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楠
由于沉疴缠身,且时势已易,这家曾为中国最早最大的保险企业没有几年便销声匿迹了。
保险是个洋行当。伴随着殖民主义的坚船利炮,中国的民族保险业在19世纪中后期,姗姗来迟。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保险企业始于1875年保险招商局的创立,是由晚清著名企业轮船招商局创办。
众所周知,保险起源于地中海沿岸的航运贸易需求。鸦片战争后,中国人也认识到这一点“夫保险与轮船事属两歧,而实则归于一本,有如许保险生意,则必有如许轮船生意。”
而轮船招商局自创办之日就深刻体会了个中道理。其曾就下属的轮船保费作过统计,每年需给洋商开的保险公司交纳一万两保费,而中国自己造的木船根本不在承保范围内。比如伊顿轮案例。伊顿轮是轮船招商局的一艘巨轮,自然悬挂着当时的晚清龙旗,但各洋商保险公司却以此拒保。经交涉,两家外商保险公司最终同意承保,但只能各保一万五千两,超过部分不保,保费之高,令人乍舌。
这种费率在10%的生意无疑是明目张胆的勒索高额保费,使轮船招商局时刻感到创办保险企业的迫切性。
1872年,轮船招商局条规中曾明确了保险对其的重要性,并体现出创建保险企业的意图,该条规说“本局招商畅旺,轮船愈多,保险银两愈重,拟由本局自行保险,俟银两积有成数,再行设立公司,广为保险”
晚清重臣与洋务中坚李鸿章对此也有深刻认识。1872年6月20日,他以《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中明确指出:“各口岸轮船生意,已被洋商占尽。华商领官船另树一帜,洋人势必挟重赀以倾奇,则须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
民族保险起航
1875年9月,李鸿章关于自设保险局的上奏发出,条陈厉害,10月即奉批。
同年11月初,负责筹建保险招商局的买办唐廷枢、徐润及上述汉口、天津等12个分局局董联名在天津《益报》和上海《申报》刊登《保险招商局公启》,详细申明了保险招商局的创办宗旨、募股方法等内容,向社会募集投资,筹备保险公司。
这份《公启》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关于开办宗旨。船舶保险对江海航运至关重要,“惟中国于保险一事向未专办。现在轮船招商局之货船均归洋行保险,其获利既速且多”,必须逐步收回自办。
二是关于管理体制。保险招商局将由各商“共同集股”,由唐、徐“总理其事”,在招商局各分局设立保险分局,“各局账目,总归上海保险局周年汇算结总”。
三是关于经营方针。“仿照各保险行章程办理”,不论中外轮船“均可照章承保",为减少风险,对夹板船等概不承保,坚持“平衡试办”的方针,“用度竭力撙节”。
四是保险限额。“每号轮船只保船本一万两,货本三万两为度”,其超过部分向洋商保险行转为代保。
五是集股办法。“集股千五百份,每股规元一百两,共成保险本银十五万两”,以“券据存局为凭”,各附股者可以“就近赴局报告”。
在这份《公启》还附有计划设立保险分局的口岸,经营网络涵盖了中国主要通商口岸及南洋重要商埠和日本几大贸易口岸,气魄令人赞叹,这一大手笔的规划,立即得到了国人的好评和积极响应。由于“各口来股更多”以至于到该年底认股额已超过原定的15万两,达到了20万两之巨。
更上一层楼
招股完成后,保险招商局于1875年12月28日正式在上海成立。得益于轮船招商局的扶助,保险业务很快就“颇有起色”,但是由于自身资本仍有限,承保能力还较小,因此该局业务仍有不得不仰赖于外商保险公司的分保。
唐廷枢等人思前想后,认为国人认股热情高涨,不妨再次集股,创办另外的保险公司以壮大势力。于是,轮船招商局在1876年初决定再次公开招股20万两,设立另一家保险公司,即仁和保险公司。该公司的招股的确再次受到欢迎,最终认股数额同样超出预计,达25万两。
1876年8月19日,仁和保险公司在沪开张,仁和保险公司创办后,业务非常兴旺,据称利润率高达30%,1877年股本更扩大到50万两。
有了所属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轮船招商局在航运市场竞争中逐渐站稳了脚跟。1877年3月,年仅五岁的轮船招商局吞并美国的旗昌轮船公司,局属船只一下增加至33艘,实力大增,保险业务也随之发生爆炸式增长。但当时仍有相当一部分保额需要分与外商保险公司。
此后发生了“江孚”轮拒保案。该轮条件良好,但外商保险公司竟然借口船长是中国人,从而拒绝承担其中的分保额。轮船招商局一怒之下,决定由唐景星出面与各外商保险公司解除了船舶承保关系,该年4月起将所有轮船一律收回自保。
保险招商局和仁和保险公司在当时主要承保水险业务,像其他码头,货栈等的陆上保险业务仍须依赖外商保险公司,对轮船招商局而言,每年流失的保费依然浩大。
在这两家保险公司经营成功的示范下,轮船招商局决定更上层楼,再接再厉创办第三家保险公司,“专保仁和所保愈额并试办招商局储栈各货保险”。1878年济和船栈保险局成立,股本20万两,不几年扩大到50万两,改称为济和水火保险公司。
仁和、济和两保险公司的成立,使轮船招商局在保险业方面的话语权大增。外商保险公司此时不得不承认了保险招商局的业内地位。
昙花一现
自保险招商局、仁和保险公司以至济和保险公司,轮船招商局旗下的保险企业先后有3家之多,其间之关系历来颇为纠葛。随着市场的拓展以及水火业务发展的需要,两家公司合并的呼声越来越高。
1886年2月,仁和与济和两保险公司召开董事会议,协商后决定将两分公司正式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资本金为100万两,并重新推举八名董事。仁济和保险公司成立后,在业务代理上,仍按照原先章程办理,即:“由商局代办”,并且决定公司股份仍存在轮船招商局,“听商局挪用”。因此,就公司组织上而言,仁济和保险公司事实上仍隶属于轮船招商局,独立只是名义上而已。
仁济和保险公司成立后,业务范围已不再像以前仅局限于轮船招商局,而是扩大到社会各企业。就连晚清著名实业家经元善也成为公司董事。
仁济和保险公司在整个晚清时期,营业状况客观上说来比较令人满意,但自1910年开始,随着中国保险事业的兴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仁济和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逐步下降。特别是它受制于轮船招商局的组织体系,越来越显示出致命的弱点,比如,产权界定不清,资本屡被挪用,营业起伏巨大,公司的股权改革又数度失败。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清查整理轮船招商局,经过数度呼吁几经抗争,仁济和保险公司最终获准脱离轮船招商局的控制,变身为彻底独立的商业股份保险公司。但是,由于沉疴缠身,且时势已易,这家曾为中国最早最大的保险企业没有几年便销声匿迹了。
(作者为清华大学历史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