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全省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现场会在宁海召开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4月27日-28日,浙江省政府在宁海县召开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现场会。副省长孙景淼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铁雄、省农业厅厅长林健东分别作工作部署。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局长韩海青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蒋珍贵主持会议。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重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较重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2015年6月,浙江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来,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现。全省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398万亩,达到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城市周边共划定60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为68.79%,高于全国60%的平均水平。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共划定示范区1002万亩。全省平原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的达到1736万亩,占全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72.39%,提高了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度。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入比例分别高达94%和93%,水田划入比例达85%,有效稳固了浙江省粮食生产能力,夯实了粮食安全的基础。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5月底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这一目标,按照确保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的要求,严格标准,加快进度,倒排时间,狠抓落实,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要严格按照论证审核通过的划定方案,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建立相关图表册。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将永久基本农田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发〔2017〕4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两个绝不能”的要求,着力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耕地面积总体稳定,布局逐步优化,质量持续提高。一是要强化管控,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刚性约束。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时,要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衔接,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征占用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原则上不予审批。二是要强化建设,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以土地整治为平台,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和防治,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土壤清洁、安全。三是要强化激励,调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重点向永久基本农田和示范区倾斜,建立保护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绩挂钩。加强对保护补偿资金发放监督和指导,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四是要强化考核,构建永久基本农田党政同责的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突出永久基本农田考核和一票否决内容。将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责任意识。五是要强化领导,形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