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杰 黎军
警察康复疗养养老工程建设的新探索
文/李杰 黎军
2017年5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作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加大综合保障力度,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改善公安民警工作、生活和提高职业待遇当做公安队伍建设重要内容来抓,极大地调动公安队伍的积极性。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经济条件限制和制度设计缺陷,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措施还没有完全得到落实,其中尤以人民警察职业待遇保障严重滞后,亟须从制度设计和具体措施上加以改进,把它作为一项暖警工程抓紧执行。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在落实警察职业待遇保障措施、推进警察康复疗养养老工程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讨。
(一)加强暖警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警察职业待遇
近年来,我国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人民警察职业保障的各项规定,警察的履职和待遇保障都有很大的提高,长期滞后的警察职业待遇问题有所改善,不少公安机关开始把解决伤残警察康复、英模警察疗养和困难警察养老问题提到议事日程。比如,广西桂林市公安局按照中央决定和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的意见,积极推动警察职业待遇保障措施的落实,抓紧筹建“桂林警察伤残康复功模疗养退休养老中心”(下称“中心”)就是重大举措之一。
(二)体现警察职业性质特点的需要
警察职业具有明显的高应激、高危险和高负荷等职业特点。在我国所有从事公共管理的职业中,警察职业是和平时期伤亡最大的职业。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公安民警的任务也更加繁重,职业风险系数更高。以桂林市公安机关为例,1985年至2015年因公牺牲民警47人,其中烈士7人;因公负伤致残163人。1985年以来,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8人,“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0人,“公安部二级英模”以上荣誉称号5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33人。这些荣誉的背后,无不饱含着人民警察的汗水和鲜血,也是警察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
军队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而警察则是天天处于战时状态。他们工作和生活没有规律,无暇顾及家庭和子女教育,无暇顾及自己的疾病,精神压力大,心理健康受损。许多警察未及退休就英年早逝,或者退休没几年就病故,不能安享晚年,对个人和家庭都是悲剧。为了给他们与其职务行为相匹配的职业待遇,有必要建立专门康复疗养机构,对职业警察的健康和老年生活给予关怀,对其担当精神予以褒奖和补偿。
(三)改善警察队伍高应激状态的需要
桂林是世界知名旅游胜地,常有各国领导人、政府要员和国际友人来参观访问,不少大型国际活动也在桂林举行,警卫安保任务不亚于省会大城市,可桂林警力明显不足。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只有靠常态性的加班加点加倍付出来解决,警察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挑战。据桂林市2013~2016年民警体检报告的不完全统计,患胃病、肝病、结石、抑郁症等慢性职业疾病的民警在逐年增多。更加令人担忧的是,在职民警英年早逝的人数也在逐年增加,病逝的平均年龄不到51岁,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40岁。究其原因,是他们疲惫的身体没有得到很好的休息和疗养。有人算过一笔账,一年365天,一共8760小时,一个基层民警四天值一个班,一班24小时,一年仅值班时间就达2160小时,再加上正常工作日、节假日的安保执勤、加班等,一年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600个工作日。
桂林近年招录新警较少,警察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的问题。其中35岁以下的不到总警力的三分之一。年龄偏大、身体不好的警察难以承受超负荷工作,身心劳损很大。近几年,有一些四五十岁的警察就想提前退休。因此,很有必要建设专门疗养场所,为他们休养生息、疗病康复提供服务。
(四)化解警察养老难题的需要
2000年后,我国迈入了“老龄化社会”的门槛。而养老这一社会问题同样直逼到了警察面前,据保守估计,全国有超过50万的离退休警察需要养老,这一群体由于其职业的高风险等因素,行业养老的呼声和需求很大。警察退休养老问题应当引起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更多的关注,这不仅关系到现在警察的养老问题,而且还是会对今后几代警察的工作和退休生活产生持续性影响的大问题。
(五)提高退休警察生活和生命质量的需要
老人普遍会有孤独感,生活在“中心”大家庭里,大家比较熟悉,共同语言也多,对行动不便和失能的退休警察来说便于照顾,有利于老人身心健康,安度晚年。
实现公安工作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高素质公安队伍来执行。队伍建设需要有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的机制,加强暖警工程建设,既是一种物质生活保障,也是一种精神激励,是增强警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保证。同时,解决警察的后顾之忧,稳定公安队伍,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抚恤优待政策的需要。
(一)构建“中心”的可行性
建设桂林警察康复疗养养老中心,有许多有利条件,也是可行的。
一是有可利用的桂林历史文化名城和得天独厚区位优势。桂林山水甲天下,四季分明,气候宜人,且交通便捷,有贵广、湘桂两条高铁在此交会,仅市区就有三座高铁动车站,到湘粤黔桂四省份省会都是2.5小时车程,飞机每天有近200个进出港航班,地理环境优势明显。
二是建立“中心”呼声很高,需求意愿强烈。“中心”的建立,除为伤残民警康复功模民警疗养提供服务外,也将成为更多老年警察养老的首选场所。此外,许多省区市公安机关领导得知桂林建设“中心”的消息后,也都表示赞同,希望“中心”运营条件成熟之后,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内容,能够接待区内外的警察功模人员到此康复疗养。
三是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重视。建设“桂林警察康复疗养养老中心”一经提出,就得到桂林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心,该项目已于2016年11月获得桂林市发改委批准立项,秀峰区政府积极配合,目前已完成政府划拨征地180余亩。自治区公安厅新老领导都高度重视,亲自过问项目筹建情况。桂林市公安局党委已将“中心”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并安排专人负责前期筹建工作。
四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适度的财力支持。改革开放近4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猛,财政实力日益增强,已具备在省区市级公安机关建设“中心”的经济实力。建设资金可争取中央、省、市三级政府各支持一部分,公安机关自筹一部分,民政及社会各界筹措一部分解决。“中心”按照规模适度,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要求,采取逐年拨款方式,数额不会太大,财政负担不会太重。
(二)“中心”建设的初步构想
1.总体规划设计。坚持规模适度原则,按已有土地面积,计划建设警察伤残康复、功模疗养、退休养老三个分中心,采用三位一体的方法进行建设和管理。坚持“统一规划,逐步发展”的原则,以伤残民警康复中心建设为主,即为第一层次;功模疗养中心和养老中心建设则为第二、第三层次。采取急用先建渐进式推进方式,可避免一次性投入过大,易于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也降低了项目审查评估过关的难度。
2.建设规模与功能划分。据对桂林市财力和行业数据测评,总体规模应以200张床位为宜,能基本满足桂林市警察康复、疗养和养老人员的需求,同时,管理及医护人员安排以及设备利用可达到最优化。建设工程可分期分批进行。待项目全部建成后,按康复、疗养、养老三个功能区划分,医疗、娱乐、康复、运动器材场地和食堂等公共资源可以共享。
3.管理运行模式。“中心”在政府民政部门指导下,由市级公安机关主管,市局确定一个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制定《警察伤残康复、功模疗养、退休养老中心管理办法》,就三类人员准入条件、服务项目、内部管理等事项作出规定,坚持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专门管理机构坚持“少而精”的原则,除中心领导由在职干部担任外,其他工作人员可向社会公开招聘。三个中心实行统一管理,依据康复疗养养老的特点和需要,引进社保定点以及后勤服务,并与他们订立服务协议,实行医养结合。
4.资金保障。建成后的日常运作所需资金,可按国家有关对残疾人康复、疗养院、养老院机构的相关政策执行,实行国家拨款、单位自筹和个人缴费三结合。具体操作办法,待以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再行详细研究。(作者李杰系桂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黎军系桂林市公安局公安改革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