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伊丽莎白·特鲁斯 托马斯勋爵 厄内斯特·莱德
徐凤 译;李家春 校**
英国的司法体制是一颗璀璨明珠。英国的司法体制因其杰出的独立性为世所称羡,被尊为国际领导者。英国律师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卓越声誉,法律服务业每年为英国经济创收数十亿英镑。
我们为我们的普通法体系而自豪,在过去的一千年里它引领了世界并影响了众多司法体系。正如大法官Devil所描述的,陪审团的审判权彰显了自由生活之灯,这是我们伟大的成就之一。在世界范围内,英国刑事法院的公平和悠久历史享有盛誉。
我们并非仅仅在歌颂历史和传统,现如今英国商事法院也蜚声国际。因为能预期在这里得到公平对待,国际诉讼当事人纷至沓来,在海外很多人选择英国法作为商业合同的准据法。这种信心会转化为收益,2015年法律服务业为英国经济贡献257亿英镑。
但是,依旧有许多真正的挑战需要解决。展望未来,我们需要确保英国的司法体制继续引领世界,一方面使其令人印象深刻的声望被强化;另一方面无论是律师还是普通人都能够抓住每个新的机会。为此,英国司法体制需要根本性变革,引入现代信息科技和程序,并使其恰如其分地发挥作用。
融合传统与科技的力量有助于完成前述改革。改革的目标就是升级司法体制,使其更为现代化,更好地为每个人服务——无论是法官、律师、证人、诉讼当事人还是处于弱势的受害者。当他们需要参与到这个体制中时,让每个人都能觉得这是世界上最舒适的司法体制。
英国有意愿且有途径达成目标。英国政府投资了超过7亿英镑用于建设现代化的法院和法庭,并投资了2.7亿多英镑用于建设刑事司法体系。
这项工作已经启动。在刑事法院,数字档案已经使人们摆脱了如山般的文书工作。劳斯大厦内新的线上系统能够使案件得到电子化的启动和处理,这一点强化了伦敦作为商业争议解决中心地位的国际名望。但是,现代化会走的更远,并将这种方法扩展到所有的法院和法庭,它既能够以非凡的文化遗产作为基础,又会产生一种使每一个公民参与起来更加简单明了的体制。
政府和司法部门共同致力于将上述目标变为现实。总体目标很明确:一套适合于每个人的、公正的、相称的司法体制,同时也是一套继续引导和启迪世界的司法体制。
司法体制的核心是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期盼。整个国家法院和法庭的改革将建立在三个核心原则的基础上,即公正、适当和可获得。
法官做出的决定和案件的结果应被双方认为是公正的,尤其是刑事犯罪中处于弱势的受害人。司法体制要靠现代透明的程序来支撑,要有一致性、允许类似案件得到同样对待。要从最广泛的人才库中挑选法官,包括女性及来自亚裔和少数族裔社区和社会弱势背景的人。这样,法官可以继续赢得公众的支持,并维护法治。
我们必须确保司法体制是适当的,以便人们节省时间、缩减开支、减少诉讼对生活的影响。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小额诉讼或具有适度社会影响性的案件应当被快速处理。刑事犯罪案件的受害人和处于弱势的证人应得到明确有效程序的保护。不鼓励不必要的争端升级,并尽可能在法庭之外解决纠纷。案件的成本、处理速度和复杂性应当与案件的规模和实质内容相适应。
司法体制应当是可获得的。这意味着非律师也能够获得并理解相关程序和补救措施。“残疾人”应当永远不会因为他们不能实际到庭、处理文件或者是参与传统意义上的程序而感到被排斥在法庭之外。同样,不熟悉新技术的人也应当获得帮助。
事实上,这些核心原则将确保法院和法庭帮助每个人实现迅速而确定的公正。
我们必须确保实现正义的方式是适当的。在日常、简单明了的案件中,程序应更加简单、易用。使用日常语言,使司法体制在上述案件中为每个人所用。几个世纪以来,法院和法庭的结构逐渐演变得越来越合理,诉讼过程对每个人来讲都更简化,而不仅仅是对于律师。在更加复杂的企业和商事纠纷中,法院会提供多种途径,由法官和诉讼当事人共同决定最适当的解决争议程序。
此外,司法体制也是时候进行创新了。历史上,案件要在实体法庭的法官面前通过辩护来解决。我们需要接受新的方式来避免争议、控制争议同时解决争议。从现实中汲取经验教训,引入旨在避免二次犯罪和二次惩罚的“问题解决法院”,这是推进预防犯罪的重要一步。在民事领域,在家事和仲裁案件中,我们将引入新的、冲突性小的方式促使争议的解决。我们还将引入受过专门培训的文员负责基本的案件管理和案件进展,以便法官把时间和专业技能放在真正需要的地方。
技术改革是未来司法体制改革的特征。我们将开发一套用于启动和管理刑事、民事、家事和裁判所案件的单一在线系统并提供在线访问,这有助于人们了解他们的权利以及他们拥有的选择。我们将采用强大的文件和案件管理系统以取代目前效率不高的纸质备案系统。虽然公众不易察觉到这些措施,但却会彻底提高效率。
