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制度现代化建设新发展理念探索*
——2017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国际研讨会综述

2017-01-27 06:16锁福涛
中国出版 2017年9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现代化理念

□文│锁福涛

2017年4月15~16日,第14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新发展理念与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召开。来自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中国等国家的知名专家学者,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行政官员,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知名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实务工作者等600多人齐聚一堂,共同聆听“新发展理念与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的时代新声。

本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中欧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心、腾讯公司、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湖北)基地、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文化部文化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单位承办。《光明日报》《法制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等资深媒体对会议盛况进行了全方位报道。本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汇聚了知识产权学界、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及企业界的优秀代表。在知识产权学界方面,本届论坛既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明德教授、北京大学张平教授、同济大学朱雪忠教授等国内知名学者,也有德国慕尼黑马普知识产权和创新研究所莱温斯基教授,欧洲企业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安东尼教授,日本东京大学副学长、日本知财学会会长渡部俊也教授,美国版权结算中心国际关系执行总裁、国际标准名称标识符组织主席迈克尔·希利,韩中知识产权法学会会长、韩国东国大学朴荣吉教授等国际知识产权学界的领军人物;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方面,与会代表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建华,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金克胜等;在企业界方面,腾讯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艾文博、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姜丹明、君策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汪勇、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知识产权经理徐宝寿等知名企业的代表参加了论坛。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开启了一场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深刻变革。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本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以“新发展理念与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为主题,立足于“知识产权理论的缜密式研究”和“知识产权实务的产业化应用”的目标,精准服务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局,致力于深入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法治现代化的建设进程。与会代表围绕“新发展理念与版权制度现代化建设”“新发展理念与商标法律、审判制度现代化”“新发展理念与专利制度现代化”“平台治理问题的新思考”等专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本文以“版权制度现代化建设新发展理念探索”为主题,将本届论坛的相关内容综述如下。

一、“创新”发展理念与版权创造制度现代化

近年来,人工智能作品、开放在线课程(MOOCs,简称慕课)、电影众筹等不断出现的新类型作品和新传播技术给版权创造制度带来了严峻挑战,新型作品权利归属、主体确定等问题成为当前版权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的热点问题。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与会代表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了研讨。关于人工智能作品是否拥有版权的问题,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朝的报告以“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创设:新主体及其影响”为题,通过对“人工智能产物科技学术”背景的介绍,认为人工智能作品版权主体确定的关键因素是“独立创造”,要科学、规范地分析人工智能产物二次创造内容与原作品的一致性问题。关于慕课的版权问题,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贾丽萍的报告以“论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对版权制度的挑战”为题,认为慕课的开放性、共享性、生成性、集成性等特征与版权的私权性、地域性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张力,具体表现为慕课的版权属性、版权归属、慕课对作品的使用等问题不能被现行版权法律制度所涵盖,因此需要完善版权创造制度应对上述挑战。关于众筹电影的版权归属问题,集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斯福的报告以“电影众筹与电影著作权归属的制度变革”为题,认为“互联网+”时代电影众筹将会在电影创意、创作资金、电影创作、电影营销等方面产生诸多影响,导致传统著作权法在电影著作权归属方面的法律制度难以适用。

通过上述发言可以看出,针对新型传播技术和作品,与会代表认为需要秉持“创新”这一新发展理念,突破常规、打破传统,即在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基础之上,将不断出现的新类型作品纳入版权法律客体之中,同时完善作品权利归属制度,进而实现版权创造制度的现代化。

