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清春
(武警学院 部队管理系,河北 廊坊 065000)
能级原理对我国公安边防部队队伍建设的启示
岳清春
(武警学院 部队管理系,河北 廊坊 065000)
在能级原理视阈下,深入分析公安边防部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公安边防部队队伍建设提出相关建议,旨在对深化公安改革提供一定参考。
能级;警务;绩效;激励
(一)基本内涵
“能级”原本表示事物系统内部按个体能量大小形成的结构、秩序和层次[1]。犹如物理学中原子的电子架构,在不同层级上的电子具备不同的势能,不同能量的电子围绕原子核动态运转构成了相对稳定的物质结构体系。而能级原理中的“能级”,是指组织成员在一定条件下对实现组织目标起作用的各种综合能力的差别,管理学者借用这一外延概念,逐渐总结和提出能级原理应用于组织管理实践。具体来说,能级原理是指建立在稳定的权责体系基础之上,合理统筹组织机构、法规制度和人员组成等各种管理要素,按照职业水准和道德规范等相应标准划分能力等级,有选择地设置和安排相应岗位,基本做到岗位诉求与实际能级相对接、相匹配,真正实现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取其酬、获其荣、惩其误,并通过动态的能级流转和组织反馈,建立起管理组织与成员个体间相互适应与协调的关系。此处的“能”涵盖了才能、气质、业绩和态度,“级”主要是指工作岗位、职称级别等。
(二)能级管理的意义
能级原理应用于管理实践,打破了墨守成规的保守观念,为管理效能的优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范式,具体体现为:首先,有利于维持稳定的组织机构。组织结构的三角形态属于一种相对稳定的能级体系,其层级梯次及比例控制与能级理念相互吻合,基本满足管理智力和权力在质上递增、在量上递减的基本要求,是行政组织中比较理想的能级形态[2]。其次,有利于人力资源的科学优化。个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岗位特征的影响,在某一岗位上非常重要的知识技能,在另外一个工作岗位上可能会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阻碍因素,能级匹配可以显著表现出其在相应岗位上的胜任力,并对其职业前景进行合理规划。再次,有利于制度规范的有效联系。现行警务管理制度分类过细,使很多项目重复或者抵触,建立能级管理体系可以将多项制度有效地串联起来,从而科学全面地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也相对节省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最后,有利于组织管理的动态平衡。如果组织管理模式朝令夕改,必然产生指挥不灵、职责不清、秩序失常等现象。因此,组织体制和结构必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以保证业务工作能够按部就班地正常运转。同时,组织内部的能级层次又必须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积极克服僵化状态,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变更和内部任务需求。
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公安体制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逐渐显现出诸多弊端[3]。我们将能级原理运用于公安边防部队管理实践,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在提拔任免上,突出能级绩效。立足有限的岗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围绕能岗匹配原则逐步健全和完善能级考核标准,凭借能级绩效的评定真正做实“走得上去,退得下来”的任免机制。二是在考核制度上,突出公正公平。参与主体和考核方式的多样性形成了有效的相互补充,避免了主观评价主导考核结果,进一步强化了考核机制的连续性和整体性,通过有效的结果反馈,实现官兵“德能勤绩廉”的全面发展。三是在权责关系上,突出相互制约。围绕能级合理构建人员梯次和岗位层次,低能级的目标是达到高一能级目标的过程手段,高能级对于低一能级有相应的标准要求,与之相对,低能级对高一能级担负相应的责任,体现为一定范围内权力和责任的制衡。四是在职业养成中,突出科学培养。能级评定标准的公开使基层官兵清楚掌握能级晋升的必备条件,可以更大程度地调动其积极性和进取心,能够使其根据岗位需求和目标任务,积极投入到更高的组织培训中去。
(一)能级理念有待增强
一方面,能级观念不够深入。在推行能级管理过程中,少数官兵或多或少地在心理上存在不平衡感,对于今后的工作感到无所适从,对能级管理推行采取消极的观望态度。另一方面,能绩关联不够紧密。绩效管理是为确保内部人员的工作活动及效力与组织的目标保持一致的过程,绩效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共同促进组织与个人努力创造高业绩,成功实现管理目标的过程[4]。由于传统人事考核和能级管理的混搭不利于将绩效提升到管理层面,缺乏对官兵能级岗位层面绩效差异的精确评价。同时,无效的绩效反馈不能激起官兵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从而使提升个人能级进而促进公安边防部队建设的长远目标无从谈起。
(二)能级考评有待健全
首先,能级标准有待完善。评价标准能够很好地解释多个不同岗位对同一素质维度要求之间的差异,评价标准一般与不同的分值区间相对应,不同岗位对于特定素质的要求并不是越高越好,而是需要根据岗位的特定要求确定对应的标准。其次,考核比重有待优化。任何岗位的能力需求不是简单地堆砌或叠加在一起的,而是有机结合而成,结合的规律由岗位任务的特征决定。由此在评定指标中就要赋予其不同的权重关系,来体现不同测评素质指标的重要程度。最后,考核主体有待增强。从能级管理实践情况来看,能级评定主体仅限于公安边防部队内部,测评者主要结合客观数据和量化标准进行定性分析,然后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当前的实际来确定测评对象在该指标上的等级水平。这样缺乏社会公众的参与将导致测评主体的绝对独立,造成的“首因效应、晕轮效应、刻板效应”等主观偏见得不到有效纠正。
