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保障的行政许可制度

2017-01-27 01:36窦思宇
法制博览 2017年27期
关键词:行政许可层面劳动者

窦思宇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7

论劳动保障的行政许可制度

窦思宇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7

《行政许可法为》行政许可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行政许可行为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国家行为。各个市场主体要想获得行政许可,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内容且满足相应条件。劳动保障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制度保障措施。劳动保障既是劳动者劳动权的保护,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法律权利。劳动保障与行政许可制度具有密切相关的联系,二者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对于劳动者劳动保障的重视与保护。

劳动保障;行政许可制度

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都特别讲究对劳动者的劳动权的一种保障措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之中,必须注重劳动着劳动权的保护与行政许可制度的密切相关的联系。从国家宏观治理的角度来说,依法治国正在成为我国政治生活当中的一个主题。从国家经济宏观政策的角度来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在成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变换维度。从这两个角度的结合来看,必须重视劳动保障与行政许可制度之间的密切联系,才能正确解读劳动保障与行政许可制度的关系。

一、行政许可制度对于劳动保障的意义

行政许可制度对于劳动保障的意义指的是行政许可制度在更深层次的原因上,对于劳动保障的重要价值。如何更好地进行劳动保障是行政许可制度的最大意义所在,也是行政许可制度得以在中国实践并取得制度实效的根本原因。

(一)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保障是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劳动者具有劳动权,国家为此提供相应的制度保护措施,是国家与政府行为的必要方面,也是国家履行义务、政府履行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体现。行政许可制度正是建立在对劳动者劳动权保障的基础上来进行的,只有真正的劳动权放到制度的框架范围内,才能够使得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行政许可制度要对申请主体经历严格的审查,才能够使得行政主体能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进行许可行为。在行政许可制度的这种条件层层筛选过程中,合格的市场主体才能够得以建立。在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实行过程中,行政许可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使得行政许可申请人的申请资质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国家法律制度的条件。也就是说,行政许可申请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对行政许可制度的满足,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行政许可行为能否真正的保障公民的劳动权,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行政许可制度能够在最大意义上使得劳动者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公司或者企业进行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报酬,劳动者的劳动权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得到了保证。

(二)行政许可制度为劳动保障提供制度基础

任何一项制度保障措施都建立在一种立体、全面、综合的制度建构过程当中,对于劳动保障来说也是如此。行政许可制度是劳动保障的基础,也是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利的必要条件。从这个方面来说,行政许可制度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保障具有重大的意义。行政许可制度划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使得行政许可的范围能够真正的满足国家法律的条件,使得其在法律范围内运行,达到了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制度维度。换言之,行政许可制度使得不具有市场经济竞争条件的申请者排除在了市场竞争范围之外,这样为劳动者的劳动单位的质量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也就是说,凡是符合行政许可制度的市场竞争者,在招纳劳动者的过程当中,能够使得劳动者放心地进入市场竞争者的单位进行工作和劳动,并以此获得相应的报酬。市场竞争主体在申请行政许可的过程当中也必须考虑其条件是否满足行政许可的规定,如果满足行政许可的规定,那么市场经济竞争着申请行政许可就容易得多,也更符合国家制度的规定。劳动者进入市场竞争主体的单位进行劳动的同时,这种制度就为其提供了正确的完善的保障措施。正确认识行政许可制度对于劳动保障的制度基础的意义对于理解二者的关系具有重大的影响。正是因为行政许可制度使劳动保障有法可依,其制度也可以达到符合法治国家建设的目的。

(三)行政许可制度以劳动保障为价值依归

任何制度都是由一定的制度价值构成的,制度价值指的是制作能够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内满足人的需求与需要。制度的价值作用就是体现在对人的满足程度上来说的。行政许可制度对于劳动保障的意义就是指的是行政许可制度在多大范围内能够对劳动保障提供更多的制度性建构。从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上来说,劳动者需要到一个具有生产资质的工厂或者企业进行劳动,而国家有积极的作为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这种劳动场所。行政许可制度就是建立在对劳动者的这种劳动场所的各方面的保证的基础上来说的。行政许可制度,在自身发展、丰富、完善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保障不断加强的过程。行政许可的条件与范围都是建立在对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更好的保障的基础之上的,这是行政许可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也是行政许可制度价值的最根本体现。因为只有行政许可制度能够在最大范围的满足人们的需求,使得人们能够更好、更具体的劳动,才使得行政许可制度的价值能够得到真正展现。同时,行政许可制度的演变过程也是建立在对劳动保障的不断的总结期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之上来进行的,明确制度漏洞与制度缺陷,才能够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更科学的完善与发挥,也才能够真正的使得行政许可制度对劳动保障的价值得到体现。

二、劳动保障的央地两级行政许可制度之维度

任何一个集权式的国家在治理过程中势必会产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问题,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才能够在最大范围内以及最佳效果内,实现央地两级制度的构建与实践过程。对于行政许可制度而言也是如此。

(一)理清央地两级行政许可制度之关系

对于劳动保障来说下,现行的行政许可制度由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的制度设计。行政许可制度的地方制度设计——进行具体的劳动保障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中央层面的劳动许可制度是对全国劳动许可制度的一个总的规划。中央行政许可制度是地方制定与地方实际相契合的制度的前提。任何地方的劳动许可制度都必须遵循中央层面的劳动许可制度的制度精神与制度架构。同时,中央层面的劳动许可制度,一般而言会给地方留下实施符合地方的实际的劳动许可制度的制度空间。劳动保障具有中央性与地方性两个层面的制度属性,中央层面的行政许可制度的制度属性实为地方劳动许可制度制定依据的一种属性,地方层面的劳动许可制度应当是为切合地方的劳动保障情况而制定的劳动许可制度。把中央层面的行政许可制度真正的贯彻到地方制度的构建中来,才能够为真正的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奠定全面的、立体形式的制度基础。劳动保障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地方与中央的行政许可制度的双重作用之下来进行的。

