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16年度优秀调研文章名单
2016年是非凡的一年,也是令我们难忘的一年。这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顺利实现了“十三五”的开门红;这一年,我们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了改革步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以提速;这一年,我们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改革的成效进一步显现;这一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全面从严治党,风清气正、纯净向上的政治风气和健康和谐的社会风气散发生机。作为服务检察工作的《中国检察官》杂志,特别感谢广大检察官朋友,他们在办案的同时,不断学习调研,撰写了大量对推进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改革有益的佳作。为进一步推进检察调研工作,激扬作者,我社特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从2016年度地市级及县级院检察官撰写的文章中选出有代表性的50篇,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30篇(同等奖项按照刊期排序)。
一等奖(5篇)
间接故意的司法认定(2016.04下)彭燕、吴俊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探析(2016.07上)高扬捷(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引导侦查取证的实践探索(2016.07下)李昌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我国检察人员人身权利保障问题研究(2016.10上)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法庭讯问基本原理与策略初探(2016.11上)李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二等奖(15篇)
P2P融资行为的刑法规制及其反思(2016.01下)金轶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抗诉权分置下的抗诉合力生成(2016.02下)赵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如何运用间接证据审查判定交通肇事案(2016.02下)岳启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论基层检察院建设中的“固本强基”与“开放创优”(2016.03上)李继征(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追诉时效若干问题刍议(2016.03下)李毅(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
未成年人检察视阈下公益诉讼前程序探究(2016.05上)吴春妹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2016.05上)王爱华、刘杰(湖北省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群租房是否属于入户盗窃中的“户”(2016.05上)郭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工作及时跟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016.06上)李军灵、余建波(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检察院)
毒品互易的定性和定量分析(2016.06下)阮能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完善对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和提押出所的检察监督(2016.09上)潘志勇等(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
聚众斗殴犯罪审查逮捕论纲(2016.09下)王东海、李方(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刑事抗诉视角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法律监督职能(2016.10上)汪存锋、余丰泳(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推进侦查监督工作案件化的机制构想(2016.10上)王珍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建议中引入第三方回访评估机制的理论探究(2016.12上)林德凯、丁陈伟(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三等奖(30篇)
检察机关推行申诉律师代理制度的研究(2016.01上)盛从亮、孙倩(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轻微刑事案件中的延长拘留(2016.01上)闫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虚假诉讼的相关问题研析(2016.01下)苏德、杜国伟(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浅谈检察机关如何践行“五大发展”理念(2016.02上)李云(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免考评机制探讨(2016.03上)李杨(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
论盗窃未遂的定罪与处罚(2016.04下)张玉璟(山东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
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派驻检察室工作检视(2016.04下)陈星亮(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如何准确适用相对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2016.04下)张宏杰(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大数据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及办案方式的调适(2016.05上)崔景文(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恢复性司法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2016.05上)丁春春、窦长友(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支付费用之聚众性行为如何定性(2016.05下)张国军、刘爱娟(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口供证据的审查补强(2016.05下)胡波、杨帆(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下检察机关防范冤假
错案的若干思考(2016.06上)张新江、王亚楠(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
审判中心诉讼制度下检察工作改革(2016.06上)刘家浩(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跨机构协作办案机制探索(2016.07上)张福坤、韩秋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
基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2016.06上)孙晓茹(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检察院)
从旧兼从轻原则的新困惑(2016.07下)赵立勋、张爱艳(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
行贿犯罪从旧兼从轻的“准据法”确定(2016.07下)刘婵秀、冯兴亮(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完善检察委员会决策咨询机制的思考(2016.08上)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员额制条件下落实司法责任制问题之研究(2016.08上)柳小勤、罗旭强(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建立微信群组织他人抢红包的行为应定为赌博罪(2016.09下)张建、俞小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侦查材料的证据使用问题(2016.10上)方海明、周寅行(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精细化初查理念引领查办征地动迁领域特大渎职犯罪(2016.10下)吕东韬(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金融机构怠于履行审核义务是否应当承担虚假诉讼
不利后果(2016.10下)王一馨(江苏省南京市泰淮区人民检察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比较研究(2016.11上)卢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由“媒介审判”困境带来的思考(2016.11上)时金阳、岳华范(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检察院)
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2016.11下)王开军(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
经验规则在证据审查认定中的运用(2016.11下)李剑军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职能的延伸及完善(2016.12上)陈宏钧(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庭审实质化”对侦诉关系的影响及适用(2016.12上)刘溉(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