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法律课程的探索与创新
——以旅游法规与政策为例

2017-01-27 12:45梁晨曦
法制博览 2017年28期
关键词:法规教学内容法律

梁晨曦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高职教育法律课程的探索与创新
——以旅游法规与政策为例

梁晨曦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中一条独特的实践道路,其主要针对的是在校高职专科院校的学生进行统一的知识培养与教学。而由于法律课程的特殊性,在高职法律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需加大对该课程的不断改革与创新,以此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高职法律课程不断发展的科学之路。

高职教育;法律课程;探索创新;旅游法规

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推动我国高等教学的不断发展与改革的进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值得当今教育界关注并思考的领域之一。尤其对于法律课程而言,在我国全国各地区,只有极少数的高职院校开设了法律课程,这足以表明法律课程的高要求与高标准性。因此,加强对高职教育法律课程的探索与创新,不仅可以很好的对法律课程的教学方式、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以及教学实践等各方面进行科学的改革,还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高职教育法律课程的不断发展。

一、高职旅游管理专业开设法律课程的目标与意义

旅游管理专业是随着我国旅游产业的迅猛发展而建立的一个新型学科。该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综合职业能力,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高职教育的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这就要求教学内容应符合产业岗位的需求。《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技术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在知识目标方面,学生可以掌握旅游法律关系和旅游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制度,了解与旅游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处理问题能力方面,一是让学生分清旅游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达到运用所学旅游法规知识分析旅游业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二是提高学生依法分析问题、解决旅游纠纷的能力。同时《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也是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由此可知,旅游管理专业开设相关法律课程会让学生具备更强的综合职业能力。

二、高职院校有关《旅游法规与政策》课程的教学现状

(一)改变教学目标使其符合实际教学

部分高校教学目标的设置太过于笼统,有些甚至与实际的教学内容之间没有较为紧密的联系,同时教学内容的计划与制定也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只是对法律知识有了初步的皮毛了解,这是不可取的。在高职院校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其更注重的是一种将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因此对于一些法律法规的解读与分析是较为概括的,并不是很具体。在《旅游法规与政策》的解读中,法律专业的学生主要是为了了解该项《旅游法规》的基本法条内容,了解从旅游者、旅游机构、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以及旅游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的基本法律条款,并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案例的操作与处理中。

(二)改善高校教学时运用的法律知识与技能

在高职院校的法律课程教学中,会涉及到各类不同的法律法规,学生对此不仅要有个全面的认知框架,还需对其中基础的、应用范围广泛的几大类法律法规有更为细致的了解,以此才能更好的进行实际的应用与操作。这时就需要教师的引导式教学,教师只有在合理的安排好教学计划,设置科学的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引导学生进行系统化的学习。

三、高职院校关于对《旅游法规与政策》课程的探索与创新

(一)根据教学目标合理的设计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是高职院校法律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设计出科学的教学内容,才能更好的引导学生进行法律专业的学习与发展。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未来大多数都是以法律为主要就业方向的,因此教学内容的设计应主要以法律专业知识为核心,适当的配以必要的法律实务课程,以此来加强学生的综合运用与实践能力。如在《旅游法规与政策》这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教学内容主要应围绕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主,适当辅以一些地方性法规,如《江苏省旅游条例》或是《南京市旅游条例》等。

(二)将课堂交给学生,使其掌握课堂节奏

在将教学内容进行全面的改革之外,还需对教学方法进行一定的创新。在传统的高职法律课程的教学中,课堂上实行的都是“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学生只有跟着教师的节奏与步伐进行学习。这种被动式的学习模式在当今多元化、自主化的学习环境中越来越不利于学生的学习与发展。

因此,在当今的法律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将课堂的主导权交给学生,让学生体验一把引导学习的感觉,并可以采取分组团体学习的方式,使其在自主引导课堂学习节奏的过程中也能懂得团结合作的精神。尤其是在学习有关旅游法规及其政策这部分的法律法规时,教师也可以举行一次模拟法庭训练,将学生分为三组,一组为原告旅游者,一组为被告旅游机构,另一组则担当法官、书记员等角色,以此来模拟一下当旅游者遇到旅游纠纷时的法庭审理状况,使其更切实的了解到旅游法规与政策的基本内涵与意义。

[1]由力.高职教育法律课程的探索与创新[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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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4;G642

:A

:2095-4379-(2017)28-0248-01

梁晨曦(1983-),女,侗族,湖南邵阳人,法学硕士,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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