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铭,邓腊梅,吴文君,陈卫建,马艺珈
(1杭州医学院学生工作部,浙江 杭州 310053,149698236@qq.com;2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浙江 杭州 310053)
我国高校艾滋病防控中面临的伦理争议*
孙金铭1,邓腊梅1,吴文君1,陈卫建1,马艺珈2
(1杭州医学院学生工作部,浙江 杭州 310053,149698236@qq.com;2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浙江 杭州 310053)
当前大学生艾滋病疫情形势日益严峻,鉴于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高校艾滋病专业防控队伍缺乏等原因,在高校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存在如下伦理学争议:宣传教育中的伦理学议题;艾滋病行为干预的伦理学议题;艾滋病咨询与检测的伦理学议题。建议正视高校艾滋病防控的形势;提高高校开展艾滋病防控的专业水平;坚持必要的艾滋病防控原则;探索构建高校防控艾滋病的新模式。
艾滋病防控;大学生;生命伦理;伦理争议
艾滋病防治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面对数量日益增长的大学生艾滋病感染者,在高校中针对青年大学生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已经普遍实施。但是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高校的艾滋病防控工作受到传统文化、社会习俗、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制约,一方面要面对平衡学生个体利益和公共卫生利益之间的矛盾;一方面要处理好不同文化背景下学生群体的价值、医疗价值、高校自身价值、社会价值的冲突与矛盾;由此,提出了控制传染病中最为根本的伦理问题:在什么条件下,为了公共利益而限制个人的自由是在伦理学上得到辩护的?如何平衡公共卫生利益与个人自由?在高校场域中,正视和解决这些伦理难题是提高高校艾滋病干预实效、遏制艾滋病在青年学生中快速传播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我国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控的形势日益严峻,截止到2016年11月底,中国已发现的艾滋病感染人数为57.5万,其中学生占到1.6%。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青少年艾滋病感染的增长率为32%,剔除因检测增加的因素,净增长率为20%,其中65%的学生感染艾滋病发生在大学期间。在青年学生中,经性传播的比率为96%,男男性行为(MSM)方式的传播占到57%[1]。虽然目前青年学生的艾滋病感染率占总体人群的比率还不高,但绝对数量已经达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根据马迎华的研究显示,截止到2015年10月份,报告学生感染者超过100例的省份已经达到10个以上[2]。因此,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说:青年感染艾滋病的问题,是中国防艾的重中之重。
伦理研究是政策和行动的基础,它从实际问题出发,审视了行动和政策的价值目标是否合理[3]。艾滋病防控中的伦理本质上是对生命、存在、权利以及公平公正的伦理反思。朱海林认为艾滋病防控的伦理可以分为原则伦理与境遇伦理两个层面,他认为在艾滋病防控的实践中应该合理选择,准确把握“经”与“权”、原则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4]。当前高校艾滋病防控主要是集中在宣传教育的环节,在行为干预、检测监测、临床治疗、关怀救护等环节尚未深入介入,高校艾滋病防控远未形成一个完整模式。从生命伦理学的视角,对高校防艾工作进行深度探究,从价值观高度明辨是非,在道德观层面澄清善恶,在政策层面上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哪些措施具有有效性,哪些政策是可以得到伦理学辩护的,这将对建构高校防艾模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国在高校中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的起步比较晚,且缺少足够的专业力量介入。当前无论是对高校大学生艾滋病预防、检测、监测还是治疗救助,很多措施都存在一定的争议,容易造成艾滋病防控伦理问题的出现。例如:是否应在校园内积极推广免费安全套?学生社团是否能在校园内自主开展快速检测活动?在高校如何正确坚持信息保密原则?在实践中,高校相关人员如果缺乏艾滋病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或缺乏随访技巧,就会增加感染学生身份暴露的风险,对感染学生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害[5]。
在艾滋病尚未有根治办法的时候,面向大学生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成为最有必要的选择。在艾滋病的宣教工作中,对于宣教目的认识的分歧是产生防艾教育伦理问题的根源之一。在高校的实践中,开展艾滋病防控的宣教工作往往会遇到以下困境和矛盾:
2.1.1 大学生艾滋病疫情的严峻性和高校重视不足存在明显矛盾。
