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保险箱”

2017-01-26 06:37正裕
现代世界警察 2017年8期
关键词:江某保险箱专案组

文/正裕

刑案追踪

神秘的“保险箱”

文/正裕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韩增义大肆受贿贪腐后,为掩盖其罪行,叫其下岗的妹妹在银行开了几个大型保险箱,里面不仅存储了大量金条和美元,而且她的银行账户上还有巨额存款。随着案发与侦查机关的深查,韩增义贪婪嘴脸暴露无遗。经过一场场心理较量,让心存侥幸的韩增义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最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韩增义腐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韩增义受贿金额达161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从鸭舍地窖里起获赃款

“这个案子如果坐实,那将是十几年来延边州检察机关所查处的最大一起官员受贿案。”面对装满一大箱子的美元、人民币和金条,吉林延边州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感慨。

那是2015年1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转给吉林省检察院一条不起眼的线索:内蒙古包头市检方侦办了一起行贿案,嫌疑人杨某为争取立功表现,交代了多起行贿案件,其中有一笔钱是送给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董事长韩增义的两万元人民币。韩增义是全省的名人,“响当当”的高官,这样的“小儿科”线索是查还是先放一放?有人私下里嘀咕。省检察院领导认为,韩增义身处要职,按历年查办交通领域的规律和特点来看,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方面存在职务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如检举情况属实,这个案子不会简单,弄不好可能会是个大案!

于是,在与省纪委联系后,省检指定延吉市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调查只得悄悄进行,以防打草惊蛇。专案组人员先后秘密来到相关银行,对韩增义和其妻子的银行存折、账户进行调查,但没有发现可疑资金。“韩增义儿子在上海办公司,咱去上海瞧一瞧。”专案组远赴上海后,对韩增义儿子的公司进行暗查,发现其公司并没什么业务,个人账户和银行流水也没有大量资金进出。“这就怪了,难道韩增义真的没有贪腐行为?”专案组人员心中揣着一团疑云。

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又对韩增义其他家族成员进行调查,结果有了惊人的发现,在韩增义的妹妹身上找到了“突破口”。专案组经对韩增义的妹妹调查讯问,在政策的攻势下,她交代了伙同二哥韩增某、侄子韩昕某将韩增义非法收受的美元、欧元、黄金等赃款赃物转移的不法事实。

2015年4月10日,专案组赶赴通榆县向海乡韩增义的弟弟韩增某家鸭舍,此时鸭舍已变成堆放杂物的仓库。在韩增某的指认下,从地下挖出一个塑料储物大箱子,办案人员打开箱子,扑面而来的全是美元、人民币与金条。经清点,箱子里共有218.0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96.1588万元)、3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70.6285万元)、金条57块(重7005.34克,折合人民币181.00535万元)、人民币137.3072万元。“如果这些都是韩增义的赃款,那他真是个大贪官啊!”有人惊呼。那么,这些财物怎么会隐藏在鸭舍的地窖里,难道全是韩增义收受的赃款吗?

下岗女子替哥哥租存“保险箱”

原来,在对韩增义及家人的调查一无所获时,联合调查组没有泄气,他们又将目光投向了韩的其他亲属。果然,对韩增义家族外围进行调查,让办案人员大吃一惊!韩增义的妹妹韩某和母亲刘某名下竟有巨额存款。经查,那段时间韩增义的妹妹只是一名下岗职工,他母亲也不过一个普通家庭妇女,两人并没有固定的收入渠道,她们的名下那么多财产是从哪里来的呢?“这岂不是咄咄怪事嘛,里面肯定有蹊跷!”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职检部主任检察官陈泽文说。

而且,据银行工作人员反映,韩增义的妹妹在银行里一连开设了三个D级保险箱,而且开箱记录非常频繁。这让专案组人员瞠目结舌。“银行的保险箱分A、B、C、D四个级别,D级是最大的。一个普通的下岗职工怎么会有这么多财产?开设这么多大型保险箱做什么?这太不可思议了。”这些疑问都明确指向了韩增义有“问题”。

