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民事保护机制
欧盟于2001-10建立了共同体民事保护机制(Union Civil Protection Mechanism,UCPM),作为欧盟各成员国协同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技术事故和人为事件的常备体系。2007-11,欧盟理事会对这一机制进行了完善。完善后的决议规定,UCPM的参与国必须承诺与他国共享救灾资源,包括赈灾物资、通信设备、运输设施和搜救人员等;当发生重大灾难时,救灾资源由共同体统一指挥调配,向受灾国提供援助,协助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UCPM目前有34个参与国,包括欧盟的28个成员国及冰岛、黑山共和国、挪威、塞尔维亚、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和土耳其6国。
UCPM将应急管理分为预防、准备、响应三个阶段。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科学有序、规范操作”的原则,UCPM的运作分为“平时”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备灾,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战时”联合进行抢险救灾两大方面,并着重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区域互助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UCPM由4项核心要素构成,分别是应急响应协调中心(Emergency Response Coordination Centre,ERCC),公用应急沟通与信息系统(Common Emergency 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System,CECIS),培训计划和模块化队伍。ERCC负责监测全球的突发事件,7×24 h不间断运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协调各参与国做出响应。CECIS是一个以网络为基础的警报和通知应用程序,灾难发生时为参与国和ERCC之间提供实时信息交换。该机制还为参与国开展应急培训计划,通过分享最佳实践经验,提高应急管理专家和应急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包括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分组研讨、模拟演练等。UCPM现有17个类别的模块化队伍和1类技术支援小组。模块化队伍包括城市搜救队、高级医疗及手术站、野战医院、森林大火救援队、核生化监测队和水净化队等,不同类型模块负责处置不同的应急任务。技术支援小组主要负责在现场行动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演练有多种分类方法,按照演练参与者范围可分为:(1)桌面演练,主要针对防御区(欧洲将多个相邻的省定义为一个防御区)及以上的灾害级别所开展的决策层演练;(2)指挥部演练,也可定义为模拟指挥训练,主要针对各灾害级别所开展的指挥层训练;(3)模块专业队演练,由欧盟出资、基于UCPM下的实地演练,欧盟委员会制定未来两年的演练计划,由演练所在地的成员国具体实施;(4)综合性全景演练,主要针对防御区及以上灾害级别所开展的实战演练,参演人员从决策层到操作层,用以检验在面对大灾、巨灾情况下,各成员国相互协助、国家物资调配、民事保护机制执行、媒体危机公关、善后工作开展等应对的综合处置能力。
资料来源:EU Civil Protection Mechanism[EB/OL].(2016-04-25)[2017-08-18]. http://ec.europa.eu/echo/what/civilprotection/mechanism_ en.
(宋昕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