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同为借钱不还罪名为何迥异?
同为信用卡透支不还,为何一起要告当事人诈骗,一起仅是要求偿还本金利息呢?
据法官介绍,通过法律途径追缴,银行大多选择民事诉讼,极个别案例才选择刑事报案。主要是办卡过程中持卡人和银行签订了合同,且刑事判决中,法院基本不考虑拖欠的利息和滞纳金,对于这部分主张,银行只能另行选择民事诉讼追偿。因此银行通常会选择民事诉讼,而很少选择刑事报案。
但此次银行决定报案,主要是考虑到在以往的民事诉讼中,欠款者即使被诉至法院也不出庭应诉。法庭即使宣判银行胜诉,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因为很多时候根本找不到人。但如果进入刑事程序,就可以利用公安力量进行抓捕。
据了解,正当各家银行为打追偿欠款的官司选择诉讼方式的时候,建行广东分行信用卡中心率先在网上对透支一年不予还款的1035名持卡人进行曝光。作为惩罚,这1035人的信用等级全部被抹为零。这就意味着他们以后再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将面临巨大困难。据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持卡人如果到期不还,他的信用等级就会自动下降,不仅信用卡的透支额度降低,其以后在办理贷款时也会受到限制。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一般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都会主动向办卡人说明还款的期限和最低还款额,而且在信用卡的使用说明上也会详细说明。但是否会告知办卡人到期不还可能构成犯罪呢?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不在银行的告知范围内。
现在银行信用卡的办理门槛越来越低,甚至街头、地铁、车站等处都能见到他们摆摊设点的身影。“办即有礼”的“优惠”吸引了不少对自身估价不足的年轻人。“手里大把信用卡”貌似便捷、现代,可随后一段时间的大把催缴单也足够人头疼。还吧,钱不够;先欠着,人家有期限;不还,那是犯罪。不知不觉中,信用卡的优越性在一些人手里成了越用越上瘾的“毒品”,直至犯罪。
事实上,银行不仅可以让失业者答应还钱甚至使其入狱,还可依法向借钱者追要本金、利息,甚至利滚利、息滚息一样都不想少。两起案件中,银行自己真的没有责任吗?
法律界人士认为,银行有民事提醒的义务,但没有刑事提醒的义务。类似“不还钱我就报案抓你”的话银行是没义务说的。信用卡是把双刃剑,办卡的时候你可考虑好了,银行只会跟你说它给你带来的好处,没义务告诉你不还钱是要坐牢的。
办案法官提醒:办理信用卡要谨慎,信用卡透支更要量入为出。欠账还钱,天经地义,一旦欠账躲避不还,就有惹上官司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