2015年春节期间,已经听到风声的韩增义预感情形不妙,立即把家人召集到一起,秘密商量着如何转移自己这些年敛财得来的不法财产。“纪检部门已在调查我的事情,那些东西在银行不能放了。”韩增义心神不安地说。当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一丝恐慌,春节的“年味”荡然无存。“现在情况紧急,得尽快想出一个办法,把东西转移到安全地方。”大家面面相觑,都望着韩增义拿主意。突然韩增义一拍脑袋说:“把东西转移到乡下搞养殖的我弟弟家去,他那里有个鸭舍,不会被查到。”“把钱财埋藏在鸭舍里,好,这个办法好!”韩增义一家人和他的妹妹极力附和。

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天,韩增义的妹妹便开始行动,她急匆匆地来到银行,从保管箱中将大量贵重物品陆续取出,连夜运往白城市通榆县向海乡。为掩人耳目,银行的保险箱并没有停止使用,而是在里面放置了几块玉石、木雕、塑胶件、人造珍珠项链等不值钱的物品,企图用“调包”之计逃避侦查和打击。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韩增义和家人的一举一动,都已进入侦查人员的视线。见韩家兄妹两人联系频繁,在银行多次调运物品,有转移隐匿赃款赃物的重大嫌疑,专案组果断对韩增义的妹妹采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于是才有了上面所述的情景。韩增义没料到纪检委下手会如此之快,他更想不到妹妹会“出卖”自己。

心存侥幸50天后才交代

东窗事发,韩增义哀叹莫及。2015年3月31日,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韩增义采取“两规”措施。4月1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受指定管辖以涉嫌受贿犯罪对韩增义立案,并与先期组成的联合专案组一并对韩增义腐败案全面开展侦查。

在韩增义弟弟的鸭舍里起获赃款后,办案人员一开始以为韩在事实面前难以抵赖,可能会很快交代自己的罪行,但专案组想得简单了,当将赃款赃物照片拿到韩增义面前时,他只是瞪了几眼,迅速将目光收回。由于起获赃款金额巨大,韩增义在瞬间的恐慌后强装镇静。他咬紧牙关,始终不吐露一个字,不肯交代问题。

讯问工作进行得异常艰难,专案组成员多次与韩增义谈话交流,反复向他宣讲政策,可韩增义的侥幸心态、畏罪心态都很重,他凭着自己人脉广,有庞大的关系网,谈话时专门避重就轻、大表功绩,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当再三被讯问这些赃款赃物是谁的时,韩增义说得最多的是“不清楚,我不知道,记不清了”。他以为这样耗着不开口,只要拖延时间就会有人“捞”他出去,幻想着逃避罪责。参与讯问的检察官陈泽文说,从讯问韩增义第一天开始,直到第50天,他才真正地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

当时讯问进入了僵局,时间在一天天地过去,案件很难取得进展,专案组全体成员都非常着急,州、省检察机关领导和省纪委书记也十分关注。为将韩增义绳之以法,州、市检察院反贪侦查人员先后奔赴哈尔滨、大庆、上海、内蒙古包头等地调查核实证据,并在几名行贿者那里找到了“突破口”。同时,在讯问韩增义时运用典型事例加大政策攻心,并对韩在生活上予以照顾。经过一番番心理较量,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韩增义终于在“沉默”了50天后开口交代。“你们的工作仁至义尽,办案也讲究文明。我有罪,我如实供述……”

贪得无厌的“高速”蛀虫

据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3岁的韩增义,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除曾于吉林敦化市挂职锻炼外,其履历均在公路系统,按他自己说是公路系统的一名“老兵”。先后在吉林省公路工程机械处、吉林省交通厅、吉林省吉长交通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任职。曾任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董事长兼自然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前后,韩增义进入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先后出任了吉林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等职。上市公司方面,2008年8月,韩增义担任了东北高速的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2009年,东北高速一分为二,拆分成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两个上市公司。吉林高速独立上市后,韩增义先是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后在2013年初接任公司董事长。

检察机关查证,吉林某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某是韩增义的最大“金主”,韩先后收受其折合人民币共计747.1836万元。2009年春节,江某为了巴结时任吉林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韩增义,想在韩那里分得更多的“蛋糕”,他用一只牛皮信封装着五万美元,兴冲冲地来到“韩董事长”家拜年。二人本来就相识,一番春节相互问候祝福后,江某呷了几口“出泡茶”,便起身告辞。望着江某远去的背影,又瞄了几眼放在桌子上的那只牛皮信封,韩增义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此后,随着两人接触的增多,江某成了“韩董事长”家的座上客和“哥们”。