二、“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与版权运用制度现代化

进入网络时代,现有的版权授权许可机制远远不能适应网络作品的使用需求,使作品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难以有效发挥,进而导致了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失衡。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与会代表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了研讨。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的发言以“共享互联网科技进步恩惠的著作权许可制度创新”为题,针对网络时代版权作品许可难、侵权现象严重等现实问题,提出创新著作权许可机制即变革传统“先授权再使用”模式为“先声明再授权使用”模式。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孙远钊的发言以“走向一个二元化的著作权体系——分享、体验与排他的竞合”为题,针对网络空间大规模数据信息交换、分享与体验行为引发著作权争议等现实问题,认为当前著作权立法、司法政策取向导致作品使用者的分享体验需求和著作权人之间的冲突不断,最终可能会导致著作权体系逐渐失去公信力。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唐艳的发言以“二次创作的著作权法制度创新”为题,认为在数字化、互联网等新技术条件下,原始创作激励与二次创作自由之间的关系紧张成为日益突显的问题,而我国《著作权法》缺乏相应制度,建议在我国《著作权法》上重构一个独立的可供当事人选择适用的补偿型变型使用制度,以适度解放二次创作空间。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助理教授华劼的发言以“数字网络环境下版权权利穷竭原则延伸性研究”为题,指出版权权利穷竭原则在保证作品二手市场、充分实现物尽其用、有利于公众获取和保存作品、激励作者创新等方面功效明显,认为有必要将版权权利穷竭原则延伸适用于数字网络环境,确立适应数字网络环境特征的权利穷竭原则。

通过上述发言可以看出,针对网络时代的版权许可使用问题,与会代表认为需要秉持“开放”与“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既要打破版权许可使用的制度壁垒,又要平衡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即建立“先声明再授权使用”的版权许可使用新模式,同时将传统的权利穷竭制度扩大适用到网络空间,激励作品的二次创作,进而实现版权运用制度的现代化。

三、“绿色”发展理念与版权保护制度现代化

深度链接、加框链接、盗链、聚合平台等新型网络传播技术在创新网络服务商业模式的同时,也突破了现有版权保护制度的范围,带来了新型版权侵权问题。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与会代表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了研讨。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建华在主题发言中指出,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侵权成本低、举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因此要坚持以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多手段的原则开展文化市场版权执法,加大监管力度,倡导文化领域绿色发展。德国慕尼黑马普知识产权和创新研究所莱温斯基教授以“深度链接、版权避风港制度”为研究对象,结合欧盟法院的最新判例,分析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版权法律责任问题,认为网络服务提供商作为平台方应当与版权人紧密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高级工程师吴艳的发言以“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的版权侵权认定问题研究”为题,从深度链接和聚合搜索等技术手段出发,认为技术本身是中立的,但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在利用这些技术向用户提供服务时,若跨越了版权人的利益边界,根据公平正义的民法原则,其行为就应当受到版权法规制。

通过上述发言可以看出,针对网络版权侵权问题,与会代表认为需要秉持“绿色”这一新发展理念,构建版权产业发展的有效秩序,实施严格的版权保护制度,不断促进版权保护与版权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即在承认深度链接、聚合平台等新型传播技术中立性的同时,对技术超越版权保护界限的情形也予以严厉打击,进而实现版权保护制度的现代化。

四、“协调”发展理念与版权管理制度现代化

版权管理与公共文化服务、版权行政管理体制、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利益垄断等问题成为当前版权管理的热点话题。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与会代表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了研讨。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建华在主题发言中指出,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好公共文化资源,使其惠及千家万户,是新发展理念对公共文化服务提出的新问题,这需要在厘清国家与企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建立个人私益与文化共享平衡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当中版权管理工作的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的发言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为题,从中央的日益重视、组织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严、大、快”保护趋势、注重创造质量、构建运营服务体系、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管理改革以及人才队伍壮大八个方面完整展现了现阶段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对版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提出了新要求。美国版权结算中心国际关系执行总裁、国际标准名称标识符组织主席迈克尔·希利的发言以“美国版权集体管理制度”为题,指出版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构建与运行要注意平衡版权保护与信息共享之间的利益关系。杭州师范大学副教授、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袁杏桃的发言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垄断问题研究”为题,认为规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垄断行为的关键在于从版权管理源头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在一种类型作品上成立多个集体管理组织,同时完善监督手段和监督程序,明确集体管理组织的义务和责任,从而消除市场竞争形成的利益垄断。

通过上述发言可以看出,针对版权管理问题,与会代表认为需要秉持“协调”这一新发展理念,平衡作品权利人、使用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发挥版权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集体管理的多元作用,进而实现版权管理制度的现代化。

五、结语

2017年是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一年。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本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与会代表从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多维视角为版权制度现代化建设建言献策,这对于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助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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