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戴花翎讲究多

2017-01-24 18:34往事如烟
特别文摘 2017年1期
关键词:礼帽帽子官员

在反映清代历史故事的影视剧中,有时会看到皇上或巡抚大人处罚臣子和下级时,有“拔去顶戴花翎”的喝语。一般受处罚的官员听到这一句,大多吓得面如土色。看来,在清朝官员的帽子上说法还不少。

清代改冠制,替以礼帽。礼帽又分成两种,一为暖帽,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这种帽子,在电视剧《甄嬛传》中比较多见。

按照清朝礼仪,一品官员帽子顶上的顶珠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顶,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镂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顶珠者无官品。

从最为显赫的前三品大臣的配饰可以看到,玉石、珊瑚、宝石是达官显贵们的最爱,也象征着权力、地位的尊卑。就是到了现代社会,玉石、珊瑚、宝石也一直是珠宝市场里的上品,彰显尊贵和奢华。

清朝的礼帽,在顶珠下有翎管,多由白玉或翡翠制成,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用以分辨等威、表明品秩的标志,并非一般官员随便戴的。清代几朝皇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僭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则严行参处。一般来说,被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然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顶戴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即驸马),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

清朝鼎盛时期的等级是非常分明的。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的,才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而外任文臣均不赐予花翎。有资格享戴花翎的亲贵们也须在满十岁时,经过必要的骑、射两项考试,合格后才能戴用。

顶戴花翎如此高贵,所以在清朝特别被官员重视和追求。据传,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在降清后被赐籍汉军镶黄旗,收复台湾后,康熙皇帝诏封他为靖海侯,子孙世袭,而施琅却上疏辞侯,恳请皇上赐花翎。当时,在外领兵的将军、提督都还没有赐给花翎的先例。康熙根据施琅的军功,特旨赐他戴花翎。

后来,乾隆皇帝明确宣布,不但上述亲贵大臣可以戴用,如有显赫军功者也可以戴用。

到了清朝末期,祖制逐渐遭到破坏,用钱也可以买到花翎戴。最早用钱买到花翎的,是广东洋商伍荣耀、潘仕成,二人各捐十数万金,朝廷无力嘉奖,于是就破例赏戴花翎。鸦片战争中,捐翎已经明码实价了:花翎每枝实银一万两,蓝翎五千两;而且参照捐官之项进行折扣。这样实捐银较少,捐翎者遂多。咸丰九年又改为实银,不准折扣:花翎每枝七千两,蓝翎四千两。到了后来,每枝花翎仅用两百元就可以捐到。这是清代花翎之制施行之初绝对不曾料到的可悲收尾。

(摘自“往事如烟新浪博客” 图/王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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