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央党校创新工程(高端智库)深化农村改革项目首席专家 徐祥临
即使本世纪中叶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80%,还会有超过2.5亿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他们以农业为生,户均耕地面积30亩左右。也就是说,小农户在我国农业农村中占主体地位,将是长期的历史现象。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要求“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这既是高屋建瓴的重大历史性命题,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基本途径。那么,供销合作社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我的基本观点是,供销合作社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思想,带领小农户构建完善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让亿万小农户抱团成为振兴乡村特别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走合作化的道路,并无疑义。但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如何走,却艰难曲折。早在延安革命根据地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了“三位(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一体”的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经济思想,习仲勋亲自指导了陕北农民进行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毛泽东核心的我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列主义的合作经济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领导全国亿万农民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构建起农村综合合作的体制框架。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受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影响,合作经济组织事实上变成推行计划经济的工具。农村改革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民公社体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束缚,农户承包经营集体土地成为基本的农业经营形态。新体制彻底消除了“大锅饭”体制弊端,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但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只能重复小农经济的历史轨迹。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小农户普遍遇到了“卖难”、“买难”、“贷款难”、掌握农业科学技术难等诸多经营性难题。
为了破解了这些难题,各方做了不少探索,也有一定成就,主要为两点:一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发端于山东等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经验,基本模式是“公司+农户”;二是2007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是,从“公司+农户”模式看,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的农业订单反映的是交易双方利益博弈关系,多数情况下农户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少数情况下龙头企业的利益也会受到农户的损害。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实际情况看,单纯围绕某种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组建合作社,起步阶段主要靠带头人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压力之大普通人无法承受。所以,尽管十年来成立了近180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但能够正常经营运作的只有10%左右。而且,能够经营运作的所谓合作社绝大多数又是实质上的私人企业,并不具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一人一票民主决策的合作社特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没有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问题。
针对这个历史性课题,习近平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探索。2005年,习近平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亲自指导了瑞安市进行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改革试验,深受广大农民欢迎。2014年,国务院启动了山东、河北、浙江、广东四个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同年,习近平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供销合作社系统进行综合改革,办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根据这一重要指示精神,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这表明,习近平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寄予厚望。供销合作社系统承担了破解小农户进入市场诸多难题的历史使命。要切实承担起这一历史使命,明确以下几点非常重要。
一、要坚信构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的科学性。习近平在浙江指导“三位一体”农村改革过程中曾明确指出,可以结合本国实际借鉴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发端于日本,其模式普遍适用于以小农户为农业经营主体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因为服务功能齐全,全国范围内上下成体系,既能发挥调节农产品市场供求平衡,防止“谷贱伤农”,又可以为小农户提供“从生产到生活,从摇篮到天堂”的全方位生产生活服务,有效破解前述小农户面临的各种难题。在综合性农民合作社体系内部,各业务相互支撑,极大降低了小农户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而且,各类经营性业务的盈利最终都归属于全体社员,并按照合作社原则分享,能够紧紧地把所有小农户团结起来。对于小农户而言,参加综合性农民合作社有益无弊。所以,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综合性农民合作社体系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市场上的经营性垄断组织。但这种垄断不是为了少数人攫取垄断利润,而是为了保护全体小农户的利益,从而达到保护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的目的,符合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国家整体利益。
二、从上到下扎扎实实地做实组织基础。上下成体系是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体系的组织基础。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县以上层级的组织体系保存比较完整,但在大多数乡村两级处于网破线断人散状态。所以当务之急是在乡镇村组大力举办综合性农民合作社,把根子深深地扎在农户之中。这既是能否把全体小农户紧紧团结起来的重要标志,也是能否充分开展“三位一体”综合服务业务的组织基础。
三、以合作金融为突破口做实做活基层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业务是购买和销售,但“三位一体”合作社体系的核心业务是社员之间开展信用合作。信用合作业务既能把所有农户都囊括进来,又能够依靠存贷利差获得稳定、丰厚的利润,为合作社开展综合性服务业务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