许多案件将完全在线处理。在刑事法院,我们已经看到法官和治安法官在网上而不是在法庭里工作,他们根据提交的电子文件适当处理案件或案件的一部分。辩方、控方和法院能够灵活地工作,更有效地诉讼。未来,我们还会通过引入结构化的在线申诉程序以及举行“虚拟庭审”(使律师、当事人和证人能够通过电话和视频会议参与到传统的庭审中来)来扩大这些好处并进一步扩展到整个体制,使法院对所有人来讲都更加便利,而不仅仅是刑事领域。
随着时间的推移,法院和法庭的工作将会选择使用在线、虚拟和传统庭审等方式,以最好地满足案件情况。随着新技术的出现,预计越来越多的案件或者案件的部分工作将会通过虚拟或者在线方式处理。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案件需要各方当事人、其法律顾问和法官在实体的法庭中进行庭审。
同时,那些到法院和裁判所的人(包括法律专业人员)应当期待两个重要的发展:一是所有的案件将会在线启动,无论它们预期是通过传统方式解决还是在线解决;二是实现部分案件完全在线解决,这对于所有的参加者来讲都会更加方便。为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对适当的案件(最初是小额诉讼案件、社会救济案件和儿童抚养费案件)的管理,通过专门设计当事人负担得起的简单的在线服务来实现。
我们将有一个新的、高度简化的程序指引。在线表格引导人们处理案件申请和案件进展,这种新方法旨在促进通过更多缓和的方式解决争议,即使不是专业律师也能理解。它将帮助普通人以简易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无需通过聘请费用高昂的律师来提供指导。
由于法院和裁判所更加现代化,实体建筑会用得越来越少,法庭的使用也会更加高效。
在许多案件中,只有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当事人才会亲自到庭参加庭审;各方当事人能够通过虚拟或者在线的方式参与,而不必花时间到庭参加庭审。目前,英国有400多个法院和裁判所大楼,其中许多大楼老旧、狭小、低效,而且需要昂贵的维护费用。2014-2015年度,约一半(48%)的法院和裁判所的年使用率不到一半。许多法院和裁判所大楼将会在未来4年关闭,从而可以将资源投资在更少的、更现代的建筑上,以便更好地为人们服务。
改革方案假定全面通过数字化的方式实现正义。对许多人来说,改进技术将更多服务和程序在线化会使正义更容易获得,同时比以前更简单实现。但我们认识到,这对很多人来讲也是一个挑战。
2015年,英国有86%的家庭拥有互联网,但在65岁以上老人家庭中只有49%拥有互联网。1/10的成年人(包括1/4有残疾的成年人)从未使用过互联网。研究表明,有一小部分非互联网用户从没有加入互联网的打算。
我们将为那些无法获得数字化服务或者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支持。在设计不同的服务时,也会根据需要为使用者量身定做。
拟制的改革将会对许多法官、治安法官和律师的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这需要接受新技术的适应性和意愿。在治安法院里,积极的案件管理、大量运用信息技术已经带来了很大的变化。我们正在研究如何能够在法院和裁判所的不同管辖范围内更灵活地进行部署。到目前为止,这些做法是成功的。司法体制正在拥抱数字化提供的机会,通过简化法院和裁判所程序来实现现代化,创建一个更现代化和数字化的系统,不仅为警察和律师等专业人士,也为普通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尤其对律师来讲,创新是无价的:找到新方法提供服务、简化工作、更注重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无论是被告人、家事案件当事人还是民事案件索赔者。律师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改革将使他们更加雄心勃勃。我们相信,他们也会与我们一道共同承担起建设现代化法院系统的责任,为建设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做出重大贡献。
刑事司法体制是一个国家最有力的工具之一,它能够剥夺个人自由。它是一个守法公民权利的重要保证。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我们很幸运拥有一个全世界尊敬和效仿的刑事司法体制。
