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朋
·随笔与访谈·
《周易》古礼研究的若干问题
张 朋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周易》是狭义的《周易》,即《周易》古经,就是一般所说的《周易》经文,而广义的《周易》还要包括《易传》。
所谓“《周易》古礼研究”,主要是指《周易》经文与周代各种礼仪之间的互相解释,互相印证,特别是指对《周易》经文中礼仪制度内容的解释与阐发。那么为什么要进行《周易》古礼研究呢?这是新时期《周易》研究走向深入的必然要求。第一,就研究内容而言,作为对上古时期礼仪社会人们生活的可靠记载,《周易》文本中必然具有丰富的礼仪内容,特别对于儒家礼仪研究具有独特的意义。第二,就研究方法而言,对于传世古籍的研究最为可靠的方法还是“以经解经”。按照清代朴学实事求是的研究方法,仅就文本而言,对于同一时期的古代经典进行文本内容的互相证明、互相解说是最为重要的研究方法,也是最为可靠的方法。第三,随着新时期考古学、文字学的进展,《周易》文本的字词含义有了更大的文化解读空间,有必要把最新的训诂学和考据学的内容引入传统经学所占据的解说空间中 去。
《周易》古礼研究最大的困难是资料限制。这里所说的资料限制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礼学本身的资料虽然卷帙浩繁,但是零散杂乱,不成系统,驳杂多端,难以梳理;第二是《周易》本身的问题,由于文化背景的缺乏导致可解读的信息量太少,由于词句的过分精短而导致了附会阐发过多而精确解读很少。所以迄今仅有一本现代学术专著,即兰甲云先生的《周易古礼研究》 (兰甲云编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在兰甲云先生这本研究著作的基础上,结合本人的研究,本文拟就以下几个方面来对《周易》古礼问题进行讨论:
第一,《周易》与周礼的天然联系考 证。
第二,儒家经学关于《周易》古礼研究的主要缺欠辨析。
第三,《左传》、《国语》中的《周易》古礼内容钩沉。
第四,《周易》卦爻辞之中的具体礼仪内容考辨。
从“三礼” (《周礼》、《仪礼》、《礼记》)来看,周代“礼”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周易》也在其中,并发挥重要作用。《周礼·春官》曰:“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别皆六十有四”。由此可见作为“占筮之书”的《周易》的使用、传承和解说本身就是周代礼仪制度(简称之为“周礼”)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周礼对于夏商二朝礼仪制度的继承和创
新。
《春秋左传·昭公二年》有:
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这里所说的《易象》就是自周朝初年以来一直流传的对于《周易》特别是《周易》卦象的解说,它认为关于《周易》的这些文献源于周公制定礼制之初,基本上没有问题。
《左传》中所说的《易象》,自然不是现在的《象传》。因为无论如何,从《左传》、《国语》记载的《周易》解说中我们找不到能够证明《象传》在那时候业已存在的直接证据。而且以现代学术的既有研究来看,可以肯定《象传》为儒家早期作品,其《大象》部分应该形成于战国早、中期,其《小象》部分则大致形成于战国晚期。
从其文字句读来推测,应该不大会是《易》、《象》。因为《易》、《象》就是《易》和《象》。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韩宣子所见就是三册书:《易》、《象》与《鲁春秋》,由此可以推断《象》、《易》和《鲁春秋》都是同样重要的典籍,但是《象》这本书在我们现今所见的各类古籍上都从来没有提及过,可见这种推测不尽合理。所以《象》不是单独的一本书,它是从属于《易》的,所谓《易象》也就是《易之象》、《易和象》或《易·象》。有了《易》而没有《象》并不完整,有《易》而又有《象》,《易》才可读、可用、可学。《易》、《象》既然是一体,《易》、《象》就可以合文《易象》,这不妨可以看作是《系辞下》所谓“易者,象也”的思想渊 源。
