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子账户或轧差结算
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国家层面不设周转金。在此情况下,省与省之间、省与市之间资金流应该怎么走?本期经办热议由此展开。
Point
笔者认为,在部级层面设立异地就医周转金制度,才是最为顺畅的管理制度。因为它能实现全国异地就医工作从数据流到基金流、从程序环节到责任权利完全统一,将从体制机制上彻底解决推诿扯皮的现象。在明确部级层面不设周转金的情况下,可以区分两种可能、共四种方式来设计省与省之间的资金流转制度。
一是部级层面可以设立专门的医保基金结算账户。各省异地就医预付金按月或按季度的清算资金全部在部级结算账户进行结算、划拨。这相当于事实上实现了部级周转金的功能。部级结算账户统一调度全国各省的数据和资金,进行对账清算,能极大减轻各省的工作量(此工作量应该是省与省进行结算工作量的三十分之一)。
二是设立子账户。若无法设立专门的医保基金结算账户,则在部中心现有基金账户下设立一个子账户,承担结算账户的职能,用于省与省之间的资金流转。
三是轧差结算。子账户也无法设立,即部中心无法承担基金结算职能,则通过信息系统,按照规则确定的周期,自动轧差生成各省应支付到其他省的异地就医基金数据,以固定格式,盖部中心公章或专门的异地就医业务章、财务章送达给相关省,作为各省支付医保基金的依据。
四是收支两条线。若一定要按基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则各省对应的其他省都会有收和支,工作量将增加一倍。
省与市之间最好的办法还是在省级建立周转金制度。省级平台通过周转金先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省市经办机构之间再进行结算,加快定点机构的资金到账时间。基本医保结算与大病保险结算应同步考虑,若跨省异地结算的只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还得回参保地报销,则异地结算的社会效果将无法体现。
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陈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