(二)央地两级的行政许可制度应当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

制度的可操作性,是制度的灵魂与生命。任何一项制度具有可操作性,才能够使得制度对现实产生预期的影响,达到改变现实的目的。对于中央层面的行政许可制度与地方层面的行政许可制度而言也是如此,两个层面的行政许可制度只有真正的能够对现实产生一定的影响,才能够使得其制度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行政许可制度的可操作性以行政许可制度能够为现实服务为基础,能够真正为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提供一定的制度前提。无论哪一级的行政许可制度,要想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就必须把制度调研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来,也就是说,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之中,必须明确制度,要解决现实中的哪些问题,尤其是在劳动保障的过程当中究竟存在哪些制度问题,这是央地两级行政许可制度制定的出发点也是其落脚点。明确在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够为制度的可操作性奠定基础,这是央地两级行政许可制度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根本含义。

(三)央地两级行政许可制度都应当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

宪法和法律为行政许可制度的制定划定了法律范围,劳动保障是一项具有相当重要意义的法律范围内的事项。央地两级行政许可制度的制定,应当以相关的宪法和法律作为依据。《行政许可法为》行政许可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为行政许可制度指明了宪法方向。在央地两级行政许可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应当密切地结合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劳动保障的合法性提供法律依据。劳动保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来进行,脱离了宪法和法律范围的劳动保障都是不具有合法性的,也是不能够在现实中得以运行的行政许可制度,应当与宪法和法律作为其制度依据和制度来源,这样才能够使得劳动保障得到最大的社会效果与实践效果。尤其是在依法治国的时代大背景之下,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相关的制度,更成为依法治国的当然含义。必须指出的是,在劳动保障的视野之下,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政许可制度都是当然无效的,也是不能够具有法律效率与制度效率的,从而也就不能产生实践上的效果,对劳动保障不具有指引性。这是央地两级行政许可制度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根本前提。

三、劳动保障的行政许可制度条件分析

任何一项制度条件的实施都始终是作为这项制度在社会中运行中,要切实保证这项制度的实践不断展开的真正原因所在。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要明确行政许可制度的许可条件的意义。这才能够使行政许可制度为劳动保障发挥更好的制度实践作用,并确保达到制度实践的相应效果。

(一)以最大程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为追求

劳动保障的行政许可条件需要结合劳动保障下行政许可制度究竟在哪些范围内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规制。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规制的过程,也就是行政许可条件不断完善的过程。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只有把行政许可的条件真正的予以现实化,与劳动保障密切结合起来,才能够使得行政许可条件在最大范围内保证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行政许可条件的设置就是为了使得行政许可的主体在最大范围内实现对社会发展规律的适应,使得其在社会发展需要的范围内的条件不断地得到满足与巩固,使得行政许可能够随着社会发展的形势而不断发展与变化,行政许可的条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符合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与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满足劳动者的劳动保障需求,并实现劳动的全方面保障。

(二)行政许可的内容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行政许可制度的核心,也是行政许可制度的创建的过程。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行政许可制度的许可内容是行政许可制度科学化的重要体现。只有科学、合理的设计行政许可制度,才能为劳动保障进行更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规制。从一定上程度上来说,行政许可的内容必须要着重地体现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保障,就要使得行政许可内容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的内容无论怎么变化,都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变化,都应当体现法律的意志,都应当在《行政许可法》范围内来进行。这样才能够使得行政许可的内容与劳动保障有深度的结合,达到对劳动保障的制度追求。同时,在构建行政许可制度的同时,要进行相应的政策与实践调研,明确实践中存在的行政许可制度的内容存在哪些问题,与实践相脱节的地方尽量得以避免,使得行政许可制度能够符合社会实践,特别是能够对于劳动保障实现更加深层次的理论与实践的衔接。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一个过程都应当在法律范围内来进行,这是行政许可制度发挥劳动保障的重要法律基础。

(三)行政许可制度应当以劳动保障的问题为导向

任何制度建立的过程都应当建立在对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的层面上来,只有明确现实中的问题所在,从而制度围绕着这些问题才能够真正的得以构建。在劳动保障的行政许可制度的研究中,应当切实地把劳动保障所存在的问题真正找出来,明确劳动保障在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才是行政许可制度真正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重要方面。从很大程度上来说,要真正解决劳动保障的问题,就必须加强制度调研的过程与质量,制度制定相关者在制定相关制度的过程当中,应当以制度问题为导向,真正的把问题在现实中能如何能够解决,如何能够更好地进行价值分配,都需要在制度调研过程中来明确,特别是劳动保障的突出问题如何在现实中进行解决,这是行政许可制度最为关切的问题所在。必须指出的是,在行政许可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当把劳动保障问题的深层原因挖掘出来,解决这些问题所存在的主要原因,才能够真正使得这些问题得以顺利解决,能够通过制度实践来把这些问题解决,才是制度制定的根本目的。

四、结语

在法治社会中,制度的运行既涉及到理论层面的,也要涉及到实践层面的。二者相互结合才能够为制度真正地发挥社会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劳动保障对于社会的稳定来说至关重要,真正地明确劳动保障的现实意义,幷以社会现实中劳动保障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导向,才能够真正为劳动保障建立具有社会实效的制度基础。

D922.11

:A

:2095-4379-(2017)27-0038-03

窦思宇(1996-),女,汉族,辽宁葫芦岛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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