所以最有可能的是,《易象》中包含有自周朝初年以来一直流传的对于《周易》卦象的解说,甚至包含有从更为久远的上古时代以来代代相传的对于八卦和六十四卦卦象的系统解说。
我们不妨再对韩宣子的话做一下分析。首先,既然《周礼》有“太卜掌三《易》之法”,则春秋《易象》自然是属于周礼的内容,而且是周礼之大者—— 鲁国藏有《易象》一书,适足可谓“周礼尽在鲁矣”!其次,既然周公是后代学者所相信的爻辞编纂者,即周公是周文王“拘而演《周易》”之后《周易》文本的最终定稿者,那么《易象》一书正可谓足以观“周公之德”!因为《易象》一书也是周公“立德”传世之书。最后,在周代,编纂史书是王者之事,鲁国有《鲁春秋》,恰好可以说是“周之所以王也”!可见韩宣子所感叹的三件事一一与古史契合。
进一步来说,《周易》与《周礼》二者的编纂者都很可能是周公旦,所以《周易》与周代礼仪制度具有不可分割的天然联系 。
《周易》古礼问题很早就纳入到儒学的研究范围之内了,一般归于经学研究领域。《礼记》记载孔子曾经向老子请教关于礼仪的问题,这一方面说明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者很早就对礼仪制度进行研究,另一方面也说明当时礼仪制度崩坏的迅速与彻底,造成了在研究中的很多困难,以至于以孔子的聪明才智也多有不知。这就导致在后代儒家学者的研究中,对《周易》古礼的解说就有问题,或者是不确切,或者说强不知以为知,很多并不足以信据。
最为关键的是,儒家经学《周易》古礼研究的研究态度和研究方法有问题。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儒家经学对封建社会的君权神授进行了不遗余力的辩护,为士大夫的愚忠培植道德力量和人格设定,从而使得《周易》古礼研究具有太多的义理阐发倾向,距离现代学术所要求的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相距甚远。所以需要在新时期对儒家经学的《周易》古礼研究重新审视和检查。
《易传·系辞》载:“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这是指明爻辞的文句中有很多仪礼内容,当然考虑到礼仪内容的丰富和多样,这种概括性的阐述实际上是在提醒我们准确理解爻辞的礼仪内容。《荀子·大略篇》也有一处涉及《周易》仪礼内容:“《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聘士之义,亲迎之道,重始也。”荀子这是针对于咸卦阐发夫妇之道,没有涉及具体卦爻辞。有学者指认这里所说的“亲迎”是婚礼,是“六礼”之中的最后一个礼节。①兰甲云编著:《周易卦爻辞研究》,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4页。但是“亲迎”显然不是《周易》文本的内容,与《周易》本身也没有关系。
郑玄对泰卦六五爻辞“帝乙归妹,以祉元吉”的注释是:“五爻辰在卯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生育者,嫁娶之贵仲春之月。仲春之月,嫁娶男女之礼,福禄大吉。”①恵棟:《新本郑氏周易》卷二。一般认为,爻辰说是汉代学者发明的一种象数易学解说方法,这里直接用来解说六五爻辞,明显是牵强附会。郑玄是汉代礼学大家,这个例子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在传统经学的研究领域中,汉代儒家学者对于《周易》古礼问题并非全部是在占有确切学术资料基础上的可信研究,由于其主观性使得很多解说具有时代特征的借题发挥,仅仅是一家之言。而且现在来看,郑玄所归纳的“吉凶宾军嘉”古代五种礼仪并不能够对纷繁芜杂的周礼给出一个恰当的总体分类,更不能够给《周易》古礼研究提供一个明确的研究思路。