受江某请托,韩增义为其公司鼎力相助,在吉林至草市高速公路建设、住房建筑、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竭力提供帮助,让江某赚得盆满钵满。江某自然忘不了给“韩董事长”好处,他知恩图报,先后十七次在长春市一品茗茶馆、韩增义办公室及赶到他的家中送钱。案发后韩增义交代,江某送钱大多都选择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他共非法收受江某给予的美元70万元、欧元36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747.1836万元。“江总知道我喜欢收美元、欧元之类,他真是慷慨大方。”韩增义乐滋滋地说。

向韩增义送钱的另一个重要行贿人为吉林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案情表明,2011年春节至2014年秋天,韩增义几次听到下属报告,说张某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借用工程资质施工,违反相关规定。韩增义听后都是“嗯、嗯”几声,没作具体表态。其间,张某找到韩增义说情,希望能够网开一面,说自己不会忘记“韩董事长”的照顾。果然,韩增义明明发现张的违规行为却没有予以制止,并受该公司董事长张某的请托,在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还提供帮助。张某先后六次送给韩增义7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440.321万元,韩均一一“笑纳”。

另据案卷显示:2011年3月至12月间,韩增义受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赵某的请托,在某公路加油站经营权租赁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在家中楼下和办公室内两次收受赵某人民币共计120万元;2012年5月至2015年初,韩受吉林省某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某的请托,在拨付某公路机电项目01合同段的工程款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四次在自己办公室收受王某人民币共计70万元;2009年底至2010年末,韩增义受吉林省某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的请托,在拨付工程款方面提供帮助,两次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李某两万英镑、五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54.8149万元……

在庭审最后陈述时韩增义落泪说:“我原来也想当个清官,只是随着职务的升迁,放松学习,变得好大喜功,忘乎所以,整天被一些老板围着转,这个请吃,那个送礼。自己用权力交换利益,搞会上一套,会后一套,收钱的胆子越来越大,贪性也愈来愈重,在犯罪的泥潭里无法自拔。我不仅毁了自己,还毁了家人和亲属。我真是千不该万不该啊!”

“高速”董事长认罪

吉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是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出资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前身为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注册资金为27亿元人民币,是吉林省内唯一实行建、管、养一体化的高速公路企业集团。该公司目前拥有长春至四平、长春至吉林、长春至扶余、长春至营城子、吉林至延吉等高速公路资产和靖宇至辉南地方铁路资产,总资产规模近300亿元。吉林高速独立上市后,韩增义先是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后在2013年接任公司董事长。在他主治下,主营收费公路的吉林高速,最近几年业绩逐年上涨。

此前,关于韩增义的公开报道十分有限。他最后一次见诸报端是在2015年3月初。彼时,他在吉林高速集团领导班子会议上要求,树立新风正气,加强廉政建设,“特别是加强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杜绝违法操作”。这成了他落马后的最大讽刺。事实上,外界对韩增义并不陌生。与略显低调的形象相比,韩增义在资本市场上以高薪引人瞩目。公开资料显示,他曾位列2013年19家中国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董事长薪酬榜第二名,年薪达86.74万元;第一名是深高速董事长杨海,年薪95.9万元。

2015年9月6日,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合专案组”将韩增义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移交检察机关。9月18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其逮捕,经继续侦查审理后并决定于11月16日移送审查起诉。办案人员说,韩增义并非是吉林高速及其前身东北高速的第一个落马者。他的前任,原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晓光,在2007年被判处死缓。法院认定,张晓光犯受贿、贪污等五项罪名,涉及金额达5000万元。可惜韩增义不仅没吸取教训,还步了前任的后尘!

2016年11月20日,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韩增义腐败案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韩增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受贿金额达到161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并处罚金1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5年间,韩利用其担任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吉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总指挥的职务便利,接受19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绿化单位及相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变更、工程款结算、安排工作、存贷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在自己办公室、住处、茶馆等地,非法收受江某、张某、赵某等19人给予的财物257万元人民币、156万美元、36万欧元、2万英镑、黄金1650克(价值人民币48.6715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617万余元。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617.8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增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韩增义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经查,韩退回全部赃款,当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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