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久云
党的十六大以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补贴政策,民生补贴领域的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十八大以后,陆续出台并提高了民生补贴标准,这些资金的投入极大的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涉及资金量大,补贴的群体复杂,补贴名目繁多,执行标准不一,相应的也给基层的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暴露出资金方面的不安全性。
一、落实民生资金财政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民生资金预算管理,推行预决算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法》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将所有社保民生补贴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逐一分析近三年来国家提高补贴标准的增长比例,以及以往年度省级对我县补助标准的增长惯例,再依据各级政府安排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结合县级财力情况,科学合理的编制财政民生项目支出预算,避免了预算年度的重大调整,同时做好项目库的及时更新,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快民生资金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计划进度拨付资金,需要一次性拨付的项目,在年度预算批复后10日内拨付到位,在本年度10月份,各项民生补贴进度达到90%。按照上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及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逐步将涉及所有民生项目的支出预决算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实名制信息审核比对机制,规范民生资金监督管理
对涉及民生补贴的项目,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建立实名制信息库,强化补贴信息的审核,如:民政部门的低保入保与银行、交警、工商、住建等部门比对,低保的减员与公安户籍信息比对;农村养老保险处的居民减员信息与殡仪馆减员信息比对制度;劳动事业保险处首次采用指静脉生物识别技术,开展企业职工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有效杜绝恶意冒领养老金的违法行为,建立了职工养老保险每年年审制度,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发放到户、到人的资金,要求执行“五个审核”规定:即严格审核补助范围条件,严格审核执行补助标准,严格审核审批操作程序,严格审核执行发放时限,严格审核按照“一本通”发放。
(三)加强项目库入库管理,注重民生资金绩效管理
建立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的“问责制”、“问效制”,对纳入项目库管理的民生专项资金,通过建立个人组织申报、乡镇(街道)社区初审公示、县级复审公示、发放资金、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考核评价机制,改变资金“重分配、轻监督、淡绩效”的现状。首先是对民生资金的设置展开评价,资金投入方向的合理性与正确性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其次是对民生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包括资金的落实到位和及时性、资金拨付的方法和专款专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第三是对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包括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及时性和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出绩效预算评价。
(四)建立健全民生资金全方位监管,强化资金拨付限时制度
探索实施民生补贴资金“监督下乡”、“月审月促”模式,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整套资金监管体系,采取前期核查公示、中间实地考察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最后对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重点部门、行业、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将资金用到最迫切最需要的困难民众手中。财政部门结合年度财政监督计划,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涉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对安排到单位的民生资金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考核,促使民生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限时办结制,精简资金拨付环节,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所有涉及补贴到人的资金全部实行“惠农一本通”发放,居民养老、居民医疗政府补贴,实行集中办理,一次性到位。对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在1个月内分解到项目实施单位,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在2个月内分解到预算单位。救灾、救助、应急等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到位。
二、民生资金保障和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民生政策政出多门,行政运行成本高
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很多惠及民生的补贴项目,种类繁多,标准不一,且补助政策繁琐,审核要求高,补贴对象多,民生项目保障标准年年都在提高,只民政部门发放的补贴就多达16类。基层业务主管部门人手少,工作量大,疲于应付日常业务,忙于申报、认定、核查、核实,造成人力、物力的运行成本高。如:低保老人多数年龄大,身体活动不便,需要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手续,需要基层人员上门服务;再如: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金的同时,还可享受高龄补贴、电价补贴、教育救助、危房改造,残疾人既可享受生活补贴,又可享受护理补贴,还可享受残疾新生入学救助,落实到户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行政成本过高,造成基层工作人员无力监管。
(二)补贴信息审核手段落后,运行效率不高
目前,仅社保补贴类的项目多达30余项,民生补贴政策年年都在变化,财政部门忙于算账,发补贴,对基础信息数据只能依靠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如何加强信息真实性审核,显得尤其重要,目前各部门没有统一的数据核查平台,各业务部门通过乡镇、村级或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人工核实居多,工作量大,运行效率低,数据真实性有待于核实,财政部门更是没有建立大数据平台,多依赖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难以开展信息复核工作。
(三)各项民生政策都需要县级配套,造成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莒县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财政供养人员多,优抚对象群体大,属于省财政困难县。近年来,随着财政补助标准的不断提升,县级配套资金的压力越来越大,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执行,每年都在增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县级承担30%,每年都在提高补助标准,2016年县级补助达9700万元;再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建立每年增长机制,县级承担20%,每年民生项目的刚性增长远远超过了公共财政收入的增幅,造成县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越来越大。
(四)有些补贴项目重复交叉,财政补助比例凌乱
涉及民政、残联部门发放的补贴项目多达20个,有些补贴项目重复享受,例如: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与护理补贴可重复享受,资金需要省、市、县资金全部到位后才能发放;如:省级制定的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与市级制定的90-99岁老人高龄津贴重复,造成有些补贴对象最少可享受6项。各级财政配套的补助比例不一,且每年都在提高比例,提高的时间多在年初,或年度预算已经人代会批复后,才收到提高标准的文件,增加财政部门的工作量,预算的执行不严肃。
三、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整合民生补贴政策
逐步规范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整合民生补贴政策,将规模小、资金量小、补贴类型相似的碎片化项目归并,如:将低保电价补贴、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老人高龄补贴全部合并到低保中发放,分类施保,分段施保,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保障各类型的低保人员分层次补助。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90-99岁老人高龄津贴、失能老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归并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对各类型的60岁以上老人,按年龄段、按身体状况,依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台,提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建立统一的民生补贴管理平台
在财政部门建立统一的民生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和资金发放平台,将有关部门数据导入信息平台,建立所有补贴信息核查机制,防止交叉重复享受,同时,与有关业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不断创新补贴信息审核办法,通过采取指纹、年检、体检以及与民政、公安等部门人员信息比对等手段,加大补贴信息的审核力度,提高补贴信息的准确度。
(三)统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考虑县级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中央加大对革命老区的补助力度,逐步缓解县级财政支出压力。对同类性质的补贴项目予以整合,交由一个部门牵头管理,解决部门多头管理造成的分散实施、重复补贴的问题。加大对各类惠农政策及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好事,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