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社会上普遍对艾滋病及其防治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在高校,特别是非医学类高校,各级领导、教师对高校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认识不足,并没有将其作为一项日常的、长期的工作来抓,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大学生艾滋病防控的需求得不到响应和满足。根据多项调查显示,学生对艾滋病知识的掌握水平不高,高校普遍不重视防艾教育。在马迎华的调查中发现,当前高校对预防艾滋病教育相关政策与要求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对艾滋病防控的四项文件和五项工作要求的落实率明显偏低。在师资配备、课程设置、经费投入、教育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还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2.1.2 防艾宣教的目的冲突明显。
事实性道德冲突是艾滋病防控所面对的一种重要的道德冲突,它是指“对重要事实的解释和理解方面的分歧”。在性传播,特别是同性传播已经成为大学生群体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情况下,面向大学生开展艾滋病防控教育,将不可避免地涉及以传播正确的性知识、避免高危行为、正确认识同性恋等知识与方法。由于防艾教育的目的不同,往往产生了许多选择困境。第一种是恐吓性思维,把艾滋病问题道德化、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认为艾滋病是某一人群的疾病(例如“性工作者”、同性恋、吸毒人员等),是一种少数行为不端的人的疾病,从而认为无须采取广泛的紧急的行动。第二种是把宣教的目的确定为提供艾滋病的客观知识,引导人们对艾滋病树立正确的认识。在这种目的引导下,在学生不可避免发生高危行为时,需要坚持“减轻危害原则”,应教授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套等。但是这些话题与我国传统文化中对公开讨论性问题的禁忌有冲突,很少有人愿意在公众场合讨论性话题[7],从而导致了许多艾滋病防控的活动学生参与度不高,教育效果不好。
艾滋病防治工作重在预防,在性行为传播已成为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情况下,采用行为干预的策略势在必行。在行为干预政策中,成为伦理学问题的是对那些有风险行为人群的调查与干预,高校艾滋病的蔓延突出了一些社会问题:例如同性恋、商业性行为、青少年性行为等,在高校中开展行为干预将会出现以下伦理困境:
2.2.1 在校园内安全套的推广使用面临的伦理争议。
高校大学生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的主要对象是多性伴和MSM(男男性行为)人群,对他们的行为干预的主要措施就是安全套推广与正确使用,从而达到降低艾滋病传播概率,事实证明这也是唯一有效的艾滋病预防措施。当前越来越多的高校在校园内设置了安全套发放机,但这一措施在降低了高危行为危险性的同时,是否也激发了学生发生性行为的动机?由于受到激烈的争论,在实际工作中,免费发放安全套的设备往往被安放在比较隐蔽的场所,而且很少有高校会大张旗鼓地为安全套的发放做宣传。这种情况引发了争论,并直接影响了安全套推广的实际效果[8]。
2.2.2 难以对处于“地下状态”的大学生同性恋群体进行有效干预。
多种数据均显示,大学生中的男同性恋群体已经成为艾滋病传播的高危群体。由于受到社会歧视,在校园里敢于公开的同性恋学生非常少,基本上处于“地下”状态,由于高校很难准确掌握同性恋学生的具体情况,难以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行为干预。所谓的防护,就是防止与感染者密切接触的人被传染[9]。由于缺少教育,该群体大学生缺乏应有的防护意识、不能正确使用安全套,从而导致该群体艾滋病感染率持续增长。
在艾滋病检测中的伦理问题是:隐私、保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在我国,艾滋病的检测主要有三种途径:哨点监测、医院抽血检测和自愿咨询检测。对艾滋病高危人群开展咨询和检测有利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减少病毒传播和提高治疗效果有着重要的作用。高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以下伦理难题:
2.3.1 在校园内开展快速检测是否存在必要性。
在我国采取的是VCT(自愿咨询检测)政策。在过去,所有的检测都在专业机构里进行。但是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各类艾滋病快速检测方法不断产生,许多产品可以提供自行检测。高校学生社团均可以通过购买测试工具,自主开展艾滋病快速检测。但在高校开展艾滋病健康宣教活动中是否开展艾滋病检测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在活动中鼓励参与的学生开展自愿检测,虽然有利于扩大检测的覆盖人群,发现潜在的感染者。然而,由于非专业人士,特别是学生自主开展艾滋病检测存在许多不可控因素,如果缺少专业的指导,将大大增加受检者暴露隐私的可能性,从而造成更大的伤害。
2.3.2 学生的阳性检测结果应该告诉谁。
艾滋病检测结果作为一项比较敏感的医疗信息,在维护公共健康和公民权利之间,一直是国内外艾滋病防控伦理研究的焦点问题[12]。大学生作为比较特殊的人群,检测机构在发现感染者后,是否应告知学校和学生家长,存在一定的争议。目前地方疾控部门在发现学生感染者后,只向学校通报感染者人数,并不提供任何学生信息,也不告知学生家长。这虽然较好的保护了学生隐私,但是有可能导致感染者通过隐蔽的性途径传播给其他人。然而如果告知学校感染者个人信息,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艾滋病检测的通报制度并没有规定高校哪些工作人员可以参与告知和随访管理工作,理论上高校任何工作人员都可能成为告知责任人或随访责任人,极容易泄露感染学生的隐私。
