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编者按
自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相继得到推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这些改革措施主要针对法院和检察机关的司法行政管理机制,而对公、检、法三机关的法律关系并没有做出实质性调整,对一系列困扰我国司法体制的问题并没有提供有针对性的“顶层设计”。
鉴于此,我刊专论约请五位知名学者撰文,从学者角度对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提出改革思路:陈瑞华教授阐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定位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与应然状态;樊崇义教授探讨了看守所划归司法行政机构管理的理想模式;季卫东教授从执行难的乱象和根源入手,对执行权重新定位提出建议;许身健教授结合国外法学教育评估机制的经验提出我国司法行政机构对法学教育评估的路径与方法;最后宋华琳教授从行政法角度阐述政府部门职能优化配置的理论。
诚如陈瑞华教授所言,未来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既应当站在司法改革的全局看待司法行政体制的改革问题,也应当通过司法行政体制的改革来全面推动司法体制的整体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