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 喻晓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契合了当前乡村发展实际,指明了新时代乡村发展方向,明确了乡村发展新思路,是推动乡村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扎根农村、联结城乡,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在优化农村生产力布局和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配置、解决城乡供需结构性矛盾、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升级等方面,完全有条件也有责任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近年来,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构建为农服务、基层组织、联合社治理、社有企业运营四大新型体系建设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将主动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对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牢牢抓住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这条主线,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局,在全面创新四大新型体系上争取更大成绩。
一、以“三位一体”为核心,拓展服务领域,全面创新为农服务体系。着力推进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规模化服务。一是创新生产服务。采取土地托管、以销定产、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储、销等“保姆式”“菜单式”系列化服务。二是完善供销服务。发挥“供销e家”省级电商平台作用,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县域电商运营中心,推动经营网络向市、县、乡、村延伸;继续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打造支撑电商平台发展、具有供销特色的县域物流体系。三是探索信用服务。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控制风险、稳妥推进”的原则,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融资租赁业务、小额贷款业务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
二、以“三社一中心(站)”为支撑,搭建服务平台,全面创新基层组织体系。着力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惠农服务中心及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努力搭建以“三社一中心(站)”为支撑的基层组织体系。一是积极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在继续抓好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将一批基础好的基层社升级改造为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为一体的综合性合作社,与农民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二是积极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2020年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要达到4500个以上。三是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织体系建设。在今年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设区市级农合会(农合联)和省级农合会(农合联)的组建工作,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农合联组织体系。四是积极推进惠农服务中心及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以有控制力的社有企业、基层社为依托,整合农村社会资源,组建乡镇级惠农服务中心。并推动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向村级延伸,打造一批接地气的村级综合服务站。2018年,力争在全省1/5的涉农乡镇设立惠农服务中心,规范建设1000个村级综合服务站,然后逐年稳步推开。
三、以“两分开一密切”为方向,规范管理机制,全面创新联合社治理体系。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和密切供销合作社层级联系的方向,着力构建上下贯通、运转协调、服务高效的联合社治理体系。一是健全联合社治理机构。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到2020年省、市、县三级要全面设立监事会机构。二是强化联合社层级联系。建立和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工作考核机制、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联合社理(监)事对理事会工作提案建议、联合社监事会对成员社监事会工作指导机制。三是探索设立发展基金。在做好做实省本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的同时,鼓励区市设立公益性的“合作发展基金”,用于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为农服务网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探索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搭建投融资平台。
四、以“双线运行”为目标,加快转型升级,全面创新社有企业运营体系。着力理顺供销合作社与社有企业关系,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构建起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一是加强资产监管。推动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在2019年以前全面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认真落实联合社理事会履行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责,逐步构建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的“双线运行”机制和授权管理体制。二是加强企业党建。充分发挥社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各级全资、控股社有企业全部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企业章程。三是规范企业运营。在今年组建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市、县两级社有资本投资公司或供销集团的组建工作,不断完善社有企业运行机制,加强社有企业资本运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