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星
摘要:为了探讨房价与地价的相互影响关系,本文运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分别对全国29个省市1999-2013年的房、地价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房价是地价的格兰杰原因,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价的非理性增长带动了土地价格的上涨,从而导致土地成本上升,但土地成本上升仍然不足以解释房价的继续上涨,引起高房价的根源另有其他因素。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土地价格;相互影响;格兰杰因果检验
一、引言
近年来,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2003年以后房价飞速上涨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引起人们重视。土地,作为房地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获取方式以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居多,这三种方式充分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的同时,容易导致高地价,尤其是拍卖和挂牌出让,多人多轮竞价,以价高者得,导致有些一线城市寸土寸钻。那么到底是高房价引起了高地价?还是高地价引起了高房价?房价和地价之间的互动关系成为学者探讨的热点话题。郑娟尔和吴次芳(2006)从城市层面分析得出结论各城市地价与房价的关系不是唯一确定的,房价的增长更多的受自身因素而不是地价的影响;况伟大(2005)从全国层面分析认为短期内房价和地价相互影响,长期内地价是房价的Granger因;游和远和谭术魁等(2007)以深圳市为例分析地价与房价变动因果关系,得出深圳市地价变动与房价变动不存在因果关系;高波和毛丰付(2003)从全国层面分析认为长期内房价决定地价,短期内两者相互影响;曾向阳和张安录(2006)以武汉市为例分析得出短期内,武汉市房价与地价互为因果,其中地价对房价的影响更大,长期内房价与地价之间没有显著的因果关系。其他研究成果还有很多,不再一一罗列。但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多数文献是以全国层面进行分析房价与地价的互动关系,没有因地而异考虑区域因素,还有一些文献以具体省市为例进行分析,不具有代表性。本文拟考虑区域差异,采用全国29个省份的房价与地价数据进行计量分析与对比,以期得出一般规律。
二、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探讨房价与地价的相互影响关系多采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本文拟采用Eviews6.0对全国29个省市1999-2013年的房价与地价数据进行检验。变量的选取,选择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元/平方米)代表房价(FJ),土地成交价格/土地购置面积(元/平方米)代表地价(DJ)。房价和地价的数据均来源于历年《中国房地产统计年鉴》。
三、实证分析
1.平稳性检验
为了避免伪回归,首先对全国29个省市1999-2013年的房价和地价的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断其平稳性,结果表明原始序列FJ和DJ是不平稳的,而一阶差分序列ΔFJ和ΔDJ为平稳序列,检验结果如下表1:
3.格兰杰因果检验
为进一步说明房价与地价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本文对全国29个省份的FJ和DJ数据分别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如下表3(下页):
由表3可以看出,纵观全国29个省市,房价与地价之间的互动关系不是唯一确定的,但房价与地价的相互影响,以房价是地价的格兰杰原因为主导,即高房价引起了地价上涨,而地价对房价的反作用仅在少数省市出现。
四、结论
1.通过全国29个省市的数据分析得出,房价和地价是相互影响的,并且以房价是地价的格兰杰原因为主导,少数省市存在地价对房价的反作用。
2.目前我国实行的招拍挂出让土地方式不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3.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价的非理性增长带动了土地价格的上涨,从而导致土地成本上升,但土地成本上升仍然不足以解释房价的继续上涨。
4.引起高房价的根源另有其他因素,有待以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郑娟尔,吴次芳.地价与房价的因果关系[J].中国土地科学,2006(06)
[2]况伟大.房价与地价关系研究:模型及中国数据检验[J].财贸经济,2005(11)
[3]游和远,谭术魁,林宁.基于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模型的地价与房价关系分析[J].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1)
[4]高波,毛丰付.房价与地价关系的实证检验:1999-2002[J].产业经济研究,2003(03)
[5]曾向阳,张安录.基于Granger检验的地价与房价关系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