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希望和俄罗斯签订核武器削减协议,媒体评论说这是继美俄2010签署《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后,特朗普在控制核武走出的第一步。请问,《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是什么?现在执行的情况怎么样?
江苏读者 姜毅同
二战之后,美苏核军备竞赛愈演愈烈。为避免爆发核战,1969年11月两国开始启动限制战略武器的谈判,先后签署了《美苏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等协议。不过这并未从根本上减少两国的核弹头和投掷武器数量。1981年美国总统里根上任后,“限制战略武器谈判”更名为“削减战略武器谈判”,并于1982年6月开始漫长的谈判。
1991年7月,美苏在莫斯科签署《美苏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后称《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根据条约,双方将在条约生效后7年内分别削减30%的战略武器。每一方所拥有的陆基洲际弹道导弹、潜艇弹道导弹、重型轰炸机总数不得超过1600件,其中重型洲际弹道导弹(指苏联的SS-18)不超过154枚。每方的战略核弹头数量核弹头不得超过6000枚,其中洲际和潜射弹道导弹携带的弹头不超过4900个,重型洲际弹道导弹弹头不超过1540个,机动洲际弹道导弹弹头不超过1100个。双方采取分阶段裁减原则,在条约生效后7年内分三个阶段进行裁减,每个阶段均有商定的限额,以保持双方战略核力量的平衡。1994年12月该条约生效,有效期15年,期满后可顺延5年。
1993年1月,美国和俄罗斯着手签署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规定美俄拥有进攻性战略武器上的核弹头总数分别削减至3500枚和3000枚。但之后美俄关系急剧恶化,两国迟迟未交换条约的批准文件。2002年6月,美国正式退出《反导条约》,俄则宣布不再接受《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约束。
由于《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的有效期至2009年12月5日,2009年4月1日,时任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伦敦会晤期间决定,两国将就新的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展开磋商,并希望于2009年12月前达成协议。但受包括美国部署导弹防御系统等多种因素干扰,双方未能在原条约期满前达成一致。2010年4月8日俄美时任总统梅德韦杰夫和奥巴马在布拉格签署《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该条约规定,美俄需将核弹头数量各限制在1550枚以下,比2002年旧条约的上限减少约30%。将导弹发射架和轰炸机数量减少到800架(个),将导弹发射器裁减一半,并建立新的裁武监督机构。目前,美俄现役的实战部署核弹头数量和投掷力量基本符合上述条约要求,但是很多核弹头处于封存状态,只要条件允许,可在短时间内启封并安装到洲际导弹等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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