在高校对大学生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是在高校宣教实践中,对学生的宣教普遍重视,但对高校教师、党政干部的宣教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以杭州市为例,市疾控中心每年都会对辅导员、高校门诊部医师开展防艾教育培训,然而未对高校党政干部开展过培训。由于缺乏专业培训,即使已经开展防艾教育的高校,由于相关工作人员认识程度参差不齐,很多干预措施属于短期干预,缺乏系统性和长期性,且局限于教授艾滋病相关的知识,在技能提升、态度或行为改变方面做得还很不深入[13]。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应重点开展对高校党政干部、学生管理人员的艾滋病防控专题培训工作,同时完善高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提高党政干部对大学生艾滋病疫情严峻性的认识。
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对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正在提高,然而出于防止公众放松对艾滋病的警惕性出发,对艾滋病的实际治疗效果却始终没有进入宣教体系。事实上,如果不宣传艾滋病治疗效果,是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公众对艾滋病的过度恐惧和歧视的。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应统筹设计宣教内容,编写教材,把反歧视宣传、预防知识宣传、治疗救助体系宣传、法律政策宣传相结合起来,加入对艾滋病治疗现状的介绍,让大学生客观认识艾滋病。要从大学生开始,逐步改变社会公众对艾滋病的极度恐惧心理和泛道德化认识,为最终消除社会公众对艾滋病的歧视奠定基础。
在我国由于对同性恋人群存在歧视,大多数的同性恋人群处于隐蔽状态,这对开展针对该群体的艾滋病防控提出了挑战。从社会工作角度来看,高校针对同性恋大学生的干预应建立在尊重、接纳和服务的基础上,促进同性恋人群提高对艾滋病预防的意识,减少高危行为的发生。具体来说,可以采用网络、热线等匿名或化名的方式提供艾滋病防控干预,提供适合该人群的宣传教育材料,并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的信息。高校还可以利用当下比较流行的“同志”社交软件开展同伴教育,鼓励同校的同性恋大学生组建虚拟社交群,培养同伴志愿者,为开展同伴教育奠定基础。
坚持维护公众健康与保障公民个体的权利是艾滋病防控的两个基本的价值目标。历史证明,艾滋病的防控如果割裂了维护公众健康与保障公民个体权利,在实践中往往会遭受碰壁。要实现两者的相互促进,必须坚持“公益与公正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科学与道德的互补”三大原则[14]。 在国际上已经被实践证明的安全套作为唯一有效的预防艾滋病手段,应得到鼓励和推广。然而由于大学生群体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使用安全套的成本较大,可以学习杭州市的经验,设立专项资金将免费安全发放机引入校园。同时还要设置第二道防线——安全套教育,对不同的性行为人群来说,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套将影响其实际的预防作用。在安全套技能培训方面,要重视和鼓励大学生社团在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中的独特作用,特别是大学生同伴教育具有工作方式灵活、深入学生群体内部、容易受到学生信任的特点,容易提高行为干预的效果。
在校园内开展艾滋病的检测(PTIC),应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进行,不鼓励学生社团或校内有关部门自行采购快速检测产品在校园内开展快速检测。在校园内开展PTIC必须做到知情同意、尊重自主权和保密,必须事先向检测对象提供准确的信息,这种信息能帮助他们做出是否检测决定,且应提供非医学专业大学生能理解的信息。大学生们只有在此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才能被视为是自主的。而PTIC要做到如此严谨,只有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实施才能得到保证。对初筛结果为阳性学生的诊断情况,应作为个人隐私向他人保密。因为一旦个人信息被检测人员泄露,不但对该检测对象的权益造成损害,而且还将使得很多潜在的受检大学生闻之却步。同时,也应认识到坚持尊重和保密原则并不是无条件、绝对的原则,当尊重隐私和保密的义务与其他义务发生冲突时,就需要根据一定标准进行排序权衡。因此,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大学生,其检测结果的告知范围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要考虑病人自身的利益,也要考虑被感染者的保密是否有可能给他人带来伤害,并由此决定告知的范围。
做好高校大学生的艾滋病防控关键在于社会各界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具体来说,当前参与到高校艾滋病防控的组织机构众多,有政府主体、高校主体、医疗机构主体、学生主体、教师主体,主要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社会组织、学生社团等。但目前这些主体之间,还缺乏有效的整合运行机制,多头管理、多主体参与。由于艾滋病防控问题的特殊性,如果没有顶层设计,在预防、宣传、评估等环节容易出现低水平重复、相互矛盾的措施等问题。因此,探索构建学校-政府-社会协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模式,使各部门之间形成规范的有效程序、防治技术和防治方法势在必行[15]。
[1] 65%的学生感染发生在大学期间!高校为啥成了艾滋病重灾区?[N].中国青年报,2016-12-1.
[2] 马迎华.高校预防艾滋病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应对[J].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15,12(2):5-9.
