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县副县长 詹可聪
福建长汀:打造人水和谐宜居宜游客家水城
□福建省长汀县副县长 詹可聪
长汀县,古称汀州,位于福建西部,武夷山南麓,是著名革命老区,也是全国南方花岗岩地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之一。境内河流众多,水网密布,水系发达,流域面积50 km2以上的河流有23条,河流总长728 km。2013年7月,长汀县被水利部列为45个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之一。试点实施以来,全县人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深情嘱托,发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长汀精神,在水利部及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福建省市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要求,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着力打造“客家水城,生态长汀”。
长汀县牢固树立水生态文明意识,遵循水资源的客观规律,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努力实现水资源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长汀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范围为全县,面积3 099 km2,试点期为2014—2016年,重点建设范围为汀江流域长汀段,区域总面积1 500 km2。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53.24亿元,试点期总投资22.47亿元。目前,63个水生态建设项目全面启动,已完成投资24.38亿元,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目标基本完成。
建设河道生态护岸总长313 km、河道堤防52.71 km,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0 379.7 hm2,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3.1%。由于在汀江源等源头已建立了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自然条件优越、生态系统复杂多样、原生性强,有8个植被型23个群系55个群丛,维管束植物226科670属1 361种,脊椎动物36目105科393种,昆虫纲30目226科947种;同时,茂密的森林植被截留了丰富的降水,每年能够涵养4 000万m3的水源,为汀江大刺鳅国家级种质资源提供良好的栖息地;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显著提高,河道水质明显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得到美化。
实施龙门水生态天然景观工程、三洲水土保持示范区、河田水保科教园、城区“一江两岸”及汀州客家文化和红色文化、水利风景区、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城镇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防洪标准有所提高,为长汀提供了新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科普及历史文化宣传教育的良好场所,丰富公众的业余生活,促进身心健康,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一是建设水文化及水景观。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世界客家首府——长汀”旅游品牌,结合优美的自然景观及丰富的客家饮食文化,开发“天下客家第一漂”、城区一江两岸及红色文化、汀江国家湿地公园、汀江源国家自然保护区等高端生态旅游产品,延伸旅游产业链,培育旅游产业集群。二是开展水土综合治理。提高粮食产量、发展高坡面经果林,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三是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提高防洪标准,减少洪水漫溢侵蚀沿岸农田所造成的损失,增加除涝受益面积3.5万亩(1亩=1/15 hm2,下同),改善农田灌排面积5.6万亩。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城镇居民收入从2014年的1.83万元提高到2.02万元,农村居民收入从2014年的1.06万元提高到1.31万元。
长汀县因水而立,得水而兴。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汀的水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恢复自然生态,营造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再现历史文化名城、客家首府风貌,成为全县人民群众的殷殷期盼。为此,长汀县委、县政府紧抓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契机,坚持人水和谐、科学发展,坚持保护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项目带动、突出特色,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以水文化建设为媒介,以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先后编制《汀江生态走廊建设总体规划》《长汀县汀江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可行性研究报告》《长汀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系列规划,科学指导汀江源水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制定《长汀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长汀县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福建省长汀县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实施“三区六带九大工程”(三区:三江源头水生态资源保护区、水生态修复与建设区、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六带:水生态天然景观带——汀江城区上游段、主城区滨水景观带——城区段、滨江工业园区风情带——城区下游工业新区段、河田副城区水景观带——副城区段、水生态休闲景观带——国家湿地公园段、水生态田园风光带——羊牯省级水利风景区段;九大工程:水管理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工程、水资源调配含生态补水工程、节水工程、水土整治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水源地保护与人饮工程、水文化保护与提升工程),统筹考虑汀江长汀段生态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初步建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人水和谐的“一轴两核三区六带”水生态系统总体格局(一轴:以汀江为轴心,通过对汀江主河道及主要支流两岸河道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景观美化,恢复河道基本功能,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营造亲水环境;两核:即汀州城区和河田次中心城区),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客家特色水生态文明城市。
(1)完善水管理体系
实施全县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及河道自动测报站,建立健全防汛指挥系统,每个乡镇都新建防汛应急中心。建成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地下取水井及地表水取水大户等13处取用水在线监测系统。建立水土流失、水源地水质、灌溉水管理等监测系统,完成投资0.49亿元。
(2)优化水资源配置
累计完成投资6.28亿元,实施蓄水工程。大同正方、涂坊村头坑、古城屏风背、南山石门溪、新桥余陂等5座水库合同工程已完工验收,大同荣丰、宣成余田坑水库正在实施,已完成试点期内任务,以上蓄水工程完成投资5.72亿元;实施城镇供水管网、陂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完成陂下水库调水可研和庵杰中型水库规划,完成投资0.56亿元。
(3)强化水安保建设
一是着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解决全县17个乡(镇)290个行政村40.42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建成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实施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完成投资0.99亿元。二是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完成城区防洪工程规划、“五江一溪”汀江防洪(一期)和濯田河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0.63亿元。
(4)突出水生态修复
