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新媒体的态势与监管问题

2017-01-27 03:41□文│安
中国出版 2017年2期
关键词:传统媒体受众信息

□文│安 康

进入数字化时代以来,网络与民众生活乃至国家战略密切相关,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2016年10月9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朝着建设网络强国目标不懈努力的重要主张,更将网络信息工作在国家战略、经济布局中的地位上升到了新的高度。网络视听新媒体作为网络信息的重要承载形式之一,在这种背景下,对于其现阶段行业发展态势、存在的问题与未来监管策略的研究探讨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一、当前网络视听新媒体的行业特征

国内网络视听新媒体现阶段的行业特征主要表现为互动性强,打破了信息发布者与接受者之间的界限,且出现了与传统媒体相融合的趋势。

1.突出互动性

尼古拉·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指出,本质性互动是新旧媒体的分界线,[1]特别是对于网络视听新媒体而言,互动性表现得更为明显,受众与媒体之间、受众与受众之间的相互交流易于实现且愈发频繁。

这种空前凸显的互动性从根本上讲是由网络视听新媒体的技术特点所赋予的,由于网络视听新媒体是基于数字技术广泛普及而诞生的新型媒体形式,它必然会生发出与数字技术紧密相关的存在特征。在传统媒体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环境下,信息的制作、传播与接受相对于网络视听新媒体都是繁琐与低效的,如制作一条可发布于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上的信息,一般来说,需要有一定的文采才情、谈吐演技等前提条件,甚至还会涉及信息发布者的个人身份、投入资本等,受制于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能力,受众群体相对有限。而网络视听新媒体所倚仗的数字技术则使上述限制因素简化了许多,如通过敲击键盘或划动手机屏幕来形成一段文字,以非专业的影像设备录制一段简单视频,都可算作是完成了一条信息的制作,发布信息也不再须经过传统的约稿、排档期等过程,点击发送即可上传于网络,这就使得信息制作与发布的门槛大为降低。而且,网络媒体的信息传播能力远胜于传统媒体,它拥有当代最广大的受众群体。据《2016年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10亿。[2]信息发布者上传于网络的信息可以被其他互联网用户广泛阅读,同时,该条信息的接受者借助于网络视听新媒体上简单易行的信息制作与传播机制,可以轻松完成对信息发布者的回馈,因此,在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的大环境下,网络视听新媒体中信息的发布者之间的界限相对模糊,常常是一身二职,在接受信息的同时又以信息回复他人,彼此间形成了有效的互动。当前一些视频网站的被广泛使用的弹幕功能就是这种互动性的表现形式之一,以哔哩哔哩网站为例,用户在网站上简单注册一个账号,创立自己的网络直播间,就可以发布视听文件,信息接收者在观看时可以通过编辑弹幕发表自己的观点,实现了信息受众与发布者之间的互动,用户还可以对屏幕上其他浏览者的观点进行回复,实现了受众与受众之间的互动。

2.与传统媒体相融合

网络视听新媒体虽说是新生的媒体形式,但这并不等于与传统媒体做彻底的割裂,二者之间不是完全的竞争关系,而是存在着巨大的合作空间,因此现阶段网络视听新媒体行业越来越体现出与传统媒体相融合的趋势。这种两相融合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传统媒体的信息内容与网络视听新媒体的互联网平台相融合,二是将传统媒体与网络视听新媒体各自的成功经验相融合。

首先来说第一种表现方式,其根本要义在于取长补短,网络视听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互利共赢,这也是二者之间在当下出现融合趋向的重要原因。由于网络视听新媒体的起步在时间上较传统媒体晚了许多,可以说传统媒体在市场认知层面上已经树立起了一定程度上的品牌优势,积累了一定的用户群体,这是网络视听新媒体在短时间内难以撼动的壁垒,为其提供了可加以利用的空间。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当前限制其发展的最大障碍莫过于传播方式与数字化时代的不相匹配,而网络视听新媒体这一平台恰恰适应了数字时代的媒体形式,它在对传统媒体造成生存危机的同时也为其创设了一种新的存在方式,正是基于这种行业态势,网络视听新媒体与传统媒体选择互取对方之所长的共赢之路。如湖南卫视作为传统性质的媒体单位,从2014年起,将旗下的多档热播栏目在自办的网络电视频道芒果TV进行播放,实现了传统媒体与网络视听新媒体的合作运营,据统计自芒果TV与卫视栏目相联姻仅两个月后,用户数量就从10万激增至1000万,而一年后的用户数量更是达到了6000万之多,广告收入也从2014年的8000万元上升到了2015年的8亿元。除了广播电视外,图书与报刊等传统媒体也开始寻求与网络视听新媒体的有效融合,以《名车志》为例,该刊为了在数字读者领域中拓展市场,将杂志内容以电子刊物形式进行推广,特别是汽车评测板块借助于视频的动态呈现属性,得到了广大数字读者的好评。

