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向东
爱民·为民·惠民
——学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随想
◎ 刘向东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是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在年初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理念。这个理念,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唯一宗旨一脉相承,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重要遵循。
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首要的一条,就是要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学习好、领会好、掌握好,在此基础上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精心谋划和贯彻落实好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开好局、起好步。
学习理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爱民是重要前提。爱民的含义很清楚,就是对人民群众要有真挚的爱、有深厚的感情,就是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告诫我们的要心中有民。民政部门是直接面对群众的部门,民政干部是同群众打交道最多的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而且必须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只有心中始终装着群众,才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为民情怀,才有“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担当精神,才会想透、看淡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心无旁骛地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下大力去解决人民不满意的问题,把雪中送炭的事情真正做实做好。
学习理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为民是关键环节。所谓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设身处地替群众着想,真心诚意给群众办事,想方设法帮群众排忧解难,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责任和敢于担当。通常情况下,人民群众在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民政部门,第一个要找的就是民政干部。“为官避事平生耻”,民政干部尤其要有担当精神。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滥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绝不是民政干部应有的价值追求和精神状态。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能够在民政部门工作,不仅是尽责干事,为群众服务,实际上也是一种福分、一种手有余香的精神享受。民政这个工作平台,应当说足够大,也足够好,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珍惜,没有任何理由不敬业,没有任何理由不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地把它干好。
学习理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惠民是检验标准。所谓惠民,就是通过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特别是不折不扣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各项民生政策,让包括总书记特别牵挂的困难群众在内的人民群众,都能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真正得到实惠,过上更好生活。惠民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精准有效的,而不是笼而统之、大而化之的;是要久久为功、一棒接一棒干下去的,而不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是要让群众满意、受实践检验的,而不是急功近利、用表面文章糊弄群众的。只有坚持眼睛向下,只有怀着满腔热忱,只有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才能把民政部门的独特作用发挥出来、独特能量释放出来,把好事做到群众家门口、把温暖送到每个人心头才会变成活生生的现实。
爱民,讲的是情怀;为民,讲的是担当;惠民,讲的是成效。牢牢抓住这三个环节,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好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就大有希望,就一定能够谱写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新篇章,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