一是大力整治水土流失。实施汀江水源涵养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申请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全县17个乡镇水土流失治理,治理面积52.07万亩,完成投资2.42亿元。二是综合整治中小河流域。实施9个中小河流治理和11个中小河流域综合整治重点县项目,整治河道134.04 km,完成投资4.89亿元。三是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扩建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河田、古城集镇污水处理厂以及乡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等,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投资2.27亿元。四是实施水系连通工程。编制《2015—2018年长汀县水系连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汀江与南山河、启动城区金沙河与汀江、七里河与汀江、罗口溪与汀江等连通工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完成投资1.4亿元。
(5)着力水文化提升
实施母亲河广场水文化长廊建设、举办生态文明长汀论坛,开展古廊桥文化保护,出版水文化书籍《汀江放歌》,并以水土保持为主题拍摄《永不褪色的家园》电视连续剧等,完成投资0.08亿元。完成龙门十里生态画廊建设,实施城区“一江两岸”水文化景观修复工程,建成三洲湿地生态景观保护与修复工程,提升完善水土保持科教园,完成投资6.44亿元。
(1)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化
制定《长汀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实施方案》。一是建立严格水资源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将各地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评。二是加强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严把取水许可审批关,使取水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更加规范化。同时,加强取水档案标准化建设工作,基本达到规范归档、一户一档、分类存档的水档案管理要求。三是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化,认真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及福建省直有关部门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文件精神,实行超计划取水累进征收水资源费制度,对不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个人),依法发出《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
(2)河道断面及水源地水质监测经常化
一是委托市水文监测部门对汀江干流及郑坊河口、南山河口、濯田河口河道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及时了解河道水质变化情况。在正方水库、陂下水库建设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二是明确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认真开展城区水源地保护建设,实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常住居民,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无排污口。三是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水质监测工作,制定并有效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按要求每月对饮用水水源地正方水库监测一次,监测数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建立了水功能考评制度,全县共划定一级水功能区48个、二级水功能区26个,并将水功能区列入县对乡(镇)的目标考评。其中有8个国批、省批水功能区列入省控制点作为市对县考核的功能区,水功能区水质均达到要求。
(3)河流管护专职化
制定《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实施意见》《长汀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及《长汀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三级河长和二级河道警长体系,成立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河道管理中心,建立18支河道打捞队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治理河道,全县实现县级、乡(镇)级、村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下发《长汀县河道蓝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划定汀江干流新桥镇至城区铁路桥段河道岸线和生态保护蓝线,使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汀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对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统一部署、综合决策、检查指导和督促协调。制定下发《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长汀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及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和县直部门,明确任务及指标,并将其纳入年终对部门和乡镇的绩效考核,实行联席会议和通报等制度,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有效整合涉水项目与资金。按照“项目整合,渠道不变,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环保、林业、农业、国土、名城办等部门项目资金。县水利部门围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实施水工程建设、流域综合整治、生态水系建设等项目工程。县环保部门在各乡镇重点开展污水、垃圾、养殖业污染以及河道治理、水源保护等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县林业部门采取封山育林、补植阔叶林措施,保护原生性的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汀江源头重要水源涵养林等。县住建部门重点实施城市供水、排水管网改造,居民节水排水等工程,指导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规范处理等。各乡(镇)则直接参与各项工程建设。
一是开展水电站生态修复试点。按照流域综合治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研究建立水电站生态修复机制,制定采取“限、转、退”的方式进行小水电站退出试点实施方案。2015年选择汀江干流上游及涂坊镇涂坊河的13座水电站作为首批试点项目,装机容量3 595 kW;2015年以来,共退出小水电站21座,总装机4 680 kW,累计恢复生态河道总长度46.5 km,改善生态河道173.5 km。到2020年,生态(绿色)小水电发展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建立。庵杰乡、新桥镇利用恢复后的生态河道大力发展漂流等旅游产业,取得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二是实施城区“一江两岸”工程。突出还原历史文化特色,修复和保护古码头、古航道、古潭、亲水平台等项目。完成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太平桥双廊桥建设、济川门城楼、西岸牌楼、长廊、亭台、太平码头、功勋石牌楼、卧龙书院、西岸民俗馆、西岸艄公楼主体工程建设,重现汀州古城风貌,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新品牌。三是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林权制度改革,成立长汀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实施全县商品林内所有林权作为直接抵押实物,实行评估、担保、贷款、收储、流转“五位一体”服务,并对生态公益林内套种、补种花卉苗木及非木质利用的林权实行试点抵押,提高林农贷款的额度,通过深化林业金融体制改革试点林权抵押贷款,可融资11.8亿元,解决生态林业建设资金难题,促进生态林业的快速发展。四是搭建“一院三站一中心”平台。按新时期水土保持的需要,以水土保持技术为载体,以科研试验、教育培训为中心,建成水土保持高层次人才聚集区,成立南方红壤水土保持研究院、长汀县水土保持院士专家工作站、水土保持博士生工作站、水土保持博士后研究站和福建省(长汀)水土保持研究中心,以“一院三站一中心”为平台,研究和推广水土流失治理新技术新方法,增强周边群众水土保持意识,促进综合防治技术的提高和坡地农业的发展,有效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升。
开展宣传推广系列活动,提高公众水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节点,采取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和张贴标语、设立公益宣传牌、宣传车下乡、群发宣传短信等方式向公众进行宣传,先后发放宣传材料10 000余份;组织学生志愿者在城区开展宣传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节水问卷调查,举办“我家门前那条河”征文活动,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通过试点建设,长汀县基本形成调蓄通畅的城市水网,水环境及水景观显著改善,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得到增强,一座客家生态水城正焕发新的活力。■
责任编辑 安天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