第二种类型的融合形式在当前媒体行业中也十分普遍,如2014年湖南卫视直播“金鹰节之互联盛典颁奖晚会”期间开启了之前为网络视听新媒体所专有的弹幕功能,开业界之先河,此后在荧屏上使用弹幕常见于多档电视栏目,如央视综艺节目“星光大道”自2016年起以插播在演播室背景屏幕上不断更新的观众留言的形式实现了对弹幕功能的采纳,这都是传统媒体对网络视听新媒体成功经验的借鉴。同时,网络视听新媒体也十分重视对传统媒体优势领域的习仿,以国防军事类节目为例,以央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经多年努力,已经塑造出来多位时势、装备方面的评论名家,形成了明星效应,拥有很大的收视群体。而网络视听新媒体也遵循此道,一方面重金聘请了多位供职于广播电视频道的军事评论员,另一方面注重培养自身的评论团队,以明星效应吸引了大量的互联网用户。

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视听新媒体作为新生的媒体形式,近年内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以面临的技术困境及由媒体自身所引发的负面价值观导向尤为突出,前者限制了行业发展的速度,后者影响了发展的合理性。

1.面临的技术困境

现阶段网络视听新媒体所面临的技术困境主要可分做内外两个方面,从外部环境上看,最大的技术难题莫过于国内的宽带普及率,尽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宽带普及率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根据工信部给出数据,截至2016年一季度,我国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52.6%,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58.1%。[3]但与发达国家及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宽带普及率尚处于较低的水平,极大地制约了基于互联网进行运营活动的网络视听新媒体行业的发展。造成这种较低宽带普及率的原因,除了硬件设备的相对落后外,还包括了较慢的上网速度与较高的资费标准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在客观上制约了国内互联网用户群体的增长。特别是对于网络视听新媒体而言,浏览视听形式的媒体信息对于网速的要求较高,且会产生更多的流量消耗,因此,其所受到的来自于国内宽带发展现状的限制更为严重。

从网络视听新媒体的行业内部来看,也存在着一些技术短板,最突出的就是对于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有限,相对于近年来数据运算与存储技术的高速发展,媒体行业的数据安全保障技术发展显得迟缓落后,引发了日趋严峻的网络安全问题。对于网络视听新媒体企业自身层面,其运行数据有可能会遭到攻击与篡改,引发媒体间歇性的不稳定运转甚至是暂时停摆。对于媒体用户层面,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的缺失会导致个人信息大量泄漏,影响了用户对该媒体的使用,而从更宏观的国家战略层面考量,也不利于国家的信息安全体系。

2.引发的负面价值观导向

当前网络视听新媒体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除了限制其自身的技术困境外,还包括了对媒体受众的消极影响,引发社会范围内的负面价值观导向等问题。

首先,对于受众个人价值观层面来讲,网络视听新媒体存在着难以计数的迎合低级趣味、包含负面思想的信息内容,影响个人正确价值观的确立。例如在各大视频网站上点击率居高不下的视频直播间板块中,很多热门视频都是来自于年轻美貌的女主播的自拍直播,其镜头媚俗露骨,以情欲挑逗来博取关注度,凭此方式可以获得极高的经济收益,这对于青年人,特别是青年女性的价值观无疑产生了极恶劣的影响。此外,很多网络视听新媒体热衷于报道负面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受众辨析事物的阴暗心理。行使舆论监督职能是媒体行业责无旁贷之职守,无可厚非,但是当前国内很多网络视听新媒体在处理新闻事件上常有“厚此薄彼”之嫌,对于负面事件怀有更高的报道热情,这种选择性报道的后果就是在媒体受众中间形成了对于社会的单向负面认知,例如2011年一段某大学毕业生谈其同学利用家庭关系成功就业于国家电网的访谈视频走红于各大网站,一时间“背景决定论”不绝于耳,这对于媒体受众正确价值观的形成是不利的。

