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玉圆
(046000 山西省长治市气象局 山西 长治)
探究气象行政执法的发展
裴玉圆
(046000 山西省长治市气象局 山西 长治)
对于气象行政执法的发展研究,本文将从其主体和执法行为展开探究和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会对气象行政执法的概念和性质进行深入的剖析,并深入挖掘气象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而根据实际问题提出相关的发展建议和对策。
气象行政执法;发展;问题对策
气象行政执法是气象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得以全面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气象行政执法是否合法、规范,不仅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关系,还要维护执法主体部门的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明确指出,气象管理部门是行政执法主体机关,结合我市当前气象发展现状,对行政执法进行有效的改革和创新,能针对性的对气象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建立相关的气象行政执法发展方案,以便于气象行政执法为社会创造更高的效益。
1.基本含义
气象行政执法实际上是指气象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的气象法律法规,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气象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这样既可以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又可以依法查处气象违法乱纪行为,这是气象管理部门法制建设发展的良好保障。
2.主要特点
通过对气象行政执法的研究,笔者认为气象行政执法主要具有行政性、强制性、服务型、程序性、可诉性这五个主要的特点。
行政性主要是依据气象法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其主要作用是针对行政相对人或者事,在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时,行政执法人员采取相关的行政措施,以便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制性则是指气象行政执法具有强制执法的功能,违法人员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和处罚。服务性是指气象行政执法既是管理主体,同时也是服务者,气象行政执法具有良好的公共性,气象管理部门在工作时,气象行政执法可以为其提供安全的保障和更多的气象信息。其次,则是程序性,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必须有秩序的进行执法,这样执法结果才较为可靠,否则,没有遵循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执法,执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可诉性则是指如果气象行政执法出现错误,就会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时相对人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气象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气象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各类法律法规都是以宪法为基准而制定的。因此,宪法是气象行政执法的基本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作为基本法律为气象行政执法提供了程序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标志着气象主管机构行政执法权的产生,是气象行政执法的实体依据。同时,随着气象执法活动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行政法规及《释放气球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也逐步颁布实施,气象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为开展气象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如根据《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行为,气象主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执法。
经过对气象行政执法应用调查结果显示,气象行政执法仍然需要完善,其存在的问题较多,对气象管理部门的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严重影响了为气象事业发展及气象法治进程的推进。以下内容则是对气象行政执法主要存在的问题分析:
1.气象行政执法缺少明确的法律界限
虽然气象行政执法的实施为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效益,但是对于气象行政执法实施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执法人员在气象行政执法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界限,导致在对相对人进行处罚时,很多人产生抵触的情绪,一方面执法人员要遵循相关的要求对相对人进行处罚,另一方面执法人员也会考虑执法力度的问题。如果一旦执法出现错误,相对人就会提起行政诉讼,这样问题就会更加严重,从而导致执法人员无法展开执法工作。
2.行政执法处罚难度较大,阻碍执法人员的工作
实际上,气象行政执法在对相对人进行处罚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外界因素的干扰,执法人员必须要对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分析,而且还要考虑气象天气的问题,这样才可以确定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气象法。很多地区的气象管理部门由于无法确定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而导致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受到阻碍影响。
3.气象行政执法欠缺证据,执法力度下降
在进行气象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要搜集到相关的证据和影像资料才可以对相对人进行处罚。但多数情况下,执法人员都无法收集到完整的证据,仅凭证人或举报人的口供是无法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必需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1.建设规范化的气象行政执法
对于气象行政执法的发展,气象管理部门需要以《气象法》为主要的发展依据,对气象行政法进行规范化的建设,要结合地方行政法规,建立相关的发展制度和责任体制,完整气象行政执法的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这样行政执法人员才可以有秩序的进行执法。而且,建立完整的气象行政执法也可以便于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动态和气象灾害等。在此过程中,要做到与时俱进,创新气象行政的执法观,确立气象行政执法主要执法的内容。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融进先进的执法理念,从而提升执法力度。对于执法人员而言,崭新的执法理念,不仅可以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意识,也能使其意识到气象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质,让气象行政执法得到更加权威的保证,进而在执法时可以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在建设规范化的气象行政执法时,气象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要适当的运用自由裁量权,保证所建设的气象行政执法更加法律化。但是工作人员一定要注意,在使用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违反者进行法律处罚,如果违反力度较轻,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对违法者进行相关的警告、教育指导。此外,气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学习,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同时还要提高执法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让其掌握气象行政执法的基础知识,这样才能针对性的进行公平、公正的执法,以提升执法效率。
2.明确气象行政执法的发展方向
要想让气象行政执法产生更好的作用,首先要确立执法的主体,明确执法的重点,然后在执法的过程中做好合理的取证工作,这样就可以公正、科学的进行气象行政执法。其次,要规范执法程序,完整气象行政执法相关文件,提升执法质量。此外,气象管理部门要建立一支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人员要做到科学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于气象行政执法,可以借助地方媒体跟拍的力量,让人们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这样人们就会控制自己的行为,避免出现违反法律的事件。
总而言之,气象行政执法的发展与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密切相关,要想约束人们的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在发展气象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气象行政执法进行分析和研究,要能探究气象行政执法的主要特点,在发展气象行政执法时,结合其特点,建立相关的要求和制度,完整气象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为了进一步规范气象管理部门的行为,让气象管理部门的工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就必须增强其法律教育,要对气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指导和培训,提升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要明确气象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从而在进行气象行政执法时达到质的飞跃,为气象管理部门的发展带来良好的辅助作用,气象行政执法日后发展的成绩也会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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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玉圆(1986.8~),女,山西芮城人,职称:副主任科员,研究方向:气象法规及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