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九大精神引领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发展

2017-01-25 07:18曹学军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
中国司法 2017年11期
关键词:戒毒司法行政

曹学军(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

以十九大精神引领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发展

曹学军(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开启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努力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征程中作出新成绩。

一、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思践悟,找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新方向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一方面,我国正处于毒品问题加速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和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收治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人员构成日益复杂,教育戒治难度不断加大,工作任务愈加繁重;另一方面,全系统实现由劳教工作向戒毒工作职能转型时间还不长,简单照搬照抄原有管理做法和经验的情况还没有完全消除,适应戒毒工作需要的专业化队伍和场所设施还没有完全建立,戒毒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和探索完善,等等。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找到破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改革发展难题的“金钥匙”。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树立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制度。近年来,我国禁毒人民战争不断推向深入,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一体化的戒毒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毒品打击和管控力度持续加大。一些西方反华势力就打着“人权”“自由”的幌子,恶意攻击和抹黑党领导下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实施强制隔离戒毒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符合人民的期待,符合我国的国情。“强制”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隔离”是为了隔绝毒品之害,“戒毒”体现了我们工作的根本目标是要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健康身心、回归社会。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也是毒品受害者、成瘾病人,坚持对吸毒人员“三重属性”的全面认识,坚持惩戒打击、人文关怀、治病救人相结合,坚持手段、方法和目的的辩证统一,是党领导下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独特优势。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借鉴西方国家在戒毒理念、方法上的先进经验,但绝不能简单照抄照搬其制度模式。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戒毒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推进和完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制度,完善戒毒工作模式,提升戒毒成效,为世界各国更好解决毒品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号召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受国际毒潮影响,我国毒品问题进入加速蔓延期,吸毒人数持续增长,涉及人群广泛,因吸毒导致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人民群众深受毒品之害。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是党领导下的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不忘初心和本职,努力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把禁毒工作作为象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义举善举来做好”的千钧重托,充分认识到挽救戒毒人员对个人、对家庭以至对社会、对国家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戒治挽救吸毒者,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化不和谐因素为和谐因素,净化社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要肩负使命担当,坚定工作方向,努力破解教育戒治中的难题和挑战。帮助戒毒人员摆脱毒品危害、回归社会是戒毒工作的根本目标,其他一切工作都要为这个中心服务。近年来,广大司法行政戒毒干警深入研究戒毒工作规律,探索戒毒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教育矫治、医疗戒治、康复训练等技术方法,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在所内取得了良好的戒治效果。但戒毒是世界性难题,戒毒人员出所后易复吸的问题仍然困扰着我们。如何将所内的戒治成效延伸到所外,帮助戒毒人员保持操守,这是我们长期面临的难点问题。有难题意味着有挑战,有难题也意味着有突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我们不能只为眼前一时的困难所吓倒,也不应被暂时的瓶颈影响了方向,必须坚定工作方向,不断探寻求索,勇于实践尝试,坚持走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的路子,敢于 “啃硬骨头”,在帮助戒毒人员戒断毒瘾的同时,还要向帮助戒毒人员戒除心瘾这个世界难题攻坚,努力降低复吸率、提高操守率。要充分认识到戒治成效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以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定力,凝聚智慧、信心和勇气,努力战胜戒毒工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挑战。

(四)要深化治本安全,输出合格产品,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戒毒场所如果不安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就会降低。维护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是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底线要求。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确保场所内安全这个底线我们守住了。但对标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要求,对标张军部长提出的“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我们扎扎实实地在戒治、矫治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教育矫治质量,真正把这些带着违法恶习、甚至犯罪前科的吸毒人员矫治为“合格产品”、守法公民,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使全社会、人民群众能够共享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发展成果。

(五)要树立法治思维,严格公正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我们的工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履行强制隔离戒毒等职能,从入所收治、所内管理、戒治、所外就医、诊断评估、提请变更、解除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严肃的执法活动。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干警、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和要义,增强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能力。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保证工作的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要从制度建设上入手,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的程序和条件,明晰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边界,让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要注重统筹协调,补强工作短板,切实解决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国情的准确判断,提出了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命题,未来一个时期内,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将成为全社会共同发力的方向。从这个角度思考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在完成“转型”走向“定型”以后,我们也同样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横向上看,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存在,一些省份抓住了发展机遇,找准了发展路子,在场所功能设施、人才队伍建设和戒毒理念、矫治手段的探索上都走在了前列;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场所在思想理念、管理水平、保障能力、工作方式以及设施建设方面严重滞后。从纵向上看,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场所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抓住新时代的发展机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在软件、硬件方面帮助落后场所“脱贫”,努力在场所规范化、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以及智慧戒毒等方面实现“弯道超车”,着力解决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二、明确新标准,把握新要求,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新局面

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我们要把十九大精神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直面新挑战、明确新标准、把握新要求,以实际的举措、实际的行动、实际的成果,确保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新局面。

