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时代之诚信问题

2017-01-25 22:49杨大森
知与行 2017年3期
关键词:诚信互联网+

杨大森

(西安政治学院 政治工作学系,西安 710068)

论“互联网+”时代之诚信问题

杨大森

(西安政治学院 政治工作学系,西安 710068)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已经融入渗透于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慢慢改变和影响着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方式,推动着信息化社会快速发展。伴随着“互联网+”给人们带来的极大便利,社会上伪劣商品、信息泄露、网络投机事件等问题也随之出现。究其原因,表面上是利益驱使所致,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出了诚信问题。解决好“互联网+”平台下的诚信问题,首先要健全市场监管,重点是制定出台完善的网络监督管理制度,拓宽监督管理渠道,发挥好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其次要加强网络安全防范,重点是做好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配套软件硬件设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等工作,提高网络安全性、可靠性。再次要培育诚信文化风尚,通过文化软实力着力培树“互联网+”平台下的诚信理念、诚信精神和诚信行为,塑造诚信形象。最后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拓宽全球战略视野,加强互利互信,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将我国“互联网+”企业推向国际市场,不断增强国际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

互联网+;诚信问题;对策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这个概念。“互联网+”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借助互联网的强大功能,将创新成果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之中。人们在享受着“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涉嫌网络欺骗、商品维权等问题也不断出现,诚信问题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一次次被反复提及。“互联网+”平台离不开诚信这个基础,只有增进彼此的诚信,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才能实现“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创新进步。

一、“互联网+”科技革新对诚信提出更高要求

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代表,“互联网+”应运而生。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的有机结合,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变革[1]。人们逐渐由“面对面”转到“键对键”,社会逐渐由“熟人社会”转型为“陌生人社会”。

(一)“互联网+”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互联网+”作为先进的生产力,催生社会经济实体焕发了新活力,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网络平台。我国引进国际互联网已经有30多年了,随着网络技术日新月异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互联网+”已经走进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等各个领域。2015年天猫双十一全球狂欢节,交易额达到912.17亿元,同比增长59.7%。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成熟推动了“互联网+”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等原则同样影响着“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问题也在“互联网+”平台上有所反应,只有建立在社会普遍认同基础之上的方法原则才能为“互联网+”提供科学指导和遵循。

(二)网络虚拟环境需要客观现实条件支撑。“互联网+”平台是网络虚拟性和客观现实性的统一体,离开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实现其存在价值和意义。“互联网+”主体通过运用互联网平台,开发与实体经济密切相关的网站、APP软件等,为人们各种需求和活动提供最便捷的服务。人们可以通过登陆相应的网络或者软件,动一动键盘按钮便可以就某件事情达成“意向”或者“协议”,从而实现用户与企业的“对话”,在这个过程中仅仅形成了一种虚拟环境的产物,真正实现从“虚拟”到“现实”就需要对方具体的实践行动了。当然,网络平台上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可信,并且要随着客观现实条件的变化而随之改变,这样才会使用户放心。如果“互联网+”主体提供了过时信息或者虚假信息,登录用户相应得到了错误信息,那么由此便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经济纠纷。可见,这种网络虚拟环境和客观现实相统一的特点对“互联网+”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诚信要求。

(三)大众思想观念需要与时俱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发展推动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在“互联网+”经济条件下,人们几乎无时无刻不在网络下活动,无时无刻不与网络接触,人与网络已经浑然一体。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已经有近7亿的网民,互联网普及率超67%。互联网的运用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作为“互联网+”的主体,一些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只有突破传统营销模式壁垒,勇于尝试利用互联网平台,才能将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推广出去,使更多的消费者放心去消费,各种网络电商应运而生。作为“互联网+”的客体,广大消费者只要增强对科技力量的信心,特别是增强对“互联网+”平台的信任,摒弃“无商不奸”的偏见,尝试改变自己的消费模式,足不出户便能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乐趣。实践反复证明,越是解放思想跟紧时代潮流的,越能够抓住成功的机会,越能享受超前的优质服务。

二、“互联网+”平台下出现的诚信问题及原因分析

“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劳动生产率低的市场格局,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发展平台和大好时机。当前,“互联网+”还处于不成熟不完善的初级阶段,一些矛盾问题亟待解决。

(一)商品质量存在瑕疵。在以市场为主导的当今社会中,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屡见不鲜、虚假广告四处可见、商业诈骗等诚信问题司空见惯。在网购成为时尚主流的今天,网络平台上这种不需要面对面的交易模式,虽然逐渐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但是不少人对网购商品提出质疑。一些网购商品与网上提供的信息内容不符,有的甚至没有商品名称、标志、使用说明等基本信息,有的存在着严重质量问题。当消费者购买到此类商品后想退货时,往往找不到生产厂家,因此造成很多麻烦。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防备多于彼此相互信任,一些网店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水平低,没能做到诚实守信、诚信交易,为了眼前的利益,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将诚信抛之脑后。

