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东 郭 越
(563300 绥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贵州 遵义)
刑事技术中运用数码影像技术若干问题分析
杜晓东 郭 越
(563300 绥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贵州 遵义)
近年来,数码摄像技术在刑事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数码摄像技术已达到了影像数字化。所谓影像数字化,即通过一些转换方式,把现实生活中的影响转化为计算机中的数据以及其他表现形式。而数码影像技术的一种定义为将现实的影像通过一些特定的方式传送到计算机中。在本文中,将阐述数码摄像技术在刑事技术工作中的若干技术性问题以及在刑事工作中的前景。
数码影像;刑事技术
如今数码影像技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而且其在刑事技术中的应用频率也是越来越高。虽然刑事技术中运用数码影像技术给刑事案件的侦查带来不少便利,但在刑事技术中数码相机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从形式技术中运用数码影像技术的现状入手,主要探讨刑事技术中运用数码影像技术所出现的问题,并且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从而为我国刑事技术中运用数码影像技术提出具有实用性的建议。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数码影像技术也得到同步发展,数码相机已成为群众记录影像的首选,其发展不仅追随新兴科技的前岩,还与传统相机相结合。在刑事事件处理中,数码相机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数码相机在刑事技术工作中的发展为刑事事件处理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使得刑事技术工作简单化。但数码相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我们需对其引起足够重视,加以分析改进。
首先,虽然数码相机技术已得到很大发展,然而对于刑事技术来说,其要求比较高,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其分辨率仍不能满足要求。通常数码相机的分辨率用像素来作为衡量标准,在传统的相机里,这一衡量标准往往称之为线。通常意义上,像素与线的比例关系为25左右,而且一般来说像素比较高的数码相机,价格也会普遍贵一些,也就是说技术在向前发展,但是对于大众的易接受度还未达到。换而言之,即使是分辨率高的相机,自身仍存在很多问题,首先相机通过拍摄形成影像,在刑事技术处理中对拍摄的影像进行简单的扫描,发现出来的效果不佳,对刑事技术工作的处理起不了强有力的作用。如果要改善的话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多数刑事技术工作者为了节省资金,选用传统的摄像机,因为传统相机能满足分辨率这一最低要求。
其次,在刑事技术工作中数码相机的应用范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数码相机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主要是为了记录生活进行简单的拍摄,数码相机的功能也被定义为简单记录生活的工具。这种理念扩展到刑事技术中,数码相机在刑事技术中的应用也仅是拍摄。目前,大部分数码相机不具备在非可见光下拍摄的功能,这严重影响了数码相机在刑事技术中的应用。除此之外,其在非可见光下拍摄并非不可能,但是在这种条件下完成的拍摄成像的质量肯定不会高,因为传统的感光材料还无法完成高质量、有效的成像。
最后,数码相机的应用人群受到局限性。数码相机在刑事技术中的应用需要一定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因为在数码相机记录影像的过程中,应用到很多计算机方面设备例如扫描仪方面的知识,在软件处理方面还需要很多图像处理软件,最后需熟练掌握输出设备的应用。综上所述,要应对这一系列复杂的处理过程,需要长期积累的熟练的计算机知识。二、数码影像技术对刑事技术的作用
1.为案件信息整合分析提供演示资料
数码影像技术通过数码器材可以将案件现场情况第一时间定格,完整记录案件相关物证、痕迹、甚至整个发展过程都可以详细记录下来。后期可以为数码影像技术整合和分析研究过程提供直接准确的岩石材料,通过不断回放以及深入分析,使刑事人员对案情研究更深入和准确。这样得到的现场资料具有时效性及铁证性,是刑事技术人员进行案件分析的重要依据。
2.为侦查人员侦查案件提供有效保证
我们甚至可以通过使用影像技术Photoshop等图像处理软件以及图像识别系统等,通过计算机进行处理分析图像,拓宽案件思路觅得更多线索,进而达到缩小侦查目标,从而提高侦查效率的最终目标。当然这也就要求侦查人员要熟练使用图像处理编辑软件,同时掌握影像技术的各种数码电子影像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功能。
3.为数据对比提供数据
近年来,公安机关数码图像信息和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趋于完善,图像信息数据库通过数码影像技术采集的图像信息能够丰富各种犯罪信息系统,据此可以进行数据对比,保障案件信息侦查的真实性。避免在刑事侦查中出现人为的捏造数据,误导判案结果,使得不法犯罪分子在铁证面前哑口难辨。
4.在痕迹检验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痕迹检验是刑事案件侦破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而痕迹检验需要大量准确而清晰的痕迹图像进行对比和分析,从而查找和判定其包含的线索和证据。数码影像技术的应用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痕迹采集、处理、对比、分析和整合,提高了物证提取效率。此外,数码影像技术还可以进行物证和指纹进行痕迹对比,辨别笔记真伪,进而提供最接近犯罪嫌疑人的特点,丰富刑事案件的侦查手段。
5.为法庭诉讼提供证据
尽管关于数字影像能否作为证据的争论从未停休,但是基于其可以直观反映客观事物这一特点,数字影像仍然具有证据作用。《新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定义如下:能够反映案件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因此数字影像是具有证据资格,能当作证据使用。数码影像技术是侦破案件的最好方式之一,因为其侦破时间少,可以不断的进行回放,分析研究,促进案件侦破。提高了办案效率,使得法庭审判工作往高效化、现代化、有效化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实现现代化的数码影像技术是未来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数码相机存在的局限性,以及人们对数码相机影像技术知识的匮乏,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传统相机相比较,数码相机的影像技术拥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我们要不断创新学习、接受传统有限的知识带给我们的不便,实现数码摄像技术在刑事技术中的高效性和前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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