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叶朗
银行卡倒卖暗藏“洗钱”陷阱
文 叶朗
极具私密性的银行卡竟被当成商品公开买卖,并已形成收购、开办、销售、使用的“灰色产业链”,为诈骗、行贿受贿、洗钱、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
面对身份证管理存漏洞、打击成本高等难题,一些专家建议,要斩断银行卡非法买卖“灰色利益链”,不仅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网络监控等方式加强监管力度,更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按照相关规定,银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然而,极具私密性的银行卡却在网上热销。在搜索引擎输入“银行卡”,即显示出大量销售银行卡的信息,其中大部分是专门出售银行卡的网站。
“普通借记卡300元一张,如果需要开通网银则要500元,再加100元还附送开户人身份证原件一份”,该客服人员介绍说,“您还可以指定开户人的姓名、性别和开户地,但这种情况不能提供开户人身份证。”
非法倒卖银行卡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各网站生意十分红火,所销售的银行卡品种齐全且明码标价,一张普通借记卡的价格在200元-500元,如需开通网银则需另加100-200元。部分网站可根据客户要求,指定开户人姓名、性别和开户地。卡贩子们非常警觉,均称只能通过淘宝支付,拒绝当面交易。
既然买到的银行卡是真卡,这些银行卡又是从何而来?据了解,他们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获取银行卡:一是以每张100元左右的价格从持卡人的手中收购其闲置不用的银行卡;二是批量购买遗失或被盗的个人信息和身份证件,然后办理银行卡进行倒卖;三是通过在银行的“内部关系”,满足客户“指定开户人”等特殊要求。
在银行办理一张借记卡仅需10元工本费甚至免费,而在卡贩子手中购买一张卡则要数百元。为何还有不少人愿出高价从卡贩子手中购买银行卡?这些银行卡买来后有什么用?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制度研究专家蔡斐说,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匿名账户的需求量很大,例如,因业务往来需要接受汇款、转账、消费、送礼等,而不想使用真实身份的;企业单位通过虚开银行账户转移存款用以逃税的;甚至用于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在不法分子的连通之下,一条非法买卖银行卡的“灰色产业链”就此形成。
偷税漏税是购买银行卡的又一用途。在暗访中,多名卡贩子称,每个月都有许多中小企业主购买银行卡,这些人是想通过多开账户的方式,将原本一个账户的钱分到几个匿名账户,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此外,网店店主也是购买银行卡的一大主力军。一名卡贩子说:“新开一家网店往往需要开多个账户来炒作信用,因此很多网店店主都会在开店初期购买大量的银行卡。”
2017年3月21日,浙商银行苏州分行某的业务主管接待了前来办理借记卡的客户吴某。吴某就开了一张卡,其余什么业务都没办理。
3月24日,吴某又带着临时身份证来挂失银行卡,要求补办一张新的。
3月28日一个自称“吴某”的人,通过客服热线投诉了姑苏支行,称新办的银行卡莫名其妙“被挂失”,要追查谁挂失了他的卡。
银行调看了吴某来行开卡与挂失的录像,确认是身份证上的本人。不过,调查发现,吴某到银行开户预留的电话与打电话投诉的手机号码并不一致。一些人出卖自己实名银行卡时,往往预留给银行的是洗钱团伙提供的手机号。洗钱团伙可以利用他人银行卡和可接受验证码的手机号进行洗钱活动,将国内资金境外取现。
银行通过台账记录发现,吴某办卡之后,账户里被转入了9145元钱。而就在同一天,该行还有三位新卡客户,卡里都被转入了9145元。这4笔9145元转账,均来自另一家商业银行同一持卡人。只有吴某卡中的钱因为银行卡挂失,仍留在账上。
吴某本想出卖自己的实名银行卡,却不满足于卖卡挣的几百元,看中了洗钱者转入他卡里的钱。毕竟卡是用吴某名义办的,只要他一挂失,洗钱者便无法转移资金。吴某只需补办一张新卡,便能坐享其成。不过,因为“挂失”拿不到钱的洗钱团伙着急了,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想知道是谁动了他们的“奶酪”,结果是谁也没有拿到钱。
比起“真假吴某”的闹剧,更令人担心的是,像吴某这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出卖自己银行卡的投机者大有人在。不少人只顾着眼前的蝇头小利,却不知已参与了洗钱犯罪,倒卖银行卡乱象频发。不少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一条收购、开办、销售、使用银行卡的地下产业链,对国内金融安全和打黑反腐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倒卖银行卡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也规定,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5年内暂停其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新开账户,并将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
对监管部门而言,需要不断加强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和反洗钱合规管理;对金融机构而言,则要加强内控管理、合规履职,筑起防范金融犯罪的坚实防线。
银监会银行业案件稽查局安保检查处处长蒋文跃说,之所以倒卖银行卡的犯罪行为屡打不绝,最重要的原因是银行卡非法买卖活动多在网上进行,不法分子就充分利用网络的特点,与执法人员展开“游击战”。他们既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更拒绝当面交易。
身份证的管理也存在漏洞。一个人身份证丢失,重新申领身份证后,老证、新证都可以使用,这就给倒卖银行卡的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可以利用他人遗失或收购而来的身份证去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后倒卖。为了牟取眼前利益,甚至有一些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群众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银行卡,然后将银行卡和身份证一起卖给卡贩子,再申领新的身份证,再办新卡,再卖给卡贩子,如此循环往复。
银行内部人员也有可能参与作案。多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各银行的办卡审核比较严格,如要代人办理银行卡,必须出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且银行会给被代办的一方打电话确认后才能予以办理,有的银行则要求被代办方持身份证原件到柜台亲自将银行卡激活,否则该卡无法使用。而卡贩子们的话则令人深思:“干我们这行的,如果在银行没有一点‘内部关系’,就没法赚钱了。”
涉及银行卡的犯罪往往与银行的“内鬼”有关。近年来,公安机关已破获多起银行内部员工贩卖银行卡信息的案件,据被抓获的银行内部员工交代,他们用办公室的电脑登录银行内部网站查询客户信息,然后以每条信息10元到几十元不等的价格进行贩卖,买家多是私人侦探、盗窃卡内资金的不法分子、洗钱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