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赟
兰新高铁甘青段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韩 赟
(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甘肃 兰州 730000)
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兰新高铁甘青段
兰新高铁甘青段在建设过程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统筹抓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临时措施的落实,建成了一条穿越祁连山、跨越河西走廊的绿色生态之路。主要做法有:因地制宜,坚持做到科学防治;因害设防,切实提高防治效果;永临结合,最大限度减少扰动;变废为宝,努力实现弃土弃渣综合利用;定时定责,及时恢复水保功能。
兰新高铁甘青段全长1 066 km,于2010年初开工建设,2014年底开通运营,2016年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2017年初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自立项以来,工程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统筹抓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临时措施的落实,提高了综合防治效果,建成了一条穿越祁连高山、跨越河西走廊的绿色生态之路。
1.1 因地制宜,坚持做到科学防治
针对兰新高铁沿线不同地貌单元和水土流失隐患,坚持做到因地制宜、科学防治。兰州至民和段为黄土高原区,工程以桥、隧为主,弃土量大,重点加强了对弃土(渣)场和高陡边坡的防治,特别是突发大暴雨引起的弃土、弃渣流失和高陡边坡冲刷防治。民和至军马场段为祁连中高山区,挖填方极不平衡,生态非常脆弱,在做好弃土(渣)场防治的同时,着重抓好扰动范围的控制及工程结束后的原地貌植被恢复。军马场至红柳河段主要为河西走廊冲积平原及沙漠戈壁区,以路基、站场、桥梁为主,填方数量大,植被稀少、风蚀严重,重点加强了对取土场的防护,如采取砾石覆盖、洒水结皮、植草绿化等措施,并在风沙区路基段实施了约290万m2石方格和40万m2草方格防护。
1.2 因害设防,切实提高防治效果
根据不同的防治分区所产生的水土流失隐患,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防治。如:在弃土(渣)场,首先进行了表土剥离,按照“先拦后弃”的原则和设计标准布设了挡渣墙,根据需要采取临时截排水措施后再弃渣,弃渣过程中做到逐级碾压、分级刷坡、随弃随整,弃渣完成后及时进行平整恢复等。在路基、站场填筑中,坚持优化工艺、专业施工,同步跟进临时苫盖措施,填筑或开挖完成后及时做好工程防护与植草绿化。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建设区扰动土地治理率为98.71%,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4.02%,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60,拦渣率为95.96%,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6.90%,林草覆盖率为24.24%,全部超额完成了水保方案确定的目标。
1.3 永临结合,最大限度减少扰动
在建设期间,坚持“减少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原则,严格限定施工便道和临建设施范围,并对预制梁场、轨枕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便道等,尽量利用工程永久用地或租用地方既有建设用地,减少了新增征地产生的土地扰动。全线有4处预制梁场、2处轨枕场、1处铺轨基地利用本工程站房及站前广场用地、租用地方建设用地、利用既有铁路用地等方式组织生产,共减少临时占地约30.2 hm2。
1.4 变废为宝,努力实现弃土弃渣综合利用
建设期间,积极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将临建场地同地方建设项目有机结合、做好衔接,在临建场地使用完毕后及时转为地方建设用地,减少新增建设用地产生的扰动。将弃土弃渣利用与地方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填坑造地、铺路制砂等途径进行综合利用,如利用大坂山隧道出口约140万m3弃渣进行填坑造地,为门源县新增建设用地约28 hm2,用于商贸市场建设。对弃土弃渣进行综合利用,既减少了因防治弃土弃渣而产生的土地扰动,又减少了其他项目取土取石造成的环境破坏,降低了各方的成本,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收”、铁路施工单位与地方建设单位“双赢”。
1.5 定时定责,及时恢复水保功能
坚持“抓紧恢复就是最好的补偿”原则,对已经形成的扰动及时做好工程治理与绿化复垦,及时恢复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环境。所有完成弃渣的弃渣场、完成取土的取土场、使用完毕的临建设施等,确保在3个月内完成工程治理与场地整理,6个月内达到复垦或绿化标准,并及时移交当地政府或产权人。待取、弃土(渣)场和临建场地恢复后,邀请沿线各县(区)水保、国土、林业等部门“提前介入”进行验收把关,确保了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为了加快生态恢复,提高防治效果,对祁连中高山区、安西极旱荒漠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弃渣量大、恢复难度高的重点工点,委托专业绿化机构进行了绿化恢复。
2.1 抓教育、强理念,切实提升参建各方的水土保持意识
思路决定出路。针对部分参建人员对水保工作思路不清、责任不明、蒙混过关等问题,建设单位组织参建人员进行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保方案的培训教育,分析了弃土弃渣防治与主体工程建设及运营安全的辩证关系,使其认识到水土流失防治是建设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坚定了“防治水土流失、维护良好环境是参建人员法定义务”的思想,认识到水保工作不是干不干的问题,而是必须千方百计要干好的工作。
2.2 抓源头、强基础,不断深化防治措施设计