直到近现代,儒家经学的古礼研究仍然停留在简单的枚举和分类上,不够深入和完备,更不能够对古礼上的疑难问题提供有力的解释。比如刘师培《周易周礼相通考》中有“郊祀之礼见于《益》”,“见于《豫》”,“见于《鼎》”;“封禅之礼见于《随》”,“见于《升》”;“宗庙之礼见于《观》”;“时祭之礼见于《萃》”; “酬庸之礼见于《泰》”,“见于《归妹》”,“见于《咸》”,“见于《渐》”;“丧礼见于《大过》”,“见于《益》”,“见于《萃》”,“见于《涣》”,“见于《小过》”。至于“郊祀之礼”为什么会出现在某卦,其在某卦出现的准确意义为何,以及出现在各卦在内涵上的区别与联系为何,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任何回答。可见,这种枚举性的概述研究对于古礼确切含义的探究并没有帮 助。
《左传》、《国语》中有《周易》应用22例,其中记载了一些当时人们解说周代礼法的内容,以下就是比较明显的两方面内容。
(一) 嘉礼的内涵及其卦象依据
嘉礼是郑玄所归纳的周礼五类之一。那么,嘉礼其内涵为何?《国语·晋语》之中的这段话,给我们理解《周易》的古礼内容提供了新的素材:
众而顺,嘉也,故曰“亨”。
就是说,屯卦的上卦是坎,坎为众,为顺,为嘉,所以是“亨”。那么首先第一个推论就是,“亨”是古代的嘉礼之一,而且是很重要甚至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嘉礼。因为“亨”在《周易》曾经多次出现,而且大都是在很重要的几个卦的卦辞之中。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嘉礼的一个内涵:众与顺。既有人民得以利用,而且这些人民又非常顺从你的领导,这样一种情况就可以称之为“嘉”,即通俗所说的好上加好,不是加官晋爵,就是财源滚滚。
屯卦卦象是“主雷与车,而尚水与众。车有震武,众顺文也。文武具,厚之至也。故曰‘屯’”,所以屯卦卦辞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可见,就屯卦而言,屯卦卦象、卦辞是以屯卦的八卦卦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具体取象作为直接依据和最终来源的,绝对不是没有根据的泛泛空谈。那么,第一个推论就是,“亨”是古代的嘉礼之一,其一个卦象依据就是坎。这个推论在某些卦辞之中得到了证明,当然也有反例。对于这些反例,至今找不到任何说明。对于这种情况的合理说明是:坎只是嘉礼的充分依据之一,不是必要依据。
(二) 周代的等级制度及其日时搭配
《左传·昭公五年》有:
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明夷》之《谦》,明而未融,其当旦乎,故曰:“为子祀”。
春秋时代,人们的社会地位分成十个等级,即“十位”:王、公、大夫、士、皂、舆、隶、僚、仆、台。其中,王是最高级,公是第二级,卿是第三级,即“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人的“十位”也和日的“十时”配起来,所以说十时“亦当十位”。杜预《左传》注有:“日中当王,食时当公,平旦为卿,鸡鸣为士,夜半为皂,人定为舆,黄昏为隶,日入为僚,晡时为仆,日昳(孔疏:“谓蹉跌而下也。”)为台。隅中(孔疏:“隅谓东南隅也。”)日出,阙不在等,尊王公,旷其位。”“旦日” (日初出时)的太阳比“日中”和“食日”低,居第三位,因此以第三级的卿大夫配“旦日”,所以说:“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
《左传·昭公五年》中还根据以上的匹配方法来解释《周易》明夷卦变为谦卦的卦象,即明夷卦的下卦离日变为谦卦的下卦艮山,这象征着太阳初升但是被山遮住,并没有大放光明,这是“旦日”之象,所以说:“《明夷》之《谦》,明而未融,其当旦乎!”“旦日”与大夫相配,所以解说者认为初生的这个孩子穆子将继承其父亲庄叔的爵位,做大夫,奉叔孙氏的祭祀。所以:“为子祀。”
关于与“十时”相配比的人的“十位”的传世资料很少,但是从上文来看,不仅“十时”是一种通行的计时方法,而且“十位”也是一种通行的社会等级制度。
与甲骨文、金文相类似,西周时期人们书写也极求精炼,所用名词与动词又往往都是单字,经常用寥寥几字就交代了很多事情。要比较清楚地释读,就要对其文化背景有深入的了解。从《周礼》的记载来看,《周易》文字的很多内容应该是“八命”之占,其意义在于“以观国家之吉凶,以诏救政”,所以“国之大事,惟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也应该在《周易》解说之中体现出来。除了《左传》、《国语》、《周礼》、《诗经》之外,大小戴《礼记》、《仪礼》以及《尚书》也是需要重视的文化典籍,这些对于我们了解《周易》文字背后的周朝礼乐文化很有帮助。