在这些优势的基础上,我们将使司法部门对于刑事法院有更清晰的领导权,并且我们将投资更智能、精简的程序,为所有人包括受害者、证人和社会更好地伸张正义。我们希望刑事法院的大部分案件在被提交之日便能够得到审理,使参与的每个人都有确定性,以便证人能够按照预期提供证据。我们希望减少“破裂”审判(被告在最后一刻改变认罪)和无效审判(审判在当天不能继续进行)的司法成本。这也有助于增加受害者和证人的信心。
一些延误和休庭是不可避免的,比如,案情很复杂,需要细致的司法鉴定或者有多份电子证据文件需要审查。但是我们需要确保案件不会因工作效率的原因被延误。
确保听取受害人和证人的声音对于刑事司法体制的公正至关重要,如何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是改革方案的核心。现在,弱势的受害人和证人已经可以在屏幕后面或者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来提供证据。但是,我们希望做更多的工作,给予法院更多选择,从而为证人提供更大的保护。
英国已经增加了受害人和证人可以提供证据地点的数量。在许多情况下他们甚至不需要进入法院的大楼,这在节省了时间的同时允许他们在感觉舒适的环境中提供证据。在所有刑事法院中心推出数字化案件管理之后,包括受害人陈述在内的所有陈述可以在诉讼中更早地呈现在法官面前,从而给他们更多的时间去思考。
但是,我们能做的还有更多。已经进行试点的庭审前交叉询问(允许弱势的证人在庭审前预先记录证据)将于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试点情况显著表明,与其他案件相比,交叉询问提前了大约一半的时间,这种方法为证人提供了更好的体验,也提升了被告的早期认罪率。这些措施应该可以使某些痛苦的经历变得不那么糟糕。
在检察署和警方的通力合作下,整个刑事司法体制的数字化进程在2015年获得2.7亿英镑的投资,并预计在2019年完成。新系统将提供一个在线流程以管理从指控到定罪的刑事案件,同时,将法院和刑事司法体制内的其他人联系起来。它还将通知并更新犯罪中与受害人、证人相关的案件。
几乎所有的刑事法院都为法律专业人员提供无线网络,大多数治安法官与警方和检察署之间通过数字化传输进行案件工作,检察官使用笔记本电脑和影像荧光屏向治安法庭提交案件,位于刑事法院中心的法官在网上处理他们的案件。数字化工作模式使辩方、控方和法庭能更好地合作,既节省时间又允许他们将精力集中在案件争议点上。
很多证据依旧被刻录在CD上或者在闭路电视监控录像带中,许多数字化工作方式还依赖于人们对纸质版文件进行扫描。这些都会改变。在一个案件中所有的参与方,无论是法官、陪审员、检察官、被告,还是律师、法院职员,很快都会变成“默认数字化”。
在大多数情况下,预审不需要在法庭上面对面进行,这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减少被告在法庭和监狱之间往返的次数。
我们还希望允许被告在网上答辩,这样不仅对没有明显受害人的简易非监禁罪犯(例如逃票、盗用有线电视、超速、保险和乱扔垃圾)的处理更高效,还能节省宝贵的庭审时间。对交通肇事犯罪的处理是这种模式的早期版本,已经在全国得到推广。
在某些案件中,我们建议采用更简单的处理方式。通过这样的处理方式,被告可以通过一个完全自动化的系统立即解决他们的案件。这意味着当某人承认其轻微犯罪并选择加入自动化系统时,该系统将会提供在线定罪,并处以标准固定的罚金和费用。这样,被告无需出庭就可以了结案件,并立即支付罚金,这样显得公平、高效、简单。以这样的方式取消全面庭审的必要性也解放了治安法官,可以使其将宝贵的时间花费在最需要关注的案件上。
数字化有助于刑事司法体制中案件进展的平顺性,但我们尚需提高案件分配的有效性。
我们希望案件能在最适当的法院得到快速审理,以便受害人和证人不会觉得正义迟到。因此,我们将在单一领导结构下统一刑事法院以及改革当地司法管辖区(Local Justice Areas)。
在英国,我们已经尽可能地增加灵活性以保证案件在犯罪发生地审理,当然,专属管辖除外。这种变化将其他因素考虑在内,比如及时庭审或者便利受害人。我们将以已完成的工作为基础,剥离不必要的官僚机构,从而治安法院拥有完全的自由和灵活性做出明智的、有条理的决定,更有效地管理承办案件。
刑事法院一体化也能有效监督刑事法院和治安法院之间的案件分配。为了使系统合理化,正如Brian Leveson's爵士在“刑事诉讼效率审查”中建议的那样,两者之间需要灵活地分配工作量。