为解决水保方案、后续设计与工程建设相互脱节的问题,兰新高铁以水保方案为基础,强化了后续设计管理。组织设计单位同地方政府进行现场办公,进一步核对水保方案确定的取、弃土(渣)场和大临设施选址的合规性、可行性,对不满足铁路建设和地方发展规划的,重新确定了取土来源、弃渣去向与大临设施选址,并在“有设计,有县级水保、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许可,有土地权属人的同意,有临时用地补偿协议,有选址合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程序进行设计变更。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与水保方案编制人员进行对接,逐一对照落实水保方案关于各防治分区的要求,提高了防治措施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2.3 抓典型、强标准,全面实现防治工作规范化
项目开工初期,建设单位针对高陡边坡防护和弃渣场、取土场等不同防治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邀请市、县水保部门专家现场指导,组织全线各参建单位现场观摩,提出了弃土(渣)场治理“科学选址、先拦后弃、随弃随整、平整恢复、截排(水)相宜、复垦绿化”的基本程序,取土场“截排结合、规范取土、永临结合、刷坡整平、草石互补、及时恢复”的基本作业程序,并在全线82处弃、土(渣)场和102处取土场进行了推广,实现了水土流失防治的标准化、规范化。
2.4 抓检查、强管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责任
一方面,建设单位与各级水保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互动机制,主动邀请市、县水保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参建人员现场授课,提高建设人员的水土流失防治技术水平,积极主动配合黄委和相关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并与市、县级水保部门建立了季度定期巡查机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将“进场位置不准,过程有标不行,后期安全不稳,最后有标不达”作为水保管理的“底线”,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将结果纳入到对施工、监理单位的信用评价和激励约束考核,先后约谈施工单位领导5次,责成派驻工作组6批次,暂扣3个单位验工计价款1 000余万元。
3.1 坚持依法合规建设,坚决维护水保方案的严肃性
水保方案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就是一个严肃的法律文本,是建设单位履行水保责任、落实水保措施的依据,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进行竣工验收的依据。因此,建设单位作为落实水保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依法建设理念,严格按照水保法规定和水保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水土保持相关临时措施、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并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时申请水保设施竣工验收。另外,水保措施发生变更的,也要依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依法开展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2 加强同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确保水保措施的可操作性
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阶段主要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但在取、弃土(渣)场的选址等方面又往往受制于国土、林业、环保、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因此,建设单位应牢固树立“大水保”的理念,在开工之初主动加强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对需要变更位置的取、弃土(渣)场,依法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对地方能够利用的弃土弃渣,争取进行综合利用;对能够与地方的建设项目结合的临建设施,争取做好衔接;对弃渣完成后的场地,在落实水保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地方需要进行平整或复垦、绿化,及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实现水土保持的当前治理与水保设施长远管理的有效衔接。
3.3 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因地制宜开展治理,确保水保措施的实效性
开展水土流失防治,首先,应在“防”上下工夫,就是在源头设计上,选址要尽量避免对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的扰动,措施要做到足额够量、切实可行;在施工期间,要强化“减少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意识,通过科学组织资源、合理优化施工组织、加强现场管理等,尽可能减少扰动,纠正“先破坏、后恢复”的惯性做法。其次,要在“治”上下工夫,就是要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和气候条件,针对不同的防治分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保证治理后的区域与周围的生态环境融为一体。
(责任编辑 孙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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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赟(1978—),男,甘肃定西市人,工程师,主要从事铁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