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给河北省带来的新机遇

2017-01-24 12:53梁瑞英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从严治党党员干部干部

梁瑞英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河北石家庄050061)

【党建工程】

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给河北省带来的新机遇

梁瑞英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河北石家庄05006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做出的重要论述,为在新形势下管党治党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又全面聚焦从严治党这一重大问题,制定和修订了相关党内法规,为新形势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新的制度遵循。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河北省应抢抓机遇,在干部管理、腐败预防与惩治、作风建设等方面奋发作为,才能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十八届六中全会;新机遇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肃清流垢,清除积弊,党风政风逐渐好转,凝聚了党心、民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又全面聚焦从严治党这一重大问题,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提供新的制度遵循,进一步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

当前,我们要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为契机,不断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管好干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各级干部是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他们的言行直接决定着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从严治党,一定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党的各级干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一)从严教育引导,拧紧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

从严治吏,思想教育从严是关键,尤其要固根守魂,着力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一要在学深悟透中开展党性教育。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广大干部静心读原著、悟原理,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拧紧思想的“总开关”。二要在紧接地气中开展宗旨教育。全面落实我省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价值标尺,自觉摆正同群众的关系,牢记宗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用实际行动当好人民的“公仆”。三是要在弘扬美德中开展道德教育。依托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美德教育,尤其突出官德和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把“为官”与做人结合起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二)从严约束监管,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干部成长不仅需要关怀激励,还需要从严约束管理。一要管住突出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不忠不廉”和“本领恐慌”等突出问题,强化铸魂工程,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注重实践磨炼。二要管到重要环节。强化党组织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等方面的把关责任,既要多渠道发现和了解干部,又要坚决防止不正之风。三要管好重点对象。特别是要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和重点部门及岗位干部的监督,重视干部的经常性“体检”,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使其谨慎用权。四要规范从政行为。首先是厘权,就是编制各级干部的权力清单;其次是晒权,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将权力向社会公开;第三是行权,有效规范干部的权力运行,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四是治权,对腐败现象和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三)从严执纪问责,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就要守规矩。从严执纪问责,就是坚持有纪可依、有纪必依,将纪律挺在前面。一要增强广大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对干部进行以党章为基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其学深学透,做到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同时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人物教育干部,使其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全党同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要坚持有纪可依、有纪必依。要完善党的纪律的具体规定,使党的纪律的执行、遵守有纪可依。同时坚持有纪必依,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分子,尤其对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定要严惩不怠。三是突出执纪问责。对治党不力、管党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敢于问责、勇于追责。把党建工作考核作为硬指标纳入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考核中,让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成为硬约束。

二、有效惩治腐败,为我省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从严治党,以整饬“四风”为突破口,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力反腐,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是,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从政环境绝非朝夕之功。当前,我们一定要抓住从严治党的大好机遇,破除潜规则,清除害群之马,严惩用人腐败,为干部成长和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破除潜规则,为干部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我们党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这一原则指引下,我们党选拔出了许多优秀人才。但是,目前在选人用人方面还不尽如人意,用人潜规则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干部成长的环境,阻碍了有能力、有抱负、有担当的领导干部的成长。因此,我们必须破除潜规则,为干部成长营造健康的环境。一要当好伯乐。对品行端正,特别有能力、敢担当,且踏实肯干、群众口碑好的干部要高看一眼,大胆甚至破格选拔任用。二要畅通干部流动渠道和上升路径。建立充满活力的干部成长机制,引入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激励和竞争机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选拔方式,优胜劣汰,把那些工作上有热情、政治上靠得住、能力和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不断激发干部追求上进的热情。三是严肃纪律,破除潜规则。完善制度漏洞,坚决纠正干部选用的不正之风,严防任人唯亲,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干部选用的公信力,为干部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为官不为,为干部干事创业搭建良好平台

当前,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随之出现一些官员或是观望、或是停滞不前的怪现象,一些庸官、懒官、不作为官员相继出现。贪官、庸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一定要下大力气加以整治。建议出台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制度性文件,明确界定干部“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既强化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约束干部不可乱作为、慢作为,又激励和保护干部的担当精神、鼓励干部有所作为;对那些“可为”而“不为”的干部、“应为”而“明哲保身”的干部,视不同情况和情节轻重,予以惩戒;对于以改革为幌子以权谋私、玩忽职守、腐化堕落的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那些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敢担当的干部,要予以保护、褒奖和重用,给与宽容和理解,使他们免受指责、排挤和非议,积极构建为担当者担当的政治环境;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错误观念,以“20字”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准则严格要求干部,引导他们牢固树立“为官不为就是过”的理念,同时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使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深入挖掘一批深化改革和扎实肯干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社会风尚。

