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强化财经纪律、推进产融合作、深化预算改革、强化审计监督、实施内控建设等工作,为工业通信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2016年,实现工业增加值247 860亿元,同比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其中制造业增长6.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68 803亿元,同比增长8.5%。
(一)财税政策支撑扎实有力。一是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军民融合和电子信息领域知识产权培育运营,探索知识产权服务制造强国的新模式。二是组建行业财经专家库,研究提出支持民机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三是推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参与制定消费税和资源税改革方案、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税收政策,研究提出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及时反映行业政策意见。四是执行工业稳增长税收政策,落实重大技术装备免税政策惠及企业228家,免税额度超过145亿元。推动调整出口退税政策,降低企业税负近100亿元。五是落实对外贸易政策,积极参与环境产品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及中日韩、中国—格鲁吉亚、中国—海合会等双边、多边、诸边货物贸易谈判。
(二)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开创性启动产融合作。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产融合作行动方案》及相关通知,开展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推动建立联合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了3类重点企业和5类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实现金融机构为制造企业发放贷款超过6000亿元,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达到30个。二是探索建立产融合作新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工作,建立以城市为载体,聚合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资源,促进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支撑“中国制造2025”实施。三是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联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大型企业改制上市、兼并重组、发行公司债等,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四是积极推广产业链融资模式,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协同发展。开展金融支持制造强国政策研究,参与制定国家“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一)资金保障能力稳步提升。2016年部门预算规模达到232亿元,较上年略有增加。配合或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731亿元。其中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进展顺利,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7亿元,带动基础电信企业投资230亿元。在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的背景下,基本保证了行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不断创新资金管理模式。一是推动设立了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和先进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和放大效应进一步增强,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实体基金投入运营。二是修订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重点领域的支持。三是创新资金使用模式,进一步增加后补助支持方式所占比例。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政策覆盖范围扩大,投保项目达到170项、保额超过340亿元。四是研究利用市场机制,启动设立中国制造2025投资基金。
(三)稳步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程。一是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强部门预算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协同配合,重点支持“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重点工程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为“中国制造2025”实施提供长期稳定资金保障。二是落实中期财政规划。编制2017—2019年三年滚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调整,提升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硬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执行责任制、通报制、约谈制,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确保预算执行率不低于93%。四是健全部门预算项目库。加强预算与业务的衔接,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一律入库实施滚动管理。扩大入库项目评审比例,2016年评审比例超过30%。
(一)多措并举强化财经纪律。一是把配合中央专项巡视作为检验和改进财务工作的重要契机,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2008年以来预算收支、往来账目、资金使用以及历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二是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思路,全面推进内控建设,实现了部属单位全覆盖,在提高管理水平、制约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被财政部作为典型案例推广。三是实施“会计基础规范工程”,加强制度建设,编印《2012年—2016年6月财经法规及会计制度汇编》,制定、修订财务规章制度20余项。
(二)国有资产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不断规范。一是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完成192家单位国有资产自查、核查和结果报送,涉及国有资产1 133亿元,全面摸清“家底”,推动解决了一批遗留问题。二是开展对外投资专项调查,深入梳理部属单位对外投资管理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规范对外投资管理的措施,着力规范对外投资管理。三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核定,推进收缴电子化。
(三)推进预算绩效改革和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一是认真做好2015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总结和2016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流程,并配合财政部完成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组织各科技重大专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一)加大财务检查力度。组织开展科研经费专项督查、教育收费检查、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外事经费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年组织363个课题财务初审、验收和审计,涉及资金186亿元。
(二)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一是认真执行审计计划,全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49次,其中计划外任务19次。二是强化审计问题归零整改和结果应用,推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启动实施“内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决策机制,梳理规范了审计工作流程,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是加强教育培训,编印《部系统违反财经纪律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开展案例培训和警示教育。五是配合审计署开展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稳增长跟踪审计,审计发现问题数量明显下降,严格审计监督强化依法理财成效明显。
(一)服务保障工作安全有序。一是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开发财务内控平台,开展使用培训12次,提升服务效能。二是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编印采购业务操作手册,办理各类审核审批1 000余项,采购金额12亿元。三是完成部门决算、资产决算、企业决算和各类报表编报,积极稳妥做好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四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财政支出同比减少6%。
(二)队伍和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推动健全财务审计机构和岗位设置。推动各单位依法设置财务、资产、审计工作岗位,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财务工作人员,逐步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二是着力提升业务素养。完善以“财经大讲堂”、专题培训为主体的财会人员培训机制,组织财会人员职称评审,搭建业务交流平台,提升系统财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