(一)要在全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上下功夫。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安全感是获得感、幸福感的底线。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是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是我们的政治责任,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戒毒机关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事故发生几率逐年降低,今年更是降到了历史最低位。但安全稳定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继续绷紧安全稳定的思想防线,以治本安全观为指导,树立全面安全的理念。要化被动为主动,抓住“人”这一根本要素,实现安全管理与教育戒治的有机结合,以“为社会输出合格产品”为目标,让戒毒人员从被动的管理对象转化为主动的守规守纪者,从根源上化解不安定因素。要着力加强研判、排查、防控、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为一体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建设,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要在着重提高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上做文章。教育戒治是戒毒工作的中心任务,提高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是戒毒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戒毒工作全面、长远、健康发展的根本方法。要大力推进教育矫治的科学化专业化,紧紧围绕防复吸的关键因素,挖掘、总结、推广教育戒治优势项目,不断完善充实教育戒治优势项目库。要大力推进戒毒医疗的科学化专业化,加强医疗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医务人员和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戒毒医疗社会化水平。要大力推进康复训练的科学化专业化,制定康复训练规划,开发符合戒毒人员生理特点的训练项目,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和专题心理辅导,提高戒毒人员身心康复效果。要大力推进戒毒方式方法的科学化专业化,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紧盯国际国内研究前沿,充分利用科研院校等社会资源,改进、研发、引进实用有效的戒毒方式方法。要探索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戒毒工作基本模式,遵循戒毒工作规律,规范戒毒工作流程和标准,形成期段流转、区域分离、专业戒治、医教并重、有效衔接的教育戒治方式方法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戒治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三)要在实现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改革发展上求突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司法行政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中,涉及到戒毒工作的改革任务非常繁重。这些改革任务里新老问题叠加,新旧情况并存。我们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敢啃硬骨头,勇毅笃行。要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建立检察机关驻所监督制度。要加强教育矫治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将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义务教育纳入国家整体规划。要加强戒毒医疗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将戒毒医疗纳入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整体规划,推动将戒毒人员医疗纳入社会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要推动队伍建设方面的改革,推动制定符合戒毒工作实际的警察编制比例配备标准,积极研究探索特殊人才便捷招录政策、特殊传染病专管干警岗位津贴、执法勤务人员队建制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等。

(四)要在持续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上见实效。规范化建设既是年初部党组在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规范化建设绝对不是一项阶段性的活动,而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事关戒毒工作的提质升级、全面健康发展,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全面有序协调推进,又要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标准,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流程和标准体系。要以打造规范化戒毒场所为龙头和抓手,激发基层的活力和创造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戒毒工作水平。

(五)要在增强保障能力上有提高。保障能力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是促进戒毒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保证。要着力强化经费保障,促进已经出台经费保障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落实戒毒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要着力强化场所保障,加快推进场所基础建设,积极推动病残戒毒所建设,推进场所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实施。要着力强化科技信息化建设,重在补齐短板。要加大在科技信息化方面的投入,充分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手段,实现戒毒工作与科技信息的深度融合,加快业务数据库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提高科技信息化在戒毒业务工作上的应用水平,助推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新发展。

(六)要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严要求。党的十九大强调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价值的需求,使人民共享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果。强制隔离戒毒是一项重要的执法活动,事关戒毒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守法治精神,恪守职业良知。要严格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恪守法律权限,严格依法接收、管理戒毒人员,不越权、不违法,确保所有执法活动依法进行。要公正执法,对所有戒毒人员一视同仁,确保各个执法环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要坚持文明执法,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既要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要体现对戒毒人员的人文关怀和服务帮扶,让每一个戒毒人员真正感受到戒毒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义举善举。要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语言行为规范,重视摆事实、讲道理,切忌简单粗暴执法。要尊重戒毒人员人格,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虐待戒毒人员和有辱人格的方法、手段和行为。

(七)要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上谋实策。戒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外部支持和广泛的社会参与。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遇到不少困难,解决起来难度还很大,靠戒毒机关自己的单打独斗很难完成,尤其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及社会力量的协调配合。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财政、发改、编制、人社、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要加强与社会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实现社会资源的高效充分利用。要加大对外宣传工作,讲好戒毒故事,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创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帮扶力度,鼓励戒毒人员家属、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对戒毒人员的帮扶上来,推动戒毒工作社会化向纵深发展。

(八)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出实招。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要回应人民的新期待,实现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新发展,就必须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打开新思路、谋划新策略。作为一支从事戒毒工作的人民警察队伍,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增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坚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大引进和培养专业人员的力度,创新培训形式、改进培训方法、增强培训效果,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深、专业水平高、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型人才,建立一支适应科学化专业化需求的警察队伍。要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提高干警的职业保障水平,有效激发队伍的内部活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强化主体意识,以临渊履薄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好,实现干警清正、队伍清廉、执法清明。

(责任编辑: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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