。赠光禄大夫、宿国公。谥号武烈。《北史》和《隋书》中均有其相关记载。《唐故顺政郡君许夫人墓志铭并序》中言:“顺政郡君许夫人者,中书令之子,内史侍郎之孙……年十有四,归于冯氏潘州刺史顺政公其人焉……”[注]广东省博物馆、茂名市博物馆、电白县博物馆:《广东电白唐代许夫人墓》,《文物》1990年第7期,第57页。《广东电白唐代徐夫人墓》一文指出许夫人当为隋朝许善心之孙,唐初许敬宗之女[注]广东省博物馆、茂名市博物馆、电白县博物馆:《广东电白唐代许夫人墓》,《文物》1990年第7期,第58页。。新旧唐书俱载许敬宗嫁女于冯盎之子,墓志铭中又言其夫为潘州刺史,由上可知,其夫当为冯智玳。然许夫人是否为高力士祖母,则无从考证。
纵观岭南冯氏,从谯国夫人冼夫人,到内史侍郎许敬宗之女许夫人,再到麦铁杖之女麦夫人,可见联姻大族是岭南冯氏稳固和提升自身地位的方式。
除高力士外,冯君衡另有二子,“长子元璡,左卫中侯。次子元珪,左领军卫郎将”[注]《故潘州冯府君墓志铭》,见张伯龄:《唐冯君衡暨妻麦氏墓志考述》,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4-85页。。冯元珪后改姓为高,曾“加勋柱国,授浐川果毅,转鸿门折冲”,后“迁领军郎将,移金吾中郎”,后又“除右司御率,改左威将军,更加紫绶”,死后“有制赠陈留太守旌之也”。其“嗣子承袭,左卫兵曹参军;次子承秀,左卫率府仓曹参军”[注]《高元珪墓志》,见贺华:《读〈唐高元珪墓志〉》,转引自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第87页。。以冯氏遭难,且冯元珪亦改姓为高来看,此二子为官,极有可能是在高力士寻亲之后。也正是因为高力士的地位特殊,其父亲、祖父,甚至于母亲、祖母的记载也相对清晰。相较之下,冯盎其他子嗣的记载则简略得多。而即便是在高力士及其父亲、兄长的墓志、碑文中,对于冯氏遭遇灭顶之灾的记载也语焉不详。冯氏落难不可细说,从侧面支撑了学者们认为其得罪武后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