(三)严惩用人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用人氛围

在各种腐败中,选人用人腐败可以说是一切腐败之源。所以,一定要严惩用人腐败,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氛围。要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和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交流和辞职制度;完善选举制度,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的范围,通过制度安排,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干部有参与竞争的均等机会;树立先进典型,对那些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无私奉献、业绩显著的干部要进行大力表彰,发挥其示范效应。

三、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

“四风”问题犹如我们党肌体上的毒瘤,严重败坏党群、干群关系,要下大力气加以铲除。当前,“四风”问题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存,还需要我们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锲而不舍抓下去,达到久久为功的效果。

(一)抓住要害,集中发力

党中央以反“四风”为突破口,抓住了要害。我们要对“四风”问题集中发力、循序用劲,进行专项整治。要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和失职追究制,切实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对出现的“四风”变异现象,提高警惕,坚持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者,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培育,要求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可以建立如下机制:一是问题解决机制。这是核心,包括诉求释放、利益整合、权益保障和矛盾化解四项制度。二是组织管理机制。这是组织保障,由领导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制、领导小组常态制组成。三是定点联系机制。这是联系方式,由领导干部联系点、普通干部住村联户、部门挂点包组联户和民情联系卡、登记卡、办结卡“三卡”联户四项制度组成。四是考核评估机制。这是党员干部的考评体系,要确定内容、建立标准、选择方法。五是激励约束机制。这是考核结果的公平运用,可与日常管理、干部任用、福利待遇几个方面相结合。六是监督保障机制。这是党员干部的持续动力,通过建立工作管理、工作日志、档案记录三项制度,形成党内党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相结合的立体式监督机制。七是完善创新机制。这是长效机制的优化过程,就是使前面几项机制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充分发挥机制的合力效应。

(三)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

反对“四风”,既要查找制度漏洞和机制障碍,又要用法治思维建章立制,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只有如此,才能扎紧制度笼子,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从而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形成。所谓“破”,就要破“四风”,破除党内的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零容忍惩治腐败。坚决查处破坏纪律的行为,清除一切消极腐败因素,净化政治生态。所谓“立”,就是立规矩,加强制度建设。只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才能从根本上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以完善的制度树立党的纪律权威。因为反腐败斗争必须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收到实效。当前,必须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的制度改革,着力完善重点部门和环节的制度改革,深化权力运行体制改革,从而进一步优化干部从政环境。

四、抢抓机遇、奋发作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最终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当前,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从严治党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党的建设中、落实到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建设中去。

(一)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按照党章和党的制度规定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和监督,并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一是落实到思想建设上。要从思想建设抓起,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要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二是落实到组织建设上。要严格选人用人,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真正按标准选贤任能;严格遵循组织程序,把好干部提名、考核、选用等关口,严格程序选人用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对用人失察、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要严肃追究。三是落实到作风建设上。要坚决克服“四风”,大兴为民务实清廉之风,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关心人民疾苦,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四是落实到制度建设上。不仅要注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避免“牛栏关猫”,又要严格执行制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通过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五是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各级党组织要始终高举反腐利剑,坚持“凡腐必反,除恶务尽”。要把严守纪律放到重要位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在守纪律上作表率,使从严治党真正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

(二)落实到党建工作责任制中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部分领导干部抓党建失之于宽的思想根源在于:有的觉得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成绩;有的认为从严治党过宽缺乏威慑力,最终法不责众,过严会束缚人的手脚,影响工作活力。这两种认识实质上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对待党的事业,是个人主义思想在作祟,是错误政绩观的体现。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就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二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首先,明确从严治党的职责,对从严治党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负责标准,对从严治党的指标、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位党员干部身上,层层传导压力,个个落实责任;其次,强化责任意识教育,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从严治党责任担当意识,对党内不良倾向和错误行为敢抓敢管敢斗争;再次,强化规章制度的健全和执行,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保障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完善从严治党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抓住考核追究这个重点,将刚性制度约束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以及惩戒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倒逼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

(三)强化落实的措施保障

从严治党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为了保障严格落实,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形成务实重干、久久为功的氛围。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从小处着眼、细处入手,向实处发力,切实把从严治党落实好,持之以恒地抓出成效。二要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干部考察方式,使那些党性强、敢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华而不实、做表面文章、甚至跑官要官的干部受到严惩。三要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使党的纪律掷地有声。党的各级组织要真正担负起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工作、生活纪律的责任,敢抓敢管,敢于违纪必究。四是从制度上保障从严治党的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关键是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在机制的监管之下,进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党的肌体始终保持健康。

从严治党是我们党走在时代前列、完成执政使命、巩固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和政治保障。我们必须抓住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这一大好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中大有作为,谱写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彩河北篇章。

责任编辑:孙静

D261.1

A

1009-0169(2017)02-0027-04

本文为2015年度河北省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项目(A201500168)的研究成果。

梁瑞英(1977-),女,河北迁西人,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执政党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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