(三)能级运用有待深入
一是缺乏有效的能岗流转机制。当前公安边防部队主要依靠严格的科层系统进行集权控制,以保证稳定和持续的警务绩效。但是,由于“命令—服从”链条的拉长,“各管一摊”的专业化分工以及“照章办事”的运作方式,逐渐使组织丧失了主动性和灵活性,对外部环境适应性变差,这样官僚化运作的组织逐渐丧失了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二是缺乏科学的评价反馈体系。作为推行能级管理改革的关键步骤,能级评定的结果能否被有效利用关系到公安边防部队的效能。一方面,工作重心绝大多数侧重于能级评定过程,简单地将能级管理等同于绩效考核,忽视能级过程管理和结果反馈,并且对能级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的衔接也不够重视,导致评级、管理、应用分离,忽视了能力的后续管理。另一方面,有的管理者人为地将能级评定和能岗匹配退化为政治手段,期望依此控制和约束下级官兵,导致能级管理效果不能顺畅反馈。三是缺乏成熟的组织文化支撑。在推进能级管理过程中,没有注重将阳光文化与管理举措相互融合,在大刀阔斧地推进能级管理中形成的一些矛盾和冲突,通过优秀组织文化引导能级提升进而实现个人成长和队伍发展的作用不够明显。此外,尚未营造成为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共享的价值观念和人性管理机制,无法对队伍建设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
在公安边防部队建设中推行能级管理是提升警务效能的一种创新和突破,只有科学合理地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并加以改进,能级管理才能在推进公安边防部队建设中发挥真正的作用。
(一)推进人员观念重构
能级管理在公安边防部队中的推行是管理理念的革新,改革最大的挑战是思想观念的转变。长期以来,公安边防部队传统观念中职级与能级的混淆,“论学历、讲资格、看级别”的通用评价标准混淆了真正胜任岗位需求的人才评价体系。因此,在公安边防部队中大力推行能级管理改革既是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以人为本的理性回归。能级管理表象是外在的职级激励问题,但它实质上关注的是如何通过能岗匹配、分享信息、顺畅渠道、提供机会,在官兵个体与组织之间构建互利共赢和动态和谐的运作体系。同时,能级评定就是通过一定的技术设计,使适应岗位的素质要求科学化与标准化,通过创造一定的情境让一个人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展现,达到自我了解、自我设计、自我开发与成才的目的,从而适应组织的任务需求。只有想方设法把改革的主旨初衷和特点要求讲清楚,切实体现能级管理对于公安边防部队整体的把握和官兵个体的关怀,才能真正打消存在于官兵头脑中的疑虑和抵触,使其真正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主人融入其中。
(二)规范能力评级体系
1.科学选定能级的评定方法
公安边防部队能级评定应该更加注重智力、资质、学历等一般要素之外的德行养成和实践能力。因此,应将评级方法从能力型测评演化为“评价中心”式的尝试创新。结合“评价中心”的多种技术手段,设立评估专家组从心理测试、能力、沟通反应、情绪控制、个性和情境模拟等方面对官兵进行测评,并根据岗位要求及队伍特征对参评人员进行全面的考察。“评价中心”可以实现对人的准确了解,便于其将最合适的人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实现最佳能级绩效。
2.优化测评指标的权重比例
在公安边防部队中推行能级管理改革,应更为具体地通过岗位的胜任特征分析,得到该岗位的胜任特征模型和素质要求,依此确定与岗位密切相关的能级测评体系。由于不同岗位对胜任岗位的能级特征的要求是存在较大差别的,在确定了具体测评指标之后,还需要详实、准确地定义测评指标和维度,并且要考虑到权重差异、分级标准、行为表现等层面因素,从而建立比较科学全面的能级评定体系。
3.倡导能级评定的社会参与
随着公安边防部队提高服务工作的开展,社会参与评价将成为公安边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这一战略目标的有力工具。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应逐步建立政务公开网站和官方微博,制定相应的参评制度和互动流程,赋予每一个业务机关和每一名服务对象参与此项工作的权利,通过政务公开争取客观的社会评价,通过落实整改回应迫切的社会诉求,通过沟通共建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另外,为了保证能级评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应本着“科学、随机、专业”的原则选定社会评价参与主体,积极宣传培训、搭建网络平台、畅通内外渠道,依此实事求是地反应基层官兵能级的准确定位和边检队伍管理的改革创新。
(三)完善能级运用体系
1.维持能岗体系动态运转
能级管理的评判标准之一就是个体与其工作岗位实现最佳匹配,使个体能够在队伍结构中达到才能施展和内部约束相互平衡。依据能级原理搭建的能岗匹配体系犹如稳定运转的“原子结构”,可以使不同部门、岗位、人员围绕警务活动在不同的“轨道”上高速运转,能级高则运行轨迹更大,能级低则与之相反。通过对能级的测定和分析,可以不断加强对岗位的重新设计和改进,协调并促进组织内部各要素配置合理化。而工作设计可以通过其“工作轮换、工作扩大、工作丰富”三种基本形式实现以官兵为中心的工作再设计,不断增进不同岗位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升警务工作的自主性和责任心,真正做到队伍整体水准的提升。
