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霞
摘 要:高校资助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的资助体系越来越完善,但在实际资助工作中,其中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为了探索更好的资助工作方法,本文通过对高校资助工作的特点进行分析,探讨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完善高校资助工作的相关对策,以期促进高校资助工作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高校;资助工作;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在办学模式和招生规模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且取得了非常辉煌的成就,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和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高校贫困生的比例也在加大。2010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每个公民依法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平等的学习机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提供了财政支持,从而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与绿色通道相结合的多渠道资助体系,资助面基本覆盖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然而高校资助工作在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亟须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高校资助体系的特点
1.资助项目多
目前,我国已经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设立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学费代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1]
2.资助力度大
据教育部网站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学生资助资金总额为1421.28亿元,资助学生数为8543.78万人次,无论是资助总额还是资助总人次,都较以往有大幅提高。[2]目前,国家奖学金的资助金额是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金额是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金额分别是4000元、3000元、2000元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金额平均达到3000元以上。
3.资助覆盖面广
根据现有的高校贫困生国家资助体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大学期间的生活问题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帮助与改善。据统计,我国高校贫困生的数量大约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30%,其中特困生比例在10%~15%,而目前的资助体系中仅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就已达在校学生数的20%,[3]加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其他资助项目,高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现象基本得到改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有了强大的经济保障能顺利完成学业。
二、我国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资助观念陈旧
目前,高校资助体系把对贫困生的经济补偿作为重点,主要目标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的经济问题,而没有将资助育人理念融入资助工作中。资助工作的开展,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贷款为主,资助的手段、方法单一,只关注学生的成绩和资助资金的落实情况,对学生的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感等方面缺乏关注,导致一些受资助学生缺乏相应的道德、文明等基本素质。
2.受资助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目前的资助大多是经济资助并以无偿资助为主,违反了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容易导致很多大学生及其家长价值认知混乱与扭曲。另外,这种无偿性资助形式,由于忽略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原则,还会导致一些受资助学生心理上产生依赖感和惰性,助长这些学生出现“等、靠、要”的不良心理状态,甚至出现部分学生争当“伪贫困生”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长期在高校中存在,不仅会使没有得到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产生抱怨社会的心理,就连得到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不会感恩社会,而那些不该得到资助的“伪贫困”生则会出现越来越严重的诚信缺失问题。
3.贫困认定标准难以界定
做好资助工作的必要前提条件是合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工作,认定工作的好坏关系到资助育人工作的效果。目前各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以生源地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为依据,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及辅导员、班主任和班级同学对申请人的了解进行认定。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督制度,生源地部门一般会出于人情考虑给开具证明,有些人甚至会利用关系开具假证明,因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没有绝对的可信度。
三、完善高校资助工作的对策
1.牢固树立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
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立德育人。资助工作也要不负教育的根本使命,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帮扶时,还要把育人工作贯穿到工作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受助学生的教育之中。各高校要从制定完善制度、培育人文素养、提升综合素质三个方面构建一个系统化、制度化、多样化的育人工作体系。严格宣传并落实相关政策制度,积极营造感恩、诚信、励志、有担当的文化氛围,并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着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
2.逐步改变无偿赠予的资助模式
高校资助工作要逐步改变现有资助体系中无偿赠予的资助模式,向有偿资助模式转变。学校可以通过设立助教型、助研型、助管型勤工助学岗位,提供有偿性助学,并将勤工助学与能力锻炼结合起来,可以通过提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创业能力,打造“创业—资助—就业”互助发展模式。在有偿资助模式下,学生需要通过劳动来获取资助,可以避免“伪贫困生”的出现,有效减少学校资助工作中不诚信事件的发生。同时,学生在劳动中既可以锻炼自身能力与意志,又能有效地减轻生活经济负担,有利于大学生人格的培养和品质的塑造。
3.切实制订操作性强的贫困认定程序
首先,要保证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各级政府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结合学生所在地的实际经济消费水平以及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要避免证明材料不真实或者因人情关系而造成的不公平现象出现。其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要有一定的标准,同时要兼顾不同的地域差异。学校要根据学生生源地的经济状况和学校所在地的消费水平,正确评价学生的贫困情况。最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认定工作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高校要制订可行的贫困生档案的进出机制,确保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及时得到资助,同时也可避免家庭经济有明显好转的学生多次受助。
四、结语
目前高校资助体系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高校资助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通过转变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改变现有的无偿赠予的资助模式,制订可行的贫困生认定程序,为有助于资助育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资助环境、公平教育环境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覃锐钧.中日高校学生资助模式的比较与启示[J].高教论坛,2015(12):127.
[2]张秀杰.创新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关爱经济困难学生成长[J].文学教育,2016(5):136-137.
[3]刘志洲,陈恩玉.高校贫困生资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探索,2011(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