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打击假冒侵权
假冒伪劣商品是全球性的社会公害,为了防止这一令人深恶痛绝的痼疾,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许多国家特别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从各自的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打假治劣措施,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巴西“消协”在打假治劣中发挥的作用最大。长期以来,假冒伪劣商品充斥一直危害该国的正常市场秩序,巴西于1886年建立了“消协”。它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又是政府加强市场管理的一个辅助性机构。“消协”根据巴西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令,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制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给当事人或单位以警告、经济制裁、限期整顿等处罚,拒不服从将被列入政府“黑名单”,今后不得从事申请开业、贷款、招标等经济活动。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召开记者新闻发布会等办法,对假冒伪劣商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对于制假售劣的企业来说,具有很大的震慑作用。所以,许多国家在打假中都注意运用。如澳大利亚专司消费执法的“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专门出版了一个双月刊,定期向新闻界和工商企业发送假冒伪劣产品公告,报告案例,新闻界则根据这一权威信息,设立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栏目,对之公开曝光,使之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丢人显眼,威信扫地。
法国由财政部直接领导的“竞争、消费与反舞弊总局”,专司打假和反暴利、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该机构下设地方分局全国调查中心、监察大队等部门,每年在为期两个月的大规模打假行动中赴全国巡回,对餐厅、商店、旅店、娱乐中心和体育设施等,进行质量、物价或卫生、安全方面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移送司法部门追究。该国还有8个不同类别的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除不定期地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外,还在全国各地任何地方调查各种质量舞弊行为和假冒商品。
澳大利亚注重以法律规范市场管理,该国在打假治劣、维护市场秩序中,专门成立专司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执法职能机构,并赋予其加强市场监督、打假除劣、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和执行联邦政府的《贸易行为法》,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对工商企业进行守法教育,并在取得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外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处罚,都达到了严厉的地步。一经发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就实行加倍赔偿和从重处罚,坚决打击,决不手软,甚至达到了罚得你倾家荡产的程度。法国赔偿重罚的严厉与美国相比毫不逊色。该国法律规定,禁止向年老体弱者推销假冒商品,违者可判5年监禁和6万法郎罚款;对购买仿冒品构成走私罪者,海关有权没收其物品,罚没金额可达走私产品价格的1-2倍;对生产和销售假药、损害人畜健康者,要课以50万法郎的罚款和判处4年徒刑。由于这些国家赔偿和处罚方式十分严厉,从而使得假冒伪劣商品制售者在经济上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甚至被收监入狱,丢了一辈子的饭碗。法律对制假售劣者是个极大的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