2.灵活运用正负激励措施
从后现代的“警务革命”来看,西方国家把激励工作视作警务发展的内在动力[5]。公安边防部队内部激励的基本动机就是要设法使他们看到自己的需要与组织目标之间的联系,使他们处于一种驱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所付出的努力不仅满足其个人需要,同时也可以通过达成一定的工作绩效进而实现组织目标。但激励并不是无底线的满足,而是要在基准范围内对需要满足的方式和程度予以控制,在正面激励无法实现其效果的时候,就要从另一个方面思考解决的办法。通过负激励手段告诉内部的每名成员,哪些行为是组织认可并且大力倡导的,哪些行为是组织所禁止的,从而成为基层官兵更加明确自身行为的规范,引导他们在履行边检职责中依法行政,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大力开展业务能力培训
正如圣吉在《第五项修炼》中所说:“未来唯一持久的优势,是有能力比你的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6]因此,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把培训看成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因为它不是在消极地约束人的行为,而是在积极地引导人的行为。公安培训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培训就是指基础业务工作训练,是使官兵“知其行”的过程。而广义上的培训包括训练和教育两个方面,不但要使官兵“知其行”,而且要使其“知其能”。“能”代表官兵的潜在能力,“知其能”过程就是让官兵充分发挥潜力以展示其才能的过程。
(四)凝聚公安文化之魂
警营文化建设是增强队伍凝聚力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公安边防部队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7]。没有文化的凝聚与感召,公安边防部队配置即使再好,能级管理作用的发挥也会受到制约而被削弱。所谓“文治与教化”的目的在于赢得人心,这正是能级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文化的教育功能可以增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有利于人际关系的改善,增强能级管理工作的协调性和同步性。同时,通过文化给予的认同感,可以提高官兵对组织的忠诚和提高组织管理作用的发挥,这也是能级管理所倡导精神的重要体现。总之,文化与管理相辅相成,互动共生,文化的发展方向、水平和模式影响管理模式的转变,而管理的发展又反作用于文化,不断丰富文化的内涵。
在我国公安边防部队队伍建设过程中推行能级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管理体制的不足,与行政职务晋升并轨实施能级晋升,使“能”真正可以通过量化成为评价工作水平的重要因素,拓宽了识人、用人的渠道。同时,围绕以个体为中心建立的能岗匹配体系将组织使命与自我认同相互融合,可以形成对公安边防部队队伍的有效激励。当然,公安边防部队队伍建设不是朝夕之事,在推行能级管理中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本文从能级原理视角对公安边防部队建设进行了简要分析,希望为正在进行的公安改革提供一定参考。
[1] 吴春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76.
[2] 田培炎.公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8.
[3] 赵炜.公安机关体制改革论纲[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0(6):103-110.
[4] 李艳萍.公共部门绩效体系构建[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9:19.
[5] 岳清春.西方警务革命对我国警务改革的启示[J].武警学院学报,2015,31(3):93-96.
[6] 圣吉.第五项修炼[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115.
[7] 石建华.用文化育警新机制破解队伍管理难题[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5,25(1):121-124.
(责任编辑 李献惠)
Energy Level Principle’s Enlightenmen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Security Border Force
YUE Qingchun
(DepartmentofForceManagement,TheArmedPoliceAcademy,Langfang,HebeiProvince065000,China)
After exploring in depth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ublic security border force’s constru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ergy Level Principl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ublic security borer force.
Energy Level; policing; performance; motivation
2016-11-16
岳清春(1984— ),男,山东东营人,讲师。
D035.31
A
1008-2077(2017)07-009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