(二)个人信息时有泄露。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应用普及和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个人的一些信息经常要进行网络注册,很多的网站要求是使用实名信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伴随着信息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互联网站能够收集到用户浏览习惯、商品选择特点以及个人统计数据,但如果此类网站没有得到用户许可,就把用户信息资料私自公开或非法提供给他人,便侵犯了个人隐私。同时,网络上的恶意程序、各类钓鱼和欺诈继续保持高速增长,黑客攻击和大规模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2011年以来,有11.2亿用户信息数据因拖库和撞库等原因被泄露,而大量个人信息的泄露进一步助长了各类网络诈骗的流行。据统计,92%互联网用户信息都不同程度遭被盗,特别是通过手机上网的用户,基本上都收到了不良短信或诈骗电话,上当受骗的不在少数。从12306信息泄露、携程信息泄露,到2016年年底京东被曝出12G数据疑似外泄事件……充分说明网络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三)投机事件频繁出现。在“互联网+”经济模式下,实体经济焕发了生机活力,同时也给一些投机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注册网站,打着物美价廉的幌子销售劣质商品非法获利;有的利用网络购票平台屯购大量车票,之后再高价格售出;还有的借助网络挂取医院的专家号,转手卖给求医者获取暴利。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分析原因可知,网络技术的一些缺陷导致了网络投机行为的出现。一方面,用户的网络行为兼有数字化和虚拟化的特点,图文、音频、视频等只是以一个“数字代码”的形式在活动,用现有的技术工具,很难对用户的身份、行为进行辨认和监管,违法主体的不确定性与法律责任的未知性助长了网络投机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互联网的离散结构特点使它没有中心、边缘和国界之分,因此互联网不从属于任何个人,从而也没人能够控制它。可见,“互联网+”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些烦恼,侧面反映出当前“互联网+”经济模式还存在一些缺陷和薄弱环节。

三、提高“互联网+”平台诚信的对策

人无信不立。诚信既是个人的一种品行,同时也是社会的一种特质[2]。“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更需要诚信的大环境来保证,增强“互联网+”平台下诚信,重点要在强化市场监管、网络安全、诚信文化和对外交流合作上下功夫。

(一)健全市场监管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当前,互联网发展速度日新月异,“互联网+”经济模式下出现的涉法问题也越来越多,而我国虽然相继出台了《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但与互联网相匹配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不能满足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甚至有的法律法规还制约了互联网的健康快速发展[3]。针对我国互联网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的实际,一方面,要完善与“互联网+”平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能够严格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明确网店的名称、场所、经营范围等具体事项,建立一套完善的集申请、注册、审批、管理于一体的制度,有效堵塞“互联网+”平台下网络购物的制度漏洞。另一方面,要发挥多渠道监督监管职能作用。要加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和客体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督管理职能,使政府的行政管理与市场自我发展相协调,健全政府、群众和消费者监督举报机制,坚决打击网络上的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网络环境。

(二)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有效堵塞信息泄露。“互联网+”平台下的网络安全不仅是企业、个人的关注的问题,更是国家、社会防范的重点。如果我们使用的网络安全方面出现了问题,轻者损失财产、泄露信息,严重的将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因此,要着力抓好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配套软件硬件设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网络安全性、可靠性[4]。首先,要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验证用户身份和使用权限,防止非法用户进入核心计算机系统,保护网络服务器、通信线路等硬件设施遭到人为破坏。其次,要强力推行使用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可靠的安全程序,并做到及时更新升级,聘用资深网站程序员及网络安全工程师,共同审核网站程序的安全性,及时发现解决潜在安全隐患问题。再次,要提高“互联网+”主体和客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为用户个人信息进行保密的责任,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降低信息泄露风险,让双方放心去交流对话。

(三)培育诚信文化风尚,弘扬正能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互联网+”平台下的主体,企业诚信是经济发展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所在。拥有诚信,企业才会树立良好形象,才能得到消费者的信任,也才能在商海中占有一席之地。失去诚信,小到一个摊铺,大到一家企业,都很难生存下去。不论科技发展进步速度多快,不论“互联网+”如何创新,企业间的竞争最核心的是文化建设竞争,而文化建设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诚信文化。有位顾客在海底捞的餐厅就餐时跟朋友抱怨说自己的Ipad坏了,服务员听到后就问了顾客的地址,两天后,那位顾客竟然收到了一个全新的Ipad礼物。海底捞公司相信服务员,服务员可以给消费者送出礼物,这都是基于企业的优质服务和诚信文化。打造“互联网+”平台下的诚信文化,要着力培树诚信理念、诚信精神和诚信行为,塑造诚信形象。个人诚信是和谐社会的因子,要加强诚信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将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坚持正确的价值和道德导向,强化诚信服务意识,提高诚信服务水平,培养全民诚信素质和信用消费习惯,形成倡导诚信、推广诚信、实践诚信的价值体系。

(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打开国际市场。近年来,我国国内一些“有钱人”不愿买“国产货”,而喜欢到发达国家“疯狂购物”,比如,有的人到日本购买“马桶盖”、到韩国购买“高档化妆品”,等等,甚至有的人做起了“海外代购”的生意。出现上述现象,一部分原因是外国的一些产品在质量上、创新上的确有优势,但是也反映了一些现实问题。扪心自问,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出国购物而不能利用“互联网+”呢?当前,我国的“互联网+”初具规模,但仍然处在初级阶段,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互联网+”只有走出国门、迈向世界才能得到普遍认可和尊重。要抓住互联网全球化的发展机遇,增强全球战略思维,加强互利互信,大力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学习借鉴他国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技成果,出台鼓励扶持“互联网+”企业的优惠政策,真正做到“引进来、走出去”,将我国“互联网+”企业推向国际,走向国际市场。

[1] 陈非.互联网思维颠覆世界[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4:9,22.

[2] 刘玉瑛.诚信决定存亡[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1:9,33.

[3] 刘刚.网络诚信的危机与治理[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5,(2):82.

[4] 张红.网络诚信,路在何方[J].景德镇高专学报,2012,(2):9.

〔责任编辑:张 毫〕

2017-01-17

杨大森(1986-),男(满族),河北唐山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D648

A

1000-8284(2017)03-0055-03

国情国策研究 杨大森.论“互联网+”时代之诚信问题[J].知与行,2017,(3):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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