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编辑部整理
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自去年12月15日正式上线试运行,截至2017年9月25日,已实现跨省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4.1万人次。这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跨省结算,又有哪些历史性时刻呢?
2017年1月17日下午15时51分21秒,海南成功实现第一例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完成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参保地为“吉林省省本级”的吉林大学退休人员李女士,在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住院5天,总计发生医疗费用6145.09元,按照“就医地目录”,她的“统筹内费用”为5552.68元;根据参保地政策,系统从其个人账户自动扣款779.62元,其余报销金额5130.27元也全部由系统自动结算,出院时李女士个人仅支付现金235元。
“这有标志性意义!”人社部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获悉情况报告后异常高兴。这是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运行后,全国第一例通过该系统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案例。它也标志着人社部统一部署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正式落地。
2017年7月24日,西藏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黑龙江”的在职职工徐先生在林芝市人民医院住院3天,发生“统筹内费用”3160.99元,出院时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为他直接支付3009.05元。
巧合的是,徐先生是援藏干部。此次进藏,他的一项重要工作正是“让西藏尽快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由于连续加班20多天,以及年过5旬等原因,在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的时候,徐先生突发高血压。头疼、迷糊、睡不着觉各种症状袭来,不得不住院治疗。于是没想到自己全力去打通的系统,毫无悬念被自己用上了。“我当时是用黑龙江社保卡电话备案的,因为门诊挂号、办理住院,会涉及前台受理、后台审批,每个地方都有服务号码,还要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下载,这些工作完成后,西藏自治区所有接入异地就医平台的医院就都能看到相关数据信息了,那么这张卡就可以读卡和办理住院手续。我这么一病,也刚好算刷卡测试了一把。”徐先生说。
2017年2月17日,陕西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宁夏隆德县”的在职职工李先生,在西安红会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49132.18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为他直接支付46239.21元。
2017年2月20日,黑龙江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山东省省本级”的在职职工孙先生,从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院,他发生“统筹内费用”15950.93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12708.29元。
2017年2月21日,云南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贵州省省本级”的退休人员王先生,在云南省中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16018.77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15866.83元。
2017年2月24日,北京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天津参保人员李先生,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出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为他直接支付6169.13元。
2017年2月24日,浙江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退休人员田先生,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出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214. 3元。
2017年2月27日,吉林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浙江省省本级”的在职职工徐女士,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出院,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显示,她发生的“统筹内费用”为475.2元。
2017年2月27日,山东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江苏徐州市市本级”的在职职工朱女士,从千佛山医院出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她享受直接结算1478.03元。
2017年2月27日,天津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吉林”的退休人员张女士,从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出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她享受直接结算2765.03元。
2017年3月1日,广东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海南东方市”的退休人员陈女士,在广东省中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6473.24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5285.92元。
2017年3月2日,安徽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宁夏海原县”的在职职工葛先生,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15157.8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13159.49元。
2017年3月4日,重庆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宁夏固原市”的在职职工蔡先生,在成都军区机关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8057.43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5485.94元。
2017年3月4日,四川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宁夏石嘴山市”的在职职工胡女士,在重庆大坪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22982.14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17425.71元。
2017年3月5日,广西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海南省省本级”的退休人员邹女士,在广西骨伤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7858.96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6533.06元。
2017年3月9日,湖南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重庆市”的退休人员王女士,在湖南省脑科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5157.6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4063.72元。
2017年3月31日,宁夏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新疆和田县”的退休人员陈女士,从宁医大总院心脑血管医院出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为她直接支付13033.05元。
2017年4月6日,河南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新疆哈密市”的退休人员刘先生从河南省肿瘤医院出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结算 78386.82元。
2017年4月11日,山西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江苏宿迁市市本级”的退休人员李先生从山西省人民医院出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他享受直接结算9119.45元。
2017年4月11日,贵州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海南省省本级”的在职职工章先生,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9682.98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8230.53元。
2017年5月17日,湖北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辽宁本溪市”的退休人员钱先生,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3259.42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2213.48元。
2017年5月26日,辽宁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吉林长春市”的退休人员孙先生,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8761.63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出院时医保基金直接支付6802.81元。
2017年6月20日,江苏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山东日照市”的退休人员赵先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50724.64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出院时医保基金直接支付47558.41元。
2017年6月23日,甘肃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天津市”的退休人员刘先生,在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9089.53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7730.58元。
2017年7月4日,河北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山东潍坊市”的在职职工刘先生从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出院,医保基金为他直接支付2946.83元。
2017年7月15日,上海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州本级”的退休人员李女士,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6528.82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4837.92元。
2017年7月25日,内蒙古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海南省省本级参保人员张先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9708.54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8252.26元。
2017年7月25日,福建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山东烟台参保人员刘先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二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2706.06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1808.97元。
2017年7月28日,江西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安徽省省本级”的退休人员张女士,在赣州市人民医院发生“统筹内费用”7069.56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直接支付6146.08元。
2017年7月31日,青海成功结算第一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参保地为“四川南充市”的在职职工徐先生,从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出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基金为他直接支付344.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