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向荣
回春当歌啄木鸟
文/孟向荣
唐人刘方平有一首《月夜》诗:“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这是一首独特的回春曲,它写出了静谧与寒意中生命的跃动,万物的复苏。然而诗人怎么也没有想到另一层理趣:藉春天而产生或者苏醒的虫子,相当一部分是能够毁掉万紫千红的春天的蛀虫。
于是,啄木鸟的形象便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了。
这是一种没有令人炫目的斑斓羽色的普通小鸟。其中第一大族绿啄木鸟,上体呈橄榄绿色。
这是一种没有婉转的歌喉的普通小鸟。它常常发出“虚、虚……”或者“滴、滴……”的单调声音,而且像警车警笛那样,喜欢边飞边鸣。
这还是一种行动十分敏捷的普通小鸟,它的对趾形足适于攀援,或绕树环枝如螺旋状,或平稳跳跃而上行,还能够向下急跳退步,古人称之为“缏缘”,即像猿猴那样灵活自如。
我想,倘若造物赋予蛀虫心灵,当它看见啄木鸟的颜色,听到啄木鸟的声音,一定会胆战心惊的。而当它亲身领教啄木鸟的行动时,必然是束手就擒了。
我们的祖先早已正确地认识了啄木鸟的宝贵价值,以至在殷商甲骨文中创造出表示它们叩木取虫的象形字。然而历代的文学家却对这种益鸟缺乏足够的重视。以唐代为例,现存五万余首唐诗,咏鸟的作品数不胜数,却很难读到咏啄木鸟的作品。但朱庆余的《啄木儿》没有遗忘这个领域。“丁丁向晚急还稀,啄遍庭槐未肯归。终日与君除蠹害,莫嫌无事不频飞。”诗人热情地赞扬了“森林大夫”平凡而又高尚的捕虫工作。到了宋代,情况稍好了一些,林逋、王禹、韩琦、梅尧臣等人都有赞美啄木鸟的诗作,而以林逋的《啄木》最为传世。诗中歌颂了啄木鸟“千林蛀如尽,一腹馁何妨”的优秀品质。
据张耒《啄木词》载,宋代还有一位不知名的女艺术家,用琵琶曲的形式再现啄木鸟的日常生活。音乐的意境是这样的:春天森林的浓荫遮住了阳光,只听见丁丁的啄木声在林中回响。更深夜静之际,啄木鸟在翠叶间暂歇,忙碌了一天的利嘴也停止了叩击。什么东西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使啄木鸟乐不知疲地来到“深园断岭人不知”的鬼地方?原来“蛀多虫老”,可以享受“山静花深终日啄”的喜悦。随着音乐意境的展开,又出现了啄木鸟觅侣求偶和枝头砺啄的有趣画面。乐曲临终,且听一声清脆的鸟鸣,啄木鸟突然无影无踪。是的,啄木鸟用整个生命默默维护着春天的繁荣。
当代文学不乏歌颂啄木鸟的作品。近读群众出版社出版的“琴剑诗系·全国公安实力派诗人丛书(第三辑)”《孙敬伟诗选》,其中有《啄木鸟》一首。
既没有斑斓的锦冠
也没有靓丽的羽毛
更没有婉转的歌喉
我是一只啄木鸟儿
我热爱这森林里的每一棵树
我呵护这森林里的每一株草
我亲昵森林里的每一个动物
我眷恋森林里的每一处池沼
我整日在崇山峻岭中飞翔
胸中装着千里风云 万顷碧涛
我终年在林莽荒野里逡巡
绝不放过一个虫豸 一处死角
我深知自己肩上任重 职责崇高
为此不敢有半点懈怠 一丝怨恼
我守望祖国山清水秀 枝繁叶茂
为此总感到无上光荣 无比自豪
孙诗人是一名森林公安局的警察。作为歌者,他把自我和所咏对象不即不离地黏着,托物达情,既表现出公安民警的博大胸襟,又表现出他们爱憎分明的工作态度,从中可以领略职业道德的崇高美。
(本文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