就卦爻辞中对礼仪活动的语言表达而言,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文化背景问题。比如从已经出土的《归藏》残简来看,《归藏》中的“卦辞”是诗一样的语言,言简意丰,意境优美。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在解说《周易》辞句时就不应该过分追求语句语义的连贯和与现代汉语的完全对照。既然《周易》中的语句言简意丰,我们就要忠实于原文,力求把原文的意思不多不少地表述出来。《周易》卦爻辞中的语句往往省略主语或者省略宾语,这是由卦象所决定的必然的表达方式。而且,以卦象为中心,卦象解说必然要涉及不同的应用场合,需要针对占筮者所贞问的不同情况而选取合适的具体取象内容,这可能会导致卦爻辞之中卦象解说语句的重复,甚至是前后判词断语吉凶有所不同。有的卦名意义丰富,实在难以用现代汉语简明表述,所以就可以在卦爻辞的解说中把卦名保留着,让读者自己体会其多重意义。古代汉字一字多义的现象很普遍,有时候只有一种解释并不完全,几种解释加起来可能更加合理。所以,对于有些卦爻辞的解说不必遽然定于一尊,可以保留不同的解说甚至是相反的说法。
《周易》卦爻辞之中有很多的具体礼仪内容,往往都为后人所忽视。由于资料缺乏,特别是受到流传至今的望文生义的一些既有解说的影响,其准确礼仪制度的内涵有必要在这里做出一番梳理和澄清,特别是以下一些条目值得我们进一步去讨论。
(一)“其血玄黄”是吉礼还是凶礼
坤卦上六爻辞是:“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这句爻辞的解说历来就非常困难,分歧很大。
这句爻辞最早的解说是《文言·坤》中的“阴疑(凝)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这种解说并不十分明确,引发出很多问题难以解决。
大致而言,《坤》之《剥》的卦象是阴阳合和之象,而阳气由无到有出现在最上面的一个卦画,可以说是非常微弱,即“阴疑(凝)于阳”;从阴阳二气的态势来说,阴气占据优势,把阳气迫在最上,二者互相推挤,互相作用,所以说是“必战”。①《说卦》有:“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可见,阴阳二气相互作用,可以称之为“战”。另外,这里似乎也可以理解为是一个拟象譬喻:对龙这种秉持阳气而生的动物来讲,此时势孤力穷,所以挣扎战斗。所谓“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是说《坤》之《剥》的八卦卦象取象之中没有龙,但是实际上有阳气,为了避免“没有阳气”这种嫌疑,所以用龙来取象。因为卦象上还是阴气为主,是阴物一类,所以取象为“血”,即“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 。所谓“天玄而地黄”,是以乾为天为“玄”,以坤为地为“黄”。《九家集解》有坤“为黄”,但是在《坤》之《剥》的八卦卦象里并没有乾。所以按照这种说法,还是一定要把“玄”理解为阳气,也就是“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玄’焉”。
基于《周礼》、《左传》等相关内容,试对此做出补充说 明。
第一种可能,“其血玄黄”是吉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有“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可见,“战” 是争斗,“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是二龙争斗于野地,其血祭玄璜。血祭是祈吉的重大礼仪,所以“其血玄黄”是吉礼。第二种可能,“其血玄黄”是凶礼。
“龙战于野”是龙这种动物的一种非正常状态,民间俗称困龙、坠龙,是龙在野地里垂死之象,所以是凶礼,即祈禳之礼。《左传·昭公十九年》有:
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国人请为禜焉,子产弗许,曰:“我斗,龙不我觌也。龙斗,我独何觌焉?禳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乃止也。
公元前523年秋,郑国遭洪水,龙在国都门外的洧水之中打斗,国都的人请求为之举行禜祭(古代一种对于水灾和旱灾的祭祀)。子产不同意,说:“我们人争斗之时,龙不出现。今龙争斗,我们为何要管它呢?洧渊是龙的住所,岂能以禳祀使它离开?我们对龙无所求,龙对我们亦无所求。”于是人们没有举行禜祭。
“以玄璜礼北方”,所以“其血玄黄”即“其血祭玄璜”,即可以解读为用玉器玄璜(玄黄)来举行血祭以平抑凶祸。综合比较两种可能,“其血玄黄”是凶礼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二)“恒”礼
需卦初爻爻辞是“需于郊,利用恒,无咎”,含义是:需于郊礼,利于恒礼,没有灾 祸。
恒,上弦月渐趋盈满的样子。《诗经·小雅·天保》有“如月之恒,如日之升。”但是在这句爻辞里的“恒”似乎是指一种祭祀典礼,如《周礼·司巫》有“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这里的“巫恒”可能与月亮有关。另外,有学者认为卦名“需”即是这里的“雩”。关于“郊”、“恒”的具体情况有待继续研究。
从《周易》全文来看,“利用”连用共计十次,①参见靳极苍:《周易卦辞详解》,太原: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3年版,第43页。后接祭祀、出征以及其他的礼仪活动,所以这里的“恒”应该是一种周代常见的礼仪活动。
(三) 宾礼
观卦六四爻辞是: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在《左传·庄公二十二年》的筮例中对《观》之《否》的卦象与卦辞都进行了详细的解说:“‘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
由于“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是君王之宾礼的主要物质载体,具体是如何而来的,周史没有细说。这里笔者试着做出如下分析。简单讲,乾为天,坤为地,否卦乾上坤下,所以就是“天地之美具焉”。
详细来讲,“庭实”是古代觐见的礼品,这似乎是从坤为“实” 引申出来的取象,坤也是下文“地之美”的取象来源。“旅”是陈列。“百”是多,似乎可以从《说卦》中巽 “为近利市三倍”的取象引申而出,也可以从乾为群的取象引申而出。“旅百”是(礼品)陈列很多。“旅”和下文的“奉”似乎都可以由《说卦》中巽“为入”的取象引申而出。《说卦》有乾“为玉”,坤“为布”,布帛相对而言,所以乾可以取象为“帛”,所以乾取象为“玉帛”,为“天之美”。
最后周史又观卦的卦名含义来讲,“犹有观焉”,这里似以“观”有“犹有”之意。
所以“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的含义是:观瞻他国的光辉,利于举行君王的宾礼。这里的“观国之光”与后人常说的“观光”无疑差距极大。
(四) 号礼
夬卦上六爻辞是:无号,终有凶。号,诏号、号令。《周礼》有“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帅执事而卜日宿,视涤濯,莅玉鬯,省牲镬,奉玉齍,诏大号,治其大礼”,“若国大贞,则奉玉帛以诏号”,“凡其丧祭,诏其号,治其礼”,“辨六号:一曰神号,二曰鬼号,三曰示号,四曰牲号,五曰齍号,六曰币号”。可见,这里的“号”应该是指周礼中祭祀的重要内容,不可以解释为“号呼”。
(五) 皮革装饰之礼
