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黄胜旗
速清历史积案 让“无违建县”更纯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黄胜旗
安吉县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集中清理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积案与健全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机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契机上下集中精力,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合法合理、裁执分离”的原则,对2015年12月31日前国土资源部门已作出行政决定,因历史客观原因未执行到位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处置。
《会议纪要》一出台,安吉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订相应措施、明确具体责任。指定国土资源部门在3月底前疏理、核对、催告、申请到位;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两个月内核案、裁定到位。
有序推进,要案先行。为了高效确保打通拆除历史违建的“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首先对不符合暂缓申请条件的所有案件,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违法用地行为的,立马处理。
民生民益,暂缓申请。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设农村文化礼堂、养老照料中心、村民健身场所等公益设施的;政府部门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设道路、桥梁、水利设施、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其他因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暂缓处理。
目前,全县已疏理、核对出历史遗留积案1478宗,将立即申请到法院裁定780宗。
2016年,安吉通过下发《安吉县开展“亮剑行动”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亮剑行动”清理整治中已完成历史违法用地项目整改112宗,其中拆除复垦100宗,完善用地手续14宗。2017年,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继续把“亮剑行动”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并建立“亮剑行动”推进情况月报告制和实行半年度考核通报制。
一是搭建平台,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积极响应部执法局关于建设互联互通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县无违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逐步推行小型无人机执法巡查模式,提升巡查工作效率。
二是部门联合,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首先,县委、县政府继续把“亮剑行动”集中整治纳入乡镇“无违建”创建年度考评验收,对不能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取消单位年底评先评优资格。把“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拒不整改”的情况纳入全县换届党代表、人大代表联审标准;纳入年度美丽乡村提升扩面验收审核;纳入县诚信守法企业申报创建一票否决审核等举措。其次,出台《“三四五”行动媒体监督曝光联动机制》,借媒体的力量加大日常新增违建监管,对限期整改的问题,由县新闻集团开展跟踪报道。第三,邀请纪委参与执法监管,进一步引导基层执法工作抓早、抓小、抓实。第四,对乡镇(街道)排查发现已立案查处未依法拆除和复耕案件,移交给县520办后结合全县每月集中推进日活动,督查各乡镇(街道)及时拆除复耕。第五,整合城管、国土、规划等部门资源,建立了无违建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全县用“互联网+”转变工作模式,形成土地执法监察立体机制。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通过出台《关于强化新增违建管控处置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属地巡查机制和牵动执法机制,明确各单位和个人防控新增违建职责,对管控新增违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追责。
四是奖罚分明,确保专项资金到位。通过出台《安吉县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吉县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县政府每年落实2000万元基本农田保护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助,做到奖励资金发放与违法用地监管相挂钩,执法防线驻守与耕地红线保护共落实。2015年度、2016年度共有80个行政村因违法用地或桔杆焚烧等因素被核减补助资金近800万元。
安吉县相时而动,立足本职,亮剑出击。在清除存量违章与管控新增违建中、在保护耕地红线与生态红线中、在落实专项行动与强化日常执法中打出组合拳,努力实现旧案“零积存”,新案“零增长”,让“无违建县”更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