其次,从国家整体价值观层面来讲,当前网络视听新媒体包含一部分煽动不理性情绪,严重危及了社会舆论场与国家文化安全体系的稳定性。如前些年的“郭美美事件”,部分媒体炒作与传播该条新闻,严重打击了国内公立慈善组织的声誉,造成了一些民众对慈善组织监管方的不满,挑战了政府的公信力。近年来,网络视听新媒体上常有关于各地民间群体性事件的不实视频流出,主要集中于一些设施修建引发周边民众抗议、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矛盾等方面,如个别网站曾将某地因核电站、PX工程修建引发的偶发性群体事件的影像资料反复安插到其他工程选址地,造成一种群体事件“常态化”的假象,类似于此的失实报道不可避免地煽动了部分民众对国家政策的抵制情绪。更有甚者,一些网络视听新媒体上还传播有自诩为“学者”的所谓讲座,散布历史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崇洋媚外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消极思想,极大地挑战了我国的文化安全体系。

三、制定合理的监管策略

针对当前网络视听新媒体行业发展态势与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监管策略,使之更适应促进网络视听新媒体行业的高速与合理发展。

1.创设有利的发展环境

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创设一个有利于网络视听新媒体发展的政策环境,主要包括简化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协调电信运营商与视听新媒体之间的关系,肃清阻碍行业正常发展的障碍。现行关于网络视听新媒体营业执照的审批机制在程序上过于繁琐,审批周期较长,媒体投资方在项目立项送审之后需等待很长时间,即便最终通过审批,由于网络视听新媒体具有技术更新频繁的特质,很多经一番周折后获得运营执照的媒体项目一经问世已然面临着技术落伍的尴尬境遇,因此简化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是支持网络视听新媒体发展的必要举措,也与中央关于简化行政审批的政策相契合。

宽带普及率受限的问题,背后涉及广电行业、电信行业、互联网行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特别是在电信行业这一环节上,运营商普遍看重短期效益,缺乏大局意识与长远规划,行政部门更应当发挥统筹职能。如国家早在2013年就明确出台了要求电信行业降费提速的通知,但是三大电信运营商在实际执行过程都存有一定程度的消极现象,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政策落实状况的监督,使流量资费下调落到实处,进而提高国内的宽带使用率,促动网络视听新媒体行业发展,而用户群体的增长从长期来看也必定能反哺电信运营商,实现各方之间的互利多赢。

2.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针对当前网络视听新媒体存在的负面价值观导向的问题,相关行政部门还须加强监管力度,保证行业的合理有序发展。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网络视听新媒体的准入审核程序,简化对于网络视听新媒体行业的行政审批不等于放任其随意发展,所谓简化是指破除不必要的行政审批障碍,而必要的审核程序不但不可简化,还应进一步完善加强,对于待审批媒体的价值观倾向要有一定的预判力,在源头上进行把控。其次,对处于在运营状态的网络视听新媒体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要加强管理,及时阻止不实信息的传播,特别是当前网络视听新媒体上存在着一些信息,其中不良思想表现得较为隐晦,这就要求监管者提高自身的信息辨识能力,避免由此带来的负面导向泛滥。此外,各监管部门间应当加强联系,长期以来,我国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媒体监管体制。[4]其优点在于分工明确,但难免各部门职责范围之间产生空白区域,由各司其职固化为“各为其政”,客观上留给了不实信息以生存空间,因此须打破这种碎片化的局面,彼此串联,协同监管。

3.建立多元化的监管机制

对于网络视听新媒体上信息内容的监管,现阶段相关责任部门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建立更加多元化的监管机制,变被动防控为主动出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监管。

首先,相关责任部门要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投身到网络视听新媒体舆论场的监管工作当中,激发正能量,以正确的价值观来导向受众,实现对媒体话语氛围的有效管控。例如一些行政单位及主流媒体都开设了辟谣专栏,这种被动反应机制固然是必要的,但同时还在应主动管控上投以更多的精力,如直接打击谣言的生存空间,揭露网络视听新媒体上虚假视频制作者的利益动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辨识能力,使得谣言没有市场。其次,还应变行政部门单方监管为全社会多方监管,充分利用民间资源,我国于2006年成立 “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设立第一周就接到举报邮件11208封,电话1073个,充分说明了公民监督的可行性与有效性,[5]这种以民间力量防控负面思想传播的尝试应当更多地开展。例如当前网络视听新媒体上普遍设置有用户举报功能,行政部门与媒体运营者对民间举报重视起来,实现行政方、媒体与广大网民相互联动的多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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