[3] 韩跃红.生命伦理学维度——艾滋病防控难题与对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4] 朱海林,李祥福.艾滋病防控伦理:在原则与境遇之间[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2,25(2):145-147.
[5] 张璐平.建立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的伦理问题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16,16(2):18-23.
[6] 刘斌志.艾滋病防控的社会工作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40.
[7] 熊翠欢.高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综述[J].中国学校卫生,2009,30(2):380-382.
[8] 朱海林.艾滋病危险性行为干预面临的伦理难题[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14,14(1):5-9.
[9] 邱杰.艾滋病防控之伦理原则的几点再认识[J].医学与哲学,2003,24(10):43-44.
[10] 冯真彦,计国平.合肥市某高校252 名学生艾滋病知识和行为调查分析[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4,18 (3):222 -225.
[11] 展江.艾滋病和同性恋可以被公开吗[J].青年记者,2015(1):66-67.
[12] 金霞.关于国内外艾滋病咨询与检测的伦理学思考[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21(3):48-50.
[13] 张福明.高校对学生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内容与方式的需求调查[J].中国医药指南,2014,12(27):379-380.
[14] 朱海林.艾滋病防控面临的道德冲突论纲[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5):46-49.
[15] 熊翠欢,高校和地方艾滋病联动防控机制的构建与实施[J].中国学校卫生,2009,30(11):1055-1057.
TheEthicalArgumentsofAIDSPreventionandControlforCollegesandUniversitiesinChina
SUNJinming1,DENGLamei1,WUWenjun1,CHENWeijian1,MAYijia2
(1StudentAffairs,HangzhouMedicalCollege,Hangzhou310053,China,E-mail: 149698236@qq.com;2DepartmentofAcademicAffairs,ZhejiangUniversity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Hangzhou310053,China)
At present, the AIDS's epidemic situation in college students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In view of the particularity of colleges students and the lack of professional team for AI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ere exists ethical issues when carry out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AID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uch as the ethical issue in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the ethical issue in AIDS behavioral intervention, the ethical issue in the consultation and detection for AIDS. This paper suggests that it should confront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I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mprove the professional level of carrying out AI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dhere to the necessary principles of AI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nd explore a new mode to construct AI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I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ollege Students;Bioethics; Ethical Arguments
R-052
A
1001-8565(2017)07-0836-05
10.12026/j.issn.1001-8565.2017.07.10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项目编号:M17JC045;共青团中央禁毒防艾小额资助项目,项目编号:719
2017-02-28〕
2017-04-21〕
〔编 辑 曹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