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预付金”,能提升经办机构工作积极性
笔者认为,管理“预付金”,能够促进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提升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积极性。理由有三条。
首先,从笔者所在的吉林省异地就医管理的现实情况来看,异地就医的趋势是向上集中,即从中小城市向中心城市集中,从一、二级医院向三级医院集中。这样就造成了中心城市的大医院医疗收入中有大部分不在当地医保结算系统里,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这部分大医院的管理话语权有限,集中购买谈判的优势不足。而将“预付金”纳入就医地管理,能够充分整合资源,形成整体优势,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管理能力。这一点在吉林省的实践中已有体现,随着省内异地就医的全面实现,大医院医保结算份额成倍增加,就医地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与管控优势凸显。其次,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一般都纳入了日常管理,因此在日常监管中并不存在异地或本地的差异,只要监管监控手段一致,管理效果不存在差异。最后,在异地就医过程中,每个统筹区均存在两种身份(即就医地和参保地),因此“预付金”管理是同步开展的,从而可避免出现消极管理的现象。
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