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化事业财务会计工作以专项巡视整改为主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6年,文化财务系统积极适应财政体制改革新环境,加强与宏观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对文化发展改革的保障水平。2016年全国文化事业费达到770.69亿元,比上年增加87.72亿元,增幅12.84%;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55.74元,比上年增加6.06元,增幅12.2%。2016年落实文化部部门预算56.4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4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国家艺术基金4亿元。同时,落实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事业专项资金49.03亿元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2.24亿元,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流动文化车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送戏下乡项目以及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等项目。另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得到有效保障,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一)策划实施多个文化扶贫项目。根据扶贫攻坚总体战略部署,文化部不断争取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投入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确保文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到实处。策划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流动文化车工程、送戏下乡等多个面向贫困地区的项目。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参与国家全面扶贫工作的文件起草、工作督导等工作,并将文化扶贫工作纳入其中。
(二)积极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监测交流、督促检查和总结评估等工作制度,积极整合文化系统资源,进一步健全对口支援工作长效机制。2016年9月组织召开第五次全国文化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会议,部署对口支援工作,对接支援项目,有效调动全国文化系统支援西藏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一)国家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明显加速。国家美术馆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修改优化。“平安故宫”及其配套工程稳步推进,北院区项目明确项目选址。国家图书馆国家文献战略储备库项目签署用地补偿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启动方案设计招标。中央歌剧院剧场完成主体工程地上二层结构施工。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扩建、中国交响乐团翻扩建、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等项目也取得不同程度进展。
(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入新阶段。编制《“十三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规划》,支持219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推动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戏曲艺术和具有民族特色的国有文艺院团,试点建设一批综合性排练场所。推动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召开全国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座谈会,配合中宣部开展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16年地方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包括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扫尾项目72个,下拨中央预算内投资8亿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57个,下拨中央预算内投资4.24亿元。积极推进《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和《专业剧场建设标准》编制工作。
(三)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驻前南使馆旧址遇难烈士纪念活动并为贝尔格莱德中心奠基。加强内外协调,成功完成中共六大会址修复任务。中共六大会址常设展览馆举行开馆仪式,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总统普京发来贺电,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和俄副总理戈洛杰茨出席开馆仪式。实现六大会址、瑞典、柬埔寨、白俄罗斯、荷兰5个中心年内揭牌的目标。按照项目特点和成熟程度推进匈牙利、越南等中心的调研筹建工作。
(四)文化部中小型建设项目规范实施。落实“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编报要求,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做好项目策划,加强项目管理,努力改善各单位基础设施条件。2016年度共落实文化部系统建设项目6项,总投资3 174万元。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组织实施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企业审计全覆盖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直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推动转移支付地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研究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扩展,手段进一步丰富,监督管理触手由部本级、直属事业单位延伸到驻外机构、直属企业、地方专项和拨付资金,确保不留空白和盲点。在审计署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中,文化部问题数量和问题金额占比均为近年来最低。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使制度成为资金、项目安全运行的有效保证。2016年,文化部财务司共计制定和修订各类制度20余项。其中,根据巡视、审计的整改要求,牵头制定修订文化部因公临时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会议费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根据部领导指示,针对拨付资金、劳务费发放、项目支出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等容易产生廉政风险的关键点和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台系列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根据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发展和管理需求,研究制定中心专项业务费、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程。
(三)建立健全直属企业资产管理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将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涉企管理职能进行统筹调整,集中管理。加强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管理,研究拟定《文化部直属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工作指南》。
(一)深入推进购买服务,积极转变投入方式。按照中央深改办要求,认真抓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察工作。经过督察推动,大部分省(区、市)出台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建立起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保障机制。同时,文化部本级也积极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全国各省(区、市)安排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超过65亿元,有效推动财政投入方式转变,促进公共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文化厅局推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2016年6月,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文化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座谈会暨现场经验交流会,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
(二)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继续开展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综合考评工作,促进单位主动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内部管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继续实施中直院团企业化管理改革绩效评价工作,激发中直院团内生活力。研究制定中直院团剧节目创作和公益性演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经费支持方向、具体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行预算执行“双挂钩”制度,推动资金高效运行。创新预算执行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预算执行“双挂钩”制度,将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与司局和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全面系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