革卦九五爻辞是:大人虎变,未占有孚。“虎变”,以及下文出现的“豹变”,可能都隐指皮弁,即古人战争或狩猎时候戴的皮帽,而这些皮帽的种类也是礼仪的重要内容。《白虎通·绋冕》有“皮弁素积”,“征伐田猎,此皆服之”。《公羊传》何休注认为“皮弁,武弁。” (《宣公元年》),“礼,皮弁以征不义,取禽兽行射” (《昭公二十五年》)。但是闻一多先生另有解说:“虎变豹变,犹言虎文豹文”,即虎皮花纹、豹皮花纹,“大人虎变”也就是《礼记·玉藻》之中的“君车以虎皮为饰”,下一句爻辞之中的“君子豹变”也就是《礼记·玉藻》所说的“大夫士车以豹皮为饰”。①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载蔡尚思主编:《十家论易》,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版,第509—510页。此说简近,根据牢靠,从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两句爻辞,《象》的解释分别是“大人虎变,其文炳也”和“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可以作为有力的辅助说明。
所以“大人虎变,未占有孚”这句爻辞的含义是:大人虎纹饰车,尚未占卜已经有孚信。
对应的革卦上六爻辞是:“君子豹变,小人革面(鞔)。征凶,居贞吉。”闻一多认为“面读为鞔”,“革鞔即车之以革为覆者”,并认为“小人革面”中的“小人”是附属于士大夫的“士”。②同上书,第510页。此说简近有据,从之。
面,向。《列子·汤问》有“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一云:“《广雅》曰:‘面,乡(向)也。’革面者,改其所乡(向)而乡(向)君也。”“革面者,改其所乡(向)”,这种解说可以备 考。
闻一多先生认为在这句爻辞里:“面”应做“鞔”,“革鞔”是士之车驾的装饰,即《周礼·巾车》之中的“革路,鞔以革而漆之,无他饰”,“小人谓士卒,士也”。③同上书,第510—511页。此说根据确实,从之。
所以“君子豹变,小人革面”这句爻辞的含义是:君子豹纹饰车,小人皮革饰
车。
(六) 豚鱼之祭礼
中孚卦的卦辞是:“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因为兑为弱为小,所以可以取象为“豚”。巽为“鱼”。《说卦》有“巽为木”,为舟,有舟楫涉渡之利,所以“利涉大川”。兑、巽都是阴卦,上下相应,所以是“吉”,“利贞”。
豚,小猪。小猪和鱼是常有的食品或祭品。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一“豚鱼吉”条云:“豚鱼者,士庶人之礼也。……《楚语》:‘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王制》:庶人‘夏荐麦,秋荐黍’,‘麦以鱼,黍以豚。’豚鱼乃礼之薄者,然苟有中信之德,则人感其诚而神降其福,故曰:‘豚鱼吉’,言虽豚鱼之荐亦吉也。”①《楚语》为《国语·楚语》,《王制》为《礼记·王制》。实际上是说用小猪和鱼祭祀吉祥。
所以中孚卦的卦辞的完整意思是:用小猪和鱼举行祭祀之礼,吉祥。利于涉渡大河,利于贞问。
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研究中国古代思想文化,要有科学的探索精神,应该实事求是地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考察,这是上世纪古史辨派研究留给我辈学人最大的精神遗产。无论是打破框架还是创立新说,我们的易学研究宗旨是要“求真”,而不是为了“求异”、“求新”,即使有了“异”、“新”的材料、内容、观点或方法,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求真”。作为从西周初年一直流传下来的古代典籍,《周易》中必然包含许多西周时期的具体礼仪内容。但是,把这些礼仪内容恰如其分地解读出来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本着严格考据的研究方法,本文首先对历代《周易》古礼研究进行一番回顾,特别是对其中的研究前提和研究方法进行讨论,然后指出《周易》卦爻辞所记载的礼仪之中一些可能至今仍被后人误解、误读之处,如果能够对这些误解和误读进行一定程度的澄清,那么本文的写作目的也就达到了。
(责任编辑:肖志珂)
张朋,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