数字化的刑事司法体制将以更大的透明度作为支撑。英国第一次发行了一个在线工具,将每个刑事法院的不同类型案件的数据整合,包括不同类型案件需要庭审的时间,会导致什么结果,多少案件正准备庭审以及多少审判没有按计划进行。这种透明度和数据公开是一个现代司法体制必须记录和向公众开放的,这样使得系统运行可以得到适当审查。
英国还将继续探索建设创新型“问题解决”刑事法院,通过解决潜在的问题,如吸毒、酒精成瘾或精神疾病改变犯罪者的行为。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评估国际和国内证据,这将有助于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最充分地使用这种方法。
我们对于民事法院的雄心壮志是保持并加强其作为解决国际争议的最受信任的世界级地位,同时,使其在操作上更为方便,并在解决简单法律纠纷方面更加便利。这个体制要为每个人服务,无论是因复杂商业纠纷提出巨额索赔的国际贸易商,还是认为遭遇不法行为而提出一次性索赔的个人。
伦敦是一个全球性的商业争议解决中心。如今,伦敦律师事务所处理的80%以上的商业案件一方当事人涉外。劳斯大厦作为国际商业争议解决的鼻祖,我们要在其现有声誉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法律专业性和法律服务质量的体制。
改革会全方位促使争议解决的速度更快、成本更低、选择更广。
有以下选项:冷静评估争议、谈判、调解、斡旋或者举行专门的听证会来解决双方仍有争议的问题。这些选项旨在最大程度减少冲突,帮助双方以最小的压力和伤害解决纠纷,无论他们是公共机构成员还是跨国公司。解决方式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及各方需求的不同而不同,可能是在线,可能是依赖于纸质文件,也可能是面对面解决。
我们希望建立更简单的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模式。到2020年,民事法院财产诉讼的整个过程将自动化和数字化。这占了郡法院和高等法院每年160万件诉讼案件的4/5以上——占比绝大多数(83%)是毫无争议的。
用数字化代替纸张作业将会加快案件解决:目前,价值10,000英镑到25,000英镑之间的索赔“快速通道”需要11个月解决。在新的数字化模式下,案件将以更快捷的方式处理,从而提高诉讼双方在民事法院的“客户体验”。
为控制民事案件成本以与案件相适应,为使诉讼成本从一开始就更加确定,需要做的还更多。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将研究如何更广泛地固定可回收成本,使诉讼开支更加清晰和适当。我们希望败诉方不会因不成比例的高额法律费用再次受到打击,人们在选择诉讼或者应诉时会有更明智的决定。
我们还要努力做到:如果法院判决一方胜诉,那么胜诉方就能拿回欠款。这需要扩大高等法院的权力,使其能借助收入扣押令(attachment of earnings orders)强制债务人偿还债务。地方法院已经拥有这项权力,改革将为高等法院的当事人提供更有执行力的选择。为使得收入扣押令项下的内容更为清楚,我们还将实行固定表格制,这样债权人和债务人都能准确了解扣除率是多少。
家事法庭主要处理最常见的个人纠纷,通常涉及未成年儿童,目的是使家庭在未来走上最好的轨道。这种法庭应该是充满希望和确定性的地方,而不应充满复杂性和冗余过程。
在家事法体制中,改革的首要方向是儿童福利。这是最重要的考虑。核心原则是:公正、适当、可获得的要求不被延误,最大程度减少双方的冲突和复杂性,以保护儿童的福利。自2011年家事司法审查以来,家事法庭的工作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其创建了单一的管辖权,为家庭和儿童提供更顺畅和更有效的司法,并大大提高了公益(监护)案件的及时性。当然,我们还有更多的事要做。
家事法庭的私法案件主要是分居夫妻之间关于子女或财产的纠纷。大多数的分居夫妻会私下安置子女。只有约1/10的分居夫妻在法庭上处理子女问题。即便如此,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庭审理私人家庭纠纷的案件仍然居高不下:2015年大约有43,000件儿童抚养权案件和38,000件财产分割案件。
为分居父母提供平静解决问题的机会,避免诉讼中的焦虑、高额开支和问题的恶化非常重要。我们正考虑如何最好地为他们提供帮助,其中一个主要部分是数字化和简化过程,提供更多的信息使人们能做出正确的安排。
对于那些决定离婚的人,这个过程会更简单。这些案件大多是走非常简单的法庭程序。只有约2%的案件有争议。然而,漫长而复杂的规则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变化不大。流程需进一步简化,并尽可能在线处理。
同样,遗嘱也将遵循简化原则。在人们陷入丧亲之痛时处理遗嘱认证事务是困难和复杂的。遗嘱系统数字化,从而使无争议案件的大多数申请可以在线完成,也更加简化。
家事法庭还处理公法案件——地方当局提出的关于儿童福利的诉讼,包括监管父母、照顾儿童、收养儿童。尽管公法案件的审理已经加快,但有必要关注这些判决是如何达成的以及怎样的证据对儿童最有利。在确保儿童获得最好的权利、尽量减少冲突、对人格尊严受伤害的儿童进行治疗方面,要更好地进行资源配置。
大量工作正在开展,这样能更好地了解哪些方法起作用,同时我们还在测试和创新问题解决方法:家庭药品和酒精法庭、中止计划(有不止一个小孩的母亲)、法官主导的子女安置会议(一个自愿的、非对抗的过程,帮助双方达成协议)。当前的程序偶尔会导致父母和当局之间产生冲突,反过来,一旦做出决定,它很难使每个人都关注儿童的最大利益。上述程序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另一种选择。
裁判所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使公民享有国家主权,使雇主为对人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负责。法庭的标志是公平、专业和创新,这一点不能改变。
裁判所改革的情况令人瞩目。每年有超过40万起案件起诉到裁判所。法官和相关人员正采用必要措施,以当事人需求为中心,选择询问式的解决问题方法,使当事人更有信心相信他们的需求能得到理解。这需要以建立一个体系、一种司法制度、取得更优质的成果的计划为支撑。
新型“解决问题”机会会改善在法院和裁判所中常见的一系列问题。这种“一站式”方式正在财产纠纷中做试点,由一个专业法官处理,对当事人的诉求给出更快的最终解决。我们还要探索将这种方法拓展到心理健康和就业等其他领域的潜在可能性。
裁判所数字化,易于使用和直观的在线流程帮助人们更容易提起诉讼,需要的人得到适当的帮助,每个人都得到正义。一旦提起诉讼,它将自动与相关政府部门共享电子文件,这意味着裁判所和当事人能获得正确信息,迅速有效地处理索赔,节省了时间。提起诉讼的人能够利用在生活中常见的工具和技术获得专业司法知识,促使其迅速找到案件的关键点、改正错误的决定、剔除无谓的诉因,提升公正性。
在未来18个月,社会保障和儿童抚养案件庭审将试行在线争端解决机制,人们在线上提起诉讼、接受答复,法官通过“持续在线庭审”解决纠纷。这样,法官就能选择对案件和双方当事人合适的节奏收集证据和做出有效判决。
到2020年,裁判所将成为拥有单一管辖权的单一司法体制的一部分。来中心诉讼的当事人会有一系列的选择:虚拟庭审、在线解决、早期评估、斡旋、调解以及传统的面对面庭审。案件会以恰当的方式得以解决,从而给予双方当事人更优质、迅速、压力更小的解决争议方式。
改革建立在现有卓越司法体制的基础之上,但也要认识到司法体制重要的历史演变。
每个时代司法体制都在变革以适应时代变迁。从签署《大宪章》到1701年《王位继承法》保护司法独立,再到20世纪70年代创建皇家刑事法院,我们从未有过停滞或自满。我们不是因为偶然而继承这卓越的司法体制,而是要感谢所有有远见并为之努力工作的前辈。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新技术爆炸,我们的时代遇到了根本变革的机会。传统的工作方式正在改变,不仅在司法领域是如此,在所有领域都是如此。因此,为确保和加强司法体制的全球声誉,我们要迅速从根本上对这些改变做出反应,包括对法院有诉求和期待的人们做出反应。
改革的核心是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法官、治安法官、律师、证人、受害人、被告、公民个人以及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
在司法体制恰当而有效的层面上,我们不仅要与世界上司法体制最好的其他国家竞争,我们还要与他们生活中的现代消费体验竞争,从与家人、朋友视频到网上银行、到与地球另一边的企业签约。
在司法体制公平、可获得层面上,我们不仅要与世界各地的现有做法竞争,而且要尊重自己的历史传统。从经验得知,法院首先要维护法治,维护每个人享有的自由和秩序。法治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司法体制改革将为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